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傻子替身-第12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外面的温度低,他身上只穿着睡觉时穿的单薄衬衫,脸都冻白了,还笑得很开心。
  殷靖南皱着把人拉回去冲了个热水澡,穿戴整齐后带小言去别墅区附近的早茶店吃了早餐,驱车去了警察局。
  小言似乎来过这个地方,分明不识字,见到明晃晃的‘警察局’三个大字满脸的惶恐,目光乞求地望着殷靖南,发出‘啊啊’声都有点哽咽了,像是在求他别送他进去。
  仿佛里面有什么会吃人的怪物。
  殷靖南耐心地哄了许久,保证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会保护他,小言才肯下车。
  进入警局的时候双手紧紧抓住他的衣角,怎么都不肯放。
  帮他找家人这事儿首先得报案做笔录,小言不能说话,肯定得殷靖南帮他。
  没想到的是负责接待的老警员真的认识小言,听殷靖南说明来意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了出来。
  “两个月前,这男孩子被城北一家包子铺的老板送来报案过,说他买包子不给钱,拿了就跑。”
  “我想联系他的家人,但他不会说话,身上又没有身份证这类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我们警局就采集了他的DNA对比数据库,可到现在都没有结果。”
  “当时关了他两个小时就放了。”
  小言这个人就像凭空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连警察都查不到他的身世,看来只能从长计议了。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小温和渣清就出场啦!


第136章 很爱很爱很爱
  从警局出来的时候,男孩默然地跟在殷靖南身后,眼角通红,上车之后就低着头坐在副座,偶尔抬头看殷靖南一眼,似乎想说什么,可他不能说话。
  几次之后,投过去的目光被殷靖南抓了个正着,“我知道,你是因为肚子饿,才那样做的,对不对?”
  男孩身形一僵,轻点了点头,喉咙里发出短促的悲鸣,垂头不看他了。
  他知道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
  那段时间连续下了几天的大雪,他很久都没从垃圾桶里找到过食物了。
  偶尔有路人拿着香喷喷的煎饼果子边吃边走,从他身边路过,男孩想,那可能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不过大概是因为太好吃了,所以没人愿意把这样的食物扔到垃圾桶里。
  整整两天没有吃东西,走在路上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飘。
  他会死吗。
  为什么他没有家人呢。
  如果他死了,会有人难过吗。
  香味从路边的包子铺里飘出来,他大着胆子走进去,想问老板讨一个包子,他可以帮他做任何事,用来抵债。
  可他不会说话,着急的时候只能啊啊啊地比划,老板的态度变得很不耐烦,要把已经递给他的包子拿回来。
  男孩本能地往后退,想要跑,可还没出店门就被抓住了,白软软的包子滚落在地上,沾上了灰尘。
  就像他一样。
  也许他是有家人的,只是因为他不是个完整的人,所以他们不愿意要他。
  过去的事情男孩想不起来了,他的人生一片空白,从在路边醒来的那刻起,他的生活就只有流浪。
  饥寒交迫是他的宿命吗。
  或许不是吧。
  否则,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愿意拯救他呢。
  “没关系的,以后都不会再有那样的事情发生了。”
  “在没有找到你的家人之前,你就跟着我吧。”
  “我不会再让你饿肚子了。”
  殷靖南伸出手臂揉了揉小言的发。
  他温柔的笑意被男孩收入眼底。从此珍藏在心。
  …
  程冉的病情恶化得很快,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人就憔悴了许多。
  医院每隔一周会来电话跟简清报告他的情况,怕程温担心,多数时候他都瞒着小傻子不告诉他。
  程温只知道白血病很难治,还不知道如果找不到配合的骨髓进行移植,是会死的。
  直到最近,不知道他听谁说了这件事,在前天晚上等简清下班回来跟他商量,说想给弟弟捐献骨髓。
  直系亲属之间匹配成功的机率绝对比常人要高,只是那会儿程温怀着孕,简清不愿意让他去受那样的苦。
  虽然说健康的人被抽掉几毫升的骨髓对身体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关乎程温身体的事情,他是一点点风险都不愿意去冒了。
  小傻子生孩子大出血的时候,他害怕得差点就把魂给丢了。
  碰巧的是,就在昨晚,医院传来消息,通过骨髓库数据对比,找到了跟程冉配型成功的人。
  这个人就是简清。
  十八岁那年,简清跟同学一起外出旅游的时候,曾作为志愿者向杭州当地的红十字会捐献过造血干细胞。
  说来好笑,当时是看上了同行的一个男孩子,想在他面前表现一番,就学着他到护士跟前被抽了一管血。
  没想到兜兜转转了一圈,他成了可以救程冉命的人。
  这回听医生解释了才知道,从七八年前开始,骨髓捐献就已经不是从人的身体里抽取骨髓了,而是从捐献者的静脉中采血,并通过机器富集,将血液回输人体,只需50毫升的干细胞,由于进出的总量平衡,采集后供者不会产生循环系统的紊乱,对人体很安全。
  简清没有不救他的道理,即便是为了程温。
  三天后两人就要在国内举行婚礼了,婚礼过后准备去瑞典蜜月领证。
  寒冷的冬季,在童话般的瑞典王国拥抱他的小傻子,已经成为简清近期迫不及待想要实现的愿望。
  瑞典之后简清还准备带程温去别的国家转一转,一时半会儿是不回来了,最起码要三四十天。
  程冉的事,就得尽快落实了。
  正好这天是周六,午饭过后,简清取出最近新买的加绒机车服给程温穿上,然后围上一条彩虹色围巾,再戴上长着小熊耳朵的黑色毛线帽,确保小傻子全身上下被自己裹得密不透风了,才带着他出门。
  主要是程温的身子太差了,上周带他去小吃街逛了一圈回来当晚就开始发烧,吓得简清没敢合眼,一直守到后半夜程温烧退了,才能睡会儿。
  两人去了程冉主治医生的办公室,在他的带领下把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程序走完了。
  简清现在对程冉已经没有什么多余的好感了,从发现他跟自己想象中的善良的程冉完全不一样的时候,从发现他竟然意图伤害程温的时候。
  本来是打算结束就走的,并不准备去看他。
  可是耐不过程温的乞求。
  等两人婚礼过后就要出国,也就意味着程冉手术的时候,不会有亲人会在他身边守着他。
  不管对方曾对他做过什么,血脉这种东西是无法改变的,他终究是他的弟弟,程温没办法狠下心。
  青年安静地坐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天发呆,他的脸颊瘦得有点凹陷了进去,眼下带着淡淡的乌青,脸色苍白如纸,一副病入膏肓的模样。
  始终在床边陪他的男子会时不时开口跟他说说话,努力逗他开心,只是程冉不怎么爱搭理他,情绪上来的时候,还会用最恶意的态度给对方难堪。
  李秉安多数时候都一笑而过,偶尔绷不住了,眼角会控制不住有点红,任凭他怎么闹都不会跟他计较。
  有些人在身边怎么赶都赶不走,可等他真的离开了的时候,就永远不会回来了。
  永远有多遥远,谁都不知道。
  从简清和程温进来起,程冉的目光就紧紧黏在简清身上,撑着床坐直身体,没什么血色的唇弯起一抹笑,“清……”
  “你来看我了……”
  简清没显露什么表情,“我是陪程温来的。”
  李秉安知道自己在这里待着不合适,起身跟两人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自觉地出去了。
  门被轻轻合上。
  程冉笑容惨淡,“你真的就一点都不关心我了吗……”
  “我们那么多年的同学了……”
  “我跟程温三天后就结婚了。”简清直视他。
  程冉的双眼逐渐漫起水雾,通红如血,“我知道……我在网上看到你们的婚讯了。”
  “如果你当初没有逃婚,现在我们已经是夫……”
  简清不想再继续这个毫无意义的话题,“刚才我已经去捐献了造血干细胞,医生说一周后就可以给你安排手术进行骨髓移植。”
  “你别想太多。”
  顿了顿,还是决定补充一句。
  “我们早就结束了。”
  程冉面露讽刺,将视线收回来,“是啊……早就结束了,我对你来说,就只是未婚夫的弟弟而已。”
  “多可笑。”
  简清知道程温有话跟弟弟说,轻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可以开口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