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叶剪秋-酱咸菜-第4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钱庄期期艾艾走了过去,他今天可是跟了曹老太一天,真是见了大世面啦!嘿呀呀,动刀动枪的,那可是要打仗呀,可是这老太太却一点也不害怕,甚至三言两语的还让两家都退兵啦!这个老太太可是比他爹还要爷们儿的女子呀!而且还是曹县令的亲娘!还那么有钱!不得了啊,她可是个干大事的女子呀!真可惜了,她若是年轻个几十年该多好!
  庄子笨手笨脚地捏着老太太的腿,曹老太轻声一笑:“庄子,今儿是不是被老姐姐吓着了?”
  钱庄摇摇头:“没哪,就是怕曹五。”
  “不用怕他,以后叫他哥就是。”
  “……”
  老太太敲敲钱庄的手:“怎地不动啦?”
  “老姐姐,差辈了!俺咋能叫曹五哥,他该叫俺舅!”
  “傻庄子!”
  曹老太很满意,这钱庄当了很久的闷葫芦,终于开口说话了。
  

  ☆、四十二

  佃户村。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依附于地主的佃户组成的村落。
  在青阳镇繁荣的时候,大地主们曾经拥有上千家的佃户。这些佃户在青鸾律法上仍是良民,不能像奴隶那样买卖,但是他们没有土地,只得向地主们租种,收获的粮食和地主们对半分。自从青阳镇遭到天灾后,很多地主们将自己的田地变卖一空就迁到水土肥沃的江南,而留下这数以千计的佃户,这些佃户只得重新寻找依附其它地主,现在这个佃户村就归属于拥有青阳镇土地面积最多的地主——曹家。
  在佃户村的村口有一个被碾的很平整的打麦场,现在这个约有五百平方的打麦场上很热闹,村民们几乎是全家都出动,老人小孩带来食物和水放在打麦场的阴凉处,守着自家的壮劳力打麦场干活。
  农民们用驴,马,骡子,牛或是皮狙拉着石碾子开始转着圈一遍遍往麦子上碾,等压扁的麦秸碾的差不多了,就会用桑木杈子将上面碾掉麦子的麦秸挑到一边,地面上就留下带壳的小麦。
  农夫用木锨开始一遍遍从地上将麦粒用力铲起来一把抛向空中,形成一条金黄色弧线,在风的作用下,轻飘飘的麦壳就刮到了一边,而饱满沉重的麦粒就留在脚下。
  这时候,老人和小孩开始往袋子里收集打好的麦粒,然后拉到平坦空阔处摊开,有人赤脚踩在麦子上,用木锨将麦子从中间一绺绺分开界线,使粮食能够晾晒均匀。
  朝歌骑马站在打麦场路边的杨树下,看着农民们热火朝天干活的场景,心里有些焦急。
  自从司徒瑾说开办农场,朝歌主动揽下农场的任务,并拍着胸脯立下军令状,定要将农场发展壮大!
  朝歌喜欢深沉的土地,土地总会给勤劳的人最真实的回报——阳光下金色麦浪翻滚,那一望无际的玉米青纱帐,那火红如火把般朝天的高粱,那弯腰亲吻着大地沉甸甸粟米……
  朝歌其实很佩服能征服土地的叶剪秋,尤其是那个生机勃勃的菜园子总让他留恋忘返,他甚至想搭个帐篷住在那里,晚上闻着瓜果的香味入眠,睡梦中还会听到花开的声音……
  那天曹老太离开后,离下了整整十箱金银砂!司徒瑾大手一挥,就分给了朝歌一半,让他做为发展农场的底金。朝歌当时就大骂,这个官老娘可真有钱!司徒瑾当时就说了,曹达若再挑衅,不介意以战养战!
  有了资本后,心急的朝歌立刻买好了种子,农具,甚至连盖房子的建材都预订好了,只是眼下没有劳力干活,那些东西还静静的呆在库房。
  虽然朝歌喜欢土地,但是他却对种田一窍不通。听说佃户村有种地的好手,朝歌就急忙来到这里雇人,虽然他出的工钱并不低,可是这几天正在麦收的大忙时节,没有农民顾得上他的农场。
  朝歌是个暴脾气,他越是看到农民们干的热闹,越是暴躁自己那在河滩的八百亩荒地。
  眼见这些农民没有空,无奈的朝歌只好调转马头准备离开。
  “军爷!军爷!请留步!”
  听到呼唤,朝歌停了下来,只见几个老农急匆匆跑了过来,为首的一个老农上前对他恭敬地做了个揖。
  那老农道:“这位军爷,你来佃户村可是要找人种地?”
  “正是。”
  听到朝歌这么一说,这位老农面露喜色:“军爷,老汉俺姓王,大名叫王主三,跟俺来的这几位都是俺们王家人,全都是种地的好手!俺王老汉也种了一辈子地了,闭着眼睛都能摸出来这什么地能下什么种!什么粪上什么田!”
  朝歌上下打量了这几位老农,只见他们衣着虽然整齐,但是有几个人并没有穿鞋,还打赤着脚,显然是他们早就注意到朝歌,出于礼仪又匆匆回去换了干净衣服后才出来相谈。他们的肤色均被太阳晒的黝黑,衣领露出的脖子下有很明显的晒痕,尤其是和他说话的王老汉,那额头上有深深的抬头皱,一松额头就能露出三道刀刻般的白印。
  朝歌心里暗自点头,这些人一看就是常年在田地里劳作的老手,他开口道:“那河滩上的沙地种粮食如何?”
  “当然可行!不怕天旱,就怕锄头断!锄头下也带三分雨哩,庄稼人勤快些,什么土地都能收粮!”
  “那你们明日能去农场上工么?”
  “行哩!只要军爷说好工钱,俺佃户村有的是人!这麦子也都收完了,只要晾晒晾晒就成,这剩下的活家里的老人和娃娃都能干!只要俺老王一句话,要多少劳力有多少劳力!”
  朝歌大喜:“那你们明天就来吧!”
  “成哩!只是军爷,咱们得谈好价钱,听说军爷出的价是一个人干一天二十个钱对不?”
  “没错!”
  “那成,俺们明天就带人去!不知道军爷要找多少人干活?”
  “八百亩土地,你看着办吧!”
  双方立刻谈拢了条件,王老汉恨不得现在就长翅膀飞到农场去干活!不用掏本钱,光使把力气就能赚二十个钱,十天就是二百个钱哪!不比弄啥强?!
  朝歌也很满意,他的农场终于可以开工了!
  踏着夕阳的余辉,兴致勃勃的朝歌回到署衙,一进大门就看到守门的两位军士正在兴奋地说着什么,看到他们桌上的一堆瓜果,朝歌的脸立刻垮了下来。
  “这是谁拿来的?”
  两位军士立刻站直身板,恭敬地向朝歌行了个礼道:“是大哥府上的下人送来的。”
  朝歌拿起桌上的一个咧嘴露籽的大石榴,往空中抛了抛道:“是不是又黑又瘦的那个丑八怪?”
  军士们笑道:“是不太俊,不过看起来人挺好,说话很温和。他拉了整整一大板车的东西,估计这会儿正和万大哥在伙房忙着做饭呢!”
  朝歌冷哼了一声,大摇大摆的拉马进了署衙。
  两个军士看着朝歌走后,立刻小声道:“这朝歌脾气真大,我说话都伴着小心。”
  另一个军士道:“别惹火他,小心捋你的肚肠。”
  外人根本不知道,这看起来这风光无比的少年军士朝歌,其实在巡检司属于有名无实的三无人员——没有编制,没有俸禄,没有官职。
  司徒瑾很早就将朝歌的提拔推荐书呈了上去,但是因为朝廷放手不管,所以朝歌直到现在还是逍遥的“散仙”一枚。
  虽然朝歌年纪小,但是军士们都很敬佩真正的武学奇材,所以在巡检司,这朝歌还是很有号召力的,大家都将他视为和晋伯一样的副官。
  朝歌冷着脸来到后厅,就看到晋伯正美孜孜的站在一盆植物前精心地擦拭着叶片。那盆植物高壮,红尖绿叶,肥厚的叶片比人脸还大。
  朝歌上前道:“这是什么树,怪里怪气的。”
  晋伯笑道:“剪秋说这是红嘴橡皮树。”
  朝歌扭头,就看到晋伯的桌案上还摆了一盆墨兰,墨兰正在开着暗紫色的花,室内散发着阵阵清香。
  “没有我的么?”
  晋伯一脸抱歉的表情:“我这两盆还是从钧之屋里均出来的,剪秋看起来还不太乐意。”
  朝歌的脸更沉了:“大哥呢?”
  “去看花原和海大牛了,这两个病号正闹的欢呢,你去看看。”
  “哼!他们作死!趁我去农场的功夫私自去查银砂矿,咬死活该!”
  晋伯扭脸对朝歌笑道:“你每次去均是兵不血刃,这些兄弟们哪有煅炼的机会?让他们吃点亏也好,最起码下次不会再鲁莽。”
  朝歌鼻孔喷气:“真窝囊!本以为这次要和曹达大打一场,结果放了闷屁雷,我这心里好些天都不舒坦!憋的要死!”
  “是啊,我也觉得不解气,米没被煮熟,却焖烂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