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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迟来的馄饨皮,一家人似乎没有什么意见,事实上是,他们正热火朝天的搓着麻将。
事实证明,精神层面的力量是无穷的,能抵御低级的生理需求,即使不吃饭,也不能不打麻将。
“哎呀,小女婿回来啦……我们饿的都没力气打麻将勒……”某大娘扔了张一筒,眼朝我们一飘,“浅浅,赶紧的……你们两包馄饨去。”
“我爸呢?”没看见老爸的身影。
“哦,大概又去前堂了。”爷爷叹口气,扶了扶老花镜,又丢了张没用的牌,我不知道他是因为老爸在叹气,还是因为摸不到想要的牌而叹气。
“哦。”我低下头,没再说话,拎着一袋皮去了厨房。
“转过来,”不知何时,宗晨已经站在我身后,手里拿着毛巾,“头发湿了,我帮你擦干。”
我愣了愣,便要伸手过去拿毛巾,“不用,我自己来。”
他淡淡的看我一眼,什么都没说,只不动声色的将我的手挡回去。
干燥的毛巾带着独特的清爽气息,宗晨的动作很温柔,手指在头皮来回擦拭,一阵酥麻。
我站在他面前,一动也不敢动,视线停留在地上交叠在一起的影子,鼻子忽然发酸。何必呢,宗晨,你想走就走吧,不用对我感到愧疚,不用对我这么好的,真的不用。
“好了。”他朝我笑笑,好看的下巴微微一扬。
“嗯,包馄饨去吧,大家都饿死了。”我忙隐下眼里的泪意,转身去拿馅。
“好。”
我们将盘子端出客厅,边看电视边包,我们心照不宣的,没有看关于雪灾的新闻报道。
屋子里开着暖气,宗晨将外套脱了,只穿一件毛绒绒的浅灰毛衣,穿在他身上看起来空荡荡的,锁骨凛冽而冷锐,我吸了吸鼻子,自言自语的喃了句:“好瘦。”那一场车祸后,他明显瘦了,下巴更加尖;脸上几乎没什么肉,没想到身上也是这么瘦。
“心疼啦?”不知怎么回事,大娘对某些事总是特别耳尖。我心里是真的一酸,却还是笑道:“是啊是啊,我心疼了,心疼死了。”
宗晨正娴熟的将一只馄饨包好,闻言唇角明显上扬,心情忽地大好。我也不是瞎子,虽说别扭着,但心里也是吃了蜜一样的甜。不管怎样,我都不得不承认,和宗晨在一起的时候,是真的能感觉到开心。
也罢也罢,谁说的,今朝有酒今朝醉。
“水开了,”我拭了拭额头的薄汗,在厨房叫道,“把馄饨端进来。”
宗晨今晚真的很有家庭主男味道,虽然我知道他一向很会照顾自己,但是说起来他也是客人,就这么忙活了大晚上,从买皮到包,再调汤,又一一问了在座的要吃几只,再分别盛好,端上桌,放好勺子碗筷,这才喘口气。
我忍不住不捉弄他,凉凉问了句:“什么时候改行到我爷爷家当保姆吧。”
他但笑不语,意味深长。
后来我才知道,这家伙一早知道那是爷爷故意试探他的,所以装孙子装的特卖力,任劳任怨的——就说他聪明吧,果然聪明。
“爷爷,我去叫爸爸来吃饭。”
“好,快回来,要冷掉的。”
“让我去吧,”宗晨站了起来。
我看他一眼,指了指西边,“过去第二个前堂。”
“知道了。”
宗晨去了很久才回来,回来时我们都已经吃好了,爸爸的眼睛红红的,我猜也猜到了,一定又在妈妈灵前哭了。
我从电饭煲里将温着的馄饨拿出来,一人一大碗,“多吃点。”
夜色铺天盖地的从各个角落涌了出来。一出屋子,冷意便直直泛上来,空气里有灼烧过后的干燥草木味。
我们这边有个习俗,但凡大年夜,总要用食物先拜祭去的亲人,愿祖上保佑活着的人,也祝逝去的魂灵可永生安息。
堂前是用来祭拜的地方,在四合院的一侧,与主屋隔开。爷爷家堂前用的还是旧时的低瓦灯泡,光线昏黄,让人恍惚之间分不清身处何处。
我拿着炉子,慢慢走了过去,站在妈妈的牌位前,炉子已陈旧多年,是早时用来烘手用的。原本光亮的银质已磨的黝黑,外层雕着繁复的枝叶,内里盛了不到三分之二的灰,添着几块红透亮的炭。那原是妈妈的用的,从小她便怕冷,自嫁过来,在奶奶家得的第一样东西便是这火炉。
点香,跪拜,我沉默地看着星火一点点燃尽。
“对不起,妈妈,但是……能不能让爸爸忘记你,我希望他能快乐的活着,就算再娶个人也没关系,他总归还要活个几十年的,妈妈……原谅我的自私,但我真的希望,爸爸可以忘记你……”
人总是自私的,死人怎能与温香暖玉,有血有肉的活人相比。每次看见沉默着的老爸,心里便刀割似的痛。
但还能怎样,有些人一生只能拥有那么一次,因为太过于刻骨铭心,所以其他的再也无法取代,所以我明白爸爸的苦,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根本就做不到。
这样的人,说好听是情痴,说难听是傻子。爸爸是,我也是,而宗晨……我希望他不是。
不知过了多久,香火渐渐熄灭,我小心翼翼的,将烛台上的灰烬收入炉中。
因为跪久了,起身时膝盖有些麻木,慢慢走到门口,才看见一直靠在门边默不作声的宗晨。
他低低的说了句:“当心。”
“嗯。”
出来时,夜色浓重,好在当空一轮皎皎明月;衬的大地银辉一片。
小侄子蹦跶了出来——“我们去逛街吧。”
番外之宗晨
夜色浓重的像是泼了墨的绒布,一点一滴渗入整个城市的上空;不时有烟花升起,照亮本就映照灯光而微红的天,像是某种仪式。
我牵着那小侄子的手,对,就是简浅叫他小崽的那可会折腾人的小家伙,不紧不慢的走在道路的前头,后面跟着她。
就像是任何一次我们出去一样,我在前,她在后,隔着不长不短的距离。
街道上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烟火味,地面散落着零碎的鞭炮壳与烟火屑,湿漉漉的粘着,带着过年所特有的浓烈而喜庆的气息。
“呐,走慢点……”左边的小人忽然一停,仰着头看我,眼神晶晶的亮,“等等我小姑……她走好慢。”
我脚步一滞,转头看她,简浅低着头,踢着地上的一颗小石子,垂肩的长发微微一颤一颤,就像是多年前那样,所不同的是,那时跳动着的是富有生命力的短发,如春日的花朵,而现在的她,更像个已成长的树,静静的立在那。
“哎,怎么停下了?”她有些愕然的抬头,小脸被风吹的有些红,脖子微缩着,像个受惊的小白兔。
“笨蛋,你不会走快点啊,跟上我们……”小家伙不满的嘟着嘴。
我刚想说些什么,却见她皱着眉头,似自言自语:“没用啦,我永远都跟不上的……”语气竟带着不多见的透彻与淡然。
顿了顿,她弯身笑着,对身旁的小家伙说:“不信你看哦,要是我加快步子走,他也会加快步子,不管怎样,总会被拉出一段距离的,我呀,总是跟不上这个人。”
简浅说完站了起来,对上我的目光,淡淡一笑:“走吧。”
有什么念头在心尖一划而过,我没动,怔然的望着她,可那念头闪的太快,我一时抓不住。
“宗晨叔叔,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应该等着小姑嘛,说起来,她是女孩子,要我们的保护的。”说完,那小家伙一把拉过简浅的手,笑嘻嘻的仰着脑袋看看我,又看看她,然后很大步的拉着我们朝前走,“喏,像是这样,一起走,不是很简单,怎会跟不上,你们两个好奇怪。”
你们两个好奇怪,不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那个很快闪过的念头,就这样被一个小孩子给逮住了——只是,很简单的一件事而已,可我从不会与她并排走着。
我与她都没说话,只有这个小家伙在兴奋的说着什么,我想,如果从远处拉过镜头来的话,那就像是一场即将落幕的温馨的电影,我牵着一个小孩,小孩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在寒冬夜晚的街头,有烟花,有嬉笑声,可谁会想到,这将是我的一个即将被埋葬的美好过去,而刽子手却是我自己。
简浅不告而别时,我像疯了似的找她。手机打不通,家里没人,我想起她说的药回爷爷家过年,这才想去,又四处打听,才找到了这里。
本来一肚子的质疑,可在看见她之后,全没了,只化成满的思念,我想,我们在一起就够了。
可她给我的感觉,就仿佛随时要逃似的,这让我很不安。
我迫不及待的要来。
“伤筋动骨,起码得休养百天,你自己的身体,自己看着办。”母亲只淡淡的说了一句,再没有激烈的反对与极端的阻扰。或许是新换的药物效果不错,她的情绪这些天也慢慢平静下来了,不再像之前那样,有些歇斯底里。
从杭州上了高速,大概有三小时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