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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她还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欺负她,但是,她渐渐明白了,厌恶和欺辱,本就不需要理由。人心很奇怪,人的情感很复杂,这种奇异的生物,常常伤害同伴,乃至伤害萍水相逢的过路人。要想一辈子不伤人,并且不为他人所伤,就要离群索居,可如果真这样做,又不可避免地会伤害到自己。想一辈子完全不和同类接触,那是不现实的,也对己身发展不利。
倘若真想过得轻松一些,那还是要离人群远一点儿。没必要太远,稍微避开漩涡的中心就可以了。在能够保全自己,不被当成异类怪胎的前提下,离集体的核心远一些,大概不会有人来多嘴多舌。于秋凉也不喜欢人群,但他比何洁雅要幸运,没有人觉得他奇怪,他们反倒羡慕他的安静。
他哪里是安静,在伪装出的平和表象之下,潜藏着一颗躁动不安的心。他清楚地知道别人对他的尊重来源于何处,假如他跟何洁雅一样,相貌平平无奇,成绩毫不起眼,浑身上下没有任何一处闪光点,他还能得到别人的另眼相看吗?
刚入学的时候,他的确也被孤立过一段时间,只不过那段时间过于短暂,他没有放在心上。此刻看着何洁雅,沉眠已久的记忆不甘寂寞,挣扎着破土而出,迟到的恐慌生长成一棵大树。这棵树很快又枯萎了,缩回了泥土中去。于秋凉很庆幸自己吃软不吃硬,别人对他越差,他骨头就越硬,骨头硬一点的孩子,才不会被同龄人欺负。
何洁雅是太软了。柿子要捡软的捏,小孩和大人都知道。
小小的身影消失在白瓷瓶中,杜小园把两个瓶子放在包里,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径自走了出去。于秋凉倚在栏杆上,歪着脑袋看剩下的人忙活,他发现这些人和鬼都很忙碌,可能这就是工作,这就是生活。
路怀明黑伞一收,连人带伞顷刻间消失了,于秋凉猜测他是去看他的女儿。血脉相连的孩子,是他遗留在世界上的最后一样宝贝,亦是他存在过的最佳证明。他的女儿身体里流着他的血,并且这血脉将被她延续、传承下去。
于秋凉恍惚地想:以前的人把传宗接代看得那么重要,直到现在,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死守着原来那一套,他们不肯改变。路怀明定然希望自己的孩子结婚生子,将血脉传承下去,那别人呢?他越想越不舒服,他只觉得自己又要让父母失望了。
但那是他的人生,是他的路。谁都不应该为了迁就父母,而放弃自己的幸福。
中国人把孝道看得很重,父母的意愿,是压在儿女背上的重担。于秋凉想到自己从前拒绝别人的邀约,最常用的借口就是“我爸妈不让”。他想到这儿,突然笑出了声。
这种观念,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拔除。他现在想改,想我行我素,也已经做不到了。他做点自己喜欢的事,还得瞒着父母,时间长了,难怪会焦虑,会生病。
他后悔了,他觉得活着就是一个错误。他很想找个池塘沉下去,高高兴兴地在水底睡一会儿,远离地面,远离人类。人是真他妈的烦,成天没事就给自己找点儿罪受。神经病。
他一疯起来,就感到人类社会的种种规则简直不合常理,怪异到了极点。什么父慈子孝,什么养育之恩,全是扯淡。就连人类所制定的法律,也漏洞百出,总是跟不上时代。
法律这种东西啊……这种东西,它经常来得太晚。
它总是姗姗来迟,因为没人作恶的时候,并不需要它来发挥作用。说来也真讽刺,在大多数时候,正义都是迟到的,哪怕它并未缺席。
法律是冷冰冰的,没有生命的,它没有眼睛,它不会看。非得等到出了事,非得等到无法遮掩,它才能赶到这里,发挥它的作用。酗酒的父亲谁来管?胡闹的小孩谁来教育?精神上的压力谁来缓解?总不能因为言语会造成伤害,就不让人们说话吧?总不能因为欺负人,就直接判死刑吧?但是,真到不得不惩罚他们的时候,所有事情都已经无法逆转,时光没法倒流,过去的所有伤痕哪怕结痂,也还是会留疤。
加害者们,愿意改过自新吗?愿意诚心悔过、愿意学习如何补偿吗?
很少。
而就算他们愿意去改正,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受害人的原谅。
道歉如果非常有用的话,就没有那么多无法化解的仇怨了。
不对,为什么忽然要想这些?麻烦死了,还没有意义。于秋凉感到焦躁,感到混乱,他又开始糟蹋那根笔。
“走了。”余夏生在门口那边喊他。
“哦。”于秋凉呆呆地应了声。他又突兀地想到了过去的那些事,想到了以前的父母亲。他算是发现了,只要他爹不出现在他眼前,不与他说话,他就一切都好,但凡他爹出现一次,说一句话,他接下来的几天就都浑浑噩噩的。这真完蛋。
放平了心态,也架不住外界环境的不安定。保持情绪的稳定,从来不是仅靠自己努力就能做到的。
真正到了一年的末尾,阳光反而又强烈起来,强烈得不像是十二月。于秋凉趴在课桌上,被窗外的光线晃得头晕眼花,最终忍无可忍,支起上半身去够窗帘。窗帘也是一项伟大的发明,虽然这“发明”似乎用不到人们多动脑子。于秋凉拉上了窗帘,跟一滩泥似的软绵绵倒回了课桌上,窗帘微微晃动着,从缝隙里冒出的凉风时不时将布顶起一个小鼓包。他惬意地眯起了眼,他觉得做一团扶不上墙的烂泥也挺好的,他在试图心安理得地去混日子。
但是,从客观上来看,他是没法跟别人一样成天游手好闲做败家子的。他从小到大都不好意思向父母伸手要钱,除非要交学费,然而最近几年,他的学费书本费也都是自己交的。
宋词然敲了敲他的桌子,于秋凉懒洋洋地扭头去看,但见宋词然神色专注地盯着课本,只是伸出左手,抓着一张小纸条递到了他面前。
“谁的?”于秋凉问。
“体育生。”宋词然一松手,纸条在于秋凉面前悠悠飘落。于秋凉伸手一摸,将它捞了起来,歪歪斜斜的一行字跃入眼帘,眨眼间幻化成了粉红色的钞票。于秋凉不太喜欢粉红色的物品,钞票除外。他喜上眉梢,高高兴兴地把纸条搁进兜里,也许是他的喜悦满溢出来,引起了宋词然的注意,宋词然微微转头,悄声问道:“你真去吗?”
“去啊,我穷死了为什么不去。”于秋凉打了个哈欠,“这又不违法犯罪。”
“不是违法犯罪?”宋词然凑近了问,“你确定吗兄弟?”
这事确实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但违法……可能是算的。
宋词然忐忑不安,仿佛预见到了于秋凉后半辈子的铁窗生涯。他叹了口气,说:“我以后会去探监的,每次探监都给你带一朵花,好不好?”
于秋凉炸了毛:“你干嘛啊?又咒我!”
“我没咒你,看我真诚的眼神。”宋词然揉了揉眼睛,冲于秋凉嘻嘻一笑,“用不用我陪你一起去?”
于秋凉一愣。他盯着宋词然看了好一会儿,突然也笑了。两个人相视一笑,再次达成共识。
“来了吗?”于秋凉抱着一大桶水,感觉自己的肚皮都被冻得冰凉。他仰头看着趴在墙上放风的宋词然,阳光洒下来,照得他直想闭眼。他不是很喜欢强光,尤其不喜欢在光照强烈的时候出门,但是他今天不得不出门,因为天上掉了馅饼,他得去捡馅饼。
倒一桶水,撒一筐土,就能换五百块钱,这不是天上掉馅饼是什么?
他那俩同学也真有钱,五百块钱说往外扔就往外扔,连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于秋凉吁了口气。他和宋词然要把这五百块钱对半分,刚好是两个二百五。
许久没应声的宋词然忽地激动起来,低声叫道:“来了来了!准备好,你先上,你泼完水我就倒土,我倒完土咱俩一起跑。”
自打升入高三,他们两个就很少干这种坏事。上一次他们这样做,还是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本来于秋凉打算“金盆洗手”,从此不再参与那些小混混们的私人恩怨,但现在他实在贫困潦倒,只得重操旧业,再次替天行道,以暴制暴,惩恶拿钱。
几人的高声谈笑传入于秋凉和宋词然的耳朵,于秋凉脸上浮现出一个坏笑。他迅速地戴上口罩和帽子,在墙头现身,精准地找到了混混小头目,将一整桶冷水兜头浇下。谈笑声戛然而止,仿若狠狠地踩下了刹车,于秋凉泼完冷水没多久,宋词然也探出身子,将竹筐里的土全都洒了下去。水和土混合在一起,很快就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