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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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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辈子从没见过这种场面。这人的脸就象剥树皮一样让海绵剥下一层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见了!在脸上横缝着的一道可怕的伤疤和那显出一副可憎的冷笑的歪唇也都不见了。那一堆乱蓬蓬的红头发在一揪之下也全掉了。这时,在床上坐起来的是一个面色苍白、愁眉不展、模样俊秀的人,一头黑发,皮肤光滑。他揉搓双眼,凝神打量着周围,睡眼惺忪,不知所以。忽然他明白事已败露,不觉尖叫一声扑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
“天啊!";巡官叫道,“真的,他就是那个失踪的人。我从相片上认出他。”
那囚犯转过身来,摆出一副听天由命、不在乎的架势说,";就算这样吧,";他说,“请问,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
“控告你犯了杀害内维尔·圣……哦,除非他们把这案件当做自杀未遂案,他们就不会控告你犯了这个罪。";巡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当了二十七年的警察了,这次可真该得奖了。”
“如果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显然我就没犯什么罪。因此,我是受到非法拘留。”
“不犯罪,却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要是信得过你的妻子的话,你就会干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儿女,";那囚犯发出呻吟的声音说,“上帝保佑,我不愿他们为他们的父亲所做的事而感到耻辱。天哪!讲出去多么难堪啊!我可怎么办呢?”
福尔摩斯在床上坐在他身边,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你让法庭来查清这件事情,";他说,“当然那就难免要宣扬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务当局相信,这不是一件足以向你提出控告的事情,我想没有什么理由必须把你案子的详情公诸于报纸。我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是会把你说给我们听的记录记下来提交给有关当局的。这样,这案子就根本不会提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热情洋溢地高喊起来,“我宁愿忍受拘禁,唉,甚至处决,也不愿把我的令人感到痛苦的秘密作为家庭的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唯一听到我的身世的人。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在那里我受过极为良好的教育。我青年的时候酷爱旅行,喜欢演戏,后来在伦敦一家晚报当了记者。有一天,总编辑想要一组反映大城市里的乞讨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提供这方面的稿件。这就成了我一生历险的开端。我只有客串充扮起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我当过演员,自然学到了一些化装的秘诀,并曾以我的化装技巧而闻名于剧场后台。这时我利用了这种本领。我先用油色涂脸,然后为了尽量装成最令人怜悯的样子,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起膏,做出一个惟妙惟肖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扭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就在市商业区选定一个地方,表面上是火柴小贩,实际上是当乞丐。我这样干了起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发现我竟得到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使我大吃一惊。
“我写完了报道,这些事也就置之脑后不再去想了。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为一位朋友背书担保了一张票据,后来竟接①到一张传票要我赔偿二十五镑,我因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走投无路,这才忽然计上心来。我央求债主缓期半月让我去筹款,又请求雇主给我几天假。然后我就化起装来,到城里去乞讨。过了十天,我凑起了钱,清了这笔债。
“哦,这么一来,你们可以想见,当我已懂得:只要我在脸上抹上一点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两英镑的时候,再要我安心地去做那一星期只能挣这么多钱的辛苦工作,是多么不容易了。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思想①背书。这是金融财会上的术语,即指在支票等票据的背面签字担保。——译者注斗争了很久。最后是金钱占了上风,我抛弃了记者生活,日复一日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借着我那一副可怕的面容所引起的恻隐之心,铜板儿塞满了我的口袋。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隐秘。这就是我在天鹅闸巷寄宿的那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里我能够每天早晨以一个邋遢乞丐的面目出现,到晚上又变成一个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这个印度阿三收了我高价的房租,所以他会为我保密。
“不久,我就发现我已积起大笔钱财。我不是说:任何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能挣到七百英镑,但我有巧于化装和善于应付的特殊才能,而这两方面又越练越精,这就使我成为城里为人所赏识的人物。整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银币流水般地进入我的囊中,如果哪天收入不到两英镑,那就算是运道不济的了。
“我越发财,野心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所房子,后来结婚成家。没有任何人怀疑我的真正职业。我的爱妻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她却不知道我究竟干的是些什么。
“上一个星期一,我刚结束了一天的营生,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不料向窗外一望,忽见我妻子站在街心,眼睛正对着我瞧,这使我惶恐万状。我惊叫一声,连忙用手臂遮住脸,接着立即跑去找我的知交——那个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任何人上楼来找我。我听见她在楼下的声音,但知道她一时还上不来。我飞快地脱下衣服,穿上乞丐的那一身装束,涂上颜色,戴上假发。这样,甚至于一个妻子的眼睛也不能识破这伪装。不过马上我又想到也许在这屋子里要进行搜查,那些衣服可能会泄露我的秘密。我忙把窗户打开,由于用力过猛,竟又碰破我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创口。平常我要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这时我刚把其中的铜板掏出来塞在上衣兜里。我抓起因装满铜板而沉甸甸的这件衣服,扔出窗外。它掉在泰晤士河里不见了。其它的衣服本来也要扔下去,但是就在此转瞬之间,有些警察正冲上楼。我承认,使我感到欣慰的是,一会儿,我就发现我未被认出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而是把我当作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被逮捕起来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些什么别的需要我解释的地方。我当时下定决心长期保持我那化装的样子,所以我宁愿脸上脏一点也没关系。我晓得我的老婆一定焦急万分,我就取下戒指,乘警察不在意的时候,托付给那印度阿三,还匆匆写了几行字,告诉我的妻子不必害怕。”
“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
“我的天!这一个星期可真够她熬的!”
“警察看住了那个印度阿三,";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我很了解:他会觉得要想把信寄出去而不被发现是困难的。大概他把信又转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而那家伙又把它一股脑儿地忘了几天。”
“就是这么一回事,";福尔摩斯说,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相信就是这样。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行骗而被控告过吗?”
“有过多次了,但是,一点罚款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事情必须到此为止,";布雷兹特里特说,“如果要警察局不声张出去,必须是休·布恩不再存在了。”
“我已经最郑重地发过誓了。”
“要是这样,我想大概也就不会再深究下去了。可是,你如下次再犯,那我们就要全盘托出。福尔摩斯先生,我得说我们非常感谢您帮助我们澄清这个案件!我希望知道您又是怎样得出这个答案来的呢?”
“这个答案,";福尔摩斯说,“是全靠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斯板烟丝得来的。我想,华生,如果我们坐车去贝克街,正好赶上吃早饭。”
蓝宝石案 (一)
圣诞节后的第二个早晨,我怀着祝贺佳节的心情,前往探望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身穿一件紫红色睡衣懒散地斜靠在一张长沙发上,右手边放着一个烟斗架,眼前还有一堆折皱了的晨报,显然是刚刚翻阅过的。沙发旁是一把木椅,椅子靠背上挂着一顶肮脏的破烂不堪的硬胎毡帽。帽子简直糟得不能再戴了,有好几处都裂了缝。椅垫上放着一个放大镜和一把镊子,这说明那顶帽子之所以用这样的方式挂着,目的是为了便于检查。
“你正忙着呢,”我说,“也许我打搅你了。”
“没有的话,我很高兴有一位朋友来和我一起讨论我研究所得的结果。这完全是一件毫无价值的东西。";说着,他竖起大拇指指了一下那顶帽子,“不过,同它有关联的几个问题却不是索然无味的,甚至还能给我们一些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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