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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剑三]君子九思-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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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得很齐全,兑换了许多金条和碎银以备不时之需,如今,可不是心想事成了?
  叶英低头,雪色的发顺着他的鬓角滑落,清俊的容貌美玉般无瑕,他低低的,认真地道:“思儿,这次,要跟紧为师。”
  叶九思微微一愣,也想起了数年前阴错阳差而造成的分别,想到这,她紧紧的握住叶英的手,郑重道:“徒儿知道的,师父。”
  不管前路是鲜花着锦还是荆棘遍野,他们总是要一起去面对的。
  这次,她绝对不会放开他的手的。
  大庆元和八年,名震天下的藏剑山庄在杭州西子湖畔创立,庄主为“剑圣”叶英,首席弟子“断水剑”叶九思。
  大庆元和十三年,藏剑双子叶竹猗与叶竹青继承藏剑山庄,“剑圣”叶英与“断水剑”叶九思归隐,在不涉入江湖半步。同年,叶竹猗扩建藏剑山庄的土地范围,并公开招收弟子,随者为众,声名远播。
  大庆元和十七年,“剑神”西门吹雪闭关不出,江湖流言四起,传言“剑圣”叶英留下无名剑谱,得者可习得无上心法。三月后,数十门派纠集门中弟子,欲逼迫藏剑弟子交出“剑圣”真传。藏剑双子叶竹青亲入剑冢,请出“断水剑”叶九思留下的若夜轻重双剑,杀敌无数,血流成河,从晨光初升至夜幕黄昏,血色如天边残阳。藏剑弟子初露锋芒,以少胜多,虽元气大伤,但狠挫敌人,数个门派从此一蹶不振,就此没落。
  叶竹青一战成名,因杀敌直至天边残阳似血,故名“血阳剑”。
  江湖中人尚有人见藏剑元气大伤,欲浑水摸鱼。谁料,“剑神”西门吹雪出关,功力更进一步,听闻此事,千里追杀主谋,将其斩于剑下。次年,叶竹青伤势痊愈,数次出庄,斩草除根,毫不手软,以此震慑江湖,至此,藏剑山庄无人敢犯。
  藏剑山庄发展数十载,逐渐成为可与蜀中唐门比肩的名门大派,后世子弟皆遵循首任庄主之教诲,与人为善,君子待人,故而口碑极好,名气盛极。随着江湖和朝廷的不断摩擦纠葛,武林式微,藏剑弟子奉先祖之命,隐世避居,轻易不出。
  后世弟子树立“名剑碑”,以此铭记藏剑山庄最出色的剑客。
  “君子剑”叶竹猗、“血阳剑”叶竹青皆榜上有名。
  然而,名剑碑的最上方,永远铭记着两人的名字,他们是藏剑山庄的开山始祖,亦是所有弟子心目中的传奇。
  “剑圣”叶英、“断水剑”叶九思。
  (第一卷陆小凤传奇之跋涉红尘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  so~~第一卷就这么完美的落幕啦~(≧▽≦)/
小酒儿和男神即将开启新的征途!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咳咳,错了,是大唐盛世才对……
觉得小酒儿和男神不能白来一趟,总要留下什么作为痕迹才好,所以才有了这个藏剑山庄~~~
从第一章看完后再看回来,发现小酒儿却是变了不少,或许是教孩子教多了,身上多了“母性”的光环……哈哈~~╭(╯^╰)╮
黄鸡展翅是个好招数,脑海里自动脑补雪白可爱的小二少~~萌~~
师徒两也走得越来越近啦,下一个世界可能要待很久呢~
作者圆润的滚走去啃书……
下一个世界——大唐双龙传!

  ☆、【第二十一章】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隋朝末年,隋炀帝杨广好大喜功,频繁的发动战争,亲征吐谷浑,三征高句丽,加之滥用民力,致使民变频起。内外失政,人心尽失,群雄割据,烽烟四起,形成一发不可收拾之乱局。各大军阀割据四方,招兵买马,逐鹿中原,眼看乱世将起,风云乍现。
  扬州城里,还保持着些许的风平浪静,然而行人神色匆匆,眉眼都似有忧虑之色,平民百姓无所谓谁统领他们,只担忧着战乱是否会牵连己身。各方势力征用民兵,或利诱,或胁迫,百姓们的生活也不好过,高昂的税收和担惊受怕,几乎压垮了他们的脊梁骨。
  扬州城的地头蛇是个人称言老大的地头蛇,手底下一群小混混,盗窃后将所得银两上交于他,是扬州一霸。
  徐子陵和寇仲,就是言老大收下偷盗技巧最好的两人,然而男儿志在四方。他们不甘心于过这样偷偷摸摸蛇鼠一般低下的生活,只想要攒够了银两,在天下间诸多势力里寻找一个大有前途的起义军,入伍,然后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扬州城人来人往,但这几天一直没有找到肥羊,好不容易有一点所得又被逼上缴,内心的苦闷可想而知。
  “该死的言老大,等我寇仲混出名堂来了,一定要他好看!”自称寇仲的少年盯着一个青黑的眼圈,唇边也有淤青之色,他方面大耳,轮廓刚毅俊朗,神情轻佻且漫不经心,眼神深邃灵动,是那种最受女子喜欢的带点小坏的面向。
  “好啦,我们要从军的银两还差不少呢,还好有贞嫂给的包子,真香。”另一个说话的少年名徐子陵,面上也有受伤的淤青,但他长相相当俊秀讨喜,眉长眼细,高鼻唇秀,乍一眼看过去有种斯文秀致的感觉,若换掉身上破烂的衣裳,定会让人错认为是文秀书生。他拿着一个热气腾腾的包子津津有味地啃着,目光在街上四处扫视,等着肥羊送上门来。
  “唉凌少,你说我们两个长得也不差,怎么就没有武林高手相中,哭着喊着收我们做徒弟,传授我们绝世武学呢?”寇仲漫不经心地说着。徐子陵听了却是被包子一噎,好不容易咽下后便骂骂咧咧道:“去你娘的,我们哭着喊着求人家,人家都不一定收我们为徒呢!发什么白日梦呢你!今天要是再没收获,言老大非把我俩打死不可!”
  这么一说,两人都显得有些意兴阑珊,正想继续往前走,却被一阵惊叹声吸引住了目光。
  “小偷!抓小偷啊!”一个穿着撒花百褶裙的女子正高呼着,而一个穿着短打的少年正攥着一个玉佩低头朝外窜去。徐子陵和寇仲认得此人,和他们一样也是言老大底下的混混,但对方是从外地来的,干这行没几天,手艺生疏得不行,这不就出岔子了吧!
  忽而听到衣袂临风之声,一道白影仿佛惊鸿般掠过,几乎是眨眼之间,只听见那偷窃的少年一声惊呼,已被人瞬间擒住。那人站在那儿,一手卡着少年的脖颈,一手拿着女子的玉佩,见女子朝她跑来,便回首微微一笑,将玉佩递给她。
  众人凝目一看,才发现那是一名穿着白底勾金边服饰的少女,十七八岁的年纪,容貌清妍昳丽,有种盛极的艳色,美得侵略人心。她眉目清美如水墨,带着云卷云舒的淡雅,她气质清贵典雅,楚楚谡谡,其孤意在眉,其深情在睫。那双似是含情的桃花眼轻轻一瞥,让人心都软成了水。
  难以描述这样的清,雅和秀,就像是晶莹剔透的琉璃盘,装满了水,在上面放一朵秀逸的兰花,宛如千重梨雪堆砌,水沁芬芳。
  那少女被她一笑,竟是微微一愣,清秀的小脸涨得通红,喃喃不语地接过玉佩,轻轻的道了一声谢谢。
  “举手之劳罢了。”少女轻叹,摇头一笑,温柔的眉眼有种君子如风的秀逸和清隽。她低头一看,见手里揪着的少年才十三十四岁的年纪,似是知晓自己的命运,眼眶微红,似有绝望之色,然而却依然倔强的瞪着她。少女不知道是想起了谁,神情微微有些恍惚,随即低垂了眉眼,浅笑,她竟也不计较少年脏兮兮的身子是否会污了自己那一生价格不菲的衣饰,将那瘦小如猴的少年抱了起来。
  “我还缺个跑腿的小厮,你可愿和我走?”少女勾唇一笑,淡淡的,却带着尊重和真诚的味道。
  “这位姑娘,这些混混往日里偷鸡摸狗,坏事干得多了,你若要找小厮,可以去伢子哪里买几个干净齐整的,何必找这样的小子?”一边的书生最是迂腐,摇头晃脑的提议到。那少年似是反应了过来,恶狠狠地瞪了书生一眼,又紧张的瞥了瞥少女,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多谢先生好意。”少女很洒脱,笑道,“如今这世道生存不易,能养活自己都很不容易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就给他个机会吧。”
  有人说她好心,有人夸她豁达,少女皆是一笑而过,温声叮嘱那女子要小心贴身事物,莫要再丢了,便抱着那小少年离开。
  寇仲和徐子陵怔怔地看着少女和那少年的离去,只觉得心里又酸又苦,说不出难受。
  “真是……同人不同命啊,当年怎么就没有一个神仙姐姐来救我们逃脱苦海,也给我们一个知错就改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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