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就是最好的突击手,贪狼营内,你找不到比我们更好的。”反骨兴奋道。
“可你们怕死,和我构想的设定不同,这个位置的人太重要,不怕死的才能活,怕死的则会害死所有人。”张岚并不喜欢反骨此刻跪着聊天的方式。
“我们不怕死,只是不想死的那么不值得!不想被同伴的冷枪干了。那富二代是自己不听从命令,非要去探危险的蛇窝,中毒挂的,为他我们兄弟差点也死了,责任不在我们,就因为穷,就因为没权没势,所以命就不值钱,可以随便被买去吗?我不甘心,我可以死,但兄弟们无错,要活下去!”
反骨声线颤抖着,看着一个大汉跪地满头鲜血的求救,场面却是有些尴尬。
“要不这样吧,你死这,给那权贵一个交代,你的兄弟,我收了。”张岚寻思了一下道。
“张岚兄,说话可算数?”反骨只问了一遍。
“一辈子我骗人无数,但这一句是真的。”张岚点点头。
“好!命和兄弟,都交给你了!”反骨也是毫不犹豫,腰后拔出一把半米长的开山刀,直接反手向自己的心窝捅去,那一刀下去,就算是大象也要被活活捅死了。
周围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起哄,兄弟们惊慌失措的前来阻拦,但刀却停在了反骨的胸口,刀刃被张岚一掌牢牢抓住。
而张岚用的是左手,掌心的皮肉被刀口割开,鲜血滴滴答答的落在了反骨的身上。
“张岚兄,为何如此?!”反骨反倒慌了,以为张岚要反悔。
“有种,你和你兄弟,我都要了,都说歃血为盟,血我洒了,就算礼成如何?”张岚一反刚才的冷漠,笑着将反骨搀扶了起来。
“我们老大这一手收买人心的套路,玩得真是666啊!”鑫臭虫凑到夜莺旁边嘀咕道。
“他要是玩得不6,我们现在会在一起吗?白痴,好好看戏。”夜莺怼了鑫臭虫一手肘。
就这么,岚夜队第4支十人小队筹齐,精锐突击队,搭配剩下的3队,几乎已经拥有了贪狼营内50人编制里最强的战斗力,这还没有计算剩下的那一队加入。
不过张岚对于最后一只队伍的要求也是早就在心里,但那个队长,必须夜莺来帮他寻。
“喂,我找到了。”这天中午时分,就在岚夜队因为各路人马加入而扩建营房的时候,夜莺找到了张岚。
“这么快?”张岚笑着放下手中的活计,走了过来。
“找是找到了,不过你不一定会喜欢,而且他已经不算是贪狼营里的成员,需要从外面招募,你确定要这种人吗?”连夜莺都不太敢相信自己的推荐。
“有那么差吗?我不信,因为真的不行你也不会推荐给我吧?”张岚倒没有那么计较。
“既然你坚持,跟我来吧。”夜莺带路走向贪狼营的出口。
“你们自己忙,我有事要出去一下。”张岚回头打着招呼道。
“放心,家中有我!”头上还包着绷带的反骨拍着胸脯道。
“哎呦喂!我们在这修家,你们要出去约会啪啪啪吗?”鑫臭虫起哄道。
“啪了也关你屁事!干活。”夜莺随手拿起旁边一个榔头甩了过去,不过显然这投掷技没她的弓厉害,鑫臭虫臭不要脸的闪开了。
第八十五章 约会?
逍遥城内好逍遥,金铺路,钱修道,饭管饱……这是从前世界上对逍遥城的描述。
有钱时,逍遥城已经完成了基础的城建,拥有可以媲美一线城市的完善交通,还有最具特色的中式仿古建筑群落,自然吸引了众多有钱的权贵前来游玩,当成旅游城市来玩。
为了招呼这些游客,自然在逍遥城内也有精美的街道和琳琅满目的小吃一条街,衣食住行在这里的配套设施还是很齐全的。
虽然这两年着实萧条得厉害,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当来到逍遥饕餮街的时候,这里的商户还是远比街面上的更加活跃,热闹非凡。
饕餮街并不宽,空气中混合着油炸转基因臭豆腐,孜然烤人造羊肉串,婆婆卤高仿猪大肠的味道。
“你介绍的人在这里吗?”张岚抬头看了看饕餮街的门牌,有些诧异。
“怎么?是你让我找远程攻击隐藏高手的,高手就不能藏于市井?难道你真当我是带你出来约会的?”夜莺一脸不屑的样子,说得张岚反倒有些不好意思。
“倒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意外而已。”张岚解释的时候,从他上衣口袋中闻到香味的蓝凌不自觉的冒出头来。
“这是什么味道?为什么这么香?”蓝凌一双蚂蚁复眼都快变成心心眼了。
“就是人类的小吃,你想试试吗?不过你的肠胃不一定受得了,这些都是劣等人造食材造的。”张岚怀疑道。
“你在开玩笑吗?我过去可是吃土的,连铁矿都能消化,还怕这个?”蓝凌鄙视道。
“你就别想了,张岚把所有钱都分给其他人了,他就是一个穷鬼,连臭豆腐都买不起。”夜莺说着拉开衣领,露出了那条技惊四座的事业线,“过来吧,我带你尝尝。”
“姐姐,你是最棒的!上吧!吃遍整条街!”蓝凌嗖的一下,就钻进了夜莺的事业线里藏着,夜莺也是不由的小脸一红。
就这么的,张岚硬被拉着走进这条饕餮街,一个一个摊位的吃了起来。
夜莺玩心真大,都有点忘记是来干什么的了,竟然还真跟约会一样,手里拿着鱼蛋逛起饰品店来,一口喂给胸口,一口自己吃,明明是短发,却买了一大把的各种发卡。
看着镜子中夜莺倒映的小脸,张岚才不自觉的明白,其实夜莺也只是一个女人,不管在战场上多么骁勇善战,不管多少男人怕她到睡不着,但看见发光的水晶饰品时,还是会露出那种迷迷的笑容。
“好看吗?”夜莺戴着一个黑色的水晶兔子发卡回头问道。
“你好看,发卡不好看。”张岚毫不思考道。
“老大这么会说话,阿谀奉承用错地方了吧?毕竟我已经是你队友了。”夜莺将发卡从头上取了下来,脸上波澜不惊,心里却乐开了花。
“其实你根本不喜欢这个,刚才你一共挑选了37款,耗时最多的小鱼发卡你匹配了1分17秒,但是另一个公主皇冠的你拿起又放下了6次。你有73。2%的几率觉得小鱼发卡戴起来最好看,但内心你却有62。5%的几率还是更喜欢皇冠的那个。”张岚本能的读取着数据。
“你真无聊,太聪明会被女生讨厌的,你什么东西都要用数据说话吗?”夜莺有点不高兴了。
“我本来就不是个有趣的人,只有当牵扯到利益时,我才会按照别人的喜好,变成别人想要的有趣的人。”张岚无所谓道,“而且用数据说话挺好的啊,都没有错的余地。”
“一直是对的,多无趣的人生,你就从来没有做过错误的事情吗?”夜莺好奇道。
“有一次,我犹豫过,并且从各种数据和价值观上计算,我都是错的。”张岚说的就是救舞雪的那一次,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会被认为是错误的吧?
“如果你做错了会怎么办?”夜莺更好奇了。
“那就用尽一切办法,让错误的事情变成正确的,哪怕改变整个世界的是非观,也要去让自己变成对的。”张岚说得轻描淡写,而这也正是他在做的事情。
“疯子,你会带着我们一起疯到死的。”夜莺基本已经预见到自己的未来,转身付账买了小鱼的发卡。
“可能会,但总比现在的状态更好吧?”张岚又看了看那皇冠发卡,随行的走了出来。
行走在并不拥挤的饕餮街上,夜莺述说起从未和人说起的故事,“过去,在爸爸还活着的时候,我很喜欢到这里来,每一次狩猎打到猎物,老爸带进城来贩卖后,都会带我到这里吃上一顿好的,并且给我买一个发卡。”
“这都是瞒着妈妈花掉的小钱钱,因为我们是没钱才住城外的猎户,所以根本没有闲钱做这种事情,最需要干的应该是存钱,买米,或者买房,只不过买房的目标我家进行了3代,依旧没有完成。”
“不过我并不在乎,我觉得城外的生活更自由,城市给我唯一的好感就是这里的小吃,还有老爸送我的发卡。猎户不能留长发,因为会遮挡视线,会缠住弓弦,一箭射偏了,就会死,所以只要头发长了,妈妈就一定会给我剪掉,每次在城里我都会被其他的孩子笑话,叫我假小子。”
“我也哭过,但爸爸会说没关系啊,我的小夜莺啊,在我心里你就是永远的小公主,总有一天你会遇见那个不需要你剪短发的王子,他会给你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