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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真是、真是灵药?”蝶儿爹看着那剥了皮的树根一样的东西,咽了咽吐沫,他原先还以为灵药是怎样稀罕的物件呐,竟然这么朴实无华。
元大夫脸一板:“我还能骗你们不成?!”叮嘱了汉子怎样抓牢这人参,几人迅速往回返,那些人封山保不好就是为了这么个东西,若是真的被他们发现了,恐怕还真是有点儿麻烦。
往回走的时候,蝶儿爹留了个心眼儿,又换了一条路,绕到了山的另一面儿走,路是险恶了一些,却也愈发难找,不至于被人捉到行迹,却忽略了那珠花还有那三个被打昏的人早就认识了他们的相貌。
是夜,几人露宿山中,却不知道一些人在山中寻找他们,一些人已经寻到了镇子上,找到了他们的家,连元大夫的小医馆也没有放过,正在守株待兔。
背篓中的小狐狸默默吸收着月华中的微弱灵气,垂涎着那未曾被放入背篓的灵药,那充裕的灵气足以让人动容,更何况她正处在最需要灵气的时候。为狐狸的气息所摄,被绑成粽子的人参老老实实躺在汉子的怀中,不敢妄动,让人省心不少。
第二卷 修仙门派 第三章 过夜
第三章 过夜
第二夜,封山地广林密。蝶儿爹挑的这一条路虽然避了不少风险,却也耽误了时间,本来一天就能够下山,被他这样一绕路,第二天还在林中晃悠。
蝶儿是最先不满的,平时跟着爹爹捕蛇,跟着叔叔打猎也不是没有进过林子,也不会惧了那些毒蛇,可真的在林中露宿,一夜叫做新鲜,第二夜可就不那么好受了。
正值酷夏,密林中很不透风,白日里的阴凉到了晚间都成了潮热,又有蚊虫滋扰,更不用说要小心脚下头上,偶尔手扶处滑腻腻地动起来,必然是摸到蛇了,捕蛇是一回事,用手摸蛇那可就是另外的一回事了,滋味儿绝对不会好受。
“爹爹,你到底有没有领错路啊。怎么我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哪里有下山的样子!”地势平坦得的确不像是下山的样子。
“怎么会错,我年前还走过一次,这条路有些不好走,却是不会有错,就要小心毒蛇,不过也不妨事,大家身上的香囊别丢了就是。”蝶儿爹在前面走的小心,他是对路况最熟悉的人,便成了领路的,在他身后跟着蝶儿和元大夫,最末一人则是背着弓的俞安海。
蝶儿这位俞叔叔可不是什么简单的猎户,原先也曾经做过杀人的勾当,让他走最后也有些看护的意思,至少这几人中,他的武功最好,这也是为什么灵药会被他收入怀中的缘故,总还是要武功好的才能够保护周全。
月光不甚明亮,如同日光不会直射林中一样,遮遮掩掩地漏下来几缕月光都被草叶上的露水闪烁成了一片片银色的碎片,再有些萤火虫添光添彩,林中也可谓是有美景可巧的,但这些“浪漫”,暂时蝶儿还欣赏不了,她只注意到了脚下腐烂的淤土,还有那时不时冒出来的毒蛇。
“也快到了吧,再这么走下去,我可是受不了了!”元大夫是这些人中体力最差的。便是蝶儿也比他强上两分,喘着粗气问着。
“呵呵,那就先休息一下吧,露宿一夜,休息好了,照这个样子,明天再走上半天也就到了。”蝶儿爹说着开始在林中清出一片地方,他身上带着一把防身用的小匕首,这两夜都用来砍树枝了。
俞安海和元大夫也来帮忙,晚间在这林中,不点火可是过不了夜的,便是如此,仍然要安排守夜的人,否则睡梦中就可能被毒蛇害了性命。
蝶儿也会凑趣,捡了些还算干燥的树枝聚拢,点起火来,冒出呛人的黑烟,潮湿的树枝烧起来还有着一股怪味道,副作用就是可以熏走蚊虫,少了不少烦恼。
“这味儿可真不好闻!”拧着鼻子撇嘴,蝶儿点着了火又添了些树枝。便离远了,在火光能够照射到的地方收拾起来,像在家中一样平躺着睡觉是不可能的,但是也要清理出来一块儿可以坐的地方吧!
元大夫惯会取巧,拿药镰砍了两根枝桠多的树枝,递给了蝶儿一根,示意她拿着树枝当扫帚使唤。
“诶,这办法好,元伯伯真聪敏!”蝶儿用了觉得方便,眼睛闪亮,冲着元大夫不停夸赞,又遗憾,“咱们昨儿怎么就没有想起来呢?”
“专为了一时之用破坏了这古木桠杈,实在是不该。”元大夫的悲悯多半不是对人的,对物倒有几分怜惜,若不是今日太累了,他也不会如此取巧偷懒。
众人齐心协力,速度也是极快,收拾好了一块儿地方能够坐下,蝶儿细心,把树叶捋下来铺平整了,也算整理出来“坐垫儿”了,和父亲坐在一处,却也不忘给元大夫和叔叔各准备了坐垫,围着火堆聚拢。
蝶儿爹捕蛇是一把好手,吃蛇也是,匕首快快划过,便把蛇开膛破肚,蛇胆可以生吃。蛇肉拿树枝一串,便可放在火上烤了,有元大夫赞助的香料,烤出来的蛇肉也别有一番风味,足可以果腹了。
把多余的柴火放在火旁焙干,再添柴的时候黑烟便不那么浓了,元大夫往火堆里扔了一些草药,慢慢地,味道也好闻了许多,蝶儿早就窝在父亲怀中入梦,睡姿不太好,侧着脸,嘴角流着亮晶晶的口水。
元大夫如老僧入定一般盘腿坐着,脑袋耷拉着,也是进入了梦乡。
蝶儿爹压低了声音,问:“安海,这两天我越琢磨越觉得这事不对,那些人怕也是为了灵药去的,能够找到灵药大概在什么地方,说不准有什么法子也能追着咱们过来,咱们平凡人家,有了这个固然可以发一场大富贵,可未尝不是祸根。万一被追着了,被找到了,咱们几人怕是对付不了那些人,唉,我只怕,只怕连累了蝶儿… …”
为人父母,没有不为子女计的,蝶儿爹也是同样,他可以为了蝶儿成为顶天立地有胆有识的汉子,却也能够为了蝶儿成了缩头缩尾的鼠辈,但凡有所顾忌。便不会肆意妄为,行事总是要掂量几分的。
当时获得灵药的欣喜让他来不及思考这些事情,或者说这些事情对他来说只是一个闪念,但现在静下心来,平复了激动,许多事情都是可以想到的。
能够下本钱去找灵药的势力能是自己这种平民斗得过的吗?照他看,拿了便是错了,即便那是送上门来的。因为是自己的好兄弟收起来的,他也不好对这已经做下的事情埋怨对方,贪念,谁都有,说不想要才是假的,但怎样要便成了难题。
“… …要不,那东西不是会跑吗,咱们放了它,让它自己走远一些,也免了这场麻烦,可好?”蝶儿爹的底气不足,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好做主,这样的处置等于是白白放走了一场富贵,便是亲兄弟也不敢担保对方一定会同意,何况到底是异性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敢真真切切确信的只是后半部分。
“这样白白放走了,我不甘心!”俞安海注视着火堆,黑黑的瞳孔中仿佛也有火在燃烧,“咔嚓”一声,手边的树枝被折成两段,扔到火种,噼啪作响。
“… …”蝶儿爹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他当年救下俞安海的时候,这人已经半死不活的了,倒在泥泞中,落魄得不忍目睹,身上尽是鲜红,打开衣衫才知道伤痕累累,差点儿没有剥了一层皮去。
究其原因,却是再简单不过了。穷人家出生的小子当了猎户,后来又投了山寨,成了盗匪,杀人劫财也做过,却巧,某日随着大当家劫了一个官家小姐,那小姐生的模样极好,娇怯怯的,一见就让他喜欢上了,为了这位小姐,他背出了山寨,还被人砍了一刀,当时图的便是能够娶了这位小姐为妻。
后来的故事自然不是英雄美人终成眷侣,他也算不得什么英雄,为了表示尊重,他把小姐送回了家,特意上门要大礼迎娶,却被人家赶出来,又因他不愿意放弃,便被打了个半死扔出来。
理由么,再简单不过了,也不说什么门户之见,只说他没钱,穷小子做白日梦。俞安海为了救这位小姐搭进去了他的全部钱财,还被兄弟厌恶砍了一刀,千里迢迢奔波,却没让小姐吃半点儿苦,还以礼相待,没成想落了这么一个下场… …
若是一辈子都这么没权没钱,苟且偷安也就罢了,可眼下就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灵药并不仅仅等于钱财,也可以换来权势,他怎会甘心就此放手,纵是千难万险,也要碰到了南墙方才撒手吧!
忆起往昔,俞安海这么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也忍不住眼酸,一片真心对人却是这么个下场,临了他甚至都不曾再见那小姐一面,这件事已成了心结,也便是为此,他再不曾娶妻,一来是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