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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又偏偏让人捉mo不透究竟从何而来。
看见任我杀,梁百兆终于明白,米高对这个杀手的评价为什么竟会如此之高了。他凝视着任我杀,缓缓道:“你知不知道我为了什么找你?”
“杀人。”在职业杀手的生命中,除了杀人,他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做?杀人是杀手的职业,死在别人的手里,是杀手的宿命。他别无选择,因为这就是生活,悲哀的生活。
“不错,我要你为我去杀一个人。不过,想和你做朋友,才是我请你来的主要原因。”梁百兆眼中露出种赞赏之色,满意地瞧着这个冷漠的少年。传说中江湖上当今最可怕的杀手,果然没有让他失望。
任我杀紧抿着嘴,脸色依然冰冷。
“米先生说,你是一个很有原则的杀手,这让我想起了昔年的‘白衣杀手’冷落。”
任我杀目光灼灼,缓缓道:“据说当年的‘白衣杀手’冷落是一个感情丰富、满腔热血的杀手。这人一生正义、嫉恶如仇,一支铁剑所向披糜。虽然没有人承认他是一个真正的杀手,却也没有人能否认他不是杀手。他毕竟的确是个愤怒的杀手。”
“这是一种值得敬佩和尊重的杀手,只因他们杀人,并不是为了达到一己私yu,而是为了维护和平,伸张正义。”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要拿我和他相提并论。”
“我听说你杀了‘索命刀’,这人刀法自成一家,道德品行却令人不敢恭维,所做之事令人发指,像这等十恶不赦之徒,人人得而诛之。”
任我杀默然不语,他并非不知道“索命刀”的为人。“索命刀”,来历不详,性情古怪,极少朋友,杀人从来都不需要理由。最让人痛恨的是,这人嗜武如命,自出道以来,一直是非不断,专向江湖各大门派及高手挑战,出手毫不留情,败在他刀下之人,俱都成为他刀下亡魂。“索命刀”之名也由此而来,因为他本来就是地狱使者,专门索命的鬼魂。
“其实做杀手也没什么不好,一样也可以成为英雄。”梁百兆的眼中充满了尊敬之色。
任我杀完全怔住,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却已不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说这样的话。英雄?何谓英雄?谁不想成为英雄?他知道自己不是英雄,更知道自己绝不可能成为英雄。
梁百兆缓缓移开目光,望着窗外无边的黑暗,道:“小兄弟,你我虽是初次见面,但我觉得你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假以时日,你必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功的杀手。”
“我不喜欢出名。太出名了,就会变成一种负担。一个名人,他的麻烦总比别人要多得多。”
这是千百年来一直颠扑不破的真理。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名所累,为名而死?
任我杀轻轻地yao着牙,说道:“杀手除了杀人,还是杀人,其它的事情并不重要,尤其是不该知道的最好还是别知道。所以,你不必告诉我你的恩怨,我只需要了解那个人的情况。”
“这就是杀手的原则?”梁百兆微笑着点头,似乎对这个“杀手的原则”很满意,“你的确是一个称职的杀手,我现在才明白米先生为什么如此对你充满信心。”
任我杀忍不住瞧了米高一眼,眼神诚恳而真挚,脸色严肃而感动。
米高的目光也望了过来,四道目光交织在一起,竟似有一种火花在燃烧——这就是朋友,这就是友情。
梁百兆的脸色却突然变得凝重而沉痛,缓缓道:“我的仇人,只怕小兄弟也略有所闻。”
“他是谁?”
“‘玉面魔鬼’龙少云。”梁百兆一字一句道。提起这个人,他竟似相当激动,每一个字都充满了仇恨和愤怒,好像恨不得生啖这人的肉,豪饮这人的血。只有仇大恨深的人,才会发出这种可怕的诅咒。
任我杀并没有追问为什么,他是杀手,除了杀人,其它事情都与他无关——这是杀手的原则。
梁百兆居然也没有解释什么,缓缓道:“此人老奸巨滑,简直比狼还狡猾,比狐狸还jing明,比狮子更凶残,比毒蛇更狠毒。当他对你说那些大仁大义、道貌岸然的话时,也许他的心里正在盘算着要如何把你置于死地。有的人嘴里说给你的是糖,但当你吃下去的时候,他就会告诉你,这是毒药。笑里藏刀,口mi腹剑,这种人才是真正可怕的人。”
任我杀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自古以来,真小人总比伪君子可爱,至少,真小人害人之时总有先兆,却没有哪一个伪君子会把“坏”字写在脸上,让你提防。人心不古,江湖险恶。这道理他并非不懂。行走江湖,光是明白这些道理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还是经验。他太年轻,江湖经验并不是一年半载就能磨练出来的。
过了半晌,任我杀才问道:“他住在哪里?”
“此人本是金陵城里最显赫的人物,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后来我超越了他,取代了他的名望和地位,他就再也不愿与我同ju金陵。早在五年前,他就搬迁到了郊外的苦水镇。出太平门,往南二十里,就是苦水镇。苦水镇只是个小集市,唯一的长街尽头,就是龙府。龙府的正中央,有座叫‘听涛轩’的小楼,就是龙少云的起居之处。”梁百兆忽然笑了笑,“小兄弟,无论成功与否,我都会立即奉上五万两白银作为报酬。”
五万两白银已不是一笔小数目,在寻常平民百姓眼中,更是几辈人都花不完的财富。在杀手行业中,五万两白银作为杀一个人的佣金,也已是不菲的价格。
任我杀竟似一点也不在乎,淡淡道:“也许,这个人的命并不值这么多银子。”
“只要能让这个人永远消失,再加上十个五万两也是值得的。”梁百兆迟疑着问道,“你这一去,需要几个时辰?”
“若无意外,两个更次应该足够了。”这句话还未说完,任我杀的人已飞身穿门而去,声音渺渺,遥遥传来。
梁百兆望着窗外深沉的夜色,苦笑道:“小兄弟的确是个有故事的人,来既匆匆,去也匆匆,好像生怕被别人看穿他的心事。”
米高淡淡地“嗯”了一声,若有所思,目光落在窗外。
窗外,飞雪飘扬,黑色的夜里究竟蕴藏着多少邪恶?在任我杀的心里,究竟藏着什么样不愿被别人勘破的秘密?
6。 第五章 无情断肠剑
苦水镇只有一条笔直的长街和三条横街,居民共三十二户,比起繁荣昌盛的金陵城,这里简直变成了穷山恶水。三更刚过,没有犬吠,也没有喧哗,整个苦水镇就如一座坟墓,寂静而荒凉。
长街的尽头,就是龙府。龙少云显然比梁百兆更懂得“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的道理,府邸远比梁府更豪华,更雄伟。听涛轩虽然位于龙府中心,却是个非常幽静的地方。任我杀只是奇怪,这座小楼为什么要叫做“听涛轩”,因为在这里绝对看不见海,除了种着三五十株梅树外,还有着十数株苍松,几千竿修竹。风拂起时,雪落无痕,树枝摇曳,竹影婆娑。
看着如海的竹林,任我杀想起了百花楼的那一片花海,终于明白听涛轩既然无海,为什么偏偏还取名“听涛”。他暗暗叹了口气,飞身掠起,在飘飞着细雪的暗夜中宛如一只大鸟,悄无声息地落在听涛轩的最高处,然后一个“倒卷帘”,双脚足尖勾住飞檐一角,整个身子都倒挂在空中。
窗户是开着的,他很容易地看清楚了屋中的一切。阁楼内,布幔轻垂,随风而动,左右各有一根巨烛高燃,中间一张矮几上放着一只铜炉,炉中一圈龙涎香花火闪烁,香烟袅袅,香气氤氲。这香气,明显有些刺ji,毫无百花楼内的清淡和舒适。屋内一盆炭火烧得正旺,熊熊火焰发出阵阵nuan流,驱散了暗夜中流动的寒意。与温暖如春的百花楼相比,这楼阁虽也宁静幽香,却少一份祥和,多一种神秘,让人不安而厌烦。
在这个感觉并不是很舒服的楼阁里,却有个看起来很慈祥、很安静的花甲老人。这老人坐在垫着块虎皮的摇椅上,身上穿着件崭新而名贵的貂裘,在他一伸手就可以触及的另一张矮几上,是一盏热雾缭绕的香茗。他本来面对着窗户,一双如烟的目光一直望着窗外飞扬的雪,却偏偏没有发现窗外居然有人在窥探,忽然缓缓阖上眼睛,一脸安详,一脸从容。
任我杀轻轻皱着眉,有些迟疑,忽然yao了yao牙,一个翻身,整个人就好像一片雪花轻飘飘从窗子里面钻了进去,无声无息地站在这老人面前。这老人竟似没有发觉异样,仍然闭着双眼,好像已经睡着了。
风从敞开的窗子吹拂进来,夹带着一股刺骨的寒意。这老人的手忽然一抖,竟感到有一种气息正在缓缓逼近他的身ti——一股浓浓的杀气,随风而来。他倏地睁开眼睛,立即就看见了一个少年像一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