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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界处,到时候我们可以去那边找找,至于最后一个比较麻烦,因为连心宿也不晓得他的真面目,他的身份也常常变来变去的让人琢磨不定。”
“那我们现在是往……”望了眼周围的树木,她有不好的预感。
“深山老林!”某少年显得很兴奋。
马车驶入郊外的森林里,树枝擦着车窗而过,树叶扑簌簌掉落,随即被马蹄践踏了去。角宿赶车的速度很快,即使是在这树林里,他也放开了胆子赶马。
路面凹凸不平,坐在车厢里的两个女的自然不好受,不一会儿就惨白了脸,尤其是房宿,嘴唇都有点白了。
“房宿,你怎么样?”温暖问,声音显得虚弱。
房宿摇摇头。胃里翻江倒海,她的脸色更难看了,而她还是咬着唇硬撑着。
眉毛紧蹙,温暖掀开布帘,忍着涌上来的酸胀感开口:“角宿,慢一点。”
虚弱的声音被滚滚的车轮掩盖了去,角宿没听见,而是被这飞驰般的刺激给迷住了,他大力挥着皮鞭,好让马儿跑得更快。
枣红马越跑越快、越跑越快,鼻孔张得大大的,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车轮压过一个深坑,同时枣红马像是遇见了什么,扬起前蹄嘶叫,角宿被突如其来的变故给吓了一跳,忙稳住缰绳。
车厢里尽是一片混乱,温暖更是被晃得飞出车窗,额头磕在石头上,她立刻昏了过去。
“巫女大人——”
再次醒过来时,温暖发现她已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简陋的布置,却很干净,头顶的蚊帐有很多地方补过,就像小时候她在外婆家看到过的一样。
身上盖着也是补过的薄被,上面还有晒过的味道。
房间里只有她一个,她挣扎着爬起身,脑袋胀痛得让她倒吸气。摸上额头,那里被裹上了层纱布,估计是房屋的主人给她包扎的。
穿上鞋推门出去,一个不算大的院落,梳着发髻的女子正给鸡鸭喂食。听到开门声,她回头,“呀!您醒了?怎么样,身体好些了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我……你……”温暖指指自己,又点点她。
“是我相公把你救回来的,看到你的另两个同伴,就带上村里的人一起带来了。”
“那他们俩?”
女子叹气,“伤得比较严重,特别是那女的,后背都血肉模糊了,幸好还有气,否则这样的伤势,就算是男人也捱不过。那少年还好,估计是撞到哪了,晕过去,其他倒也没什么。”
她正说这话的时候,远远的传来嘹亮的歌声。在门前小路的不远处,扛着锄头的男人正大步走来。女人迎了上去,脸上尽是甜蜜。
男人看到站在门口的温暖,对她友好打了个招呼,随即低头对怀中的女人说了几句。女人一一应着,尽显妻子的娇憨之态。等到男人走后,女人走到她面前,说:“我相公说让你先去休息下,一会儿等做完饭,好一起吃。对了,您的马车在后院,您看看里面少什么没。”
“谢谢二位的好意,我心领了,能麻烦你带我去看看他们吗?”
“当然。”
☆、第十四章:发怒
女人把温暖领进另一间房后,自己就忙活去了。
屋子是一间,被一幕布帘隔开,分里屋和外屋。角宿在外屋,房宿在里屋,两个人相隔不过两丈。
她直接走向房宿所处的屋子,因为在进去的时候,角宿就已经醒了。她打了个手势,让他不要出声,自己则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
正如那女子所说的,房宿是他们三个人当中受伤程度最严重的,不仅头上包着纱布,上半身也缠裹了厚厚的几层,在肋骨两旁都能看到干涸了的血迹。她的脸惨白得吓人,嘴唇也毫无血色,显然是失血过多所致。
“温暖……”角宿想解释,却被她给制止。
“去外面。”走过他身边时,她这样说。
外面夕阳西下,余晖洒落整座山林,林子里坐落了几户人家,简陋的茅草屋,炊烟袅袅,风中还能闻到饭菜的飘香。对于在大城市里生活惯了的温暖来说,这样的山村人家别有一番滋味。
“温暖,对不起,我没有护住你。”对于这次事件,角宿相当的自责,从出门的时候,他一直都低着头不敢看她。“要不你骂我吧,打我也可以。”
“这不关你的事,”温暖摇摇头,“你不是也受伤了吗?好在我们都没性命之忧,这就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对啊!要不是那畜生!我……”说到这儿,角宿异常的激动,连话都说不好,整张脸涨得通红,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憋的。
温暖边平复他的情绪边引导他讲述在森林的事,直到女主人喊他们吃饭,角宿那滔滔不绝又带着怒气的话匣才被迫停止。
山村人家,餐具比较简单,只是即便如此,木碗和筷子都被洗得干干净净的,而且在桌中央还摆了碗红烧兔肉,温暖想起男人回来时的画面,想来也是那个时候同女主人商量拿猎物来招待他们。
温暖知道,这是最大的热情了。
原本还因为讲事情讲得怒气填胸的角宿,在见到餐桌上的兔肉后立刻变了,自来熟地夹了条腿啃了起来,油站上了脸也不在意。当然,他也不忘把吃剩的骨头给小可吃。
屋子的男女主人都很好客,对角宿这样自来熟的人也没有表现出不耐烦。
边喝着菜粥边和他们聊,得知他们是新婚夫妻,温暖送了两枚精致的簪子作为对他们的回礼。从他们嘴里得知她被他们救回来的情景,再把之前角宿的话理清了遍,事情的始末她大概有所了解了。
这事还是在昨天,当时在马儿失控她坠下马车后,角宿和房宿遇到了一群野狼的袭击,房宿为了保护她,自己反倒受了重伤,至于后来为何他们仨没有被野狼吞食,谁也不知道,只是到最后,男主人和其他人上山打猎时发现了受了伤昏迷不醒的他们。
“对了,为什么你们会在那边?这里是偏远山区,极少有从城里的人来。”男人单手支着下巴,说。
“我们是……”
“我们想去邻国,不小心走迷路了。”打断角宿的话,温暖解释道。
“原来如此。”男人点点头,“这样的事倒是见过不少,以前常有人去红南国,只是红南国和俱东国之间的这片林子太深,路也曲折,所以我之前也遇到过几个想去红南国却迷路的俱东人。”
停下喝粥的动作,温暖抬头不解地望着男人,“去红南国的俱东人?”
男人点点头。“你不知道吗?最近还是有挺多俱东国的人去红南国的,说是居住在那儿。也是,俱东国的皇帝整日只知道寻欢作乐,不务朝政还对老百姓加增苛捐杂税,本来前年一次旱灾之后就没什么收成了,这样下去一家都养活不了,更别说抓壮丁充军;再看看红南国,皇帝一心向着百姓,税收都给免了,还给特别贫困户一些补贴,这样的好皇帝,百姓都会去拥戴,既然本国无望,那么就转移地方,一切都是为了活命啊。”
一切都是为了活命。男人的话令温暖陷入沉思,原本还觉得香甜的菜粥,现在到了嘴里变得索然无味了。
国有明君,国泰民安;国有昏君,家破人亡。
百姓,作为社会金字塔最底层的一类人,他们一生说不上有什麽奢望,无非是企盼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衣食温饱。至於谁才是真天子,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差别。谁能平定天下,谁能给他们一块地一个家,少一些徭役赋税,他们就跟随谁。加上适当的愚民思想,他们就能一直忍受着压迫和不公,直到末代□□逼到他们无法生存,他们就会以农民起义的形式出现在时代的舞台上。起义又往往中止於新朝初代天下回稳的时候,直到下一个末代来临。
本来她看到亢宿身上的干净,想把他拉拢,甚至把他推上帝王的位置,只可惜……
他虽有些文才武略,也聪明稳重,却没有多少乱世时文臣武将的忠主之心,和文臣武将的目的也不相同。而他的心愿也不过是大多数的农民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安安稳稳过一辈子。
“相公,你又在你的长篇大论了,”女主人笑意盈盈地给他添了碗饭,“其实俱东国也并不是完全坏掉啦,你看隔壁王二的小儿子,不是科举中了吗?他师傅待他不薄,教导他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和治国之策,所以若是真挽救,还是有挽救的地步的。何况,青龙巫女不是来了吗?指不定这末后的日子要大过先前的日子呢。”
“话是这么说,但真正能忠心为国的人又有几个呢?”男人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