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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断定这是很重要的吗?”格雷戈里问道。
“非常重要。”
“你还要我注意其它一些问题吗?”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歇洛克·福尔摩斯提醒道。
四天以后,我和福尔摩斯决定乘车到温切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如约在车站旁迎接我们,我们乘坐他那高大的马车到城外跑马场去。罗斯上校面色阴沉,态度非常冷淡。
“直到现在我的马一点消息也没有,”上校说道。
“我想你看到它,总能认得它吧?”福尔摩斯问道。
上校极为恼怒。
“我在赛马场已经二十年了,以前从来还没有听过这样的问题,”他说着,”连小孩子也认得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赌注怎么样?”
“这才是奥妙之处呢。昨天是十五比一,可是差额越来越小了,现在竟跌到三比一。”
“哈!”福尔摩斯说道,“分明是有人知道了什么消息。”
马车驶抵看台的围墙,我看到赛马牌上参加赛马的名单。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以四、五岁口为限。赛程:一英里五弗隆。每马交款五十镑。头名除金杯外得奖一千镑。第二名得奖三百镑。第三名得奖二百镑。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黑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色衣袖。
“我们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话上了,把准备好的另一骑马也撤出了比赛,”上校说道,“什么,那是什么?名驹银色白额马?”
“银色白额马,五比四!”赛马赌客高声喊道,”银色白额马,五比四!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余赛马,五比四!”
“所有的赛马都编了号,”我大声说道,“六骑马都出场了。”
“六骑马都出场了?那么说,我的马也出来了,”上校异常焦急不安地喊道,”可是我没看到它,没有我那种颜色的马过来。”
“刚跑过五匹,那匹一定是你的。”
我正说着,有一匹矫健的栗色马慓悍地从磅马围栏内跑出来,从我们面前缓辔而过,马背上坐着上校那位众所周知的黑帽红衣骑师。
“那不是我的马,”马主人高喊道,”这骑马身上一根白毛也没有。你到底搞了什么鬼,福尔摩斯先生?”
“喂,喂,我们来看它跑得怎样,”我的朋友沉着冷静地说道,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注意观看了几分钟,”太好了!开始得太好了!”他又突然喊道,”它们过来了,已经拐弯了!”
我们从马车上望过去,赛马一直跑过来,情景异常壮观。六骑马原来紧挨在一起,甚至一条地毯可以把六骑马一铺盖上,可是跑到中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师就跑到前面。可是,在它们跑过我们面前时,德斯巴勒的力气已经耗尽了,而罗斯上校的名驹却一冲而上,驰过终点,比它的对手早到六马身长,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名列第三。
“这样看来,真是我那骑马了,”上校把一只手遮到双眼上望着,气喘吁吁地说道,“我承认,我实在摸不着头脑。你不认为你把秘密保守得时间太久了吗?福尔摩斯先生。”
“当然了,上校,你马上会知道一切情况的。我们现在顺便一起去看看这骑马。它在这里,”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这时我们已经走进磅马的围栏,这地方只准许马主人和他们的朋友进去,”你只要用酒精把马面和马腿洗一洗,你就可以看到它就是那匹银色白额马。”
“你真使我大吃一惊!”
“我在盗马者手中找到了它,便擅自作主让它这样来参加马赛了。”
“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真神秘。这骑马看来非常健壮、良好。它一生中从来还没有象今天跑得这样好。我当初对你的才能有些怀疑,实在感到万分抱歉。你给我找到了马,替我做了件大好事,如果你能抓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你就更给我帮了大忙了。”
“这件事,我也办到了。”福尔摩斯不慌不忙地说道。
上校和我都吃惊地望着福尔摩斯,上校问道:
“你已经抓到他了?那么,他在哪里?”
“他就在这里。”
“这里!在哪儿?”
“此刻就和我在一起。”
上校气得满脸通红。
“我完全承认我受到了你的好处,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道,“可是我认为你刚才的话,不是恶作剧就是侮辱人!”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
“我向你保证,我并没有认为你同罪犯有什么联系,上校,”福尔摩斯说道,“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这匹良马光滑的马颈上。
“这骑马!”上校和我两个人同时高声喊道。
“是的,这骑马。假如我说明,它是为了自卫杀人,那就可以减轻它的罪过了。而约翰·斯特雷克是一个根本不值得你信任的人。现在铃响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稍稍赢一点。我们再找适当的时机详细谈一谈吧。”
那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尔门式客车返回伦敦,我们的朋友详细地讲述星期一夜晚达特穆尔驯马厩里发生的那些事,和他的解决方法,使我们听得入了神,我料想,罗斯上校和我本人一样,觉得旅程是太短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道,“我根据报纸报道所形成的概念,是完全不正确的。可是这里仍然有一些迹象,如果不是被迫它细节所掩盖的话,那本来是非常重要的。我到德文郡去时,也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罪犯。当然,那时我也曾看到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而在我乘坐马车,刚好来到驯马师房前时,我突然想到咖喱羊肉具有重要的意义。你们该记得,在你们都从车上下来时,我那时正在出神,仍旧坐着不动。我是在对我自己的头脑感到惊异,我怎么竟能忽略了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
“我承认,”上校说道,“甚至现在我也看不出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帮助。”
“它是我推理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决不是没有气味的。这气味虽不难闻,可是能察觉出来。要是把它掺在普通的菜里面,吃的人毫无疑问可以发现出来,可能就不会再吃下去。而咖喱正是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东西。不可能设想,陌生人菲茨罗伊·辛普森那天晚上会把咖喱带到驯马人家中去用。另一种特别怪诞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前来,正好碰到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肴,这种巧合当然是难以置信的。因此,辛普森这个嫌疑就排除了。于是,我的注意重点就落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这两个人能选择咖喱羊肉供这天晚上的晚餐用。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没有坏作用。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接近这份菜肴而未被女仆发现呢?
“在解决这个问题以前,我了解到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总会启发出其他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然而,尽管有人进来,并且把马牵走,它竟毫不吠叫,没有惊动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看马房的人。显然,这位午夜来客是这条狗非常熟悉的人物。
“我已经确信,或者说差不多确信,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了。为了什么目的呢?显然,是不怀好意,不然,他为什么要麻醉他自己的小马倌呢?可是,我一下子想不出为什么。以前有过一些案子,驯马师通过代理人把大量的赌注押在自己的马的败北上,然后为了欺骗,故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有时他们用一些更有把握更阴险狡猾的手法。这里用的是什么手法呢?我希望检查死者的衣袋里的东西后再作出结论。
“事实正是如此,你们总不会忘记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当然没有一个神智正常的人会拿它来当武器使用。正象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手术室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是有丰富经验的,你总该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一小道轻轻的伤痕,那是绝对显不出痕迹来的。经过这样处理的马将慢慢出现些轻微的跛足,而这会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