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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常老兄的声望身价,都比老毒物高一级,按情理应该不会,我信任你。喂!有兴趣吗?”
“什么兴趣?”
“咱们也浑水摸鱼,联手乘机锄诛他家,凭你我的实力,保证可以无往不利。”乾一爪勾笑得邪邪地:“至少可以自保,是吗?”
“抱歉,这不是在下的作风。”他断然拒绝:“浑水摸鱼,说不定激起公愤,反而成为众矢之的,何苦来裁?沈兄,不要做这种众怒难犯的事。”
“这个……”
“你有仇家来了?”
“目前没有,以后就难说了,谁知道后来的是何人物?你呢?”
“目前我也没发现。”他离座准备走:“金牡丹是超等的杀手,消息灵通,我准备向她打听消息。沈兄你认识金牡丹?”
“闻名而已,从未谋面。她接买卖出动时,通常化装易容办事。老实说,见过她的化身的人为数不少,见过她本来面目的人并不多,你老兄与她打交道,可得千万小心,这鬼女人不好说话,眼高于顶,找她会碰大钉子的,不但攀不上交情,反而结仇反脸。”
“我会小心的,再见。”
他在各处走了一圈,所碰上的宾客,大多数他不认识。
往昔他少与高手名宿打交道,仅从各方面知道某些风云人物的底细,但见面对方如果不露名号,仍然不知道对方是哪座庙的神抵,除非对方有众所周知的特征可资辨识。
他知道金牡丹的名号底细,但从未谋面,见面也不相识,相攀交情也无从着手。
他特别留意内院的格局,中枢所在地毕竟不同,警卫森严,任何宾客走近,皆受到态度倒还和气的警卫挡驾,想求见主人无此可能。
先熟悉环境,这是江湖人的金科玉律。
面对楼阁散布,不知到底有多少楼房的内院,他想冒险一探的勇气急剧消退,真不知该如何着手。
天一黑,本来一片喜气,到处有人走动的黛园,突然像从阴间刮出一阵阴风,整座黛园充满阴森不测的气氛,成了鬼影幢幢的阴曹地府。
天气本来就阴冷酷寒,夜间的黛园似乎更为凄冷。
所请的三十余位宾客,已经有八成光临,每位贵宾各有安顿的处所,彼此相距说远不远,说近却又不近。
因为大多数楼阁皆有花径或长廊相通,小花园、天井、小院落错落其间,虽是相邻的建筑,转折前往就显得远了些。
而负责照料贵宾的男女仆人,都知道所有宾客安顿的处所,任何贵宾询问,他们都可以正确地回话。
至于贵宾是不是帖上的本人,他们就无可奉告了。
所有的贵宾都是精明机警的老江湖,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已经来了的人安顿在何处。
周凌云也不例外,有意无意地—一打听清楚,提高警觉,暗中提防意外。
令他失望的是,已经来了的贵宾中,没有毒阎罗,也没有善用毒针的可疑人物,暗杀鬼神愁的凶手,似乎不可能是前来赴会的贵宾。
理由很简单,黛园所请的贵宾,许人不许出,出了就不能再返回。
郭智先告诉他,可疑的凶手曾经往来西山,能自由往来西山与京城,可知不是黛园的贵宾了。
除非,凶手是黛园的人。
他不死心,决定有始有终,不退出黛园盛会,发誓要查出杀鬼神愁的凶手来。
假使凶手是黛园的人,他也绝不放弃追凶的行动。
最令他担心的是,他并不知道无常公子的仇家,到底有什么人。
所有的人,告认定他是无常公子了。
贵宾中没有他百了刀的仇敌,但是不是有无常公子的敌人他就一无所知了。
全园沉寂,寒风萧萧,各处闪动着一星星照明的灯笼光芒,但绝大部份建筑黑沉沉,罕见有人走动。
死寂的气氛,令人感到无边的孤寂与不安。
房外的小厅堂点了一盏长明小灯笼,烛粗蕊小可燃四个时辰,光度困蕊小而有限,发出股俄的暗红色幽光,照明的功能有限。
小厅门是上了闩的,门外另加有防风的暧帝,如想破门而入,那是十分费事的手法,更不可能用刀撬闩的,因为门有街闩有插,只有笨贼才会从门上打上意。
“笃笃笃”叩门声打破了沉寂。
叩门声轻而柔,虽是子夜时分,也不会惊动相邻的房舍,而屋内的人却可听得真切。
周凌云正在圆桌旁品茗,一旁燃着一座火盆,炭火半炽,大提壶中的开水喷出温热的蒸气。
他独自子夜彻茶,似乎早料到有不速之客光临。
“们没上闩,请进。”他泰然地说。
门没上闩,有意让不速之客毫不费事地登堂入室。
………………………………………………
第十二章 深夜风波迭起
冷风刮入屋内,灯笼摇摇。
周凌云安坐稳若磐石,虎目炯炯注视着来人的举动。
高大的虬髯大汉举脚掩上门,面向着他屹立如门神,吓人的虬髯加上铜铃眼,比那两个叫神茶郁垒的人似乎同样高大壮实,腰间风的雁翎刀相当沉重,一看便知是个孔武有力,内外功火候都极为出色浑厚的高手名家,摄人的气势极为强烈。
他记得白夭经过东首的厢房,曾经见过这位仁兄,后来听一位仆妇说,那地方安顿的贵宾,是名动江湖,以神力超人见称的混世金刚钟雄。
他不认识混世金刚,但认定是这位仁兄了。
混世金刚的铜铃眼狠盯着他,片刻连眼皮也没眨动一下,凌厉的眼神逐渐改变,逐渐涌现困惑的神情。
“我不认识你。”混世金刚终于说话了,说话中气充沛,声若洪钟。
“是吗?”他技巧地信口反问。
“难道在下走错了地方?”
“你认为呢?”
“听说这里安顿着无常公子。”
“对。
“他呢?”
“你找他有何贵干?”
“没你的事,那是我混世金刚与他共有的秘密。”
“哦!你们是朋友?”
“不错,患难与共的难兄难弟。”混世金钢信手一指右邻方向:“金牡丹从济南来,有人曾经发现她在华不注山红柳庄出入,她在右邻的赏和阁,必须小心提防。”
“在黛园的人,谁敢大意?人人都必须提防,包括提防患难与共的难兄难弟。”他话中带刺,神情也不友好。
无常公子为祸江湖,口碑固然差,但还不至于坏至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地步。
而这位混世金刚钟雄,混世的手段几至无所不为,无所不用其极地步,坏得不可再坏的标准江湖恶棍,因此他鄙视这种人,神态当然不友好。
“我只是提醒你留神。”混世金刚居然不介意他的敌视神情:“当初你我联手,计算了红柳庄主,许庄主的儿子近来大散家财,雇请高手追查凶手,金牡丹是大大有名的杀于刺客,曾经出入红柳庄。这鬼女人消息灵通,恐怕早就查出当年你我的秘密,所以盯上了我们。老兄,你可不要出卖朋友……”
“混蛋!你以为我是无常公子?”
“你的神情、态度、傲气,瞒不了我的,虽则你化了装易了容。”混世金刚冷冷一笑:“你以为不来找我,就可以骗过我的法眼?哼!”
他心中暗笑,原来如此,两个恶棍曾经臭味相投,临时结队坑害了红柳庄主,如此的患难与共难兄难弟,不如说狼狈为奸的乌合歹徒来得切题些。
“你又有何打算?”他仍以无常公子的身分发话,表示默认无常公子的身分。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咱们再次联手,埋葬了这心腹之患。”
“没胃口。”他理直气壮地拒绝:“岂能听说她曾经出入红柳庄,便断定她是许少在主雇来对付你我的杀于?你能—一杀掉所有曾经出人红柳庄的人吗?你这是庸人自扰,作贼心虚,我可不做这种不上道的事。天色不早,你给我请吧!”
“你”
“我不会透露口风出卖你,你也不要贪生怕死下地狱时拉我一把…,,
“可恶!你似乎认为没有你,我就裁定了?”混世金刚冒火地叫。
“我曾经如此认为吗?”他却轻松地反问。
“你的口气分明……”
“算了吧!你这胆小心虚的混球,如果你真应付得了,还会来找我联手?”他笑骂,敌意徐消:“我不希望耽误正事,不要再来找我了,好吗?”
“你以为我非找你不可吗?哼!总有一天,你也会低声下气来找我的。”混世金刚气冲冲地转身向外走。
“好走,别忘了带上门。”他嘲弄他说:“外面黑暗,要不要把灯笼带走?”
没有任何一个江湖高手,走夜路带灯笼照路的。
砰一声大震,混世金刚跨出门,恨恨地带上厅门,用力甚猛,门发出暴响。
一声厉叫,随厅门暴响之后传出。
他吃了一惊,急抢而出,猛地拉开厅门,贴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