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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儿来回哪儿去!”
山西火药堂二号人物雷震,已经坐了第一把交椅,他不但不高兴,反倒有些悲哀。今天他的悲哀更重,自从雷霆身死,他的头发就白了一半,现在另一半也已尽白,而且是仅仅一天功夫。
从早上见到侄儿的一双尸体,他就没动,也不说话,只是呆坐着。已到子夜,地上躺着雷氏兄弟的尸首,两人从生下来就形影不离,现在岂非仍在一块儿?而且是永远。一灯如豆,灯火飘摆摇曳,雷氏兄弟脸上的表情也生动起来,似乎他们只是在睡觉,而且正要醒来,雷震泪水又涌出眼眶。他并不是让侄子们去送死,他完全对他们的箭术放心,另外弓箭不像其他兵器必须贴身近斗,即使一击不中也能全身而退,对他们的轻功身法,他同样很有把握。但所有的把握都以落空,他不但输了,而且输得很惨。
火药堂上上下下已经议论纷纷,说自己想独霸火药堂家产,故意叫侄子们去送死。他闻听心如刀绞,只有雷霆雷震兄弟俩知道,火药堂已经入不敷出,仅有个空架子。名震天下的火药堂,生意却越来越不好做,原因是产品过时陈旧,他们虽有技术,但原材料开销和研究经费所需的天文数字,却让他们望而却步。为了重振祖宗基业,所以雷霆拿命换来了五百万两银票。他发誓定要在最短时间内振作火药堂,研发新型暗器,替兄长报仇。
这时忽然来了个大买主,一次性买走了一千万两的库存,而且特别对开花箭感兴趣,他想看看实际功效,帮他杀一个人,开价又是一千万两!雷震听得眼睛都直了,一千万两库存,已足足赚了五百万两,再加上杀个人的一千万两,火药堂开设以来,从未遇过这样大的买卖,重振祖业竟然是朝夕之事!但他还是做了考虑,只可惜他高估了侄子们的实力,甚至都没问要杀的对象是谁!他自己岂非早已做好了决定?
他去了上官家一趟,也听说过狼人,但他没有想到,这次对付的就是他!如果他知道对付的是狼人,还会不会让侄子们去?他在问自己,答案居然也是去!得寸进尺,从不满足,岂非是一个人最大的弱点?对方是不是算准了他的心思?知道他一定会答应?故意做了个圈套让他钻?他痛苦得只呻吟,拼命揪扯头发。
一千万两银票夹在信封里,跟尸体一块儿送来,雷震站起身,取过信封,把银票放到一边,抽出一张信纸,把看了足足一百遍的信又念了一遍:对不起,贵贤侄不是狼人对手。雷震抬起头,眼睛通红,他恨恨地咀嚼着两个字:
“狼人!”
天色渐亮,现出薄薄的淡青色。侯爷歪在床上,脸色居然也是淡青色,他整整瞪了一宿眼睛,一闭上眼,白衣人青铜的面具就在面前晃悠,他又恨又怕,恨得咬牙切齿,怕得浑身打颤。他又开始颤抖,甚至连床也嘎吱嘎吱响起来,他拼命控制,却越控制越厉害。旁边女人醒了,伸出雪白的手臂,慢慢地捋着他的胸脯,他忽然像个渴求着温暖的孩子,一下子扎进女人怀里。床抖得更厉害,他喘息着渐渐安静下来,热汗淋漓。他已经整整折腾了一宿,女人精疲力尽,头一歪昏睡了过去。
侯爷靠精明强干和不懈努力,闯荡三十余年,终于成了方圆八百里最大镖局“虎威”镖局的老大,他武功并不弱,一双铁砂掌不但能单手开碑,而且出手迅捷,常夺对方兵刃于无形,但他并不经常出手伤人,而是靠动头脑,耍手腕,使敌人臣服。江湖上岂非正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更多些?所以,即使他的仇人也免不了暗暗佩服,于是就有了“猴子”这个绰号,天长日久,“猴子”也渐渐被“侯爷”两个象征着身份和地位的字所代替,甚至连竞争对手和仇人也客气地叫他“侯爷”。
他有一个嗜好,就是女人,虽然年过五旬,需求却丝毫不减。他有七个小妾,一个比一个漂亮,人称“七仙女”,但他还是忍不住偷腥吃。每当镇上堂子来了入眼的货色,老板第一个想到的总是他。这天他刚脱了衣裳,门外就进来一个人,一个黑衣蒙面男人。坏了别的事,侯爷可能还会忍一忍,但这种事,他却一刻也忍不下去。侯爷大怒,甩手一旋披上长跑,铁砂掌凌厉挥出!也没见来人出手,侯爷直觉眼睛一花,双掌竟被一股大力推动,身子不由自主陀螺般旋转起来!长袍飞上屋顶,侯爷赤裸着,大白鱼似的转了几十圈,重重跌倒,嗷嗷呕吐起来。然后他就听见来人说:
“想死?想活?”
侯爷头晕目眩,瞪着眼找了半天才看见来人,忙大叫:
“想活!”
千古艰难惟一死,侯爷是聪明人,而且他有太多的牵挂,他死也不愿看见,娇滴滴的七个美人携着自己家产,投进别人怀抱。
“好,跟我来!”
黑衣人转过身,立在门口。侯爷哆嗦着穿上衣裳,他感觉一根绳索已牢牢套在自己脖子上。
侯爷长叹了一口气,慢慢起床,穿上衣裳。天光已经大亮,朝霞绯红如少女娇羞的脸,温柔如情人动人的眼波。侯爷转过头,看了看乌云拥枕,慵懒如猫,嘴角挂着满足笑意的女人,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自豪和温暖,他挺直腰杆,大步走了出去。
第十八章 相逢
狼人不停追赶,凭感觉,知道离对方已越来越近。这种直觉在常人身上也具备,只不过狼人更灵敏。狼人脚步不停,目光执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的心却像一团火,炙烤着他的五脏,他的血液一直沸腾,蛛网似的血丝爬满眼白。你见过草原的孤狼没有?它永远在跑动,虽然不快,但等到时机成熟,却会闪电般发出有效的一击。狼认为你不是它的目标,就算近在咫尺,它也不会招惹你,甚至都不会看一眼,孤狼中的“孤”字,岂非就是“孤傲”两个字?狼人此刻正是一只奔跑的孤狼,他的目光孤傲而执着。
草原中人烟稀少,这更能发挥狼人的特长,但人烟稀少,并不是说没有人烟,所以每到人烟聚集的所在,狼人的眉头总会皱起来。特别是集镇,狼人的追踪本领总会大打折扣,眼前就是一座集镇,狼人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人总要吃饭,出门在外,吃饭当然要去饭馆。狼人此刻就坐在饭馆里,这是一家牧民饭馆,这里汉人已经很少,即使有,大部分也是倒卖砖茶、皮货的商人居多,这座城镇恰好是个皮货集散地,所以人不算少。有了上次经验,狼人选择了一处临街的小饭馆,饭馆小的不能再小,因为它就是一个蒙古毡包。
狼人喝了一大壶奶茶,吃了五张羊肉馅饼,再要了几斤手把肉,起身来到街上。集镇只有一条街,正经的房屋并不多,大都是挨挨挤挤的蒙古包,所以视线很好。狼人已经从南到北走了一遭,没有发现任何线索。蒙古人一色穿着蒙古袍,就算汉人穿黑衣服的也不多,他开始打听,幸好他懂蒙语,而且说的还很流利。蒙古人民风淳朴,不像汉人吞吞吐吐,好奇心重,不等开口,先得把对方打量个遍,再看看有没有赚两文银子花花的可能。所以狼人到了汉人多的地方,宁可自己找,即使万不得已,也挑上了年纪的人打听。
狼人至少打听了五十个人,不但没人知道,甚至狼人一提穿着,对方脸上立刻现出惊恐,忙摇手转身快走。狼人眉头索得更紧,等狼人又从南到北转了一遭之后,几乎整条街都知道了狼人的目的,再碰到人,狼人还没等开口,那人已掉头溜掉。狼人呆在街上,路人在偷偷看他,狼人抬起头,目光迎上去,人们却又别过头。九月的阳光已经觉不到多少暖意,一阵风吹过,枯草飞扬,狼人的心更冷。忽然狼人觉得背后脚步声有异,狼人立刻警觉,来人却在身后丈外停住,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女人声音:
“你在找人?”
狼人心跳加快,突地转过身。见一个白袍人站在当街,头上一顶斗笠,垂着白纱,遮住面目。狼人点点头。
“跟我来!”
白袍人转身就走,狼人毫不迟疑,立刻跟了上去,就算刀山火海也挡不住他的脚步!
狼人走不过十步,旁边晃出两个高颧细眼的蒙古大汉,两人勾肩搭背,似乎喝醉了,径直向狼人身上撞过来。狼人左脚一顿,身子忽然左倾,右脚向左划出个半圆,一步跨到大汉身后,起脚就走,两个大汉闪倒在地,摔了个狗吃屎,疼得嗷嗷怪叫,等爬起来,狼人身影已经走远。
转出集镇,白袍人脚步忽然加快,长袍曳地,看不见脚步移动,衣袂飘飘,浑如凌波仙子,身形一荡,就已掠过丈余,狼人步伐紧跟,脚下激起一串烟尘。绕过一道山丘,白袍人脚步顿住,嘬口发出一声尖锐的长啸,蓦见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