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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人类。
那天如果项念念在场一定会嘲笑王二荀,因为他每次搭讪小姑娘都是同样的梗——印堂发黑。
于妙龄没有笑,她摸了摸自己的额头,问“是……晒黑了吗?”
王二荀绝倒。
他捻着下颚几根山羊胡子,缓慢却笃定的说:“小毛球,你天罚将至。”
于妙龄顿时感觉五雷轰顶,定定的望着这个一脸骗子相的神棍。
他都知道!
遇到高人了,于妙龄紧张的不知道怎么办,以她现在的能力,随便个普通人就能捏死她。
可是她不想死,她想起五百多年前她刚刚成人时的光景,那时候虽然懵懂却有一身狠辣本领,爪过之处无人生还,当年多少锦衣卫围追堵截她,她次次都能安然无恙,死在她爪下的锦衣卫无数。
往事不堪回事,也正是因为那时候年少无知又轻狂,被人操纵才犯下那些大罪,一桩桩一件件,都横在她和白起宣之间。
这些恩怨,哪怕过了百年也难消除。
这天罚她是躲不过的。
她知道这一天早晚要来,但是蝼蚁尚且偷生,她不想死,更何况她前几天已经死过一回了,那滋味并不好受。
她带马丽丽回家的那个夜里,风雨大作电闪雷鸣,若不是刚巧马丽丽替她接下那一道雷,她如今早就外焦里嫩灰飞烟灭。
妖,虽然有很长的寿命,但不是不会死的。否则的话,现在那些上古大妖现在还满大街跑呢。那些上古大妖,能熬过多次天罚的就已经飞升成神进入虚无界,熬不过的就灰飞烟灭变成肥沃的土壤了。
正文 第164章 有点不明白又有点明白
第164章 有点不明白又有点明白
妖最怕的,就是五百年一次的天罚,上天降下雷电要收回他们的性命。
雷电是天地正气所形成,没有哪只还流连人间的妖不怕的。
于妙龄的天罚到了。
但是以她现在的能力,根本熬不住一击,上次是侥幸有马丽丽帮她挡了一下,两人还阴差阳错的共用了一个身体。
“我们第二次见面了”王二荀说“上次在画廊见你,你气色比现在差多了。”
“上……上次?”于妙龄想不起来上次是哪次。
“哦,就是你借皮囊给那个小女鬼用的那一次。”王二荀说。
那时候她被雷打的七荤八素的,根本没有自己的意识了。
“你使用了禁术。”王二荀笃定的说。
于妙龄已经不奇怪他什么都知道了,他虽然看起来双目失明,却是眼盲心不盲,只一个照面就知道那时候身体里的是马丽丽,而她因为受了雷击元神涣散意识不清。
“是,我使用了禁术。”于妙龄说。
这个禁术之所以称为禁术,不是因为它伤天害理,而是因为会给施术者带来很多副作用。比如记忆力减退,智力下降,体力下降,掉头发长黑眼圈什么的。
这些不是重点。
最重要的是,使用过禁术的妖,没一个躲的过天罚,因为智力……哦不,是功力大减退。
除非……除非她和受术者共一条命脉。
就是说,除非她嫁给白起宣。
“给一个人类用禁术,还是一个死人,值得吗?”王二荀问。
“用都用了,哪有什么值得不值得。”于妙龄说。
“如果他不肯娶你,你们的命脉不能同气连枝,你躲不过天罚的。”王二荀说。
于妙龄有点不喜欢他了,这么直白,很残忍的好吗?
“躲不过就躲不过吧。”于妙龄笑了笑,眼睛里没有丝毫杂质“我本来一心报恩,结果却在人间迷失了自己,做错了很多事情,这条命算我还他的。”
王二荀微微叹了口气,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也不由一只苦苦在世间挣扎的小狐妖。
“你有心改过,也有心向善,上天有好生之德,会再给你机会的。”王二荀说“你且记得,一定要多行善事,能不能过的了这个坎,就看你运气了。”
“谢谢先生提点。”于妙龄盈盈起身向他行了一个旧礼。
王二荀迈着八字步离开了,于妙龄那天下午呆坐在窗边漫无目的的翻着手里的漫画书,伤感了一下午。
这世间,有人执着于金钱,有人执着于权力,有人执着于爱恨,一直以来,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
自从见到胡思思转生的项念念,她就知道结局已经注定了。
她气势汹汹跑去和项念念说要和她公平竞争白起宣,也不过是因为寂寞罢了。
五百多年,她太寂寞了,哪怕徒劳的争一争抢一抢,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也热闹些。
她当初用禁术保存白起宣的时候可不是这么想的,刚刚见到复活的白起宣时也不是这么想的。她还是抱着希望,可以和心心念念几百年的人在一起。
她是妖,也不知道怎么了,她现在,越来越像一个人类了,好像也开始有了柔软的地方。
可能是被马丽丽借用了皮囊,感知过人类的爱恨,她觉得好像其实也没有那么爱白起宣。
爱是什么?她有点不明白又有点明白了。
正文 第165章 锦衣胡同
第165章 锦衣胡同
棉花这个吃货,非要导游小张带着去护国寺吃著名老北京小吃——豆汁。
曾经尝试过这一味儿的项念念死活不肯参与,白起宣就陪她在步行街逛逛。
王府井的夜很美,华灯亮起,东华夜市的红灯笼一排排点亮,北京特有的吆喝声一响,仿佛回到了几百年前。
因为很久没有这样轻松的出来玩了,项念念还是很兴奋的,两只手就没空着,一只手抓吃的一只手抓玩的。
“导游说了,明天去故宫,想想我就替你兴奋。”项念念说。
“为什么是替我兴奋?”白起宣不解。
“因为我去过啊,你没有,不不不……你几百年都没去了。”项念念往他嘴里塞了一块油炸臭豆腐。
白起宣一脸嫌弃,但是看着她满脸期待,还是吃了下去。
“哇!炒肝炒肝!白起宣,我们来一碗!”
白起宣麻利儿掏钱来一碗。
“你们那时候也有炒肝吗?”项念念边吃边问。
“有。”白起宣拿竹签子戳了一块,微微皱眉“但比这个好吃多了。”
“多好吃?”项念念眼睛发亮。
“回家做给你吃。”白起宣说。
“吹牛!”项念念不信,他做的饭,真的称不上好吃。
白起宣是说真的,他厨艺不佳,唯独这道小吃做的好,因为思思爱吃,在大明时,这是穷人家的吃食,府里厨子都不会做,他特意从外面学了来做给她吃,一开始做的差强人意,后来越做越好。
“白起宣”项念念突然问“你会喜欢于妙龄吗?”
白起宣一愣“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她!
“就是问问。”项念念说,她吃完一碗炒肝,抬头看着长街一片红彤彤的灯笼,这五光十色的人间,是属于他们的,也是属于她的。
人类的寿命有限,终有一天她会离开这万家灯火。
而白起宣,他可能会在这人间长长久久的活着,一个人活的太久,很多时候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他要独自面对漫长的人生。
“念念,你别想太多。”白起宣以为她今天吃醋了“生生世世,我心中也只有你。”
这样的情话,项念念不是没有听过,但是在这样的北京的夜里,听起来最悦耳动人。
因为吃的太饱,他们边聊边走遛食儿,两人手拉着手,孩子一般走在旧城墙下,走在车水马龙的马路边,穿过一个个胡同儿,走了很久,最后竟然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
“锦衣胡同诶。”项念念指着昏暗路灯下一个指路牌子说“我听说北京很多胡同取名都是有来历的,比如大雅宝胡同,从前是叫大哑巴胡同,因为胡同里曾经住了个哑巴,后来因为名字不雅才改成了大雅宝胡同。你说锦衣胡同里以前是不是住了个锦衣卫?”
“有可能。”白起宣点头。
五百多年过去了,现在的北京城和大明时期的北京城,除了一些主要城门口名字还保留着,城市的面貌早已经没有半点昔日的痕迹。
不过白起宣并不留恋过去,否则他也不会在狱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只想待在有她的地方,哪怕上穷碧落下至黄泉。
项念念有些兴奋,抓着他的手摇了摇“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