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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凌抿嘴压着笑,走到一脸莫名的杨踞铭身边,踮起脚用手帕去碰他的脸,他警惕地一侧,害得秋凌扑了个空。
秋凌低着头撇嘴,然后善意提醒他,“铭哥哥的脸上有花。”
“是啊,秋凌只是好心。”习诗暄笑靥如花地扑在秋凌肩膀上,“拿着吧,铭哥哥。”
“谢谢,我自己来。”杨踞铭居然没接,侧过脸自己用手拈开了,秋凌的手僵在半空,一时委屈直冒,只好低着头看着地。
杨踞铭没有恶意,只是他不喜欢不熟悉的人,尤其是不熟悉的女子与他接近,他是无心,可到底是把一颗少女的心打乱了。
习诗暄似乎从中看出什么似的,连忙说,“我们别白忙一场啊,走,继续摘花去,这些绿的黄的多好看。”她拉起秋凌的手,就固执地往长得繁盛的花丛中跑了去。
本来说好要一起吃饭,可秋凌家来了几位远道而来的亲戚,定要接秋凌回去接待客人,以示旧式大家族的礼貌周全。秋凌家的轿车在玉兰官邸门外候着,临走之时,秋凌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的,好一会才走出大门。
习诗暄和杨踞铭并列站在一块,目送秋凌离开,两人这么静静地一起,让秋凌看了心里顿时起了一阵涟漪。尽管她讨厌突发出现这种想法,可她不得不承认,一对璧人让人看了不禁想到男才女貌四个字。
习诗暄换了身简洁的洋装出来,看起来素雅可人,到了客厅,叫了一声爸。习暮飞正从侍从官手里拿过衣服,边穿边瞥了她一眼,眉眼尽是慈父的爱惜,“暄暄,爸爸临时有事要出门一趟,踞铭第一次来家里作客,你要替爸爸好好招待,切勿怠慢了人家,知道吗?”
杨踞铭闻声忙起身,正待说些什么,就被习暮飞打断,他将手掌拍在他的肩上,然后饶有意味地说,“孩子,不要见生,就当这里是自家院子,千万别客气。”
“谢谢司令。”他顺着习暮飞离去的路径看去,回首却不晓有人正盯着他出神,他尴尬地露出笑脸,浓密的头发发际上已显现了汗渍,“诗暄小姐,司令既然走了,我也就不多有打搅。”
“哦,对了……”他突然恍然大悟地从口袋里掏出来那块紫罗兰丝帕,只见那丝帕被叠得整整齐齐,呈一丝不苟的方块状。
他恭敬地双手奉上,“今日我特意来归还诗暄小姐的东西,差点给忘了。”
他说话时都不敢拿正眼瞧她,似乎总在躲闪什么,他拘谨的态度,和那副不苟言笑的模样,忍不住让她发笑。
她把随身贴物拿过来,收在口袋里,嫣然一笑,“原来你来我家,就是为了这个。”
“自然是。。。。。。”他局促地看着笑容慢慢敛去的习诗暄,手脚不知该放在哪儿。她微微侧脸,显得脸上的光彩一黯,他连忙摆手解释,“不,不,当然不是。”
习诗暄放大了那对含着璀璨的眼眸,看起来仿若有更深的困惑,她并没有说话,他揶揄了会,这才从内衬衣服口袋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个袖珍小荷包,终是鼓起勇气,“上次我们。。。。。。我瞧你的发夹摔掉了,所以。。。。。。就在洋行挑选了一个,也不知合不合你心意?”
那日从咸亨酒家出来,她使鬼主意,唆使他一起逃走,结果掉了那枚珍珠发夹。发夹是晚晴阿姨从香港托人一起带来的,很是讨她喜欢,丢掉了确实令人惋惜,但仅仅一枚发夹而已,她也没有放在心上,她不知道他会默默记着。
细心如此的他确实让人有好感,难怪秋凌一见他就跟丢了魂似的。除去他无可挑剔的外表外,他还有一颗温柔的心,诗暄这样想着,便抬头凝视他。
她当着他的面拨开小荷包的暗扣,只见里面有一条金丝绳索,一抽开,素手从袋口里掏出来一枚发夹。只见发夹上的珍珠圆润,成色上佳,镶嵌在一块拼成了花朵的形状的暖黄色玉石上,玉石澄亮,看起来应当非常名贵。
她仔细打量着这个发夹,这么精细的手工,想来必定是从南洋运过来的舶来货。
“你喜欢么?”瞥见她的惊喜,他忽然一步走前,她悦然一抬眼,没有藏好眼底的水浪,默默与他对视。
她精致灵透的五官,她轻灵的神态直叫他舍不得眨眼,嘴里不禁说道,“虽不是一模一样的货品,但我看它灵巧清透,正配得上诗暄小姐的品性。”
她露出整齐的雪白牙齿,笑容嫣然得令人心下飘然,“铭哥哥有心,不瞒你说,那天若不是我顽劣,也不会弄丢了那枚发夹。后来我回去沿路找过一次,自然不见踪影。你不晓得,那可是一位我最喜欢的阿姨从香港捎给我的,丢了确实不该。”
他点点头,探究得一问,“诗暄小姐喜欢它吗?”
习诗暄粲然一笑,旋即抬起手把那枚发夹放了在右鬓斜角,贴上了乌黑的浓发,然后甜甜地问他,“好看吗?”
“好看。诗暄小姐戴着真好看。”他神采奕奕地看着她,目光游离在那枚精致的发夹上。
“铭哥哥,你再叫我诗暄小姐,我可真的会不理你的。”习诗暄佯装不悦地把盒子收了起来,然后无意识地把手指抬起按在发夹的位置,他看了这么一眼,猜想她必定是喜欢这发夹的,心里越发高兴了。
他除了该叫她诗暄小姐之外,还能叫她什么呢?他想问的,她已给了答案,“我记得杨伯父叫我暄暄,铭哥哥,你也可以的。”
得到她的应允,他简直如获至宝,试着轻轻唤了一声暄暄,那一声犹如暖流穿过他的心房,至此后,那里总流淌着那么一条暖河。他每每这么称呼她,就心潮澎湃,河浪拍打。
一个称呼,足以代表不同。
两人在明亮的宽敞餐厅就座用膳,看着佣人们有条不紊地在面前布菜,只就他们俩人用,却也不减佳肴分量,满满的一桌美食。汤羹佳肴中都是江南品味的家常菜品,看起来丰盛营养,最是对杨踞铭的胃口,仅有一碗菜上面淌着红油,漂浮着红红的尖椒,还有青绿的花椒若隐若现。
佣人布好菜后,安静地退到后方静候着,以备随时进来服侍。
她拿起一个印有玫瑰花露的搪瓷碗,用汤勺舀了几勺,然后慢悠悠地推到他面前,他见了如此,心里就如同被初春的阳光洒满,温暖醉人。
她说,“铭哥哥,先喝点热汤,凉了的话,味道可会变哦。”
他应声,咕噜咕噜一口不留地一下喝光,惊得她差点没笑出声来,“慢着点,小心噎着。”
“我饿了。”他只好这么解释道。
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外的高盏电灯突然放亮,外面的天空漆黑一片,几棵树木,枝密叶绿,那些高高的路灯灯泡周围飞舞着无数只小虫子,密密麻麻地飞着,全往灯泡上扑去。几束灯光投射在草地上,偶尔会出现卫戍背着枪支巡逻的拉长背影。
他再次见识到了她食辣椒的厉害。
她眉飞色舞地告诉他,因为嗜辣,每顿饭都会有一道辣椒菜专门为她准备,变着花样做菜式,她吃了好几年,还没有吃厌过。伙食房里的一名厨子也是特意从四川请过来的,可见习暮飞把她这个唯一的女儿看得多重,宠得多娇贵。
他又和她提到他们的儿提时代,聊着,聊着,她才知道,原来他们曾彼此见过面,是在文远城。
他笑言她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很是活泼灵动,她微露惊讶,又似在酝酿往事,可惜她实在是有心无力,因为她确实搜索不到任何有关的记忆。
于这个铭哥哥,她只知道现在这个模样,而他却不一样了,他记得当初的她,小女孩的模样,那段记忆非但不模糊,反而因为再次见到她,而印象浓烈。
世上的有些事就是这样,冥冥之中,你我曾在人海漂浮中偶然相遇,但也不过一面之缘,假使没有后头的缘机,谁又会忆得起生命中的过客呢?
可他是记得的。
那一年,他不小心把皮球踢到了她的身上,那么重的一下,他吓的都不知所措,她竟没有哭。那年她六岁,头上织了两个三股辫,发尾分别扎了两条浅粉的绒线绳子。被皮球砸中的时候,她不哭也不闹,只是拿着球到处找人,最终是看到正怀有歉疚的他,那时的他,真的很害怕,就怕她哇哇大哭,他正踌躇着,是不是应该向她靠近,和她道歉。
他不曾料到,她会双手把皮球抱在怀抱里,朝他走来。当时,他心里紧张地不行,又惶然地不行,因为是他做了错事。可她并没有哭,他很奇怪,因为自小在他的印象当中,女孩子受了一点点委屈,就要哭闹半会。
他看见那球上的碎草弄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