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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枷锁-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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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约翰·罗斯金(1819…1900):英国作家、文学批评家。
海沃德具有极其可贵的天赋:他对文学有很高的鉴赏力,能够将自已的激情淋漓尽致地倾注在作品之中,使自己获得与作家相同的感受,洞察作家的一切精华所在,然后垦切入理地加以评论。菲利普读的书不可谓不多,但是从不加以选择,拿到什么就读什么,现在遇到这么一个能在义学鉴赏方面加以点拨的良师益友,真是三生有幸。菲利普从本城藏书量有限的外借图书馆借来各种书籍,凡是海沃德提到过的精采之作,他一本连一本地拜读过去。虽然读的时候并不都觉得饶有兴味,但他锲而不舍地往下钻。他感到自己太无知,太浅薄,热切地希望自己能有所长进。到八底,维克斯从德国南部回来的时候,菲利普已经完全置于海沃德的影响之下。海沃德不喜欢维克斯,对那个美国人的黑外套和椒盐色裤子连声哀叹;每每讲到他那新英格兰的良心,则轻蔑地一耸肩。听着海沃德出言不逊,糟蹋维克斯,菲利普也暗暗得意,尽管维克斯对他特别殷勤友善:反过来,维克斯对海沃德稍微发表几句不中听的议论,菲利普听了就会顿时发起火来。
“你的新朋友看上去倒像个诗人呢,”维克斯不无挖苦地说,饱经忧患的嘴角上挂着一缕微笑。
“他本是个诗人嘛。”
“是他自己对你这么说的吗?在我们美国,管他这号人叫标准饭桶。”
“可我们现在并不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说。
“他多大了?二十五岁?他就这样成天无所事事,住在膳宿公寓里写诗。”
“你不了解他,”菲利普气冲冲地说。
“不,我很了解他呢!像他这样的人我见过一百四十七个了。”
维克斯的那对眸子灼灼有光,但是菲利普欣赏不了美国人的幽默,噘嘴翘唇,铁板着脸。在菲利普看来,维克斯似乎已届中年,实际上他才三十出头。维克斯是个瘦长条子,像学者似的,有点佝偻,头颅大得难看,头发暗淡而稀疏,皮肤呈土色。薄薄的嘴唇,细长的鼻子,额骨明显地向前突出,生就一副粗俗相。他的态度冷淡,举止拘泥刻板,既无生气,也无热情,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轻浮气质,闹得一些容严心肃的人周章失措,而维克斯出于本能,偏偏喜欢同这等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大学攻读神学,而另外一些也在此地攻读神学的同胞对他都心存戒意。此人离经叛道的味儿太浓,使他们望而生畏。他的那种古怪幽默感,也使他们颇不以为然。
“他这样的人你怎么可能见过一百四十七个呢?”
“我在巴黎的拉丁居民区见到过他;我在柏林、慕尼黑的寄宿公寓里见到过他。他住在佩鲁贾和阿西西①的小旅馆里。他那样的人三五成群地伫立在佛罗伦萨的波提切利名画之前;他那样的人占满了罗马西斯廷教堂②的座席。在意大利,他喝葡萄酒稍微多一点;他在德国喝起啤酒来,则是开怀痛饮,全无节制。凡属正确的东西,不问是什么,他一概膜拜顶礼。他打算在不久的将来写一部皇皇巨著。想一想吧,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蕴藏在一百四十七位大人物的心头;不幸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一部也写不出来。而世界呢,照样在前进。”
①佩鲁贾和阿西西均为意大利的城市。
②罗马教皇宫殿中的教皇礼拜堂。
维克斯一本正经地侃侃而谈,临结束时,那一双浅灰眸于忽闪了几下。菲利普脸红了,知道这位美国人在拿他打趣。
“净瞎扯淡,”菲利普怒气冲冲地说。
27
维克斯在欧林夫人家的后屋租了两个小房间,其中一间布置成会客室,用来接待客人,倒也够宽敞的。维克斯生性爱淘气,他在麻省坎布里奇的一些朋友也拿他一点没办法。现在,也许是由于这种脾气在作怪,他常常一吃过晚餐就邀请菲利普和海沃德上他屋里来闲聊几句。他礼数周全地接待他们,一定要他们在屋里绝无仅有的两张比较舒服的椅子里坐下。他自己点酒不沾,却把几瓶啤酒端放在海沃德的胳膊肘旁边,在这般殷勤好客的礼仪中,菲利普不难辨别出嘲弄之意。在双方唇枪舌剑的激烈争论中,每当海沃德的烟斗熄掉的时候,维克斯就坚持要替他划火柴点火。他们刚结识上的时候,海沃德作为名扬四海的最高学府中的一员,在哈佛大学毕业生维克斯面前摆出一副降尊纤贵的姿态。谈话之中,话锋偶尔转到希腊悲剧作家身上,海沃德自觉得在这个题目上尽可以发表一通权威性评论,于是摆出一副指点迷津非他莫属的架势,不容对方插嘴发表意见。维克斯脸带微笑,虚怀若谷地在一旁洗耳恭听,直到海沃德的高论发表完了,他才提出一两个表面听上去相当幼稚、暗中却打了埋伏的问题,海沃德不知深浅,不假思索地回答了,结果当然中了圈套。维克斯先生彬彬有礼地表示异议,接着纠正了一个事实,然后又援引某个不见经传的拉工民族注释家的一段注释,再加上一句德国某权威的精辟论断——情况明摆着:他是个精通古典文学的学者。他就这么面带微笑,从容不迫,连连表示歉意,结果却把海沃德的全部立论批驳得体无完肤。他既揭示了海沃德学识的肤浅,又丝毫不失礼仪。他温和委婉地挖苦了海沃德几句。菲利普不能不看到海沃德的那副十足傻相;他本人刚愎自用,不知进退,仍在气急败坏地力图狡辩。他信口开河,妄加评论,维克斯则在一旁和颜悦色地加以纠正;他理屈词穷却硬要强词夺理,维克斯又证明他这么做是多么荒谬。最后,维克斯说了实话,他曾在哈佛大学教过希腊文学。海沃德对此报以轻蔑的一笑。
“这一点你不说我也看得出。你当然是像学究冬烘那样啃希腊文学作品,”他说,“而我是像诗人那样来欣赏它的。”
“在你对作品原意不甚了了的情况下,你是否反倒觉得作品的诗味更浓了呢?我个人认为,只有在天启教①里,错译才会使原意更加丰满呢。”
①天启教(revealed religion)是指直接受启于上帝的宗教,如犹太教、基督教等。这里所讲的错译之事,疑指《圣经》的翻译。小泉八云在《英国文学中的圣经》一文中曾提到,詹姆士王钦定本《圣经》有好些错译之处,但是“译错的地方,往往要比原文美丽得多”。(可参见孙席珍所译《英国文学研究》一书。)
最后,海沃德喝完啤酒,离开维克斯的屋子,全身燥热,头发蓬松,他忿忿然一挥手,对菲利普说:
“不用说,这位先生是个书呆子,对于美没有丝毫真切的感受。精确是办事员的美德。我们的着眼点在于希腊文学的精髓。维克斯就好比是这么个煞风景的角色,去听鲁宾斯坦①演奏钢琴,却抱怨他弹错了几个音符。弹错了几个音符!只要他演奏得出神入化,错弹几个音符又何足道哉?!”
①九世纪俄国大钢琴家和作曲家。
这段议论给了菲利普很深的印象,殊不知世间有多少无能之辈正是借这种无知妄说聊以自慰呢!
海沃德屡遭败北,但他决不肯放过维克斯提供的任何机会,力图夺回前一次失掉的地盘,所以维克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海沃德拉了来进行争论。尽管海沃德不会不清楚,他在这个美国人面前显得多么才疏学浅,但是出于英国人特有的那股执拗劲儿,由于自尊心受到了挫伤(也许这两者本是一码事),他不愿就此罢休。他似乎是以显示自己的无知、自满和刚愎白用为乐事呢。每当海沃德讲了一些不合逻辑的话,维克斯三言两语就点出他推理中的破绽,得意扬扬地停顿一会儿,然后匆匆转人另一个话题,似乎是基督徒的兄弟之爱促使他竟有已被击败的敌手。有时候,菲利普试图插言几句,帮他朋友解围,可是经不住维克斯轻轻一击,便溃不成军了。不过,维克斯对他的态度同对付海沃德不一样,极其温和,甚至连极度敏感的菲利普也不觉得自尊心受到挫伤。海沃德由于感到自己越来越像个傻瓜,常常沉不住气,索性破口大骂起来,幸亏那个美国人总是客客气气地堆着笑脸,才没使争论变为无谓的争吵。每当海沃德在这种情况下离开维克斯的房间,他总要气呼呼地咕哝一句:
“该死的美国佬!”
这样一切就解决了。对于某个似乎无法辩驳的论点,这句咒语就是最妙不过的回答。
他们在维克斯的那个小房间里,虽说开始讨论的是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最后总难免要转到宗教这个题目上来:神学学生出于职业上的偏爱,总是三句不离本行;而海沃德也欢迎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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