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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有益,但是她毕竟是要走上家庭教师岗位的人,不能一味注重健康,总得为自己的将来考虑。
魏莱提了箱子,开门下车,坎贝尔夫人立马就迎了上来:“我亲爱的简,你终于回来了,让我想想我们分开了多久,得有一年了吧,或许没有我认为的这么久,但是我们分别实在太久了,我们真的非常想你。”
坎贝尔夫人年过四十,保养得很好,一双手温润细腻,一看便知道从来没受过苦,和贝茨小姐那双枯瘦的手截然不同,她的五官很柔和,用慈眉善目来形容也不为过。
应该是个好相处的人吧。
站在坎贝尔夫人身边的就是坎贝尔上校,是个大高个,魏莱目测他比自己要高出两个头,虎背熊腰,留了两撇小胡子,表情略微严肃,或许是多年从军的缘故,他身上有一股让人心头发毛,头皮一紧的威严,对简的态度也不像他的夫人那样热情,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然后让仆人把箱子拿进去。
坎贝尔小姐,现今的狄克森夫人,和她的母亲一样,是个热情的人,她挽住魏莱的胳膊,嘴一张,就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他们从伦敦去爱尔兰,再从爱尔兰回伦敦,路上经历了什么,看了什么,不用魏莱自己问,她一开口全都说完了。
倒是她的新婚丈夫,狄克森先生和坎贝尔上校一样严肃,不苟言笑。
魏莱心想,这还真是一家人啊。
坎贝尔家是再普通不过的石头修筑的二层建筑,楼下有两个客厅,一大一小,天花板上都有彩绘,卧室和坎贝尔上校的书房都在楼上,因为刚刚下了雪,一大早就点上了壁炉,壁炉上摆放着四盏做工精巧的鎏金烛台和一座铜钟。
这些烛台魏莱在贝茨家也见过相似的,但都是放在箱子里的宝贝,平时绝不会摆出来。
总之,单论环境,坎贝尔家比贝茨家好多了。
坎贝尔上校夫妇也并未苛待简这个寄人篱下的小孤女,凡是狄克森夫人有的,简都有,或许还更多一点,就连简的卧室也比狄克森夫人未出嫁时的要大一些。
和坎贝尔上校夫妇简短地说过话后,魏莱回到卧室收拾东西,狄克森夫人也跟了进来,她进门就直接躺到床上,又用一只手撑起脑袋,一边看着魏莱收拾东西,一边说:“我亲爱的朋友,你真应该跟我们一起去爱尔兰,那是一个和伦敦和海伯里都不一样的地方,我还以为爱尔兰很穷,很破烂,没想到那里的风景非常迷人,我和尼古拉斯(狄克森先生)的房子在海边,面对着一片很漂亮的海,我保准你会喜欢。看着那片海的时候我就在想,要是简也在就好了,等我和尼古拉斯回去的时候,你跟我们一道走吧。”
魏莱从箱子里抬起头,惊讶地抬了抬眉毛:“去爱尔兰?不合适吧。”
狄克森夫人歪了头:“什么意思?”
“你和狄克森先生刚结婚,接了你父母去爱尔兰,紧接着就送你父母回伦敦,然后把我接去爱尔兰,再送我回来,你们还有单独相处的时间吗?”
狄克森夫人灰绿色的眼睛里有些挣扎和迷茫,很显然,她并没有想到这一点。
魏莱把帽子送给她:“就算你愿意,你就没想过狄克森先生是不是愿意?”
狄克森夫人一顿,又慢慢地点了点头,丈夫跟她隐晦地提过,在他们生孩子之前,不希望再有别人打扰他们的二人生活。
“但是,我想把你带到爱尔兰,看看能不能为你找一个丈夫。”
这下魏莱惊了:“丈夫!?”
“是啊。”狄克森夫人坐直身子,“简,你难道不清楚你现在的处境吗?你要是不结婚,就只能去做家庭教师,海伯里的那家人是养不活你的。可是你我都清楚家庭教师不过是好听一点,地位高一点的仆人而已,你要走上走条路,会很辛苦的。我现在结了婚,体会到了有一位值得依靠的丈夫的好处。我也希望你能尽快结婚,这样你的生活就有保障了。我不能看着你去受苦。”
魏莱忽然想到了维斯顿夫人,她年轻时来到哈特菲尔德,把爱玛两姐妹带大,年近四十才和维斯顿先生结婚,而她的丈夫比她还大十几岁。
狄克森夫人请握住魏莱手,语重心长地说:“简,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虽然不是血缘上的姐妹,但是我们的感情比亲姐妹还深,我希望你能过上幸福的日子,就跟在这里一样,所以我才想让你跟我去爱尔兰,我带着你参加几场舞会,我相信你会找到合适的丈夫。”
魏莱笑了笑,说:“能够不去做家庭教师当然好,但是爱丽丝,我没有嫁妆,或者说我没有能吸引到一位适龄青年的嫁妆。”
狄克森夫人结婚时有三万英镑的嫁妆,这是坎贝尔上校夫妇一辈子的积蓄,而简的父母只留给她几百磅,一半给了坎贝尔上校,另一半留给贝茨家,这些钱早就没影儿了。
“我当然知道这一点。”狄克森夫人从床上站起来,“但是总要试一试吧,我在爱尔兰就听说有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士嫁给了当地一个很有钱的富商,看吧,这种事是可能发生的,万一你能遇上一位不求嫁妆的男士呢?”
谁?达西吗?
魏莱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
就算是达西,伊丽莎白还有1000英镑的嫁妆呢。
简和狄克森夫人是一同长大的姐妹,但魏莱却是和她初次相见,狄克森夫人对她来说还是一个陌生人,她并不打算再深入地聊下去。
狄克森夫人见她情绪不高,以为是自己戳中了她的伤心事,不再多说,立马转换话题:“简,你还记不记得以前住在我们家对面的玛丽?”
“嗯。”不认识。
“她上个月结婚了,嫁给一个卖布的商人,听说生意做得还挺大的,她下一周要办舞会,给我们发来了请帖,听我妈妈说规模还挺大的,请了好些有头有脸的人。我好久都没见过玛丽了,不知道她现在长什么样儿了,我记得她小时候长得可不怎么好看,简,你怎么了?不舒服吗?着凉了?”
魏莱捂着胸口:“没什么,我挺好的。”
就是不想参加舞会。
—— ——
“兰斯,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的第三篇寄来了吗?”兰斯的姐姐,阿米迪欧小姐敲开弟弟书房的门,手里还拿着新出的报纸。
兰斯从书里抬起头,摘下眼镜:“很遗憾地告诉你,我亲爱的姐姐,没有。”
“太让我遗憾了,我还以为我能以《每日晨报》老板姐姐的身份先读到梅耶尔先生的作品呢,我真的被他的作品吸引住了,他成功地吊起了我的胃口,太过分了。你能不能催一催他?”
兰斯:“……你大晚上来找我,就是为了这个?”
“当然不是。”阿米迪欧小姐坐下来,说到正题,“我看了这个季度的财政报告,感谢上帝啊,我们终于开始赚钱了,我先前还担心一直亏下去,爸爸辛苦创建的报社保不住,我们一家都要成为流浪汉,恭喜你,我亲爱的弟弟,看吧,只要你认真了,你完全能打理好报社,一点也不比爸爸差。”
兰斯对于姐姐的夸奖没有多少开心,他也不能把他的真实意图说出来,他的姐姐和母亲会疯的。
“还有别的事吗?”
“你是赶我走吗?好吧,我现在心情很好,你赶我走也没关系,我不生气。”阿米迪欧小姐站起来,走了两步,又转过身,“我忘了告诉你,下周刘易斯先生家要办舞会。”
“刘易斯先生?”
“就是卖布的刘易斯先生。”
兰斯重新戴上眼镜,想起来了。
“嗯,我不去。”
☆、第二十七章 接近
兰斯最近很郁闷。
报纸销量持续上涨,报社卖价也逐渐升高,这都是能让他开心的事情,但是他在曼切斯特看中的一块用来建纺织厂的地却被人先一步买走了,而且在曼切斯特开办的工厂越来越多,他朋友告诉他如果再不快下手,就算有钱也没处花了。
他打算要再去一趟曼切斯特做考察,如果能找到和先前那块地差不多的地方,就先贷款,买了再说。
在这个重要的关头,阿米迪欧夫人和阿米迪欧小姐偏偏硬要他去参加什么布商举行的舞会。
阿米迪欧小姐说:“妈妈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你觉得这只是一场舞会吗?她最喜欢在舞会上给你介绍那些贵族小姐了,你或者我能够跟一位贵族结婚,这是她毕生的愿望,我们都别指望反抗几下,她就会打消。之前几次特地为你安排的舞会你没参加,妈妈已经很生气了,如果这一次你再找借口躲,我怕她会气病。为了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