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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下榻的酒店出门右拐五十米是一条小巷,再向前走几步有一家酒吧名叫“如果”。我很喜欢这里的红酒,酒吧的老板在乡下有一个小葡萄园和一家酿酒作坊,每年自家种葡萄,自家酿酒,在自家的酒吧里出售。酿出来的酒很纯正,算得上是我平时的消遣了。
今天的酒吧有些不同,我一进来就感觉到了——确切是闻到了血腥味。
“好浓的血腥味,不过不怎么新鲜,还不是女人的血液。”奥斯里安嗅了嗅鼻子低声说。
我:“”。
这家伙狗来到的?
酒吧里的其他人显然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依旧自顾自的品着美酒小声聊天。我坐到自己经常坐的位子上,血腥味是从我斜对面靠窗户的那个位子上传来,位子上作了一个高大男人,黑色的风衣紧紧裹在身上,血腥味就从他的风衣下散发出来。看来今天晚上这个街区将要不平静了,我心想。可怜的老板,希望你的损失不会太大。
晚上八点钟的时候风衣男人站起身来大概是想走了,突然他看见门口站着个拿黑伞的老头,顿时又坐下了,我甚至看见一滴滴的汗水从他的额头渗了出来。
“主人,是黑暗法师!”奥斯里安兴奋的说道,这家伙从复活后就一直在中国混,哪曾见过其他的职业,现在看见曾经的对手,不由得兴奋起来。
老头拿着伞冲着风衣男人咧嘴一笑,我看到风衣男的额头上汗珠又密了一层,突然老头转过头来盯着我看了一会,神色一变,似乎紧张起来。
我微笑着对他点头笑了笑,耸耸肩,以示自己没有任何企图。老头的身子才放松下来。
“主人,为什么不对那黑暗法师动手?”奥斯里安不解的问道。
“他又没杀你老爸奸你老母,对付他干什么,再说了,说不定他还能帮助我们找到那宝物呢!”我眯着眼睛说道,眼前这老头身上的黑暗气息十分浓韵,即使放在国内也属于一流好手,应该就是情报里所提到的从欧洲来的暗黑工会的一员。
老头转过头继续盯着风衣男,那家伙已经浑身颤抖起来,却还是老老实实坐在位子上。我仔细一看,风衣男的黑色风衣上似乎被几根隐约可见的黑影缠住,动弹不得。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奥斯里安连忙解释道:“这是影缚,是比较高级的黑暗魔法,这老头的等级看来比较高。”
老头推门进来,径直走到风衣男的桌子旁,风衣男努力的张着嘴,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老头将手搭在他的肩上,像一个长者对待离家的孩子,我却看出了端藐:老头身上的黑暗波动突然爆发了一下,直接把风衣男从一个活人转变成了一个死灵,跟我们中国的炼尸术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略高一酬。
“这老头是专修死灵系的黑暗法师,总体上来说,他比那斑家的老家伙厉害多了,毕竟黑暗法师的攻击手段并不是单单依靠死灵召唤。”奥斯里安依然充当着他翻译的角色。
看到老头带着新招的死灵付过帐后离开了,走之前还看了我们这边一眼,我赶忙叫了一声:“老板,买单!”就跟了出去,走出门老头在前面不远处慢吞吞的踱着步子,很明显是在等我。
“你好!”我面带微笑的对他先打了声招呼。
“中国人?”
“是的,你的眼力很好。”
“你身上的能量波动很强,日本人和韩国人没有你那么厉害的年轻高手,只有传说中中国的修士们才有这种实力。”
“你也是个很厉害的黑暗法师。”
我们两人对视几眼,大声的笑起来。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到我家里坐坐,我那有63年的白葡萄酒,这可是外边买不到的,也只有像我们这种拥有无限寿命的人才能享受到。”老头对我发出了邀请。
我微笑着点头,跟着他走向路边一辆轿车,车旁长着一个“人”,是个死灵,为什么说是长呢,因为我在他身上感觉不到活人的气息,死灵恭恭敬敬的为老头打开车门,我们钻进车里,死灵关上车门,跑到驾驶位上发动了汽车。
约摸有二十分钟,车载一幢别墅前停了下来,别墅毫无灯火,老头走过来对着我说:“我们黑暗法师都不喜欢光,黑暗之中我们的力量更加强大。”
我点头表示理解,心中却想,奶奶的,省钱也不用这么个省法啊,照多点光死得了你啊!
黑暗中,我坐在沙发上,月光从窗户照进来,洒在房间中,与我的不习惯想反的是奥斯里安对这种环境非常满意,他本身就是黑暗生物,这种环境是对他是再舒服不过的了。
一个死灵送上红酒,我抿了一小口:“好酒!”老头得意的笑了:“我们这些人就有这好处,活的长一些,有些东西就会多一些。”
接下来我们一边喝一边交谈起来,我知道了这老头的名字,菲恩。索菲斯,暗黑工会的十三长老之一,至于他来这里干什么他并没有告诉我,我也很有默契的没问,处次交往,不必深究。
至于那个倒霉的风衣男,看不出来他来头还挺大,是纽约市排行第三的杀手,不知哪个不开眼的请他来杀老头,结果倒霉的哥们刚进别墅就被巡游的死灵发现,拼着被刺了一刀才跑掉,但是老头怎么会让这么好的死灵材料跑掉?他最终还是难逃厄运。
看得出,这老头很忙,不断有变成蝙蝠的吸血鬼与浪人来到别墅向他报告,看到他们的交谈越来越小声,我十分知趣的起身告辞,两人定好来日之期后便离开了。
第二天晚上,我依旧在酒店从酒店出来向附近的小酒吧走去,不过心里正在犹豫,昨晚喝过了菲恩老头的极品红酒,今晚还能不能在喝得起其他的红酒。
正走着,突然远处警笛声响起,隐约还可看见直升机上探照灯的光柱。纽约的是世界四大混乱之城之一,对这种情况本土居民都已见怪不怪,没有谁大惊小怪,就连我才来到这刚几天都已经麻木了,试问一下如果平均一天能听到五次警笛,一次枪战的话,换做谁都会麻木的。
只是觉得这次的家伙好像不好对付,连直升机都出动了。但我也没留意,仍自顾自的走着,只是警笛声渐渐由远至近,没过多久竟然就到附近几个街区,闪着顶上蓝光的警车拉着刺耳的警笛呼啸着在街道上穿梭,天上两架直升机在发动机震耳的轰鸣声中射下几道粗大的探照灯光柱。
“奥斯里安,去看看,谁那么牛B整出这么大的阵仗?”我原本就十分郁闷的心情被这些声响吵得更郁闷了,连忙吩咐他去查看一下。
谁知道奥斯里安才飞到楼底就兴奋的喊到:“主人,有好戏看!快上来。”
好戏?我纳闷的跟着飞上去,只见月光下,一条人影在林立的大厦中间弹丸般跳跃着,灵活的就像森林中的猴子,敏捷的像捕食的猎豹。一幢幢高楼大厦在他脚下只是高一些的台阶,身后的警车和天上的直升机的包围总是慢了一步,被他从容逃出去。
“是不是蜘蛛侠啊?”奥斯里安兴奋的说到,最近他才刚看了好莱坞大片《蜘蛛侠3》,对里边的蜘蛛侠很是崇拜。
“看清楚,是狼人,还是个高级狼人。”我仔细的看着这个被警察追得像跳蚤一样乱蹦的狼人,看来今晚有大行动啊!
第一百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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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今天非常不爽,自己可是高级狼人,却被身后这些垃圾生物追得到处跑,要不是组长严令这次行动不得伤害一般人类,他早就回身把那些跟在他身后乱叫的铁盒子砸个稀巴烂,最讨厌的还是天上的那两个家伙,要不是它们自己早就把这些警车甩掉了。德尔一边奋力奔跑一边诅咒着,突然前面出现一个人。一个人类,他还在笑!德尔心中大怒,它低嚎了一声,后腿一发力身体如箭一般弹了出去,瞪着绿幽幽的双眼扑向那人——哼!一个人类也敢挡我的路?我可是高级狼人德尔,看我不把你撕碎!意想中的情景却没有出现,德尔只看见一只越来越大的手,然后两耳一阵轰鸣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甩甩手,不满的说道:“真是真是暴躁的家伙,狼族就不能学着斯文一点吗,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社会了,还这么野蛮。噢,这家伙的脑袋还真硬……”
把这家伙丢给奥斯里安,我随手弹出几道指风将天空中直升机的探照灯打碎,带着两人转身飞走,只留下地上的警察们不住的大喊:“superman!”
酒店里,奥斯里安把狼人丢到了地上,还忍不住踢了他几脚:“妈的,这家伙有狐臭,差点没把我熏死。”
我捏了个法决,在狼人头上释放了一个布雨术,顿时一团水花淋遍他全身,地上昏迷的狼人被水一激,顿时醒了过来,噌的一下跳了起来。
浑身湿淋淋的犬科动物一清醒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