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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年轻时见过很多学霸,有高智商的,没有高情商。有高情商的没有高颜值。总之,男神这个称号,她认为只有她的顶头上司符合。
她的内心活动很丰富,实际上,遇到闵总,她也只能挺着严肃的面容,兢兢业业完成任务。她打断联想,看着坐在会客室沙发上的闵总,静候吩咐。“Shirley,你替我把这件西服送去手洗。我下周出差德国要穿。”闵修夜站着将西装除下,递给她。她无意地瞟到闵总健美的流畅的被衬衣束缚着的手臂上的肌肉,心里狂跳,so ol。她小心接过衣服,检查。
她掏出口袋里的皮夹,有点愣住。对折开的皮夹一侧放着一张两寸的照片。另一边则是一张一寸的照片。和闵总的名片靠在一起。她心口跳得有些快,反应过来,将皮夹放在办公桌上。闵总表情平淡地波澜不惊地将皮夹塞进了抽屉。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们,求收藏,么么哒。
第12章 心机
闵良泽隐隐听到外面佣人们低声交谈的声音,或许只是一种幻觉,总之,他就睡醒了。所有晨起的状态约莫有细微的区别。那种感觉可以是清晰的,也可以是很朦胧的。他穿着丝绸睡衣,起身下床卷动遮光窗帘,此时,室内的阒暗,才一扫而尽。
立在宽大的落地窗前,极易于捕捉到楼下小花园的动态。他往下巡睃着,花圃里的木槿花开的绚烂,多是重瓣,红粉粉的,菱状叶子,花萼呈灰绿色,裂片卷缩。质轻,微香,味甘。使他联想至宋时金朋说的一句:夜合朝开秋露新,幽庭雅称画屏清。
他返身走到床头柜旁,取来手表,已是上午十点五十二分。心里还是很吃惊的。他重生以来,尚未有过如此酣眠,安宁平缓。他倒不是十分饥饿,他上辈子是习惯不吃早餐的。刚下楼梯,去一楼的饭厅,沈妈就唤住他,“少爷,吃点东西。先生嘱咐我让你醒了就要吃些饭食。”他边慢条斯理地用餐边静静地回想昨晚之事。
他实在很是疑惑闵修夜的用意。他昨日的行为是不是对自己的一种试探和蒙昧?他究竟在玩什么把戏?对于这个问题的思索,不禁使他浑身焦躁起来,吃饭也漫不经心。要知道,闵修夜可是上世间接导致他离世的因素。现在面对闵修夜,他没有办法不对他生出恶感来。他认定闵修夜是在玩弄一种怀柔纵养的伎俩,他想掌控自己,使自己失去生长的动力。呵。闵良泽冷笑,他以为对自己扮演父慈子孝的面具,他真的会傻乎乎相信吗?他想着恨恨地用银质刀叉刺划盘沿,发出刺耳尖锐的摩擦声。沈妈不知所以地望了他一眼。
昨天晚上,闵良泽慢悠悠走了两条街市,在小吃街买了几串油炸。突然,身后传来汽笛鸣叫的声音。他有些许吃惊。他看见闵修夜身边的司机,温叔。他打开车,进去。闵修夜怀着一抹浅的笑意,如果不是窗外的月光太过明亮,闵良泽简直怀疑是错觉。其实,闵良泽心里很清楚,他们二人只是在人前很负责地扮演父慈子孝,究竟皮囊之下,又是如何,难以言语道尽。
车子行到半途,他才发现异常。路途已偏离固定回远君别墅的归线,倘若他没记错,这应该是去城西的路。他心里简直迷糊,闵修夜去城西做什么?闵修夜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抚摸他柔软的发旋,解释说:“听凝晴讲,今天是你生日。带你去玩玩。不过赶上圣诞,也很热闹。”
闵良泽心里如同被投进了一个小石子,涟漪一圈圈在心湖波荡开来,有些绚烂,有些激烈。于鬼使神差的一刹那,他竟然感受到两世都没有的父爱,家庭的温暖。他望着坐在自己左侧的闵修夜,心里不敢相信。在车子驰驶的光影交错变幻里,闵修夜的面目是冷峻严肃的。
第13章 长相思
许多年后,闵修夜拥着他,亲吻他的眼睛,那本是他们关系最僵的时候,可他那样轻描淡写地说,他将自己的小相贴身放在皮夹里,就那样放了许多年。那样形势之下,闵良泽竟然无法去恨,无法去怨。他早应知道,这个男子,本就是这样,他早该领悟。
他冷冷地看着他:“你什么时候有我这样的相片?我竟然不知道。”对方已是成熟伟岸的男人,对他笑得竟微微无赖,不由分说,执起他的右手,与他说:“竟然忘记了那个冬夜?要罚你!”他心里别扭起来,眼睛木木地看他舔吻自己的白瘦纤长的手指,唾液将它润得水亮光滑,黏黏糊糊,湿湿嗒嗒。
他失神地望着他醉迷的神情,脑中却想不起因由。是怎样的一个冬夜,这个男人竟铭记得这样久?男人不满,扳过他的细白的颈子,狠狠咬了一口,牙印恐怕留下了。他痛苦地呜呜似小兽一样抽噎起来。男人认真地看他,说:“你要记得我。记住我如何给你带来欢愉,又是如何予你痛楚。”
男人实在爱恨无措。他早应了解闵良泽是如何没有心肝的一个小妖精。是多么一味折磨他情意的蛊毒。外人听来如何荒唐,现在里面的人却永世希望迷醉。世人偏爱理智的人。他确是在世上作了许多年的正经人、台面人,有一天,男人竟也想不到自己,会这样地陷入一个人的瞳仁。
在那样的一段关系里,男人是如此心甘情愿。他全然迷醉在那个人的灵魂里,那个人的气息中。尘世间,无数的诗句小说精致地摹写爱。似乎那样的两个人如何独特,如何互相合宜。可能一个美貌,一个英俊,所有正当年纪,正当条件。
当然,这样的爱情不免是一桩美事。可也有些太难求,太奇幻了些。其实,那种恋慕的心意是无法用语言精准把握,那样幽深,那样诗意,可也平淡。他的一生只有过一次一见钟情,只有记得对方忧郁的瞳孔,似林间清晨弥散的雾气。他在人潮之中,单单凭了这一点,就可将他认识。那样的一见倾心,竟也不是初遇,只是那一个机缘巧合下,命定般的注定。
或许也不对,男人只是默默地连他自身也不懂得地固执地隐秘地肖想了对方很多年。可能,男人的一生太过短暂,只能为一个人编织一段堪堪读完的华美的锦缎。他想来不是重情的人,却也能够为他说许多好话,情话,也是搜肠挂肚,才思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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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在无数人的笔下,那样动人心魄,其实实在是太简单,太容易道尽的事。有时,爱上一个人,突如其来。问你为何不偏爱另一人,自己心中也恍惑无解。仔细寻求答案,似乎有些始末。也许是一种气质。当那个人出现时,你注意到他的灵魂,开始了解他的性情,然后深陷进去。
一个人陷入初恋般的无措,定是情感极热烈、极缠绵的时段。像一个小女生一样斤斤计较了起来。可能,在人的一生当中,无论如何,都会拥有像诗人一样飘忽无定的情怀。那是一生中稀少的片刻,绝大多数,后来,只是习惯了失去。这种种经历,与异性恋,抑或是同性恋,毫无关系。如果情感是为人的正当需要,正如饮水进食,维持正常的形体,那么为此犯过的傻事也就可以原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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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闵良泽犯下的许多过错,男人都渐渐宽恕。他本应无法接受。可是,他竟也是爱他的。男人抱着他,教闵良泽看相片,一张是他的背影,影影绰绰,有树,道路的存在,很暗,是个夜晚,看起来很高,很瘦。闵良泽懒懒靠在他身上,问他笑什么。“不觉得屁股很翘,臀很浑圆,腿笔直笔直的吗?”对方笑意禁不住流淌。难为闵良泽涨红了一张好看的面皮,文雅的人半天只喏喏吐了句:“耍流氓!”一边用手推拒着对方不规矩四处作乱的手掌。
闹了好一会儿,认真起来,他们一起看第二张。相片有点模糊。上面闵良泽无意地扭头看着镜头,路上的车灯打到他脸上,亮堂得很,他微微举手挡住。他的眼睛倒照得熠熠生光。好看得都叫闵良泽自己吃惊。男人半天没说话。闵良泽用手肘拐了拐他,“如实说,什么时候拍的我?偷拍,嗯?”他实在没有印象被拍过这样的照片。一看就是别有深意,居心不良的。男人无奈抱紧他,又低下头轻吻他眼睛。男人只好提示,“那个圣诞节?不记得?我陪你过生日。”
闵良泽得意地蹙眉,“哎哎,闵先生,那时就对我情根深种?”其实这样的情形下,不过是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话。对方认真,“你说是就是吧。”竟然有些窘迫。闵良泽那个时候和男人认识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