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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仅凭一块水晶就能不做噩梦,于秋凉是不信的,他觉得余夏生这是封建迷信,但不得不说,余夏生的血还真有辟邪的作用。于秋凉把那块水晶郑重其事地放在衬衫口袋里,不由得感谢这口袋在左胸的位置。
偏左的口袋离心脏最近,于秋凉隔着一层薄薄的衬衫接触到那块水晶,似乎从上头感应到余夏生手掌的温度。余夏生盯着他看了又看,不晓得想到点什么,忽然偏过头去,轻轻咳嗽一声。
“那这东西我收了啊,回头送你块表。”于秋凉浑然不觉,拍拍胸口,向余夏生郑重许诺,好像他真有闲钱买一块送得出手的手表似的。
闲钱是没有的,不如拿另外的东西来换。
只是不清楚余夏生这正人君子会不会接受。
第107章 白卷
未曾经历过苦痛,人永远不知悔改;未曾经历过失去,人永远不懂珍惜。
于秋凉握着笔的手好看极了,从他笔尖流淌出的字迹更是好看,宋词然在旁边托着腮看他写字,一时看得呆愣。这不是宋词然首次看到于秋凉写字,他们做了这么久的同桌,于秋凉写字的时候他没道理瞧不见,但他就是觉得,今天这一行字,于秋凉写得格外认真、格外好看。
他们在写作文。
语文老师不知怎么想的,明明是普通的周测,她却要求学生们把作文也一并写了,说什么大家平时只做题,忽略了对作文写作的练习,所以要抓住大好机会,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她自己应该也知道,写作水平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提高的,临时抱佛脚,写那么一次两次,起不了多大作用,但她还是固执地这样做,好像这回学生们把作文完成了,回头高考就能考出一个理想的好成绩似的。
她说得没错,大家平常光做选择题和阅读理解,再了就是背诵古诗文,作文这种东西,还真的很少接触。写作文其实很随缘,于秋凉是这样认为的,如果肚子里脑子里没有想倾诉的故事,没有想写的词句,那再生拉硬扯也凑不出完完整整的一篇。
出口成章的人还是少,运笔如飞文不加点的那都是传说,语文老师最常讲的一句话是,“好文章都是改出来的”,意思是建议学生们在写文章之前先打个草稿。然而实际情况和她的设想有些许不一样,一部分学生懒得打草稿,另有一部分学生打草稿的时间太长,乃至于写不完答题卡上的内容。
宋词然是那种懒得打草稿的,他甚至连张像样的草稿纸都没有。于秋凉有幸观摩了三年他的数学试卷,那答题卡上的字迹尚且算整齐,可试卷上就不一样了,乌漆嘛黑的墨水团子和无数验算公式,让于秋凉看了一眼就感觉腮帮子疼。
换作他,决计搞不出那么乱的草稿纸,宋词然也真是个奇人。
高中作文一般要求写议论文,尽管大多数学生都不喜欢议论文。于秋凉暗地里对宋词然骂过教育局的人,说他们满腹酸水,成天只会搞八股取士,至于高考,那就是科举遗毒,是应该拔除的烂根。宋词然想了想,觉得他说得有几分道理,于是又补上一句:“强迫学生练字,完全是压抑本性。”
虽然他俩当时所言风马牛不相及,但就是这驴唇不对马嘴的沟通,竟然还能持续下去。不过,于秋凉本就不是要跟宋词然讲道理,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听自己不断吐槽的对象,显然,宋词然是个合格的树洞,于秋凉很高兴。
但活人跟真的树洞还是有点儿差别,最大的差异就在于活人会说话,会问问题,而真实的树洞不会。宋词然不是真实的树洞,他是个会喘气的,所以当他发现于秋凉在写一段看上去与正文毫不相干的话时,他就想当爱问问题的好奇宝宝。
于秋凉好脾气地看了他一眼,对他解释:“随便写的。”
宋词然瞅了瞅同桌只字未动的作文纸,心中滋味复杂,难以言表。他只知道于秋凉不爱写数学卷子,回回周测都交白卷,有时候文综和英语甚至也不写,但他从来没见过于秋凉不写语文试卷或者语文作业。
一反常态,反常得让人感到害怕。
同桌中邪了?
惴惴不安地去观察同桌,宋词然很快就发现了不对。于秋凉不喜欢扣上衬衫的扣子,不管春夏秋冬,只要他穿衬衫,必然开着最上面两个扣,而今他领口敞开着,竟露出里面一块晶莹剔透的东西来。
一颗吊坠,瞧着像是水晶。
定情信物……?宋词然蓦地一惊,睁大双眼望向于秋凉,想不到这铮铮好男儿难过美人关,居然和自己一样开始了早恋生涯。
有些人自己谈了恋爱,就急着做红娘给人说媒,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非要强拉红线,宋词然却不是这样的。他深知于秋凉对谈恋爱一事的鄙夷,毕竟此人曾经对天发过毒誓,说自己这辈子绝不结婚,要做一名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风一样的男人。要说于秋凉自打脸,宋词然不太相信,因为他跟于秋凉一起玩了三年,没见过于秋凉啪啪打过脸。似乎任何事都在于秋凉的掌控当中,他说结局是一,结局就真是一;他说结局是二,结局就真是二——从来没有分毫偏差。
所以,发现于秋凉脖子上有个秀气的水晶吊坠之后,宋词然的第一反应竟是同桌被狐狸精给迷了,向山精鬼魅主动献身。
他想象力丰富,放到从前定是茶楼酒肆中侃侃而谈的说书先生,一场故事讲完,博得满堂宾客鼓掌喝彩。但现代社会不信奉想象力,不相信依靠想象编出来的故事,那些故事太不切实际。
比如说,他们住在车水马龙的大城市里,距那绵延山脉足有十万八千里,况且山中早就没了野生动物,松鼠都瞧不见,哪儿能瞧见狐狸?独自咂摸了好一会儿,宋词然隐隐约约抓捕住一点蛛丝马迹,他看似神情专注地盯着面前的语文练习册,实际上那双眼已经按捺不住地朝同桌身上扫了无数次。
于秋凉写完那句话,兀自出神,手下意识地捏着笔,时不时转动一下。他撑着头,没过多久闭上了眼睛,十分钟后,他缓缓趴下,手背隔着衣料按在那块水晶上。前所未有的安心。
这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好似提前演练过无数遍,然而这确实是于秋凉第一天把水晶挂在脖子上。他摩挲着晶体被打磨光滑的表面,忽然想起课本上看到过的水晶原石,那是有棱有角傲骨铮然的矿石,可它在世人手中竟变成了这般圆润光滑的模样。
假如没有被打磨光滑,没有被除去棱角,大概是无人愿意将它佩戴在身上的。大家都惧怕太尖锐的东西会划伤自己,远离会对自己构成威胁的东西,是生物的本能。
最初的于秋凉,同未经打磨的水晶原石很相像,他棱角分明,他浑身是刺,所有的光华全藏在体内,从来没人看得到他内里的流光熠熠。可余夏生出现了,这个男人将他切开成两半,让他得以看清自己的心。厚黑的山体给水晶石带来的孤单寂寞与彷徨忽而不见,剩下的是一件精雕细琢过的艺术品。
艺术品。人是艺术品。痴心的冷血的温柔的暴戾的阳光的阴郁的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艺术品。庞大的世界是由珍贵的艺术品构建而成的王国,大地是货架天空是橱窗,而艺术品本身亦是采购者。
水晶石的确阻止了于秋凉滑入噩梦,但它永远无法控制于秋凉的心神。它是死物,人在想什么它永远不会知道,它连它自己存在的意义都不清楚,它根本就没有意识,它没有心。于秋凉忽然拍了拍胸口,感到有些胸闷。
他触碰到一块突突跳动着的东西,猛地坐起身来。
那颗心……那颗心……那颗早就该无声无息地碎裂掉的心,它居然动了!
心脏在跳,我还活着?于秋凉不敢置信地低头,摊开手掌看自己掌心的纹路。他不知道手相怎么看,他胡乱地选了一条最短的线,认为那条线代表着他的生命。生命线这样短,他一定早早地就死了,绝无生还的可能。
是余夏生,在水晶里封存了什么东西!是除了鲜血以外的——
“呃……”宋词然看他抓着那块水晶,脸色阴晴不定,想要问他怎么回事,却又觉得无从开口,只好张张嘴,吐出一个没多大意义的单音节。于秋凉精准地捕抓到这声单音节感叹,锐利的眼神扫过来,攥紧水晶的手也放开了,他看着宋词然,宋词然也看着他,良久,宋词然舒了口气,故作轻松地说:“你接着写作文啊,这节课下课就要交了。”
写个屁。于秋凉心里想,这种考场作文,有什么好写的?他的脸色更加难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