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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梭伦把人口分四级:王谷或水果的收入达到五百米那的人为第一级,收入达三百米那又能力养一匹马的
人为第二级,收入达二百米那的人为第三级,一切靠体力劳动生活的人第四级,见善卢塔克:《梭伦传》。
粕他们仅力和荣誉的东西,都看做是一种侮辱。
粕他们仅力和荣誉的东西,都看做是一种侮辱。
①,,不过,这里所取消的只是表面上的平等而已,因为一个任公职而致倾
家蔼产的人,他的情形将比其他同胞们更坏;当他不得不疏忽他的责任的时
候,其他的公民便将因此陷入比他还糟的境地。
第六节在戾主政治之下,注律应如词培养俭朴
在一个良好的民主国家里,只把上地平均分配是不够的,应该象罗马人
一样,把土地分得很小。古利乌斯告诉他的士兵们说②:“一个公民对一块足
以养活一个人的土地绝不会认为太小。”
财富的平等保持着俭朴;而俭朴保持着财富的平等,二都虽然不同,但
是性质如此,因而不能分别存在。它们互为因时;要是民士政治失掉了中的
一个,,则其他的一个也必跟着消失。
如果一个民主国家是以经贸易为基础的话,那末就会真有这样的可能,
个人有巨大时富而风俗并个变坏,这丛因为贸易的精神自然地带着俭朴、节
约、节制、勤劳、谨慎、安分、秩序和纪律的精神。这种精神存在一天,它
所获致的财富就一天人个会产生坏的效果。当过多的财富破坏了这个贸易精
神的时候,害处便来了;一向没人感觉到的不平等的纷乱,便产生出来,并
立即为人们所行到。
要维持这种精神,就应该由重要的公民亲身经营贸易,应该使这个精神
占统治地位,不受他种精神的阻碍;并应该由全部法律加以维护。这些法律
应该随着贸易的增加,进行财富的分配,使每一个贫穷的公民获得相当宽裕
的生活,可以和别人同样地工作。这些法律又应该使每个有钱的公民的生活
滩持中等水平,使他不能不用劳动去保持或取得财富。
在经营贸易的共和国里,继承时把父亲的产业个均分给所有的子女,是
极好的法律。结果,无论父亲曾有多大财富,他的子女都个能象他那样富有,
因此便不得个避免奢侈,象他旧的父亲一样地工作。我这里谈的只是经营贸
易的共和国,因为那些非经商的共和国,立法者是要制定许多下同的法规的
①。
希腊有两种共和国,一种是读武的,如拉栖代孟,一和中是经商的,如
雅典。前一种共和国要公民过闲散的生活,后一种共和国则想法去激发对劳
动的喜爱。梭伦把游闲当做一种犯罪,并且让每一个公民说明他是用什么方
式谋生的。诚然,在一个好民主国里,每个人郁应孩得到生活的必需品;每
个人的花费应该以生活必需品为限,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他旧的必需品将从
哪个来呢;
①梭伦不使第四级人任公职。
②对征服的土地,士兵们要求更大的份额。普卢塔在:《道德著述:古代君王将相传略》。
①这些法规对妇女的嫁资应多加限制。
第七节维护民主原则的其他方法
第七节维护民主原则的其他方法
如果要设立一个固定性的团体作为风俗的典范的话,元老院是一个办
法,要有年龄、品德、助绩而庄重的人才能够进元老院。元老们在公众面前
就象神明的塑象一样,能够激励人们的道德感情,这种感情将深深地影响到
每一个家庭。
这个元老院尤其应当保守旧时的法制,并注意使人民和官吏永不叛离这
些法制。
关于风俗,保存旧习惯丛很打好处的。腐化的人民是不易做出伟大的事
业的;他们几乎未曾建立过会社、建造过城池、制定过法律,反之,多数建
设是由风俗朴素、谨严的人民做出来的,所以应当使人们记起古时的箴规训
则,这通常就是把他们重新引回到品德的道路上。
除此而处,一个国家的革命和新政体的建立,只有通过无数的困甘与艰
难,才能成功,而很少是游闲的、风俗腐化的人民所能做到的。那些进行革
命的人们虽曾愿意人民能够享受革命的幸福,但是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这
种愿望是很难实现的,有这种场合,古时的法制通常就可以起矫正作用,新
的法制则常常引起弊端。一个政府在漫长的岁月中走向腐化就象走下坡路一
样,是在不知不中走下去的;如果要恢复良好的政治,那就非付出巨大的努
力不可。
有人问,我们所说的元老院的元老们的任期应该丛终身的或是有期限
的。无疑,应该是终身的;罗马①、拉栖代孟②,甚至连雅典,都是如此,我
们不应该把雅典的元老耽和最高裁判所混为一谈。前者是一个三个月更换一
次的机关,后者的成员是任期终身的,是永久的典范。
因此,一般的准则应该是:如果设立元老院的目的是为了做国民的典范,
仿佛就是风俗的宝库的话。那末,它的成员的任期就应该是终身的;如果设立
元老院的目的是为了处理事务的话,它的成员便无妨更易。
亚里十多德说,精神象躯体一样也会衰老。这种想法只对于一个官吏个
人来说个人来说是对的,至于对一个元老的议会,是不能适用的。
在雅典,除了最高裁判所而外,还有风俗保卫员和法律保卫员①。在拉栖
代孟,所有的老人都是监察员。在罗马,监察工作山两个特设的官吏担任。
元老院监督人民,所以监实员应该既监督人民又监督元老院。监察员的职务
是重建共和国内一切被腐化了的东西,警告游惰,谴责疏忽,纠正错误。至
于犯罪则依法惩处。
①罗马官吏任期一年,元老任期终身。
②色诺芬在所著《拉栖代孟共和国》第
10章
1、2节内说,莱喀古上规定:”元老院的成员”由老年人选
出;这,老年人虽然到了晚年,也不会玩忽自己怕职责;他由老年人充任青年人智勇的裁判;这样,他就
使老年人的高龄显得比青年人的精力充沛,更为尊荣。
①最高裁判所本身也要受监察。
罗马的法律规定,对奸淫的控告应当是公开的,目的在于保持风俗的纯
洁,用意至善。这使妇女有所畏惧,也使对她们应当实行监督的人有所畏惧。
罗马的法律规定,对奸淫的控告应当是公开的,目的在于保持风俗的纯
洁,用意至善。这使妇女有所畏惧,也使对她们应当实行监督的人有所畏惧。
②说:“莱喀古士使拉栖代孟和其他
城市大不相同的地方,就是他特别要拉栖代孟公民服从法律;官吏一叫,他
们便跑向前去。
是在雅典,如果有人认为富人们是依附于官吏的话,富人们便将感到苦
恼。”
父权对于保存风俗也有很大的作用。我们已经说地,在共和
国里,是没有在其他政体下所见到的那种强制权力的。因此,法律必须
寻求其他权力,以资弥补。用来弥补的,就是父权。
在罗马,父亲对于子女有生杀之权①。在拉栖代孟,每一个父亲都可以教
训别人的儿女。
罗马共和国灭亡后,父亲的权力也跟着消失。君主国并不需要怎样纯洁
的风俗,它所要求的只是每个人都生活在官吏权威之下。
罗马的法律使青年养成服从的习惯,把未成年期规定得很长。我们沿袭
罗马旧法,也许是错误的。君主国并不需要这样多的约束。
共和国的这种服从,可能要求父亲一生都要有管理子女的财产的全权;
罗马以前就是这样规定的。不过,这不是君主政体的精神。
第八节在贵族政治之下,法律应如何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在贵族政治之下,如果人民是有品德的话,人民所享受的幸福便将和平
民政治差不多,国家也将强盛起来。但是在贵族政治之下,人们的财富是很
不平等的,所以不常看见有多大品德;因此,法律应该尽可能地鼓励宽和的
精神,并努力恢复国家在体制上所必然会失去的平等。
宽和的精神在贵族政治下就叫做品德;它的地位就象平等的精神在平民
政治中的地位一样。
如果说,环绕着君王们的显赫与豪华就是君王们权力的组成部分的话,
那末贵族们仪表上的谦逊朴实就是贵族们的力量了①。当他们不知饰任何高贵
的样子时,当他们同平民混在一起时,当他们同平民穿相似的衣裳时,当他
们让平民共同享受他们一切的快乐时,平民便会忘记自己的分弱。
每一种政体都有它的性质和原则。所以一个贵族国家就不应该有君主国
家的性质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