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晚我们也团圆好不好,今晚,你不要走……”
杜方柠惊愕地看着他,却见他的脸已羞窘得如火烧一般。但他并不就此窘住,反趁自己惊愕时一把抱住了自己。杜方柠身子连拧,要挣脱出来。可她从没有这么觉得韩锷的手劲如此之大过。他横揽着自己的腰,手臂紧紧的,让自己都觉得单凭着身上的力气是挣不脱的了。
杜方柠的指甲抠进了韩锷的手臂,她似忘了自己也是一代技击高手,忘记了所有的技巧,只凭她一个女子的体力挣扎,那却怎么挣扎得过?
韩锷身上的火热似也烧灼了她,让她的身子水般融化。他抱着她一跃而下,已进入屋舍。——小计说得不错,自己又何必一定要把自己当成什么超卓的人物?管它什么千古声名,百年担负?即然,这塞外的一夜如此可遇而不可求。即然,他几乎注定永生也不可能读懂这个女子,那他为什么不尝试用另一种方法把她彻底读懂?
※※※
杜方柠的身子就那么被韩锷压倒在床上,她甚或觉得他的动作有一点粗鲁。她本能地抗拒着他,所有的闺中教化年深日久,耳睹目染,已侵入骨中,化为本能。这教化已教化了她几千年,自有汉人以来,自有那个儒家以来,就这么一直的教化着。她想出声喝叱,可唇已被韩锷的唇堵住。她用力地推开着韩锷压在她身的肩膀,可推不开紧贴在身下的一点硬。她有力抗拒韩锷的动作,可却似抗不住他身上的那一点热。
——方柠是什么样的?韩锷一直渴望知道这个方柠究竟是什么样的。她象一颗鲜红的荔枝,鲜红中又有着一点刺手。可今天,他终于不顾她的刺手,不顾怕剥开它后那一点裸呈无依的痛把她给剥开了。荔肉的那一点点莹白……以前,他一直怕剥开后自己无法用一个合乎道德的外衣给那一点颤动的莹白提供保护而缩步不前……是什么包裹了那水样的莹白让它只颤不流,是少女的矜持还是这一层薄薄的搓揉即破的皮肤?韩锷心头忽生的却只有破坏感,象面对着那枚剥好的新荔,只想咬破汁水齿颊一溅地占有侵入。
方柠身子很细很白,可她指间练功结成的细茧却在背后划破了韩锷的皮肤。韩锷不敢看她,因为每一眼都是火烧。方柠在轻轻的挣扎中衣履已被他褪尽,她轻轻地撕抓着,韩锷就也裸呈了他所有的焦渴。在他一痛的顶入时,杜方柠的嘴忽然就咬在他的颈侧——你怎么能,怎么能……可他一破阻碍就更无顾忌地在她的身上耸动……混沌被破,所有的爱在那一刻似乎都清晰了,溅上一点血地把彼此的生命、欲望、肉身交缠住。生命中所有的虚空都被那点欲念涨满,杜方柠感到从没有过的羞辱,因为羞辱而感觉快乐,因为快乐而更加羞辱……更加的羞辱带来更加的快乐……往往复复,层层叠叠,一层一层地往上面升。她的教养养成了她的克制,可那克制虽禁锢着欲望,却如闸蓄的水,一旦被强行撕破,却更加汹涌。人生的性已不只是动物的性,贞操带来的羞耻感似乎暗地里就诉说着一个秘密的愿望,愿望有一天可以由着羞耻推高至更深一层的快乐。杜方柠只觉得自己那一向被自己放得很高的心越来越低,低得压在泥土中,却终于在回归腐泥时开出快乐的花来。
那是一种打破似的快感,原来,种种束缚,种种压抑,种种教诲,积攒得满满的尊严与清白之念,那些都是虚的。什么叫做脱略放逸?就是一个人拚一生精力烧好最好的窑瓷,烧成后看它一眼,再摔之于地,那一声破绽才能获得人生真正的快乐。
杜方柠觉得自己被侵犯了,被撕破了,被挺入了,她精心构造的一切都被她自己半推半拒的摔破了,可是她……快乐了。
韩锷也觉得自己无耻地侵犯了,撕破了,挺入了,摔碎了他所有仰之弥高的幻象了,种种两心相印道义相合的努力最后置换成简单的切入了,可他……嘶吼了,也快乐了。
※※※
一清早,余小计走入屋内,看也没看杜方柠一眼,提起了自己的包袱,跟韩锷道:“锷哥,我回连城骑。”
韩锷还没反应过来,他已转身就走。韩锷追出门外,抓住他肩膀道:“怎么说走就走?”余小计却厌恶地看了他一眼:“我不想在伊吾城再呆。也不想看到那个杜方柠。”
韩锷不由一愣:“你又耍什么小孩儿脾气?她也没对你怎么样。”
余小计却暴怒起来:“她还没怎么样?她是害死我姐姐的凶手!她,她,她……你还不知道,她也决对不会对你说——我们来之前半个月,她已挑选了十个伊吾美女进供给朝廷。你看着她平时一本正经,一副‘我是女子,并不输于男’的样子,装得他妈的挺象,可她还不是把跟她一样的女子就这么送礼一样往那些王八蛋嘴里送?我们阵前军中舍生忘死,说是为了汉家百姓,为了解十五城之人于倒悬之中,可我们现在和那些羌戎人又有什么不同?嘿嘿,她在乎什么人?她自己的尊严是看得比谁都要重,可她在乎过别的跟她一样的女了吗,在乎过那些死于沙场的伊吾士兵吗?又……”
他直盯向韩锷的眼:“……真的在乎过你吗?”
“锷哥,你就是个傻子,一向都是个傻子!她最爱的只有她自己!我是不要在这伊吾城呆了,我没那份潜忍,没那厚脸皮,打了人一耳光还要看着满城人对自己的阿谀与敬重。我回连城骑去,那里起码干净些,没这些鸟娘们儿和她们干得那些呕得我吐得出隔夜饭的事来!我余小计是个小地痞,是个羌戎人,可羌戎人抢女人也只是为了自己,不会这么做着婊子立着牌坊跟他妈的卖自己一样的找个替身胡弄皇上老子,给自己一家上下博取功名!”他的眼睛都红了。在他刚开始肆言怒骂时,韩锷一只手已抬了起来,几乎揍到了他的脸上。接下来,韩锷抬起的手越变越无力,他明白小计说的都是真的,更知道方柠会说这都是所有为了理想而斗的过程中不可不用的润滑……她们总是对的,她们总是对的……
可小计……他的牙齿紧紧地咬着自己的唇,都似要咬出血来。他的脸上有一种又阴郁又凄惨的笑。他的眼阴暗起来,但那阴暗更深地是在诉说着他深心里如何想一脱虚冕,放狂疾走。但他什么也没说。余小计看着他眼中的神情,只见韩锷的瞳子越来越黑起来,黑得象夜。韩锷在自己那个深密不透的夜色瞳光中已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定。他放松了余小计的手,低声道:“好,你走,我不拦你。今天,北庭都护府的筹建使就要到了,我要相迎。你回到连城骑中,以后好好保重。三天之后,记得收我的信。”余小计嗫嚅着唇想说什么,肩上却被韩锷用力地推了一把:“走!”
第七章 江天漠漠鸟双去
一匹骓马行走在伊吾城北去的路上。城北即是沙漠,其实沙漠中本没有什么路,只是返身回顾时,那一串儿的马蹄印儿才让人感觉那足迹还象是一条路。另一匹马上驮着食水杂物默默地跟在后面。前面骓马上的人身影看起来很落拓,疲乏的脸上风尘遮面,但一双眼却依旧相当坚定——就让我一个人走,且让我一个人走,反正这个世界,我已惯独行。
十五城的局面已经初定,有方柠与古超卓在,什么事想来他们都摆得平吧?韩锷唇角隐隐升出一丝讥笑:这个世上,还有什么事,能让他们两个摆不平?——东宫与仆射堂势倾天下,而他两人,俱都是其中的头面人物。好在,他有一点可以确信,太子党与宰相相争虽烈,但方柠与古超卓应该还都算做事的人,有一个底线他们该不会破——那就是、不至于让党争影响塞外大局。所以他放心。而羌戎此时正陷入内乱,也许,正是时机。
他不能再顶着那个什么三州防御使与天子宣抚使的虚衔呆下去,哪怕,那虚衔下还有功业,还有温香软玉,还有许多可做的事,还有方柠。但那是掺杂着所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丑恶的功业。——君子可欺之以方,方柠就是这么对待自己的吧。那一大串所谓大丈夫真正的功业的诱惑下,自己到底要帮着朝中那上上下下、所有的食利者完成多少巧取豪夺?
他不能再呆下去,否则,不只无法面对自己,无法面对那少年时曾经渴望一尘不染的初心,也无法面对那个对自己如此仰慕的小计。他给小计留了书信,信中只有几句话:“计,你所说均是。锷哥注定不是可以提携一旅征伐天下以邀俗世功名的人,所以锷哥这一次要单身远行。如有一日,极北之处,白狼星灭,那么,就是锷哥功成之日。但如此好的结果,锷哥也只敢做万一之想。前程险恶,不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