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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救地罪名,他俩也是背定了!
不过,警察分析案情,是要讲证据的,古昕心里明白,按逻辑推断,他有九成的把握,这汉子估计就是被这俩痛殴致死的。
但是,古所长很苦恼,他没有证据!逻辑只是一种推断,你心里认定他犯罪了,根本没有任何意义,证据才最重要的!
还好,这玩意儿难不住古昕,没有证据,那就创造证据呗,他在第一时间,就联系上了王宏伟,“王局长,我最近发现了一个重大案件,有点比较骇人听闻,不过,它……它涉及到我的亲密战友,我很为难,想麻烦您帮忙参谋一下……”
此时的王宏伟已经因为心脏“不规律早搏及疑似心瓣膜间歇性闭合不全”开始休养了,接到古昕的电话,就知道那话儿来了,忙不迭地推掉了,“我现在住院呢,小古,你有什么情况,可以向刘副局长反应嘛。”
只要是个人,肯定都是有一点好奇心地,由于职业性质的缘故,警察比一般人的好奇心只强不弱,王宏伟也非常想知道,陈太忠到底摆出了什么样的阵势来。
可是,这种事拿到官场上来说,好奇心根本不是害死猫的问题,对不该好奇的东西好奇了,很可能产生“株连九族”地后果,王局长既然打算低调了,自是不好再插话询问。
当然,适当的表态或者表白立场的话,局长大人是少不了的,“我会支持你的一切正义举动的!”
古昕一听王局长不管了,就有点头大,不过再听说局长的意思要他找刘局长,心里顿时又是一喜。
刘东凯管什么的?就是管纪律纠风的,而且,刘头儿被陈太忠吃得死死的,由不得他不买账的。
想通这一点,古昕也懒得打电话了,直接跑到市局找到了刘东凯,将照片和所了解地情况,一一汇报给了刘副局长。
刘东凯对这件事,却是持了审慎的态度,“古所长啊,这个照片……你说是岑书记给你的,你知道不知道,是什么人通过什么方式递到岑书记那里的?”
“不知道,岑书记没跟我说,”古昕老老实实地摇头,说实话,岑广图还真没告诉他,是陈太忠干的这事儿。
岑书记不是不想告诉他,而是认为:此人若是知道,那么早就该知道了,若是不知道,那陈太忠自然有其不说的原因,我说出来做什么?
混官场,这分寸把握之道,最是重要,也最是难学,不过,像这种档次的错误,岑广图自然不可能犯。
啧,刘东凯翻翻照片,心里却是不住地琢磨着,这事儿说大可以大到无限大,说小倒是也能稀里糊涂地糊弄过去,这个岑广图,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猛然间,他发现照片的质量,似乎有点不够清晰,心里猛地警觉了起来,“老古,这个照片,拍摄效果,似乎……它有点问题吧?”
“这是我翻拍的,”古昕看着刘东凯,坦然承认了这一点,两人可以说是恩怨全消了,不过,官场上的恩怨,延续几代都正常,所以,他也不怕刘东凯知道自己留了一手。
事实上,他还有保护自己的绝活儿,“岑书记告诉我了,说他给我的照片也是翻拍的,所以我想,把照片给岑书记的人,肯定是说过点什么吧?”
刘东凯咂一下嘴巴,脑中顿时出现了一个瘟神的名字,不过,现在大家既然都留了一手,他再计较似乎也没什么必要了。
更重要的是,他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似乎是行不通了,是的,他现在有必要把这件事认真地办一下了。
既然刘副局长很配合,于是,案子就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在市局监察科加九处重案组的那些老手面前,面对那些确凿无疑的照片,临时被传唤来的王志强很快地就心理崩溃了。
他泣不成声地交待了发生在太平巷的事情,而且,他执意强调,自己只是想调查一下,这个明显是盲流的家伙是不是偷了什么东西在被失主追赶。
“我只是伸腿轻轻地绊了他一下,非常轻的,咱们做警察的,见了这种异常现象,总不能不闻不问吧?”
“绊了一下,人家的血就喷成了喷泉?”审讯者冷笑,“那为什么不送他去医院?你是在工作,难道手重一点很难解释吗?”
“我是想送他去医院啊,”到了这个境地,王志强也顾不得维护张晓幻了,若是把张晓幻换成王宏伟,他倒是敢一口将责任承担下来,哪怕是因此进了监狱,也在所不辞,因为,他出来的时候,自然会得到相应的回馈。
可张晓幻只是一个副所长,这种条件下,还指望王志强维护自己的领导,那实在是太不现实了,“可张副所长说,不用理他了,当时那人呼吸顺畅,我也没以为他会死啊。”
这个节骨眼上,王志强绝对不会承认当时那人已经没了脉搏,过失伤人和过失杀人,一字之差,可是天壤之别啊!
不出陈太忠所料,王志强果然将张晓幻拉到了水下,事实上,当时王志强确实也想救助那汉子来的,只是被张晓幻拦下了,现在东窗事发,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若说他不恨副所长,那怎么可能?
那就只能接着传唤张晓幻了。
张副所长却是一口咬定,照片是合成的,根本不承认他在现场,等到别人拿出王志强的证词,他才颓然摇头,“我有错,当时我看到小王打死人了,为了爱护他,才喊他赶快走的,他在说谎,当时那个流浪汉已经死了!”
可惜,他这个认错,实在太晚了点,人治就是这样,你要早交待,起码容易博得一些同情心,眼下看着躲不过去了,就想把责任都推到手下头上?
你也太小看我们监察科的智商了吧?
第264章 反目成仇
张晓幻当然无法忍受王志强扣给自己的屎帽子,“唆使他人见死不救”——虽然这算不上个什么罪名,但是为此受到点处分真的实在太正常了。
最重要的是,这将会在他的档案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
可是,王志强心里也委屈啊,别说当时那个人还没死透,有抢救回来的可能,就算拉他到医院抢救不回来了,那也是工作失误,最多罚垫款加开除而已,哪里像现在一般,搞得要蹲监狱了?
可正是由于你张晓幻拉我走了,现在做实了我的“过失杀人罪”,你倒好,只是一个“处置不当”的过失,而且还是为了“关心和爱护我”?
现在,丫更是在监察科的人面前,说当时那人已经死透了,几分钟之内,人怎么可能完全死透,强心剂和电击救不回来吗?你明显就是要舍车保帅了!
天底下有这么便宜的事儿吗?搁给我说,要不是你强着拉我走,那人绝对就不会死!
同壕战友,为了求得自身的清白,终于忍不住反目成仇。
当然,这件事,从已经证实的情节的角度分析,王志强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无论如何,那一脚是他踹的,而且,无臂汉子正是因为这一脚受到了强力撞击,还导致了严重失血。
张晓幻嘛,真的还只是“处置失当”,无论如何,你王志强当时若是要坚持送伤者去医院的话,张副所长肯定无法向你下行政命令阻止的,他只是建议了一下。
莫不成,你以为你不听张晓幻的吩咐,他就会打昏你强行将你带离现场吗?自己做错了事,就要勇于承担责任,别净想着往别人身上推好不好?这救不了你。
这一下,王志强还真的没什么退路可走了。
晚上,他正呆在市局的临时关押室,无聊地数绵羊,忽然,一个念头闯进了他的脑海:靠,你怎么这么老实呢?既然现场没人证,为什么要承认那一脚是你自己踹的呢?明明那一脚是张晓幻踹地嘛。
不对!下一刻,他自己摇摇头,否认了这个可笑的想法,没人证……没人证怎么可能有照片?现场肯定还有别人的!
就算有照相的人,那也只可能是一个路人,他分得清你俩么?不多时,那个魔鬼一般的念头又再次袭来:反正已经是这样,不可能更糟糕了,博一下不行吗,张晓幻不仁在前,你又何必苦苦护着他?
这次,这个念头在他心里牢牢地占据了上风,王志强真的很纳闷,怎么在我的人性中,还有如此邪恶的一面?
当然,邪恶的并不是他,而是某个无良仙人正在用意念输入他的脑海,陈太忠不能读取他的思路,说不得只能将一些可能涉及到的东西和主观意识强行输入了进来。
于是,市局监察科的警察在第二天获得了更新的消息,王志强翻供了,“那一脚是张副所长踢的,不过后来,他跟我说了,一旦有人问起,要我承认下来,他还说,还说以后少不了我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