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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义卖,每年举行一次,每次都能引起巨大的轰动,算得上是北京富豪的一次交流。身价低于10亿人民币的人根本没有资格接受邀请,可想而知在里面认识一个朋友,益处多么的大。
邀请的对象是个人,秦王集团竟然有三人受到了请柬,分别是秦胄,王柔和初灵。如果只是以财富来讲,秦王集团至少有十五人够资格,不过,海外寻根的标准不仅仅是财富,还有其它的一些隐性条件。但是不管怎么样,一个新晋企业能够有三个人受到请柬,这本身就是一种荣耀。
初灵要睡懒觉,王柔没时间,这个出席活动的光荣任务就落在了秦胄身上。秦胄想了想,反正左右无事,就同意了,接了李菲,直奔活动地点,看到地点的时候才发现海外寻根穷的连家都没有了。
地点,红馆!海外寻根在北京有自己的根据地,这会儿相比已经成了别人家的,这些人还真的挺狠,为了购买国宝文物,连根据地都卖了。
秦胄觉得在北京见豪车就好比在乡下见摩托车,遍地都是,随处可见。太不低调了。兰博基尼扔在门口,自有保安小心停好。
九点半活动开始,人已经陆陆续续来了。秦胄随意扫了一眼,立刻看见了几个经常在电视上路面的企业老总,每个人身边都带着一个身材高挑,容貌明媚的女子,长裙飘飘,雪白的大腿若隐若现,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有一双恨天高。竟然有一对组合是女的比男的高半个头,一点都没有颜色,肯定久不了。
“秦王等等我。”大师兄屁颠屁颠跑了过来。
“你不是说回家补觉吗?”秦胄有些意外。
“我大哥把我拉过来的,结果刚到这里,他有事去处理,要晚一会儿到,把我扔在这里就跑了,这肯定的保安说我没有请柬不让我见,太丢人了,你说我堂堂大师兄竟然被人挡在门外,我非叫人把这里砸了不可。”大师兄郁闷道。
“砸不得。”秦胄劝道。
“为什么?”
“这是我的地盘。”秦胄道。
大师兄竖起了大拇指,恍然大悟,“难怪风华看你像看仇人似的,红馆可是风华的命根*子,二爷想要风华都没舍得给。”
一张请柬能带两个人,秦胄带走大师兄和李菲进入会馆,活动虽然在五楼,但是海外寻根已经把整个会馆都包下来了,虽然一时资金紧张,但是豪迈的作风不变。
进入五楼,发现人已经来了不少,三五成群聊天,差不多有五百人,加上一些还没有到的人,估计最终人数会超过千人,人数虽众,站在大厅里面丝毫不觉得拥挤,由此可见大厅只空旷。
红馆的底蕴可见一斑。
“这位一定是新一代商道代表秦胄,秦先生,失敬失敬,老夫唐亿,是海外寻根在中国的负责人。”一个身穿红色唐装的老人快步走了过来,笑容满面。
“唐老!”秦胄抱拳道。
“还得感谢秦王集团大力支持,否则匆忙之间,哪里能找到红馆这么好的地方。”唐亿感激道。
“慈善一直是秦王集团一直在做,也会一直做下去的事业,区区小事,义不容辞,和唐老等人的大义相比,秦王集团做的这点小事,微不足道,不值一提。”秦胄谦虚道。
唐亿哈哈一笑,歉意道:“秦先生少陪,等下活动结束的时候还望赏脸,一起喝一杯。”
“一定!”秦胄笑着看着唐亿离去。作为活动的负责人,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能够和秦胄说这么久已经是十分看重了,一般的人最多只是抱拳打招呼。人太多,不可能一一招呼。
秦胄环目四顾,发现认识的人还真不少,不过,人家不认识他。倒是大师兄人缘不错,不是有人冲着他打招呼。这家伙表情得意又带着点点矜持,十分享受这种感觉,眼睛却四下乱瞄,一会儿说这个明星的腿很长,一会儿说这个女人的臀部很巧,肆无忌惮。
“美女,这么称呼,我能请你喝一杯吗?”李菲去端酒回来的路上被一个衣冠楚楚去青年帅哥拦住了。
“没兴趣!”李菲很少穿长裙,但是一旦穿起来,总能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主要是气质,高贵中带着野性,水汪汪的眼中没有其他女人该有的风尘气息,这让她在众多佳丽中也依然突出。
“我叫韩琦,家父北辰药业集团董事长。”韩琦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容,并没有因为李菲的冷漠而生气。
“我不喜欢拼爹的人。”李菲道。
“社会本就是不公平的,既然有一个好爹,自然不能放弃这种优势,只要成功,没人在乎过程。”韩琦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
“可惜,我在乎。”李菲绕过韩琦,丢下一句话,“如果再跟着,我不介意把这两杯酒泼在你脸上。”
“有性格,我喜欢。”韩琦不仅不怕,反而跟了上去。
“怎么?有苍蝇?”秦胄接过李菲递过来的酒杯,看着跟来的韩琦,总共就没几步路,韩琦拦住的一幕自然被他看在眼里。
“我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你们没有结婚,我就还有追求这么小姐的权利。”韩琦快步走了过来,看着秦胄。
“够嚣张,我喜欢。”大师兄歪着脑袋看着韩琦,笑眯眯道:“昨天晚上在金色太阳也有人调戏我兄弟的女人,结果被弄死了。”
韩琦脸上大变,金色太阳四个字仿佛有一股魔力,让他不敢再说半句废话,转身就走。
“大师兄,一年多不见,你还是那么爱开玩笑。”一把温纯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听到这个声音,大师兄身体一颤,脸色剧变。
第七百五十八章 慈善义卖(下)
“二爷!”大师兄缓缓转身,看着眼前这个脸上含着笑容的儒雅中年,脸色复杂,表情却十分恭敬。
这是一个浑身充满书卷气息的男人,年龄大约三十八,眼睛深邃,目光并不锐利,相反,看起来很柔和,纯净的仿佛没有经过红尘沾染的湖水,这是一个不需要眼镜修饰也能让人感受到浓浓的诗书才华的人。
“秦王!”
“二爷!”
秦胄看到二爷的时候,二爷的目光也落到了他的身上,没有想象中的碰撞和火花,平和的仿佛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二爷是那种一举一动都能产生强大气场的人,或者说,他从来都是焦点的存在。刚一出现,就引起了全场的关注,注意力或直接或间接注视着这里。
“我一直在想,我们第一次见面会在什么情况下,你比我想象的要年轻。”二爷的语速不快不慢,让人如沐春风。
“你在游戏中肯定下调了容貌。”秦胄由衷道。二爷其实不算英俊,只能说中等容貌,但是男人的魅力很大一部分靠的是内在,如果一般的人内在只能突显30%的话,二爷至少体现了90%,这让他有了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这一点,从在场女性那火热的眼神可以证明。
二爷哑然失笑,说道:“还是秦王了解我,大家都说我应该靠才华吃饭,其实我更喜欢靠容貌吃饭。”
“二爷如果是演员,肯定能提升一代甚至两代人的审美观。”秦胄毫不掩饰心中的赞美,如今的年轻一代,哈韩哈日,整天对着一些长相分不清性别的明星尖叫,要死要活,对于这种苍白的视觉享受,他向来深恶痛绝,女人可以妖艳倾城,因为中国的传统思想让她们习惯了做背后的人,但是男人,如果只剩下一张没有才华支撑的脸蛋,就会给人一种阳光下泡沫的感觉,五彩缤纷,灿烂夺目,但是一碰就碎。
二爷的背后跟着一群人,或高或矮或瘦或胖,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气度不凡。这种人就像沙子里面的黄金,走到哪里都会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芒,好奇地看着秦胄,很多人不认识秦胄,心中颇为惊讶,能够和二爷谈笑风生而不怯场的人可不多。
“我就一俗人,这么伟大的事业不适合我。”二爷话锋一转,“秦王是第一次来北京吧,如果需要,我很乐意做一次导游。”
“多谢二爷好意,本来我还有些茫然,但是来到这里之后,突然发现,我也属于半个主人了,和回家差不多。”秦胄不留痕迹拒绝了。
二爷眼中的惊讶一闪而没,他从小在北京出声,想敬一下东道主之谊,但是秦胄不买账,红馆都拿下了,还去不了其它地方吗?就在这个时候,唐亿走了过来,还在远处已经哈哈大笑起来。
“我还想为两位介绍,想不到你们已经认识。”
“秦王年少有为,短短几年的成就让很多老一辈的人都为之汗颜。”二爷赞扬道。
“哪里,哪里,二爷的气度修养一直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