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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烟,卖烟,多种烟子,先生,买烟吗?”
……
别的什么东西都好,王大可看着也新鲜,但是碰到这个卖烟的小男孩的时候,王大可差点忍不住了,在现代他可是个烟鬼,每天都要两包烟以上,那还是部队里控制得严,虽然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不能吸烟,但只要是任务一结束,别人都是回来后洗澡换衣服然后就是休息,而王大可的第一件事是抽烟,不抽够半包烟他根本不会放手。
只是现在摸摸自己的口袋,发现除了庆嫂给自己准备的两个饼外,什么都没有。看到小男孩期盼的目光,王大可只能摇摇头,然后逃也似的跑开了。
“到什么时候都不能没有钱啊!”王大可感叹道。
可自己除了杀人是特长之外,好像一下子还找不到谋生的手段。虽然昨天对庆嫂说要让她过上好日子,但好日子又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来到呢?想到好日子,王大可又想起自己曾经抽过的一种叫好日子的香烟,当时自己还嫌它味道不怎么样,吸到一半就扔了,要是换到现在……,不管想像。
王大可到了县城之后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就连喝壶茶也要一分钱,现在他身上可以一个子也没有。所以只好靠着墙,就着口水啃着口袋里的饼。
但是就在他吃完第一张饼时,他的目光突然被一样东西给吸引了。甚至连嘴里的东西都不知道还要嚼才能吃下去了。
那王大可是发现了什么东西呢?本来是个下回分的,但一看字数才这么一点,那就接着说吧,他看到的是一把驳壳枪!
大部分人一般都称它为盒子炮,正式名称是毛瑟军用手枪(MauserMilitaryPistol)。毛瑟厂在1895年12月11日取得专利,隔年正式生产。由于其枪套是一个木盒,因此在中国也有称为匣枪的。有全自动功能的,又称快慢机,毛瑟厂则称之为速射型(Schnellfeuer),在1931年5月量产。另一个较少人知道的名称是自来得手枪,许多人以为只有速射型称为自来得,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自来得一直是这一类手枪在中国比较正式的通称。
这样的资料对于王大可来说根本不需要去想,看到这把枪他脑海里马上浮现出这些资料来:
全长:288mm
全重:
枪管长(连弹膛):132mm
口径:
表尺射程:1000m
来复线:6条,右旋
来复线缠度:200mm
瞄准基线长:230mm
装弹具式样:弹夹
这种枪虽然是德国人发明的,但用的最多的却是咱们中国人,在现代王大可甚至在家里还收藏过这样的一把驳壳枪。
当然,驳壳枪并不复杂,只要是有条件就可以生产,王大可记得当时中国就有好几家兵工厂可以生产,但由于没有采用标准件,生产出来的配件并不能通用,甚至还有些游方郎中竟然也靠着维修制造驳壳枪为生,只是他们那些就基本上属于半专业,他们制出来的枪能正常打出一百发子弹就处不错了。
但现在王大可看到的绝对是舶来品,也就是真正的德国货,虽然只看到一小部分,但是从他的做工以及漆水来看,王大可绝对可以肯定那是一把好枪。
要是在现代,王大可绝对看不上这要的枪,但在这个时代就不一样了,驳壳枪可以说是最时尚的东西。
要知道,想当年打响南昌起义的朱老总就是用的驳壳枪!而且王大可知道,驱壳枪在其大量生产的四十年历史中,内部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因此可以说原始设计几尽完美,没什么可改进了。分解一支驳壳枪基本不需要工具,只要有一颗驳壳枪的子弹就可以将枪分解,盒子炮是丑得可爱的标准典型,几乎是罗曼蒂克的。
所以现在他看到这样的好货色怎么会不心动呢?
只是拿着驳壳枪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穿着个绸子外衣,头上一顶圆边冒,驳壳枪就放在**后面挂着,要不是现在还在光天化日之下,王大可可以早就动手了。
在不大的县城转了一圈,王大可不是没有看到过落单的鬼子兵,但是一则他们身上的机械王大可用不上,二则他怕因为自己一时痛快而把灾难带给了县城里的老百姓,所以他一直强忍着没有动手,现在碰到这两个特务,他哪还不兴奋?如果现在有人仔细观察王大可的话,会发现他的两眼都在冒光!就好比狼发现了羊,或是色狼发现了躺在自己床上的裸女似的。
刚才他们是到前面一家酒楼去吃饭,没办法,口袋里没钱,王大可只好拿着剩下的那张饼在外面干啃,直到那两个人吃得酒足饭饱之后,王大可才把那最后一小块饼塞到了自己的嘴里,然后不紧不慢的跟着他们两个……
第三章
王大可跟着那两人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时,一个箭步冲到他们后面,左右开弓,没超过两秒两人就见了阎王。
“还好,动作没有生疏!”王大可喃喃道。
然后马上对他们进行彻夜的搜身,王大可现在身上穷得叮当响,可以说是什么东西都要。银元?虽然只有加起来才三个,但顺手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至于那两把驳壳枪更是连盒子加子弹给打了包!
本来王大可对于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有点眼红,但这样的衣服显然不是自己现在能穿的,再说自己身上的衣服虽破,但可是真正的全棉,穿在身上又保暖又舒服,所以他才没要。
这两个所衣的特务身上除了这几块钱跟枪之外再也没东西,这年头物质贫乏,一斤肉才六毛钱,身上能带个一两块银元那也算是“身怀巨款”。
东西既然到了,他当然不会傻傻的等着别人来抓。特种部队的条例中就有一条:尽量保存自己的有生力量,争取对敌人进行最在的打击。但自身的安全第一!
所以王大可也不想在县城内大开杀戒,当然,凭他的两把枪,就算想大开杀戒也不可能,再说他对于这两把枪的特性还没有摸熟。所以把两人草草掩藏了一下之后,王大可马上谅出了城。
虽然他出来的时候提了个包袱,但是在城门口却没有受到刁难。很顺利的就出来了。
现在王大可已经知道王家村的大概方位,所以他并不想顺着原路回去,再说现在才刚过正午,天色还早,他也想多熟悉一下周围的情况。
所以他先是拐了个大弯,然后再顺着王家村的方向回去,一路上除了在田里农作的庄稼人之外很少见到其他人,甚至连像样的村子也没见到。
等走了一个多小时以后他才碰到一个镇子,说是镇子其实也只是一条百来米的街道,两边开了十来家粮店米店茶馆当铺,王大可回到这个年代之后可以说还没有真正吃过油荤,现在身上有钱,心里不慌,肯定要到这里吃点喝点。至于包袱里的东西,他还没放在心上,凭自己的身手,这里就算人再多也不怕。
“小二,来盘鸡来条鱼!”王大可走进这家镇上唯一的饭馆后叫道,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店里的伙计,但好像记得以前的电视上就是这么称呼的。
“好咧,一盘鸡一条鱼!”小二唱道。
虽然口味说不上什么好,但至少有肉,对于以前每餐无肉不欢的王大可来说,现就就处给他碗水煮肉他都会吃得欢快,何况这里毕竟还算得上是个炒菜,也加了佐料。
“多少钱?”王大可道。
“七毛!”
王大可递过一块,找回了三毛。
吃了**力也恢复了过来,走在镇上想着给庆嫂买点什么东西回去。但走到粮油店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出来的时候可以身无分文,现在回去的时候如果提着东西,那该怎么向庆嫂解释呢?
如果说自己的钱是抢来的,那庆嫂肯定会发彪,庆嫂这个人王大可虽然只是接触了几天,但知道她是个非常刚强的人,身上有着中国人的优良传统,绝对不会食嗟来之食!搞不好会把自己这个“不孝之子”赶出门外!
看样子自己得想个办法把这些钱“洗白”才行,否则庆嫂肯定会把自己当成强盗来看待。而且庆嫂可以说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自己可不想让她看不起自己。再说,凭现在手里的两把枪,那以后还有什么东西搞不来?
所以王大可最终还是没有买任何东西,他甚至想到回去之前一定要把身上的这些东西藏好再回去。
在出了镇子的时候,王大可走了五六里的样子,竟然又发现了一个炮楼,这里只能说是一个炮楼,除了一个圆形的建筑物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的东西,他们的任务也很简单,就是守卫着碉堡前方的一条公路,不让别人搞破坏。
“哎,真怀念以前的那具红外望远镜啊!”王大可自言自语道。
这里地方不大,正适合他一个人攻击,所以有这样的好目标,王大可当然不会放过,他找了个山坡,寻找一个适合隐蔽的地方之后就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想观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