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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蜃楼-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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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宋望着老妇人走远消失,半晌无奈一笑,对一边的盛赞解释:“这个阿婆的孙子在我班上,成绩不太好,有时候我和范瑜会给他补补课。他们一家人都挺客气,每回下班走这儿,都给我塞点东西,怪难为情的。”
  拆双筷子,给米线撩一撩,加了一些辣,送过去:“吃吧,不是想吃吗?”
  “嗯?”
  “你啊,问你想吃什麽,你说一中后面的米线。就这个,味道没变。”
  说的是在飞机上盛赞迷迷糊糊醒了一次,他好像梦见陶宋还在读高中的时候。
  盛母管得严,吃完饭盛赞还要练琴,陶宋在校上晚自习,骑车回来要些时间,而往往等他背着书包上楼,盛赞已经躺在床上给他暖被窝了。
  这时候,陶宋就会问他饿不饿,然后带着他偷偷溜出家,骑车带他来一中后门的小吃街吃米线。陶宋最爱吃一家小铺子的鸡腿米线,量多味浓,店家人也热心实在,和陶宋早熟了,有时还会偷偷给他加一些量。
  而盛赞那时不习惯晚上吃东西,更不习惯吃这些,要是让盛母知道,指不定要发多大火,因此最开始他只靠在陶宋背上看人畅快嗦粉,连汤都能咕噜噜喝掉一半,他瞧着,不自觉吞了吞口水,点点陶宋的腿,陶宋就夹起一小根给他吃。他又娇气得要死,只肯咬一小口,剩下大半根还是进了陶宋肚子。
  好不好吃?陶宋问他。
  那一小根能尝出什麽味道,他只记得有些弹牙,味道鲜鲜的,竟然还不错,于是就有了一整根,第二根,第三根,到最后他也能自己慢慢吃完一小碗。
  两人回家都是一身的米线味,泡在浴缸里靠近闻对方身上的味道,沐浴露精油都冲不掉,更别说脱下的衣服上。
  这时陶宋就会从浴缸里爬出来,打一盆水把两人胡乱丢在地上的衣服冲湿,也不管是制服和做工精致的衬衫,随意挤了些精油在上面,又一咕噜爬回去。盛赞把下巴磕在浴缸边,小声问他:“还有味道吗?”
  陶宋凑过来,在他颈间、耳后、嘴边细细嗅闻,半晌才说:“没有了,是香的。”
  盛赞梦到这些,于是迷糊说想吃米线,陶宋就带他来了,像小时候那样给他挑出不爱吃的生菜,确定不烫了才让他拿筷。
  可他半天没动,只舀了口汤,没进嘴又放下,陶宋刚把筷子上的刺磨掉,奇怪问他:“不吃吗,不想吃啦?”
  盛赞摇摇头。
  “那怎麽了?”陶宋左瞧右瞧,“摘了围巾觉得冷?”
  盛赞看着他,半天问:“你和范瑜是什麽关系?”
  陶宋一愣:“范瑜?”
  “你们一起上课。”
  “……没一起上课啊,她教英语我教数学,哪能一起上课。”陶宋还贫嘴。
  盛赞更不开心了。
  他想起上个月陶宋生日时,陶宋防备自己给范瑜发微信——虽然不确定——他想闹别扭,觉得是范瑜,那就是范瑜。
  据他所知,他们学校的人也都想撮合陶宋和范瑜。有一回盛赞去接他,看见他们俩站在一起聊天说笑,范瑜笑得那麽开心,像开了花似的,那时他在楼底下看着,突然有种微妙的不平衡,原来陶宋除了逗他开心,还有闲心去逗别人。
  这些就像长年累月积下的根,时不时刺他一下,更别说他们现在已经是伴侣关系,陶宋还和范瑜一起给学生上课。只一想到两人并肩同走,盛赞就委屈得要命,觉得胸口堵了块石头,马上就要跳出来嬉皮古怪得招人打。他没有过这样的感受,觉得自己过分无理取闹,不像年长的哥哥,倒像个爱争风吃醋、斤斤计较的小女孩儿。这太陌生了,甚至让他感到恐慌。
  思考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们就在一中的背后,他靠近这个占满成年的陶宋工作、生活的地方,仅仅只是靠近,那里面有陶宋的同事、学生,一个一个青春蓬勃、充满朝气,他们谈论、喜欢、敬佩陶宋,这都是和他毫不相关的。
  这样一想,这感觉也说不上陌生了。他仔细回想,陶宋高中那会儿,他在围墙边听见的广播通报和尖叫,也给予了他相似的不适感——它们同他说:陶宋已经不再是围着盛赞团团转的小管家了。
  这对盛赞来说实在无情。
  他像只小流浪狗,敏感异常:“你和范瑜来过这里吗?”
  “当然没有啊,”陶宋觑着他,正了些脸色,“是不是没睡好?怎麽担心这个来了,我只和你来过这啊,高中,大学,现在,哪回不是和你一起来的。就算我一个人过来,不也和你通报了嘛。”
  盛赞安了些心,面上却仍旧低落着,陶宋把椅子拉近些,两人膝盖碰上。
  “我和范瑜只是同事,关系最多也不过是一个甲班,一个乙班,有时候在学校一周都碰不上几次面。我和她一起出来吃夜宵?你可不能这麽诬赖我。”抬起手背亲亲。
  盛赞早发现了,陶宋特别喜欢亲他手背。
  被一顿哄,气老早消了,盛赞只是觉得自己突然这样感到别扭,明明之前就有听说过这些流言,自己也没在意过,怎麽今天晚上就偏偏揪着这点不放了呢。
  他弱声说给陶宋听,就怕人生气。
  陶宋哪有不满,他这麽了解他,知道他是夜晚容易受触动,加上还没彻底醒过来,因此敏感了些。
  “不过我喜欢你这个样子,特别可爱。”
  盛赞的脸腾地红了,被夸得云里雾里,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是在吃飞醋,也摸不出陶宋就喜欢自己吃飞醋。
  两人说着话,碰着膝盖把米线给吃了,盛赞不是很饿,最后小半碗还是陶宋吃的。
  一中离出租屋不远,两人荡着走回去,正好消消食。
  要过桥,陶宋让盛赞走在里面,跟着他一个个数走过的小灯。
  前段时间市里搞什麽迎新准备,整座桥上都挂着金色小灯,夜晚一闪,金灿灿的,还真有那麽点领导说的“金碧辉煌”的意思。
  盛赞声音闷在围巾里,数到一百二十七,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嘈杂。
  回头一看,一群身穿蓝白色校服的高中生骑着车呼啸而过,自行车打头,完了后头还跟着几辆摩托车,粗粗一看该有一个车队。刚过桥中心,自行车领头的一个男孩躬身离坐,他背后坐着的瘦弱男孩害怕地拉住坐垫,抬头看他,侧脸精致,眼睛明亮得像琉璃灯。
  而他的同伴振臂一呼:“向迩十八岁生日快乐!”
  身后众人大笑着尖叫着,一迭声地高叫应和:“向迩十八岁生日快乐!”
  “向迩十八岁生日快乐!”
  “向迩我爱你!”
  “我操。你妈你爱谁?!”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少年意气铺陈了一整座桥,他们迎着风骑得越发快,少几个像顽劣孩童似的双手离把,单薄的校服外套鼓成扬帆,胸口也跟着鼓噪。他们的背脊挺得漂亮干脆,像把弓,引得同走在桥上的年轻人们纷纷投以注目,笑着羡慕,甚至还有人带头鼓掌,跟着喊生日快乐。
  少年们像冬风一样凛冽,又柔软得像春,携带着生机来去。
  陶宋也瞧着,看他们的尾巴嗖得消失,好似那几声厚重绵长的祝福还在空中存留。
  他也有过洒脱恣意的年纪,像那个领头的男孩,在北风呼啸中带着心仪的人穿梭在潮湿嘈杂的街头。
  “你当时都怕死了,死活抱着我不肯放。哪有人学骑自行车,光坐在后面看人骑的啊。”他笑盈盈的,不顾他人侧目,牵住了盛赞的手,“不过你也用不着学,我带着你就好了嘛。”
  盛赞埋着头,要把攒动的喉头藏好。
  桥总有尽头,他们一步步走来,先是上坡,再是平地,接着下坡。小步加速时,担心步伐不一致离散了,没办法,只好牵得更紧了。
  作者有话说
  因为明天是生日,担心来不及码字,干脆今天就先码完放上来啦,可以看二更也可以看明天的嘎嘎。有点爆字数,写得也比较流水(一直都写得很流水),单纯想写一下幻想中的哥哥弟弟过往日常,还有想写的校园梗。就这样,溜咯。


第二十一章 
  周一早上是盛赞送陶宋去上班的,他自告奋勇,兴致大得不得了。
  下车时陶宋急着要走,走出几步又折回来,敲敲车窗让降下,他眯着眼睛装乖:“记得来接我哦。”
  碍着在学校附近,身边还有零星几个学生路过,一看是陶宋便嬉笑着回头打招呼,他不好做再亲密一些的动作,见盛赞点头又笑一笑,喜滋滋地跑走了。
  盛赞驱车回家,路上差点擦了一辆吉普,不过不是他笨手笨脚,而是对方通着电话,单手把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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