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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葫芦炸金糕驴打滚小云吞阳春面……
鼻子太好使也是个问题啊,六十多年没沾过这么些味儿了,炎祈再多能干,被叫作神使,兽神大人也没办法把这些好吃的带去兽世。
加快了脚步,炎祈忽略掉诸多打量的目光,径自在街边找了个位置,旁边是个老婆婆摆的云吞摊子。鹿被放在地上,炎祈双腿大开地坐下,大声吆喝:“卖鹿肉,新鲜鹿肉。”
本来炎祈的打扮就够出格了,再往地上门户大开地一坐,多少姑娘妇人红了脸。
早先那群猎户回过神,猜出白发妖修去了镇子里,急得又往回赶,等瞧着被围了一圈的妖修,又听见吆喝声,真是哭笑不得——妖修还挺接地气。
猎户都是壮劳力,镇子有事他们不出头还等谁来?
于是三三两两前后脚到了,开口搭话:“妖仙长,鹿肉怎么卖?”
“看着给。”炎祈不管是谁要买,也不管人家买多了鹿肉能不能吃完,反正他生意要开张了就是好事。
一问一答间,围观的也明白了,卖鹿肉的就是迷雾林里的妖修,看着不难相处。
有了带头的,陆陆续续又有几个叫价的,炎祈估量了一下,不用秤也不用刀,依旧直接上手,狼爪子比刀好用,切鹿肉和切豆腐似的。和人定下价格,收完钱就撕下相应重量的肉递过去,绝对的新鲜。
两头鹿被肢解仅是瞬间的事,一群人围着边看热闹边咋舌——妖修是真凶残。
鹿卖完了,炎祈转身就在旁边的摊子上点了十碗云吞,连汤水一起囫囵灌下肚,没饱,肉才饱人。
走两步,是个面摊子,十碗牛肉面又下肚了,算是垫了垫肚子。
一路走一路吃,炎祈兴致颇高,连背后有人议论他都丝毫不生气,冲着好吃的,他就要在这里多停留些时日。
偷眼去瞧的众人却满心惊疑,吃了这么多,那妖修的虎皮背心还是那样贴着腰腹,兽皮裙只遮了大腿上一小截,显得腰细腿长,吃的东西都到哪去了?不愧是妖修!
豆腐西施送走了吃豆花的妖修,背过身和小姐妹说话,“长得好俊哩。”说着说着脸红了,“妖修都是……都是这样穿衣服的吗?太、太……”
说不出来了,多泼辣的女人见了那有伤风化的打扮都要掩面,但没人敢同妖修说,不敢骂妖修耍流氓,所有人都看见了,鹿是被咬死的,妖修是能徒手撕鹿的。
“那一定是上回死的那只老虎的皮。”猎户信誓旦旦道。
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识,妖修是很凶残不能招惹的,迷雾林的这位脾气好,却也不能得罪。人家妖修穿什么,他们凡人哪能置喙?
风吹得炎祈的兽皮裙掀起一角来,于是所有人都在叹气。
唉,妖修实在太、太……不拘小节了些。
☆、第三口锅
炎祈听力是很好的,不过别人议论他什么,他没在意,隐约听见卖豆花的女人夸他俊,他也没半点感觉,他不觉得豆腐西施有多漂亮。或许换个长得不错的汉子来夸,他会高兴一点。
意识到这一点,炎祈啃糖糕的速度都慢了下来,完了,已经不是性向上的问题了。在他眼里,男人和女人都一个性别,都归类于能生孩子那类,只是女人太柔弱、胸太大、个子太矮、没有肌肉,怎么看怎么不符合兽人的审美观,将来生孩子肯定也不容易。
他的审美观歪了……
幸好炎祈没把心里的想法都说出来,否则妖修在继背了真凶残和耍流氓两个锅之后,还要被别人骂眼瞎。
凡人的想法不被修者看在眼里,从迷雾林开始,关于妖修的传言越来越离谱,直至某日有妖修闲来无事跑去体验凡人生活,被那恐怖的传言吓了回去,众修士也只能讪讪地骂一句“凡人愚见”罢了。
这都是炎祈的锅,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
在迷雾林又耽误了好一段时间,隔三岔五打只猎物去买,再大吃一顿,炎祈的小日子过得不错,然而他也决定要启程去中央大陆了,升仙会还够等,他也不想在对修真界一无所知的时候就定下未来的去向。
若是也被灵雾困住了呢,那就干脆在旁边落脚,不是说越靠近那里的升仙会开得越好嘛。
收拾行李?炎祈不需要行李,他到这儿的时候不一样孑然一身,啥也没有吗?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每一个兽人都能够做到,他们都是野外求生的好手,或者说他们本来就住在野外啊。
小镇子里的人都很热情,即便还有点怕炎祈,到了炎祈要走了,还略微的舍不得。要什么猎物炎祈都能打来,各种吃食摊子更是把他当作贵客来招待的——毕竟不是什么人都有炎祈那么大的胃口。
豆腐西施迟疑了半天,到底还是在炎祈站在镇子出口的小路上时,飞快地把一包新做的衣服丢了过去,倒不是因为暗恋,炎祈看起来年纪也不过十二三岁而已,忽略掉那身衣服还是个俊秀的少年,豆腐西施的弟弟如果没有夭折,也该是这么大。
天气越发冷了,尚且年幼的少年只穿了那么一点点,看着让人可怜。
“妖仙长,莫怪老婆子多嘴,这衣服,还是多遮挡着点好。”卖云吞的老婆婆做得一手好吃食,炎祈总照顾她生意,卖猎物也还选的老位置,紧挨着老婆婆的摊子。有些话别人不敢讲,老婆子忍不住开口了。
炎祈没生气,他挺感动地点点头,是啊,他也打算把自己那太过招人眼的白发给遮住了。
小镇里没遇上危险,不代表其他地方的人也这么友好,说来说去,还是他因为穿越了又失去大半力量而过于焦躁了,否则不会这么莽撞。
黑色的披风裹住了炎祈的身体,包得密不透风,最重要的是披风上带了兜帽,戴上能挡住他的头发和大半张脸。
做完这一切,炎祈似乎记起来了,冲老婆婆颔首,“炎祈,我的名字。燧石为炎,祈战克敌。”
嗯,炎祈的披风底下还是那身奔放有个性的衣服,老婆婆愣了半晌,人已经走得远了。
算了,总归还有件披风呢。
沿途的路不很平整,比起山林中的小路来说已经很好了,走出不远能看到有驿站和茶馆,炎祈清醒地意识到,这里不是他的兽神大陆。
同样赶路的旅人看见一团黑色旋风从身边掠过,透着些许白色,只当是眼花了。
炎祈穿披风只是为了那兜帽,奔跑时披风向后飘起,又露出里面无遮无拦的肌肤。
随身的包裹里塞着豆腐西施给的衣服,炎祈收下了这份好意,却没打算穿上身。
谁见过野兽穿长衫的?一点都不方便捕猎。再者,兽人穿狩猎来的皮毛还好,换了粗布衣服,怎么都觉得磨得难受。炎祈有时候都暗暗唾弃自己太矫情——有人送衣服还挑三拣四。
然而,还是不穿最舒服。
走官道走烦了,炎祈瞅准个林子便往里钻。
旁人畏惧的深山老林,于他而言像个游乐场所,还是儿童专用无危险的那种。
即便如此,钻了几天山林的人也不会好看的。糙汉子炎祈浑不在意脸上染上的脏污,反而认为天然的伪装棒极了,根本没人愿意靠近他,更别说招惹了。
大概是因为在小镇里已经浪够了,炎祈路过其他城镇也不多停留,听一听最新的消息就走,照原钻他的老林子,又打了只老虎做背心换洗。
老虎不难打,炎祈完全有本事穿一件扔一件,可他还是遵循了节俭的美德——最早被嫌弃的那些猎物,喂饱了丛林里其他捕猎者,也不算浪费了。
长途跋涉跨越了西宁国境,东平国的寻仙城离中央大陆最近,也偶尔能见着一两个修士,炎祈也就找了客栈住下。
全身都隐藏在黑色披风之下,看起来是很古怪,却不会引来他人窥视。炎祈坐在不引人注目的阴影里,点了杯茶,不着痕迹地听着大堂里两个修真者聊天。
修真者神识过人,炎祈没把视线放在他们身上,还特意收敛了一身悍勇之气,可还是被注意上了。
没办法,他的打扮就在告诉别人——这人不正常。
“又是个想要跟去中央大陆的,不知死活。”显然不是无人尝试过自行跑去中央大陆,然而实在太难了,反而死伤了不少人。
穿灰衣的那个瞥了一眼,不知怎么涌上一阵心悸,“莫惹事,不过是个凡人。”
不过是个凡人,所以即便是先天高手,也不能和练气修士抗衡,逗弄死了又有谁在意?
这话没说出口,两人都心知肚明。
似有若无的恶意使得炎祈垂下眼睑,他可没得罪人,修士都这般莫名其妙?实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