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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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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罪,能将你们送上绞刑架。”

“像这样偏僻的地方,有人会知道么?”强盗哄笑,“别紧张,不会让你死得太难受。”

福兰没穿外套,腰间也看不到小手枪,大胡子已经后悔,这等肥羊,一个人就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何必多找人来分钱呢?

伐木用的大斧头,只需要一下,就能劈碎头盖骨,但强盗惊讶地张大嘴,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年轻人,只是抬起一只胳膊,就挡住了斧头。

强盗心目中的肥羊,扔下箱子,悲哀地说,“人啊,当信心满满,以为能满足自己的贪婪时,却没有发现,一支腿,已迈出了悬崖。”

衬衣与裤子结实的布料,发出吱呀呀的呻吟,然后,被逐渐膨胀的肌肉扯裂成一片片碎布,一米七几身材适中的个头,眨眼间,成长为彪型大汉,模样也截然不同,在夜色下,那张满是伤疤的丑脸,宛若魔怪。

强盗被这超越理智的情景,吓呆了。

一股辛骚的液体,染湿了他们的裤裆。

魔怪喘息着,变身时,肌肉的拉扯、骨骼的增长,细胞的快速分裂,无疑是种痛苦的过程。他望向强盗,喃喃承诺,“不会死得太难受,我保证。”

※※※※

空气中飘荡着些许血腥味,福兰在树林里,挖了四个大坑,将强盗埋葬。

木屋里有些多余的衣物,不是很合体,勉强能穿上。

他恍惚地走向洛西南特,老马起初惊慌地踢着蹄子,在轻轻地抚摸下,才慢慢平静。

“我们离开吧。”福兰叹息,他跨上马,将头埋在坐骑的鬐毛中,直到这时,他的身体才无法抑制地剧烈颤抖起来,头昏得厉害,恶心呕吐的感觉在胸腔和喉间翻滚不息。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第一次在没有法庭、审判席的情况下,宣判死罪,亲手执行。

“人啊……”他的声音带着点哭腔,不知为强盗,还是为自己。

第六章 明星(一)

黎明堡是费都朝西约三百里路程的一座城镇,之所以名字里有堡字,来源于当地领主修建的大型防御城堡,战乱之年,流民、失业者聚集到堡垒附近,以便在危险时,进入城堡避难。

领主不会让流民在城堡里长期居住,人们在城堡附近,逐渐形成了一个居住区,而商人、手工艺人,慢慢地沿道路修建房屋店铺,久而久之,当和平到来时,镇子的规模也初见雏形。

这也是拜伦大多数城镇的起源,贵族直接治理的封地、庄园,与向王室纳税,由王室指派官员的城市,构成了拜伦社会的基础。

镇子与领主的堡垒正好隔着一条宽阔的河流,因为临近海,河水是咸的,所以镇子上最醒目的标志,是每条街上汲取地下淡水的井。

几十年前,领主的城堡大概威武雄伟,但现在,笔立的城墙上已经爬满青苔,木头搭建的箭垛已经年久失修,几人高的栅栏门估计早就生锈,旁人只能从铁门下方,另开的小侧门进出。

继承爵位的贵族,已离开了这种乡下地方,每年派人来自己的庄园收税,现在已不是在国王的令御下,领主召集战士,汇集在皇家的旗帜下战斗的骑士年代了。

军队,只能由国家来掌握。

福兰在镇外,就已经受到人们好奇地目光,克莱兹代尔驮马身材高大,但在这个巨人的胯下,仿佛是只瘦小的骡子。

而巨人身上,明显小了一圈的衣服,让他既像个落魄的流浪汉,又像个滑稽的小丑,福兰在马上拉了拉有些紧的领口,决定进镇后,马上找家裁缝馆,如他的个头,很难买到能直接穿上的成衣。

小提箱装满了钱,害得他没准备好变身的衣服。

以后,至少得预备几套衣服,带在身边随时替换,以及,买个大点的行李箱。

镇子并没有修筑城墙,两万的人口,规模已接近了一些小城市,和费都一样,在一条条整齐的石板路上,临街的房子几乎都改成了店铺,商业与贸易,已经是这个时代的主题。

在一些店铺,能看到丝绸、茶叶之类的高档货,不过价钱都要比费都高上不少,但锅碗瓢盆之类的生活用品,却便宜许多。

福兰穿过三条十字路,越靠近镇子中心,越是繁华,在警察局旁,差不多是和前者共用一栋楼房的法院,福兰望着法院门前惯有的穆图雕像,默默祈祷着。

离着半条街的地方,就是镇子的简易小教堂,福兰不信神,当人需要被拯救时,神灵又在哪里?

裁缝店在另一条街,从橱窗里,能看到一件件精美的样品,款式也挺时髦,福兰推门进去,店子不大,天顶很低,二楼大概就是老板一家的住房。

他的模样让正拿着尺子量着布匹的老板吃惊了下,不过看到很不合身的衣服,老板立即意识到买卖来了。

“我需要两套衣服。”福兰说,“不需要太好,一般的布就够了。”

“好的,您需要什么款式?”老板高兴地问,像这人的身材,所需要的布匹,相当于做了两笔买卖。

“普通的夹衣和外套,再加上帆布裤子。”福兰想了想,“还有一双鞋子。”

他正穿着长筒靴,有弹性的牛皮让靴子没遇到和衣服一样的遭遇,但已经裂开了几条口子,也绷得脚难受。

老板用皮尺代福兰量了量,计算了下,“一共需要四十六银币。”

“预付么?”

“先付三分之一,衣服两天后取,但鞋子得三天。”

“能再快点吗?”福兰问,他还不知道,红雀具体在这里逗留几天。

“多付十个银币,我能多雇个临时裁缝赶工。”

福兰将预付款给清,然后询问,“这几天有剧团来到镇上吗?”

“昨天刚到,好像叫什么红鸟。”老板说,“朝左拐,经过两条街,有家旅馆,她们就住在那里。”

“谢谢。”福兰有些奇怪,芭蕊团长一直精打细算,平时,都是在镇子边搭建营地,什么时候舍得住旅馆了。

旅馆很好找,三层楼的建筑在镇子里蛮显眼,薄铁皮招牌上,用油漆涂着“镀金玫瑰”的名字,不过一旁院子里的花圃有些名不符实,看不到花卉,而是种植着一些甜菜和大葱。剧团的大篷车,正停放在旅馆右边的墙壁边。

木门半掩,好像有人在哼着小曲,幽幽的调子传了出来。

现在还没到黎明堡每个季节持续半月的集市日,大厅里没什么人,虽然天气还有些冷,出于节省的目的,壁炉里没点上火,十来张橡木桌子都空荡荡的。

角落里,芭蕊团长正喝着果子酒,半趴在桌面上,一边用手指扒拉着酒杯,一边含糊哼着家乡的小调,看模样已是半醉。

“团长,抱歉迟来了几天。”福兰拉了张椅子,坐到她对面。

“哦,是卡……卡西莫多啊。”芭蕊揉揉迷离的醉眼,口齿不清楚地说,“你……你来啦。”

“春季的集市日快到了,怎么还不去办理手续?”福兰问。

去镇议院办理手续,申请空地,搭帐篷,都得花时间,而三天后,就是集市日。

“不开……了。”芭蕊吃吃地笑,“剧团要……要散了。”她站起来,从小腰包里掏着钱,夹着一枚金恺撒,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福兰身边,把钱塞到他手心里。

“你的工钱。”团长站不稳,半靠在福兰身上,“恩娜被大团子挖走了,仙迪攒够了钱不想干了,帕丽斯病了,烧得厉害,剧团开不下去了。”

人手本来就不够的小巡回剧团,现在没办法再维持了。

“呀,大个子。”红头发的妮可正好从楼梯下来,“团长都喝了一上午酒了,怎么劝都不听。”

“帕丽斯怎么样啦?”

“烧退了点。”妮可过来扶起芭蕊,喝醉摊倒的女人重得可怕,姑娘差点搂着她一起摔到地上。

“我来吧,房间是几号?”福兰把团长扛在肩膀上。

“2楼左边的三间房都是。”妮可嘟着嘴,“他们真不像话,当初团长是多么照顾他们,现在连杂工都跑了。”

“不怪她们,做巡回演员,能吃几年饭?”芭蕊似乎觉得不舒服,在福兰肩膀上扭来扭去,“小妮可,你也要自谋出路了。”

“那可没准,大不了我一晚上多找几个客人,红雀能撑下去。放心好了。”妮可跟在后面说。

“笨蛋。”芭蕊挣扎着昂起身体,朝她脑袋上敲了下,正在上楼梯,这动作几乎让福兰重心不稳,失去平衡。

“我是想办个真正的巡回剧团,有朝一日,能在大城市的歌剧院演出。”她苦笑着,嘴角的苦涩,浓得像最咸的海水,“又不是巡回妓院。”

醉后吐真言,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梦想。

打开房门,把芭蕊放到床上,福兰对她说,“我来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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