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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段绊索(想是早就备好了,知道吕相无论如何跑不快),把吕相扒拉到自己背上,用绊索扎牢,一只手兜着吕相的屁股,一只手抄一把夺来的长刀,继续朝东南方劈砍奔突。
东南方的守备的确比其他地方稀松些,火急关头,即便明知山有虎,也得向虎山走一遭了。退至东南角,五百兵士已折损一半,残兵围成一圈把何敬真与吕相护在里层。两百多残兵,人人手上都备有火镰子,好用得很,往人多的地方一扎,火镰子在甲胄上一擦,从燃到爆,不过是一眨眼的事。一个个袍泽在面前爆开,残肢断臂四散,血肉飞溅,死无全尸的死法,活着的也只能忍住伤悲咬牙往前,或是寻个时机朝密密实实的人堆里扎,尽量死得值当些,一命抵十几命、几十命。
如果不是背着当朝相国,何敬真必然是断后的那个,到最后留在敌阵里,死得名正言顺,就算事后那巫神得了消息,又怨得了谁呢?他可不受他怨。死生有命,命数天定,老天硬要收走他也没办法。
还真是个拧种!至死不肯承认这是蓄谋日久的一次自灭。至死不肯承认自灭的根由是忍不下日后零切碎剐的贩卖,又卖肉又卖心,卖得面目全非了,自个儿都不肯瞧自个儿。至死不肯承认他是有意要把白条打到来世去的。
然而,不论他如何暗地里渴盼,一次干净的自灭是来不了了。他背上这个人,是师父口中“堪大用”的好材料,国之干城,中流砥柱,不容闪失。所谓“乱”时看将,“治”时看相,在这由乱到治的关口,“相”的作用不言而喻,保住此人,就等于保住了“天下太平,万物安宁”的一枚火种。因此,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就必得护此人周全。往外冲时,他给两百多残兵的头头使了个眼色,要他相机接应。这人机警,见了眼色就从外层退到了里边,随时准备把吕相接过去。
☆、死国
何敬真这么安排是为了防万一。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得有人把这担子接过去。接应的人选也是早就考虑好了的——五百死士里边只有这人能接得了这副担子。当得了五百死士的头头,手底下当然要有过硬的本领,这人本领不简单,他少时被贩到羌地为奴,就放在河套养马,养了十几年,一手套马功夫非常了得,后来入了军伍,改名郑季,放到禁军内做了个小小的十户长,多年来一直无地用武,此番国难,浴血拼杀,死战不屈,前几日刚刚因战功超拔成千户。这次也是他自请领兵出城的,说是他这手功夫定能派用场,尤其是紧要关头,乱军之中抢夺马匹绝不失手,有了马,突围也好突多了。蜀羌军追得紧,郑季相中一匹马,绊马索一抛,笼住马头一扯,马儿仰蹄嘶鸣,何敬真一刀挑掉马上的敌卒,兜紧吕相,飞身上马,正要策马疾驰,一支箭扎中了他的小腿,箭尖有钩,箭尾带绳,生生扯下他来,一路倒拖。摔下马的一瞬,他凭本能急转,一刀割断背上绊索,把吕相从后背拉到身前,触地之前将他抛了出去,抛给郑季。一同抛出去的还有一份托付,让郑季千万接好吕相这把老骨头,接到以后翻身上马,打马便走,千万别回头,最好把吕相放在身前,挡住他视线,千万别让老家伙看见护卫将军是如何“死国”的——引燃一个火药筒子,肉身碎裂,骨肉支离,炸成一团血肉焰火。眼不见心不伤,那样老家伙心里能好受点儿。郑季读懂了,果然把吕相放到身前,头也不回地打马东驰而去。之后,他们与他一西一东,越离越远。
何敬真被倒着拖了一会儿,停了。周围是几层羌兵,那支箭也是羌地所产,专为猎捕猛兽而制,一旦中招,只好躺着等死,千万别挣动,越挣动那箭楔得越紧。他不挣不动,等那猎手近前收拾。猎手果然过来了,不过也只是收了他脚上的箭就完了,并不上前。两边在拼耐性呢,倒要看看是谁先熬不住。他身上也藏着一枚火药筒子,这么些人,真炸开来,一命能抵百来条命,够本了。但他还在等,他要拉个“大垫背”垫在身下,黄泉路上有了这么个暖洋洋的垫背,舒服。他让自己的想象逗得止不住想笑,一笑,猎手就给他惹过来了。几乎不带一点缓冲,那张和昆仑一模一样的脸就出现在了他的正上方。都没法形容见到那张脸时的感触,可能是惊讶,也可能是惊吓——债主追债追到了敌阵前,追到了他打算把自个儿当焰火炸的当口上,不得了!
何敬真一闪神,猎手单手就把他当胸叉起,叉到身前,两张脸贴得极近,近得鼻息都能扫到彼此。别说,还非得要这么近才能看出这猎手与昆仑的细微不同——瞳色并不是纯蓝,而是蓝中带绿的一种翠色,垂在额间的一绺发也不是亮银色,而是淡到极点的浅金,眉间没有那一道旧疤痕。也有相像的地方,比如目光都滚热深沉,都是“才下眉头又上心头”式的心事重重,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钟情”。也不晓得藏一藏目光里的企图,就这么露在外边,让人一看就懂。人家懂了、用了、诈了,坑死了他了,他能怨得着人家么?
幸好只是相像,不然他还真下不去手去坑他。
一眼前后,何敬真心中的忐忑潮汐似的涨满又退却。没了顾虑,人就痞了。他和那猎手咬耳朵,唇凑到耳廓边,递了句私房话,估计挺荤,那猎手刚开始还没跟上,跟上以后慢慢回过味来,白面皮轰然烧红,羞极着恼,一甩手就是个大巴掌,力道没控好,一巴掌出去,人都打飞了,捡回来再看,唇角破得非常彻底,一条血带子蜿蜒而出,五指印布满半张脸。
何敬真啐掉一口血沫子,还笑,好坏的笑,如果不看他眼神,这笑就是倚门卖笑的娼家才能笑得出来的笑。这笑还可以这么读:哟!雏儿呀!这么不经逗,一句荤话就羞成了这副模样,脸生面嫩的,还想学人家当恩客。呵呵。
猎手确实还嫩,比猎物年岁还少,外边看着长齐全了,内里其实还带着一股奶味,不曾见识过同性风月,猎物一荤,他就迷怔了,蒙蒙昧昧地上前来拖他,想把猎物扛回巢里好好收拾。
傻啊!观人观心,观心观眼,看那猎物快刀子般的眼神,一巴掌能打老实了才怪!
一错眼的工夫,猎与被猎就颠倒了。猎物一把锁住猎手喉骨,手上举着擦着了的火镰子,贴在猎手耳边流里流气地诱哄:“乖,叫他们退开,备马,送我一程,后边有你好处。”。猎物唇间带出的风扫得猎手耳根酥麻,一时面色暴红,也不知是为那“好处”而红,还是为话里边的狎昵体己而红。犹豫了一会儿,挥挥手让羌兵们退下。
主子被拿捏住了,底下人唬得慌,想打老鼠又怕拍着旁边的玉瓶儿,乱了一阵,马也牵来了,人也退开了,如何挟人上马倒成了大问题,何敬真脚上中了一箭,箭头是□□了不错,但伤口不浅,挪一步疼得钻心。自己上去都困难,更别提挟个个头比他大许多,力道比他强数倍不止的人上去,这当中还一点差错不能出。这样窘境,那猎手自然也瞧出来了,刚想借机翻盘,猎物又把唇凑到人家耳边,荤了一把:“别动,你若跑了,我也就活不成了。留得青山在,日后总能讨回一二分利息。”。意思是若是让他走,日后相逢还能给他一二分甜头的打赏;若是硬要留他,那就只好让他收些残肢碎肉回窝了。猎手到底是初次出猎,还当这是桩铁板钉钉的买卖,全不知猎物为了脱身可以满口打诳语。挣扎一番,自己偏身上马,再把满口诳语的猎物抱上马,安放身前,一打马就突出重围去了,连周朝的残兵都一道随着撤,敞开了让撤。好好一出“十面埋伏”,硬是给唱成了“纵虎归山”。
蜀羌相盟,为的不过是个“利”字。周朝的叛逆们反出去,为的也不过是个“利”字。到嘴的肉眼见着就要飞了,他们能甘心?也顾不得许多了,扯出一队人马撵上去,残兵不管,那个护卫将军如果不能活捉,就一定要杀灭,不然日后祸害不小。羌兵们见主子被围,立马也扯出一队人马过去解围,这下彻底乱套了。那样的混乱当中,摸鱼最容易了,活路那么好走,以致于谁也说不清那护卫将军为何要引燃身上的火药筒子,自己寻到死路上去。
当时,头次做买卖就被骗得溜光净的猎手正在护送猎物突围,猎物忽然回身对他一笑,他一怔。又听猎物和他闲话家常:“你叫什么?”。“……盈戈。”年轻的猎手太过老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马上就把底细兜给人家瞧。“盈歌?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