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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也的确如此,在那拉淑娴并不知晓的既定世界里,小铃铛是被父母宠溺着长大的,不是说她性子骄纵,而是太过于天真无邪了。在那个世界里,小铃铛是没有弟弟榆哥儿的,她得到了来自于父母的全部宠爱,最无私的疼爱。
然而,一朝出嫁,等待小铃铛的却是人心险恶。她完全想不通,为何明明是嫡亲的兄弟,却会同室操戈。她永远不会明白,爵位、侯府、家产……这一样样没有生命的物件,是多么让人眼红。
在那个世界里,小铃铛仍是嫁给了史家大爷,成为了保龄侯夫人,也如愿的在嫁过去的次年怀上了骨肉。可惜,孩子才刚出生不到一个月,史家大爷便撒手人寰。从来不曾经历过这么可怕的事情,身子骨尚未复原的小铃铛,在夫君离世后不到三日,也跟着走了。
……徒留尚在襁褓中的女儿。
依着本朝律法,就算膝下无子,只要有女儿就不能算是无嗣。要知晓,这世上是有女户的存在,女儿也照样可以招赘继承家业。再不然,也能够过继族中子嗣。史家不是林家,哪怕嫡系的二爷、三爷不愿意将自己的儿子过继,族里也仍有很多孩子愿意当这个嗣子。
退一步,哪怕没有嗣子,女儿也出嫁了,那么属于史家大爷的那部分家产,就该由在室女和官府按等份继承。至于偌大的保龄侯府,以及史家大爷遗留下来的爵位,也应该归还给圣上。自古,只有子承父业,就没有弟弟承袭长兄爵位、家产的道理,哪怕真的想要,那也该过继一个儿子给长兄留个香火。
然而,甚么都没有。
从小俩口抛下尚在襁褓中的女儿离开时,一切就已注定了。
对于老侯爷夫人来说,手心手背都是肉,总不能为了一个已过世的儿子,而将另一个康健的儿子赔进去罢?史家二爷是既得利益者,自不会反对。史家三爷虽颇有微词,可他子嗣不丰,又不想搀和到这是非圈子里头,索性在老侯爷夫人百年后,要求分家另过,至此远走他乡,多年不曾归京。
至于张家,得知女婿、爱女相继身亡,原本就身子骨不大好的张家大太太没两日就咽了气。在短短时日里,接连失去爱女、爱妻的张家大老爷,只浑浑噩噩的过着日子,最终也郁郁而终。
……
万幸的是,如今一切都还来得及。虽说,因着那拉淑娴的干预,促成了榆哥儿的出生,造成了潘氏的过世。可不得不说,她改变的却不仅仅只有这些。
潘氏走了,留下了刚出生的榆哥儿。小铃铛不得不在十岁出头就承担了长姐甚至母亲的职责,没人强迫她这么做,她是自愿的,一切都是为了她早逝的母亲。而之后,张家大老爷娶了继室,虽说俩口子感情不睦,继室也不曾对小铃铛造成明确的伤害,却仍间接的改变了她的性子。
如果说,潘氏的离世,造就了小铃铛坚强的一面。那么,榆哥儿的存在,让小铃铛知晓了何为责任,哪怕山穷水尽,都不能轻言放弃生命,只因她肩上有着沉重的胆子。
还有张家大老爷娶继室一事,撇开他们俩口子的感情如何,单就续弦这件事情,就让小铃铛明白,原来这世上并没有恒久远的爱情,事实远比想象可怕得多。再之后,她的继母虽没有动太多的手脚,可藏于心中的思量却让小铃铛学会了思考和警醒。
人心险恶,有时候只能靠自己。
总有一些人盼着她去死,可她偏不。非但要活着,还要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让那些盼着她去死的人,活生生的憋死或者气死。
来战罢!
就算结局是死亡,也绝对要让对方付出惨烈的代价!
……
那拉淑娴绝对不会想到,她那软萌萌的娘家小侄女,早已在不知不觉中从可爱的小白兔进化成了凶残的母老虎,她还道是不能给予太多的帮助,只能从侧面拉史家二爷的后腿。
不过,这也够了。
事情的进展比想象中的顺利多了。让那拉淑娴诧异的是,史家三爷发挥了之前她完全没有预料的巨大作用。事实上,单在拖史家二爷进兵营这事儿上,史家三爷成了最大的助力。
“大哥身子骨不好,还过了科举入了仕途,我虽没有大哥的才华,却有一身好力气。我要当兵,像祖父那般,从小兵卒子成为大将军!”
“对了,二哥你一起吗?算了算了,当兵那么辛苦,你也就比大哥出息一丁点儿,我就不为难你了。对了,二哥你索性去念书上进罢,史家有我一个武将就足够了!”
“谁也别拦着我,我要当兵,我要成为大将军,我要让祖父在天之灵都为我的成就感到骄傲!!”
“二哥你还是做学问去罢……”
对于史家二爷来说,史家三爷简直就是个猪队友!!
本以为自家大哥已经够疯了,都承袭了保龄侯的爵位,还跑去科举,简直就跟荣国府的赦大老爷一样脑子有坑。结果,更坑的居然还在后头,他的好三弟啊,就算真的非要当兵,就不能偷偷摸摸的去吗?非要大声嚷嚷,非要将他一并拖下水,这不是有病是甚么?
其实,史家三爷也很冤枉,他是有能耐,这个没问题,可他的年岁毕竟不大,还是个实打实的少年郎。指望他说话滴水不漏,那压根就是白日做梦。尤其他刚得到了来自于素来极为崇拜的王子腾的“赏识”,哪里喜得不知晓自己姓啥名啥了,这个时候不去哥哥们面前嘚瑟一番,对得起赏识自己的王大将军吗?
王大将军:“……”他甚么都没做。
于是,一番嘚瑟下来,史家大爷是肯定没啥反应的,因着身体缘故,他就没往武将那方面想过,再说他跟三弟之间差了好几岁,饶是三弟再嘚瑟,他也不会往心里去,笑笑就过去了。
可史家二爷却已是骑虎难下了。
说自己不愿意去当兵?
——嗯嗯,二哥你也就比大哥出息那么一点点,留在府里做学问得了。
他一个侯府的二爷,好好祖荫不要了,上战场拼死拼活?
——这是咱们家的优良家风,我要让祖父为我骄傲!
那就去罢,不就是上战场吗?
——别介别介,二哥您千万别去,这不是上战场的问题,我怕二哥你连新兵营都出不了。
史家二爷默默的咽下了哽在嗓子眼的一口血,认命的吩咐下人收拾行囊。等到了时间,就一步三回头的同史家三爷一道儿去了位于城郊的火器营。
没错,就是火器营。
贾赦得了那拉淑娴的叮嘱,还真就约了王子胜出去喝了酒,当然也谈了正事。却说那王子胜,这些年来日子过得很是艰辛,偏造成他如今地步的人就是他家老爷子,尤其最近两年,打骂都是好的,一会儿让他被兵法,一会儿拉着他去操练。虽说王老爷子年岁长了,可收拾起王子胜来,却是轻轻松松的。
也因此,听说贾赦寻他喝酒,王子胜立马跑出了府,一顿海吃海喝后,他拍着胸口给贾赦打了包票,一定会给寻个好去处的。
去处是挺不错的,尤其对于新兵蛋子来说,能被分到火器营简直就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儿。也是进了火器营,史家三爷才愈发的笃定,绝对是他所崇拜的王子腾赏识他,特地给他大开方便之门。
然而,史家三爷是高兴了,史家二爷却完全高兴不起来。
老话说,虎父无犬子。可老话,不一定就是对的。
看贾赦就知晓了,他爹贾代善,他爷贾源,那可都是用兵如神的猛将。结果呢?贾赦倒还罢了,虽说上战场是不行,可在别的方面,他开启了如同疯狗般的开撕模式。再看贾政,又蠢又怂居然还自以为是不曾遇到伯乐的千里马。哦不,其实他只是一头蠢驴子。
相较而言,史家二爷虽没继承到先祖们的能耐,却也不算给先祖们丢脸了。
勉强算是能文能武罢,就是文不成武不就。
身子骨不错,小时候也是练过的,就是没甚么杀伤力,单纯的花架子罢了。
一咬牙也能捱过新兵营,可如果是火器营的话,就不是那么确定了。
毫不客气的说,史家二爷被史家三爷给坑惨了,亦如贾赦坑了贾政一般。哪怕不是存心的,这嫡亲的兄弟原本就会被人拿来比较,像史家大爷那种盖了戳的身子骨虚弱倒是罢了,史家二爷、三爷走的一贯都是相同的路线。于是乎,史家二爷要不好了。
可这仅仅只是个开端。
尚在保龄侯府坐等机会的小铃铛,几乎是史家二爷、三爷一走,她就动用了手段。
所谓的手段,其实并不算激烈,或者可以说,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