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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枷锁-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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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意思?”他问。
“眼下人体不够用,只好两人合一份肢体。”
解剖室很宽敞,房间里漆的颜色同走廊一样,上半部是鲜艳的橙红色,下半部的护墙板则呈深暗的赤褐色。沿房间的纵向两侧置放着一块块铁板,都和墙壁交成直角,铁板之间隔有一定的距离。铁板像盛肉的盆于那样开有糟口,里面各放一具尸体。大部分是男尸。尸体由于长期浸在防腐剂里,颜色都发黑了,皮肤看上去差不多像皮革一样。尸体形销骨立,皱缩得不成样子。工友把菲利普领到一块铁板跟前。那儿站着一个青年人。
“你是凯里吧?”他问道。
“是的。”
“哦,那咱俩就合用这条大腿罗。算咱走运,是个男的,呃?”
“此话怎讲?”菲利普问。
“一般学生都比较喜欢解剖男尸,”那工友说,“女的往往有厚厚一层脂肪。”
菲利普打量着面前的尸体。四肢瘦得脱却了原形,肋骨全都鼓突了出来,外面的皮肤绷得紧紧的。死者在四十五岁左右,下巴上留有一撮淡淡的灰胡子,脑壳上稀稀拉拉地长着不多几根失去了光泽的头发;双目闭合,下颚塌陷。菲利普怎么也想象不出,躺在这儿的曾是个活人,说实在的,这一排尸体就这么横陈在那儿,气氛真有点阴森可怖。
“我想我大概在下午两时动手,”那个将与菲利普合伙解剖的小伙子说。
“好吧,到时候我会来这儿的。”
前一天,菲利普买了那盒必不可少的解剖器械,这会儿他分配到了一只更衣柜、他朝那个和他一块进解剖室来的小伙子望了一眼,只见他脸色煞白。
“这滋味不好受吧?”菲利普问他。
“我还是第一回见到死人。”
他们俩沿着走廊一直走到校门口。菲利普想起了范妮·普赖斯。那个悬梁自尽的女子,是他头一回见到的死人。他现在还记得当时的惨状给了他什么样的奇怪感受。活人与死者之间,存在着无法测量的距离,两者似乎并非属于同一物种。想想也真奇怪,就在不久以前,这些人还在说话,活动,吃饭,嬉笑呢。死者身上似乎有着某种令人恐怖的东西,难怪有人要想,他们说不定真有一股蛊惑作祟的邪劲儿呢。
“去吃点东西好吗?”这位新朋友对菲利普说。
他们来到地下室。那儿有个布置成餐厅的房间,就是光线暗了点。供应倒是一应俱全,学生同样能吃到外面点心店所供应的各种食品。在吃东两的时候(菲利普要了一客白脱麦饼和一杯巧克力),他知道这位伙伴叫邓斯福德。小伙子气色很好,一双蓝眼睛,一头深色的鬈发乌黑发亮,大手人脚,长得很结实;说起话来,不紧不慢,一举一动挺斯文。他是克里夫顿人,初来伦敦。
“你是不是读联合课程①?”他问菲利普。
①指英国内外科医生协会联合委员会所规定的医学院课程。
“是的,我想尽早取得医生资格。”
“我也读联合课程,不过日后我想成为皇家外科协会会员。我打算主攻外科。”
大多数学生学的都是内外科协会联合委员会规定的课程。不过,一些雄心勃勃或者勤奋好学的学生,还要继续攻读一段时期,直到获得伦敦入学的学位。就在菲利普进圣路加医学院前不久,学校章程已有所变化;一八九二年秋季前实行的四年制现已改为五年制。关于自己的学习打算,邓斯福德早已胸有成竹,他告诉菲利普学校课程的一般安排:“第一轮联合课程”考试包括生物学、解剖学和化学三门学科,不过可以分科分期参加考试,大多数学生是在入学三个月后参加生物学考试。这是一门新近刚增加的必修课程,不过只要略懂得点皮毛就行了。
菲利普回解剖室的时候已迟到了几分钟,因为他忘了事先买好解剖用的护袖。他看到好些人在埋头工作。他的合伙人准时动手干了,这会儿正忙着解剖皮肤神经。另外有两个人在解剖另一条腿。还有些人在解剖上肢。
“我已经动手了,你不会介意吧?”
“哪儿的话,继续于你的吧,”菲利普说。
菲利普拿起解剖用书,书已翻到了画有人腿解剖图的地方,他仔细看着需要搞清楚的有关部分。
“看来你对这玩意儿还真有一手呢。”菲利普说。
“噢,其实嘛,我在读预科时就做过大量的动物解剖实验。”
解剖台上话声不断,有谈工作的,有预测足球联赛的前景的,也有议沦解剖示范和各种讲座的。菲利普感到自己比在座所有的人都要年长好多岁。他们都是些毛孩子。但是年纪大小并不说明什么问题,更重要的倒在于你肚子里的学问。纽森,那个跟他在一块儿做解剖实验的机灵的小伙子,对这门课很精通。也许他并不觉得卖弄一下学问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详详细细地向菲利普解释他是怎么干的。菲利普尽管满腹经纶,也不得不在一旁洗耳恭听。随后,菲利普拿起解剖刀和镊子,动手解剖,纽森在一旁看着。
“碰上这么个瘦猴,多带劲,”纽森一面揩手一面说。“这家伙可能有一个月没捞到一点儿吃的。”
“不知道他是得什么病死的,”菲利普咕哝道。
“噢,这我可不知道。凡是老家伙吗,十有八九是饿死的。……嘿,当心点,别把那根动脉割断了。”
“’别把那根动脉割断了‘,说得多轻巧,”坐在对面解剖另一条腿的学生发表议论了,“可这个老蠢货的动脉长错地方啦。”
“动脉总是长错地方的,”纽森说,“所谓’标准‘就是指永远找不到的东西,否则干吗要称作’标准,呢。”
“别说这些个俏皮话了,”菲利普说,“要不然,我可要割破手了。”
“如果割破手,”见多识广的纽森接口说,“得赶紧用消毒剂冲洗。这一点你千万马虎不得。去年有个家伙只是稍微给刺了一下,他也没把这当一回事,结果染上了败血症。”
“后来好了吗?”
“哪里!没到一星期就报销了。我特地上太平间看过他一眼。”
到吃茶点的时候,菲利普已累得腰酸背疼,由于午饭吃得很少,他早就盼着吃茶点了。他手上有股气味,正是他上午在走廊里第一次闻到的那种怪味。他觉得他手里的松饼同样有这股味儿。
“哦,你很快就会闻惯的,”纽森说,“日后你要是在周围闻不到那股讨人喜欢的解剖室臭味,你还会感到挺寂寞的呢。”
“我可不想被这怪味倒了胃口,”菲利普说。他一块松饼刚下肚,赶紧又追加了一块蛋糕。
55
菲利普对医科学生生活的看法,也就像他对一般公众的看法一样,其源盖出于查尔斯·狄更斯在十九世纪中期所描绘的社会生活画面。没有多久他就发现,狄更斯笔下的那个鲍勃·沙耶①,就算实有其人的话,也同眼下的医科学生无半点相似之处。
①狄更斯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的一个人物,医科学生。
就投身医界的人员来说,真可谓鱼龙混杂,良萎不齐,其中自然也不乏懒散成性的冒失鬼。他们以为学医最省劲儿,可以在学校里吊儿郎当地混上几年,然而到头来,或是囊空钱尽,或是盛怒难消的父母不愿再供养他们,没奈何只得夹着尾巴悄悄离开医学院。也有一些人觉得考试实在难以应付,接二连三的考场失利,使他们心中的余勇丧失殆尽。他们一跨进那令人望而生畏的联合课程委员会的大楼,就吓得魂不附体,先前背得滚瓜烂熟的书本内容,顷刻之间全忘光了。年复一年,他们始终是年轻后生们的打趣对象。最后,他们中间有些人总算勉勉强强地通过了药剂师考堂的考试;有些人则什么资格也没混到手,只好充当个医生助手,寄人篱下,苟且度日,一举一动都得看雇主的眼色。他们的命运就是贫困加酗酒。天知道他们到头来会有个什么样的结局。但是就大多数而言,医科学生都是些好学不倦的小伙于。他们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父母给他们的月规钱,足可使他们维持原已习惯了的体面的生活方式。有许多学生,父辈就是行医的,他们已经俨然是一副行家里手的派头。他们的事业蓝图也早规划好了:资格一旦混到手,便申请个医院的职位(也说不定先当一名随船医生,去远东跑一趟),然后就回家乡同父亲合伙挂牌行医,安度其一生。至于那少数几个被标榜为“出类拔萃”的高才生,他们每年理所当然地领取各种奖品和奖学金,到时候受聘于院方,担任这样那样的职务,成为医院里的头面人物,最后在哈里街开设一家私人诊所,成为某个科目的专家。他们功成名就,出人头地,享尽人世之荣华。
各行各业之中,唯有行医这一行没有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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