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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要求彻底倒下悉伯,最后富有行动力的新贵族最先付之行动。
他们向悉伯发出了要求,悉伯高层商量一番以后觉得,瑞英麦邱这是鬼得很,摆明就是想让悉伯先宣战,而悉伯显然不能继续让瑞英麦邱这样分化琳娜行省贵族,所以必须要拉拢好仅存的盟友。
于是在秋收后,悉伯对瑞英麦邱发出“有关琳娜行省事件的三点通牒”:1,琳娜行省的关税由琳娜行省自行做主;2,琳娜行省贸易应该由有关当事方共同审查(即瑞英麦邱、琳娜行省与悉伯一同审查);3,瑞英麦邱需停止对琳娜行省财政粗暴的干涉。
瑞英麦邱拒绝了悉伯的“三点通牒”,于是悉伯向瑞英麦邱宣战,由于这次战争的导火线是“琳娜行省财政审查事件”,因此天界将这次战争定名为“琳娜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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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六章 东扩西吞(四)军制改革
在“第二次光明战争”失败以后,瑞英麦邱还剩下5个行省,与悉伯接壤的是诺兰莎行省,首府在颜集克,虽然这个行省曾经是悉伯的土地,名称也是来自悉尼人的救国圣女诺兰莎,但是那都是七百多年前的事情了,如今这个行省全都是瑞英人。
和诺兰莎行省接壤的有两个行省,北侧沿海的是瑞姆行省,首府在北涞水河畔的奥特拉米,悉尼古代扩张的极限就是打到了瑞姆行省的东部,当然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比诺兰莎行省还要早。
比如瑞姆行省的“瑞姆”,这个词根的来源其实是“悉姆”,是悉尼对当时征服的瑞英麦邱领土的称呼,瑞英麦邱收复以后在1773年更名为“瑞姆”,一直到今天为止。
诺兰莎行省南侧位于内陆的行省,便是这次战争的导火线,1773年始设立的琳娜行省,从中文来看这个行省似乎温文尔雅,然而实际上地处内陆通过琳娜森林而隔绝的琳娜行省居民是相当的野蛮,贵族也很粗俗。
与瑞姆行省和琳娜行省比邻的,除了诺兰莎行省以外,还有南方的雅典娜行省,这里是瑞英麦邱统治的核心地域,首都柯多密便位于雅典娜行省的中央。
柯多密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昔日瑞英麦邱第一次灭掉瑞英时,为了镇压此起彼伏的瑞麦邱人叛乱,在1612年将首都从御敌关搬迁至南方一点刚刚扩建的柯多密,柯多密至此成为瑞英麦邱的首都。
此后八百多年中,除了1993年至2164年之时,由于瑞英往北的扩张,导致瑞英麦邱首都从柯多密搬迁至涞水以外,柯多密一直都是瑞英麦邱合法的首都,不论政体是本撒王朝还是贵族共和制度。
雅典娜行省再南方,就是瑞英麦邱如今最南边的行省,首府位于麦的北麦邱行省,南方的南麦邱行省和奥卢尼奥行省在上次战争中都被奥迪所吞并。
以上就是“琳娜战争”爆发时瑞英麦邱所拥有的五个行省的情况,而悉伯贵族们则针对这些行省制定出计划,这主要依赖于婆利古走之前留下的政策,即设立参谋部,当然,参谋部中理所当然的皆是由贵族组成。
悉伯参谋部针对“琳娜战争”很快就制定了军事计划,其实这也是因为许多预案之前就有了,如今不过是针对现实情况稍作修改而已,所以才如此之快。
根据参谋部的预案,这次战争中悉伯的军队主要分为三大集团军,集团军则是指由军团组成的大规模军团联合,至于三个集团军中,一个集团军当任主力,两个集团军作为侧翼进行掩护。
在“第三次悉伯战争”结束以后,婆利古就几乎退出了政治舞台,还有插手的地方主要由两点,一是经济领域,二是军事领域。
经济领域,主要指2502年通过的《婆利古经济法案》,“期货市场”和“放贷商人国有化——银行”,都在这个方案中成为现实并持续影响到今天。
至于《婆利古军事法案》的推行,则要比经济法案早的多,早在战争结束十周年,即2491年时就被推行。
根据《婆利古军事法案》的规定,悉伯军队的等级分为集团军、军团、团、连、排一共5级,其中指挥官的称呼,排是士官长,连是大队长,团是将军,军团的统帅称为主将,集团军的统帅称为元帅,此外还有名义上领导所有军事力量的统帅。
其中,“排”最初指的是列装灵门枪的士兵排成一排的人数,悉伯设立满编是10人,因为从古代人们就知道,排成整齐的一列有助于灵力共振,很快婆利古就将“排”的制度引入其他的兵种中,将所有兵种统一称作“排”。
复数的“排”就主城了连,一个连就是一个方阵,通常是30人,“第三次悉伯战争”时代“连”被称为“大队”,这也是悉尼的古称,所以连的指挥官仍然保留“大队长”的称呼,不过在《婆利古军事法案》中,这个古老的称呼被“连”取代了。
“连”里面的军队兵种都是一样的,比如全都是衰竭法师,或者全都是灵门枪手,这便于调动,但是“团”就不是了,不同的“连”组成“团”,甚至辅佐军团也包括在内,最后团的法定人数是一千人。
军团是上一次战争中的基本行动单位,但是在“第三次悉伯战争”中,悉伯并没有“团”这个设置,所以实际上那时候的主将是一个人控制所有“大队”的,而婆利古通过这个法案简化了这一点。
至于“集团军”这个概念,也和“营”“团”一样,是在《婆利古军事法案》中新提出的概念,实际上悉伯至今还没有成立过“集团军”。
这是军队等级,而军队类别呢,则是分为4种,正规军团、辅佐军团、治安军团和归化军团,正规军团用于专业作战,辅佐军团用于后勤、医疗与联络,治安军团用于维持国内治安,归化军团则是外国投靠的军团。
和平时期,辅佐军团不会单独存在,而是在各主城保留复数的排为编制并入治安军团,战争期间才会独立出来并组建编制只有营的“军团”。
治安军团则是只用于国内,协助通常的治安处理,进行守城作战,正规军团繁忙之时会选择性的抽掉治安军团去战场维护治安,而治安军团最高编制也只有营级,即便一座城存在多个治安军团,也是互不统属的营级军队。
归化军团则是保留投靠军队的原有编制,只是悉伯会在军团中设置联络员,以让悉伯可以更好的调控这些军队。
至于正规军团,在和平时期仅保留十个军团,这也是悉伯第一次扩军时留下的十大军团,如今这十个军团成为了所有悉尼人的骄傲。
但是显然悉伯没有财力也没有兴趣在和平时期也维持十个满编军团,所以实际上只有最初的三大军团获准在和平时期也保留“军团的”编制,这也是所有贵族子弟梦寐以求可以服役的地方。
除了三大军团以外,剩下七个军团虽然名称还是“军团”,实际上只有1个团的缩水编制而已,需要等到战争爆发以后,才会恢复为正常的编制。
以上是军团类别和军团设置,而在法案中除了以上这些以外,婆利古还有一个最大的创点,那就是“军衔。
在过去即便是悉伯,对于士兵和将领之间的设置都是非常笼统的,他们最多知道新兵和老兵薪酬不同,更具体的就没了,而婆利古通过军事法案将其给规范化。
悉伯的军衔分为级,分别是“兵级”“校级”“尉级”和“将级”,只有“兵级”是“下等兵”“中等兵”和“上等兵”以外,“校级”“尉级”和“将级”都是“少”“中”“大”三级。
根据《婆利古军事法案》规定,没有军事经验的平民被征召入伍则自动授予“下等兵”的军衔,通过经历战役并获得功勋则可以提升军衔,退伍后如果再次被征召入伍,不管原先军衔多少,一律从中等兵开始做起。
至于从军事学校毕业、或在辅佐军团、治安军团服役过的平民,进入军队以后则被授予“中等兵”的军衔,通过经历战役并获得功勋则可以提升军衔,退伍后如果再次被征召入伍,不管原先军衔多少,一律从上等兵开始做起。
而贵族被征召入伍,则自动授予“上等兵”的军衔,通过经历战役并获得功勋则可以提升军衔,退伍后如果再次被征召入伍,未超过“兵级”则保留“上等兵”,未到达“校级”则成为“少校”,超过“校级”永久保留原有头衔。
至于军事职务的话,辅佐性文书工作由实际指挥官自行招募或从上面分配,而实际指挥官则需要军衔要求。
最低的“排”士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