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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看我现在后背象骆驼,肋骨也歪歪扭扭,但在当年,下士亨利·伍德在一一七步兵团是一个最漂亮的人。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把那地方叫做布尔蒂。几天前死去的巴克利和我一样,是同一个连的军士,而那时团里有一个美女,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有两个人爱她,而她只爱其中的一个,你们看到蜷缩在火炉前的这个可怜的东西,再听到我说那时正因为我长得英俊她才爱我时,你们一定会忍俊不禁。
“啊,虽然我赢得了她的爱情,可是她父亲却把她许给了巴克利。我那时是个冒失鬼,不顾一切的少年,巴克利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已经要提升军官了。可是那姑娘仍然对我很忠诚,那时如果不是发生了印度叛乱,全国都骚乱起来,我似乎可以把她娶到手。
“我们都被困在布尔蒂,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这时有一万叛军包围了我们,他们竟象一群凶猛的猎狗围在一只鼠笼周围。被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的饮水用光了。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往内地移动,所以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否能和他们取得联系,而这是我们的唯一出路,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携带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冲杀出去。于是我便自告奋勇突围去向尼尔将军求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比其他任何人都熟悉地形,便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以便我按图穿过叛军防线。这天夜里十点钟,我便开始走上征途。这时有一千条生命在等待救援,可是我在那天夜晚从城墙上爬下去的时候,心里只挂念着一个人。
“我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我们本指望它可以掩护我避过敌军的岗哨,可是当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正好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之中,他们正蹲在黑暗中等候我。顷刻之间我被打晕过去,手足都被缚住。可是我真正的创伤是在心里,而不是在头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他们的谈话,虽然我只懂一点他们的语言,我也足以明白,原来我的伙伴,也就是给我安排了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个土著的仆人,把我出卖给敌人了。
“啊,我不需要详细讲述这一部分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善于做出什么事了。第二天布尔蒂由尼尔将军前来解了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随他们一起带走了,多年来我再也见不到一个白人。我备受折磨,便设法逃走,又被捉回,重新遭受折磨。你们可以亲眼看见,他们把我弄成现在这副模样了。那时他们有些人带着我一同跑到尼泊尔,后来又转到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把带我的那几个叛军杀死了,于是在我逃脱前,我又一度成了他们的奴隶。不过我逃走时没有向南逃,而不得不向北逃,一直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游荡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我在那里多半时间住在土人中,学会了变戏法,用以维持生活。象我这样一个可怜的跛子,又何必再回到英国,让我的一些老同事知道我这种情况呢?即使我渴望复仇,我也不愿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伙伴们认为亨利·伍德已经直挺挺地死了,也不愿让他们看到他活着,象一只黑猩猩一样拄着一根拐杖踯躅而行。他们深信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升得很快,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愿说出真相。
“不过人到了晚年,思乡之念,油然而生。几年来,我梦想着看到英国绿油油的大地和田园。后来我终于决定在我未死之前再看一看我的故乡。我积蓄了回乡的路费,便来到驻军的地方,因为我了解士兵的生活,知道怎样使他们快乐,并借此维持生活。”
“你讲的故事是非常动人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听说你遇到了巴克利夫人,你们彼此都认出来了。我想,后来你尾随她回家去,从窗外看到她和她丈夫争吵起来,当时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当面斥责了他对你的行为。你情不自禁地奔过了草坪,冲着他们闯了进去。”
“我正是这样,先生,可是他一看到我,脸色就变了,我以前还从未见过这样难看的脸色。接着他向后摔倒,一头撞到炉子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以前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上觉察到他已经死了,这就象我会读壁炉上放着的课本那样一清二楚的。他一看见我,就象一颗子弹射中了他的心,那颗做了亏心事的心。”
“后来呢?”
“后来南希晕倒了,我赶忙从她手中拿起了开门的钥匙,打算开门呼救。可是这时我觉得不如不管它走了算了,因为这件事看来对我很不利,如果我被抓住,我的秘密就全暴露出来了。我急忙把钥匙塞进衣袋里,丢下我的手杖去捕捉爬上了窗帘的特笛。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便尽快地逃离了这间屋子。”
“谁是特笛呢?”福尔摩斯问道。
这个人俯身向前,拉开屋角一只笼子的门,转瞬间笼子里溜出来一只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它的身子瘦小而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一个细长的鼻子,一双很美的红眼睛,我还从未见过别的动物有这样美丽的眼睛呢。
“这是一只猫鼬,”我喊道。
“对,有些人这样叫它,也有人把它叫做獴。”那个人说道,“我把它叫做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快得惊人。我这里有一条去掉了毒牙的蛇,特笛每晚就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给士兵们取乐。
“还有别的问题吗?先生。”
“好,如果巴克利夫人遭到大的不幸,我们再来找你。”
“当然,要是那样的话,我会自己来的。”
“如果不是那样,那也不必把死者过去所做的丑事重新翻腾出来。你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三十年来,他因为过去做了坏事一直受到良心的责备,至少也该满意了。啊,墨菲少校走到街那边了。再见,伍德。我想了解一下昨天以来又发生什么事没有。”
少校还没走到街拐角处,我们就及时赶上了他。
“啊,福尔摩斯,”少校说道,“我想你已经听说这件事完全是庸人自扰了吧。”
“那么,是怎么回事呢?”
“刚刚验完尸体。医生证明,上校的死是由中风引起的。
你看,这不过是一件十分简单的案子。”
“啊,不可能再简单了,”福尔摩斯笑容可掬地说道,“华生,走吧,我想奥尔德肖特这里已经没有我们的事了。”
“还有一件事,”我们来到车站时,我说道,“如果说她丈夫的名字叫詹姆斯,而另一个人叫亨利,她为什么提到大卫呢?”
“我亲爱的华生,如果我真是你所喜欢描述的那种理想的推理家,那么,从这一个词我就应该推想出这全部故事。这显然是一个斥责的字眼。”
“斥责的字眼?”
“是啊,你知道,大卫有一次也象詹姆斯·巴克利中士一样偶然做了错事。你可记得乌利亚和拔示巴[大卫和乌利亚以及拔示巴:《圣经》中记载,以色列王大卫为了攫取以色列军队中赫梯人将领乌利亚之妻拔示巴为妻,把乌利亚派到前方,乌利亚遇伏被害。——译者注]这个小故事吗?我恐怕我对《圣经》的知识有一点遗忘了。但是你可以在《圣经》的《撒母耳记》第一或第二章去找,便可以得到这个故事了。”
住院的病人
我粗略地看了看一连串内容不连贯的回忆录,想用它们来阐明我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智力上的一些特点,但却觉得很难挑出我所需要的例子。因为在侦破这些案子的过程中,福尔摩斯虽然运用了他那分析推理的巧妙手法,证实了他那独特的调查研究方法的重要,但案件本身,却往往微不足道,平凡无奇,我觉得实在不值得向读者介绍。另一方面,也经常发生这样一种情况,他参与调查了一些案情离奇、富有戏剧性的案子,但他在侦破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却又不能满足我这给他写传记的人的愿望。我曾经记述过一件小小的案子,题目是《血字的研究》,后来又有另一个有关“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失事案,都是能作为使历史学家永远感到惊奇的岩礁与漩涡[岩礁与漩涡:意大利墨西拿海峡上的岩礁,它的对面有大漩涡。此处作者用来形容惊险。——译者注]的例子。现在我要记载的这件案子,在侦破案件中我的朋友虽然没有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整个案情却很稀奇古怪,我觉得实在不能够遗漏不记。
那是七月里一个闷热的阴雨天,我们的窗帘放下了一半,福尔摩斯蜷卧在沙发上,把早晨接到的一封信读了又读。由于我在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