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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帮众。几天不见,罗子成了大当家,而曾珊却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女。以罗毅过去偷窥她洗澡的恶名,再加上原来的大当家曾有过让她嫁给罗子的遗言,如果罗毅要强收她做压寨夫人,恐怕大家也不会阻拦的。
在聚义帮里,罗子的岁数偏小,与曾珊是年龄最为相仿的,所以此前他们两人也曾在一起玩耍过,关系不算很恶。偷窥事件发生后,曾珊只是短暂地恨了罗子一段,后来也就宽恕了他,其实山里女孩子的贞操观念本来就没有那样重。他们俩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建立在曾珊高于罗毅的基础上了,现在地位颠倒过来了,罗毅会对自己如何呢?曾珊有些害怕的感觉。
“大小姐……”罗毅说。
曾珊连忙一屈膝,像戏台上丫环对老爷那样作了个福,说:“大当家的,你就叫我曾珊吧。”
罗毅笑着说:“也好,大家把称呼都改改。我跟双勇他们讲好了,大家谁也不许叫我当家的,还是叫罗子。不过你除外,你得叫我罗子哥。至于我叫你嘛,要不改称叫珊儿好不好?”
“遵命。”曾珊顺从地说,“罗子哥,你先吃饭吧。”
“……饭不着急,我有东西送给你。”
罗毅说着,从一个帮众推的车上取下两个包袱,塞到曾珊手里,说:“你这声罗子哥也不能白叫,这是哥哥送你的礼物,找个背人的地方偷偷看去吧。”
曾珊接着包袱,觉得份量挺沉的。在众人的嘻笑声中,她低着头跑开了,果真找了一个背人的地方来看。打开包袱,她一下子惊呆了,一种喜出望外和害羞交织的感觉一下子涌上来,她的脸一直红到了脖颈。
其中一个包袱里,有两块漂亮的花布,还有一件已经做好的花衣。她拿起花衣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大小差不多合适,山里姑娘穿的衣服,本身也不会特别挑剔尺寸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镜子、发卡、发带、水粉之类,花花绿绿的,很是惹人喜欢。
在另一个包袱里,包着的是一堆姑娘家爱吃的零食,像什么桂花糖、洋饼干、广式果脯等等,所有这些零嘴,曾珊还是很小的时候才曾经吃过其中的一两样,而且远远不如包袱里的那样精致。没有哪个女孩子是不喜欢吃零食的,但一下子得到这么多的零食,简直让曾珊觉得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曾珊长这么大,虽然在聚义帮里担着一个大小姐的名号,但却是小姐身子丫环命。一来,原来的大当家考虑不到女孩子的心思,不知道如何照顾她;二来,帮里的经费一直都不太宽裕,有点钱也不可能给她买这些没什么用的奢侈品。曾珊并不是没有眼馋过镇上那些大户小姐的首饰、花衣和零食,但她知道,自己只是大当家收养的孤女,实在不适合提出过分的要求。现在,罗毅刚刚当上大当家,就给自己买了这么多好东西,这份狂喜实在是无法言喻了。她甚至于怯怯地想到,这是不是新任当家的给自己下的聘礼呢?如果罗子真的这样体贴人,那么,嫁给他也许也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吧……
曾珊不知道,为了买这些东西,罗毅可没少花心思,在铜州城里把所有的杂货店都转遍了。在读大学的时候,他成天翘课出去玩打仗,既没有时间追女孩子,也没有女孩子愿意主动追他。他在心里,也曾羡慕过别的男生给女朋友买花买衣服的壮举,但一直没有一个机会来模仿一下。现在,他意外地得到了一个被指定将要嫁给自己的准女友,长得又是如此漂亮,虽然最终能不能成还说不定,但花点钱讨美人一笑,也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了。
曾珊欢天喜地地把包袱重新包好放起来,只拿了一条粉色的缎带扎在辫梢上,满脸喜色地跑回来了。负责后勤的乐家林正在指挥大家把罗毅买回来的东西卸下车,晚饭也已经用新买来的米重新做了,蒸在米饭上面的香肠散发着浓香。
帮众们按着罗毅的要求,纷纷换上了迷彩作训服,大家一个个看起来都像变了个人,整个营盘也颇有点正规部队的样子了。一些年轻一点的帮众开始想象着,如果穿上这样一身衣服到镇上去转一转,会不会有大姑娘看上自己呢?
“大家都换了新衣服了,我给你买的新衣,你怎么不换上?”罗毅看着跑回来的曾珊,笑眯眯地说。
“那衣服是给我买的呀?我不知道耶。”曾珊故作矜持地问,脸上洋溢着笑容。她对罗毅的印象又恢复到当年无忧无虑在一起玩耍的状态了,耍起了小女孩子的娇嗔。
罗毅本来还有点担心当年的女孩子不够开放,所以不敢很放肆地跟曾珊开玩笑。现在听到曾珊这样一说,顿时找到了一种与邻家小妹打闹的感觉,嘻嘻地笑着说:“当然是给你买的啦,我又没有老婆,不给你买,还能给谁买呀?”
“哦,你有了老婆就不给我买了?那你拿回去留给你老婆好啦。”小丫头口舌伶俐地说,15岁的姑娘,正是嘴不饶人的时候。
罗毅装作烦恼地说:“这是个麻烦哟。给你买,怕老婆不乐意;给老婆买,又怕你不乐意。要不,干脆,你和我老婆变成一个人就好了。”
曾珊愣了一小会,才听出罗毅说的是什么意思。她再一次脸红起来,挥起小粉拳在罗毅身上砸了一下,转身就跑。
“你干嘛去。”罗毅在身后追问。
“换新衣服去,我把你老婆的衣服穿烂,让她跟你吵架!”曾珊喜滋滋地答道。
晚饭时分,聚义帮又有了久违的欢笑,有白米饭吃,有腊肉、香肠做菜,这就是聚义帮的节日了。一袭花衣的曾珊在一群迷彩装的汉子中间,如万绿丛中的一朵鲜花,引得大家议论纷纷。大家自然知道这花衣是罗毅给曾珊买的,而且所有的人也都知道前任当家的曾有把曾珊许给罗毅的遗言。有些嘴欠的帮众脱口而出了“压寨夫人”这样的词,其结果自然是被曾珊用土块砸了个灰头土脸。
吃过饭,陆双勇主持全帮大会,宣布罗毅正式接任聚义帮的帮主。
“大当家的!”众人一齐单膝跪地,向罗毅行礼,算是完成了推举帮主的仪式。
罗毅接受了大家的朝拜,正式走马上任,开始发表施政演说:“各位兄弟,还有几位大叔们,感谢大家信任。值此聚义帮遭遇重大挫折之际,大家推举我罗毅担任帮主,我不敢推辞。刚才这一声大当家的,大家叫过一次就足够了,以后我们都以兄弟相称,大家还像原来一样,叫我一声罗子就可以了。我罗毅过去不懂事,在帮里做过不少错事,请大家既往不咎。”
“啥叫既往不咎啊?”有帮众在下面小声嘀咕。
“罗子让手榴弹炸一次,变得有学问了。”另一个人说。
“嘘,现在罗子是帮主,大家尊重点。”
罗毅擦擦头上的汗,悻悻然地解释说:“那个……既往不咎嘛,就是说大家大人不计小人过,我罗子年轻,不懂事,大家别计较。”
“没事,罗子,过去的事,大家都不会计较。你这次救了大家的命,大家都服你。现在老当家的不在了,你给大家说说吧,咱们聚义帮,往下该怎么走,你给大家指条路,帮大家找一个好的前程。”后营的当家人王大成站起来代表帮众说。在帮众中,王大成算是比较稳重的一个,想法比别人多一些。他这番话,问出了所有帮众心里最想知道的事情。
009 建立突击营
罗毅说:“大成这个问题问得很好,这些天,我也在想我们聚义帮的出路,考虑了一些想法。大家如果不累,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大家也议一议,看看行不行。”
“罗子说吧!”大家一起闹闹哄哄地喊道,这个土匪帮里,还真是没什么规则。
“这次国军进剿,我们吃了很大的亏,为什么呢?就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战斗力。对付个把地方上的保安队,我们勉强能打个平手。但对付正规军,我们连还手之力都没有。我们自己也知道,我们其实就是一群土匪而已。有人说,匪这个字,说出来很不好听。但我觉得,匪有什么难听的,古往今来,哪个大英雄没有当过匪?打虎的武松就是匪,大家觉得他不是英雄吗?”
“罗子说的没错!”下面的人附和道,罗毅找的这个说法,的确让帮众们觉得很有面子。
罗毅接着说:“我倒觉得,最不好听的,是土匪的这个土字。我们不在乎当匪,但要当,也不能当土匪,我们要当洋匪,当悍匪,要当那些让官兵不敢来进剿的匪!”
“说得好!”苏晓峰大声说,“我不在乎当匪,但是当这个土匪当得实在窝囊。”
“对!我们要当悍匪!”有人跟着喊道。
罗毅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然后接着说:“这一次,我们能够从包围圈中间逃出来,纯粹是天照应,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