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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山的醋,叶鸯从小尝到大,那滋味酸酸的,还带有一点甜,在别的地方,可体会不到这样的滋味,它是无名山的专属,是叶鸯的专属。
但江礼千真万确是个好人,就算被叶景川酿造的醋淹没,叶鸯也得告诉他这个结论。
两厢对视半晌,叶景川败下阵来:“好么,你长大了,翅膀硬了,有自己的想法了。你认为怎样做较好,就那样做罢,我如今管不住你,我的手伸不了那么长。”
说是伸不了那么长,实际情况恐怕并非如此。
不愿多管而已。
“你心心念念的东西,就要被我送出去了,你有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叶鸯不怀好意地问着,他很久没尝过无名山的醋味,不知怎的,今天突然想尝一尝。
叶景川却不上他的当,非但不动怒,反而十分大度:“你想给谁,尽管去给。那不是我心心念念的东西。”
叶鸯奇道:“听上去,你心有他物?”
“我心有所属。”叶景川捧起他的手,轻轻落下一吻。
活了二十年,叶鸯见识依然短浅,这等小伎俩,也能将他哄得团团乱转。心里那头鹿死了又活过来,活过来之后又一头撞上南墙再死一次,又酸又甜的味道弥漫在唇齿之间。叶景川是真挺会办坏事的,他做过最坏的事便是令属于叶鸯的小鹿砰砰乱撞,死去活来无数次。
再次俯身,叶景川换了个地方亲吻。他转移阵地,从叶鸯的手移动到叶鸯颈侧。紧接着,细密的吻落在叶鸯眼角,随后又落在鬓边,或许是因为穿堂风微凉,叶景川的吻不似以往那般温热,但其中的缠绵,不掺杂半分异样。
叶鸯想要看清师父的眼睛,但叶景川没给他这个机会。手掌覆盖双目,目所能及处全是黑暗,甚至瞧不见从指缝中漏进来的天光。无限的黑暗放大了叶鸯的心跳,叶景川在他胸口轻轻一点。
“你可以放下仇恨,可以放弃北叶的财产,但唯独不可以放下我。”叶景川的手指,在叶鸯心脏的位置缓缓画着圆圈。
“我不允许你放下我。”他说,“你要记住,不论你与谁交情好,能好到跟你上床的,只有你景川哥哥。”
“你……你莫非也是个傻的?”叶鸯哑然失笑。
“世人皆愚钝。你我即是众生。”叶景川隔一层薄被拥住他,叶鸯没感受到多少重量。
这拥抱重逾千钧,却也轻如鸿毛。
原本想与师父多谈些事情,奈何心力交瘁,支撑不了多久,恍然不觉之间,竟然沉沉睡去。再睁眼时,床边那位置上果真有个黑影,叶鸯大吃一惊,鲤鱼打挺般一跃而起,然而坐在床边的人,不是他的景川哥哥,而是捧着药碗的江小公子。
他居然随身带着佳期如梦的那只碗。
难道是用它喝了太多次药,喝出了感情?
“我听见你与人说话,便来屋里看看。”江礼把药碗托在手里,倾身细看叶鸯那双眼瞳,幽幽道出后面半句,“屋里没有别人,你在与谁交谈?”
“恐怕在说梦话?”叶鸯笑笑,“我与师父同住的时候,也曾说过梦话,至于内容,不太记得了。”
江礼突然腾出一只手,抚上叶鸯眼角。
那里有一点亮晶晶的水渍。
“做噩梦了?”他问,“你哭什么?”
是不是做噩梦,只要叶鸯不说,他就无从知晓。
“分明是美梦。”叶鸯道,“喜极而泣,你懂不懂?”
江礼张口,好像还想追问什么,却忽地想起还有一碗冒着热气的药。药务必趁热喝,因为它越凉越苦,并且有损药效。
叶鸯受不住苦,江礼便给他买了包糖。他含着糖块,腮帮子有规律地鼓动,仿佛山间的松鼠。
皱着脸消灭掉一碗药,叶鸯艰难地做出几个吞咽动作,压下那股呕吐的冲动。药是好东西,不能浪费,再者,倘若因为少喝一碗药,而生出旁枝末节,岂不是吃了大亏?
方璋不知从哪里钻出来,这时候正倚着门框,抱臂旁观叶鸯的精彩脸色。他不似江礼那般纠结,更不似叶鸯这般紧张,瞧见叶鸯被那碗苦药刺激得直想吐,竟然还吹了声哨。
“你干什么?”叶鸯没好气地问道。
“恭喜恭喜恭喜你呀——”方璋涎着脸摸进屋内,在叶鸯腹部揉了一把,“你若生个孩子,他该叫我伯伯。”
“放你娘的屁!”叶鸯满面怒容,拍开他的猪蹄。
☆、第 90 章
将近十年过去,早已化作焦土的北叶连最后一点痕迹都被雨打风吹去,叶鸯把江礼带到这附近时,周遭的景物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短短两载,此地样貌又与那年不同,不知叶景川是否也注意到。
山中已没有狼嚎回荡,仅剩下鸟鸣啾啾。那匹狼本就是江夫人豢养之物,她不在这里,她的狼自然不会出现。江礼与她起冲突的那日,她便离开北叶故址,携暗卫南下,返回她的家乡。
由于牵挂母亲,江礼对周遭事物的兴趣衰减,无论是花草树木还是飞禽走兽,一概吸引不了他的注意。然而叶鸯手中那东西叮叮当当晃得极好听,纵使江礼的心飞到了别处,眼睛还要往他那里飘。
飘着飘着,总算看清叶鸯手里提了什么。黄灿灿的一大串,全是被穿在一起的钥匙。江礼并不了解钥匙的用途,只是看叶鸯带着它们往山上走,觉得十分怪异,因而问道:“这山间莫非有人居住?”
“此处荒芜数年,附近又发生过灭门惨案,怎会有人居住?”叶鸯回身,冲着江礼亮了亮他的“爪子”,露齿一笑。
江礼这才想起自己身在何方,尴尬地咳嗽一声。
越往山里面走,杂草就越茂盛,它们肆意生长着,狂妄得过了头,竟让人从中瞧出几分诡异。叶鸯止步,短暂停留,指着一丛足有半人高的草说:“你可知道它为何能长得这样高?”
“兴许是因为土质肥沃……又或者它原本就能长到如此高度。”江礼恹恹地回答,不准备猜谜语。
“那你可知晓此处土壤肥沃的缘由?”江礼应付完一个谜语,叶鸯居然还有下一个谜语给他猜。
这回江礼被问住了,老老实实地摇头。
叶鸯露出阴森森的笑容,江礼打了个哆嗦。
本不该接他的话茬。在这般氛围下,他不可能讲什么好事情。
江礼没来得及阻止叶鸯,眼睁睁看着他拨开杂草。
草丛里歪歪斜斜躺了一具尸体。
“……”
此地土壤肥沃的原因,大约是找到了。
仿佛吞了苍蝇下肚,江礼的脸色精彩纷呈。
叶鸯却哈哈大笑,蹲下去拨弄那具尸体的脚尖。
尽管尸体没有知觉,不会抱怨,但江礼认为,给予逝者应有的尊严,是有教养的表现。此人死于非命,本就很惨,倘若发现他的人没有将他好好收葬,而是侮辱他的遗体,那岂不惨上加惨?
江公子摸着良心踌躇片刻,想劝叶鸯挖个坑,让这倒霉蛋入土为安,哪想刚迈出一步,本该无知无觉的尸体竟然开始动弹。
一刹间,青红黑白数种色彩交替在江礼眼前闪过,他的脸亦随之改变颜色。变脸的招数,他居然能够轻易学成,真可谓聪明绝顶。
草丛中的尸体一蹦三尺高,飞起一脚踹向叶鸯肚腹。他的面孔正对阳光,是以江礼识破了他的真身。
哪儿是死于非命的旅人,分明是看中此处凉爽,躺下小憩的方璋。
他居然也不怕蚊虫?!
江礼感到不可思议,又见叶鸯往自己身旁逃窜,忙不迭闪身躲过,继而拍出一掌,将其送到方璋身前。方璋抓到他,不敢下重手,唯恐把人打坏,只好黑着张脸,去捶他的右肩。
攥在叶鸯手里的一大串钥匙叮叮当当晃动起来,犹如被风吹过的铃铛。江梨郁近来很喜爱风铃之类的小玩意儿,为讨她开心,江礼给她买了一串,这时正挂在她的窗前。
再过几日,他们继续北行,风铃就要离开窗扇,转而住进马车。它是没有根的东西,光会跟着风晃,跟着人动,要让它自己决定去留,它无法做到。
“我叫你在山上等我,你怎钻进草里?想喂野兽还是想喂蚊子?”叶鸯咂咂嘴,替江礼问出了他没敢说出口的问题,又说,“草里虫子可多了,你不怕挨咬,我可怕得很。你离我远一些,别把虫子招到我身上,我若生病,你负担不起。”
方璋身上带了师父给的香囊,无畏蛇虫鼠蚁,叶鸯说他,他勾起嘴角笑了笑,其中似乎暗藏了一点轻蔑,还有一点鄙视。
方鹭送那只香囊时没有避着人,叶鸯当然知道方璋为何不怕蚊虫。方璋一笑,叶鸯便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