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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完名,接着上课。宋老师的课讲得实在很一般。课间休息的时候,趁他出去抽烟的工夫,好几个学生偷偷地溜走了。宋老师回来后发觉人少了几个,大为光火,拿起点名册又点了一遍。
方木注意到刚刚恢复平静的孟凡哲又仿佛坠入了深渊一般,脸上是绝望、紧张和怨恨交织在一起的复杂表情。离他的名字越来越近,孟凡哲竟发起抖来。方木一直在静静地观察孟凡哲,同时留意着点名册的顺序。下一个就是孟凡哲了。
第9节:吸血惊魂 他还会作案(
〃孟凡哲。〃宋老师嘴里的〃孟〃字刚刚出口,方木就猛地拍了一下孟凡哲。〃喂!〃孟凡哲一惊,下意识地回过头来,而此时,〃凡哲〃二字刚刚落音。孟凡哲想也不想地说:〃到。〃宋老师没有停顿,继续点下去。
孟凡哲愣了一下,表情却迅速变得轻松。他伸手抹抹额头上的汗水,有点尴尬地扭过头来问:〃什么事?〃方木想了一下问:〃几点了?〃孟凡哲看了一眼手表:〃九点零五分。哦,三十八秒。〃他急切地补了一句。方木笑了,孟凡哲也像被人窥破了秘密似的,霎时红了脸。
4,吸血惊魂
没想到,没过几天,那个邓伟急匆匆地又返回了青大,这一回,他接走了方木。吉普车飞驰在公路上,车上坐着沉默的两个人。邓伟面色阴沉,方木默默地看着窗外。
一个小时前,110报警台接到了来自光明园小区的报警电话,说是有人被杀了。最先赶到的警察初步察看了现场后,就决定把案件移交给市局的专案组。又是一起杀人吸血案。邓伟在赶往现场的途中改变了主意。他让其他同事先去现场,自己驱车去了青大。尽管上次和方木的谈话并没有给案件侦破带来新的启发和思路,不过邓伟还是决定再听听他的想法。感受案情,没有比亲临现场更好的了。
冷不防,方木开口问道:〃那里是明珠小区吧?〃邓伟侧过头看了看:〃是,没错。〃他猛地意识到,那里就是第一起杀人案的现场。几分钟后,吉普车停在了青市机车制造厂职工宿舍……光明园里。案发现场位于3号楼2单元401室。现场已经被封锁起来。方木和邓伟跨过警戒线,疾步登上四楼。身边是匆匆上楼或者下楼的警察,很多人都对邓伟身边这个戴着眼镜、背着书包的男孩投以疑惑的目光。
邓伟走进401室。几个法医和技术人员在忙着验尸、拍照、勘验现场。一个警察告诉邓伟,这是一间出租屋,死者是一个单身女性,不超过35岁,刚刚租下这房子,房主正赶往现场。尸体头南脚北,呈仰卧状,上身赤裸,咽喉到胸腹部被人用利器剖开一个口子。
邓伟拍拍一个法医的肩膀:〃怎么样?〃法医回答说:〃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大概在2点到2点半之间。〃大白天就作案,这家伙也太猖狂了。邓伟回身寻找方木,却看见他脸色发白,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尸体,喉头上下耸动。还没等他发问,方木就捂着嘴,跳到走廊里呕吐起来。邓伟一边暗骂废物,一边吩咐身边的同事给方木一瓶水。方木吐得很厉害。昏暗的光线,僵硬、恐怖的尸体,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无一不让他从头到脚感到战栗。好不容易止住了呕吐,方木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接过水瓶小口啜着。邓伟站在身后,一脸的不耐烦。
〃男性,〃方木突然开口说道,声音嘶哑,〃年龄不超过30岁,很瘦,不修边幅,家就住在附近,父母可能原为国有企业职工,已经去世或者不跟他住在一起。他有严重的精神障碍,血液对他而言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我有两个建议:第一,在全市范围内,查找在近五年之间因患血液类疾病而去医院救治的人,在这些人之中寻找具有上述特征的人;第二,在全市的医院中寻找近三年来接受过输血的人,尤其是那些非必要的,却主动要求输血的人。〃
5、他还会作案
公安局长主持的案情分析会刚刚结束。在会上,邓伟详细汇报了这起入室杀人案的初步调查情况。死者叫姚晓阳,女,32岁,离异,青市师范学院教师。案发前两天,她刚刚租住了光明园3号楼2单元401室。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进入室内后曾与姚晓阳有过搏斗,最后凶手用放在客厅桌上的一根尼龙绳将其勒死。之后,凶手用厨房里的一把菜刀将死者胸腹部剖开,并喝下死者大约200CC左右的血液。这与前几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基本相似。
在对现场附近的群众走访中得到重要线索:据一名居住在3号楼的居民讲,案发当日,她下楼买菜,在2楼和3楼之间的缓台处看见了拎着大包裹的姚晓阳,下到一楼时,与一个正走进楼道的男子擦肩而过。据目击者回忆,该男子身高大约1。72cm左右,很瘦,头发又脏又乱,神色焦虑,眼睛里布满血丝,嘴边也起了好几个水泡。怀疑凶手尾随死者,趁其开门时,突然闯入室内。目前,已经根据目击者的描述作了模拟画像,并对该名男子进行通缉。
第10节:吸血惊魂 他还会作案
散会后,邓伟正要走,局长叫住了他:〃小邓,你留一下。听说,你让一个青大的学生帮助破案?不要再让这个所谓的天才参与这个案子了。不仅这个案子,类似的做法以后都不要再用了。〃邓伟很惊讶地问:〃为什么?〃局长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声音也一下子提高了:〃那件事让我们吃的亏还不够么!〃邓伟更加摸不着头脑,他直愣愣地看着局长。局长一拍脑门儿,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他:〃你调来多久了?〃邓伟回答说:〃四年了。〃局长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难怪,不知者无罪。不过,我说的话你一定要牢牢记住,这是命令。〃说完,就挥挥手让邓伟走了。邓伟莫名其妙地回到办公室,刚想找个年长点儿的同事问问清楚,电话就响了。正是刚被局长警告不要去找的所谓天才的方木打来的。
在亲历现场的第二天,方木就去了图书馆。通过第一次与邓伟相见时所看的资料以及亲临第四起杀人案的现场,方木已经对这一系列杀人吸血案件有了初步结论。这个连环杀人犯的标志性行为是在杀死被害人后将其血液喝下。很显然,这种做法并不是为了泄愤或者隐瞒被害人身份,而是出于一种特殊需要。
那么,这种需要是什么呢?喝掉被害人的血液,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对自身血液的〃补充〃,这意味着凶手一定对自身血液怀有一种强烈〃缺乏〃的恐惧与焦虑。如果没有标志性的〃吸血〃行为,那么这四起案件很难想象是同一个人所为。被害人的身份、年龄各异;案发地点有的在楼房里,有的在平房里;杀人手法分别是绳子勒杀、掐死和用花瓶砸死;剖腹工具倒是一致:都是在犯罪现场找到的利器,使用后都随意丢弃在现场。而且,这个人似乎并没有刻意去毁灭犯罪证据:现场到处都是他的指纹,甚至没有关好房门就离开了现场。
对这样的现场,方木能想到的词只有一个:混乱。没有刻意选择的被害人;没有随身携带的犯罪工具;没有作案后仔细清理现场。这样的凶手,不是一个超级粗心的马大哈,就是一个时常处于精神恍惚状态的人。那么,导致他精神恍惚的这种心理障碍,究竟与血液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呢?
方木在图书馆的电脑里输入了〃血液〃、〃精神障碍〃这两个关键词。电脑显示第三借阅室里确实有几本这方面的书。方木抄下这些书名,径直去了第三借阅室。由于方木经常去图书馆借书,所以借阅处的几个老师都跟他很熟。没有过多的寒暄,方木把书单递给当班的孙老师,问这些书在哪里能找到。孙老师惊奇地看着书单上的书名说:〃你不是法学院的么?这都是医学院的人看的书,你研究这个干吗?〃方木说:〃没事看着玩。〃孙老师在眼镜后面仔细地看了他一眼,笑笑,〃在Z1和Z3书架上,就在那个角落里。〃
方木按照孙老师的指引找到了那几本书。办理借阅手续时,方木随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一张报纸,其中一版介绍了刚刚发生的这起入室杀人案,上面还附了凶手的模拟画像。旁边一个老师看方木也在看报纸,抖着手中的报纸感慨道:〃你说,报纸上一报道,再加上通缉令,这吸血鬼还不赶快跑了啊?〃方木没抬眼睛,随口说道:〃不会,这种人通常不会关心新闻媒体的。〃那个老师突然来了兴致,〃真的么?你怎么知道?老师教过?〃方木不愿多说,笑了笑,说:〃我也是瞎猜。〃从孙老师手里接过那几本书,快步离开了图书馆。
关在宿舍里整整一天后,方木给邓伟打来电话。他告诉邓伟自己看了一些血液疾病和精神障碍的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