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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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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兰顺着蜿蜒的石子路,大概在早晨八点钟来到了镇上,当地人并不对一个风尘仆仆的赶路人感兴趣,这太常见了,这些过路的商人或者旅客,总是一阵风似地,来来往往,不留下一点痕迹。

在镇西,有家小规模的两层楼饭店,门前放着许多装饰用的,种在花盆里的盆景,稍微偏左的位置立着根招牌:老马旅馆,这里有酒、肉和房间。

全是福兰正需要的。

旅馆是家族生意,从老板到接待员,都是一家人,所以对客人显得很殷勤,“住宿还是就餐?”接待员是个黄头发的小伙子,他接过两匹马的缰绳,询问道。

“都要。”

“噢,你运气不错,还有最后间房,不然就得去镇东了,那里也有间旅店,不过,那家的饭菜可没我们香。”小伙子不浪费任何打击竞争对手的机会,“推荐你尝尝我家的特色菜,真正大厨的手艺。”

“随便。”

“您请进吧,先用餐,我马上去收拾房间。”小伙子说,然后朝门里喊着,“老爹,有客人了,快去准备你的拿手好菜。”

餐点味道是不错,有苹果派,炒鲟鱼片和特色菜:一种当地的著名小吃,用黄瓜、奶酪和碎鸡肉做成的馅饼。

房间在二楼,收拾得挺整洁,软和的被窝与枕头诱惑着福兰,他脱下外套,把窗户的帘子拉紧,以免阳光打扰了睡眠。当他靠在枕头上时,很快进入了梦乡。

……

旅馆的接待员兼老板的儿子,刚喂了马,擦着手从后庭转出来。

他看到门前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客人,于是走上前问道,“先生……不,小姐,住宿还是就餐?”

客人把脸转向他,“住宿。”

小伙子愣住了,多么漂亮的姑娘啊,柔顺的金发在阳光中透明似地闪着光,绿眼睛像玉石般湿润,身姿苗条,有种少女的清纯,又带着些许成熟妇人的风韵,打扮很随意,黄夹克和紧身裤,不过左手垂落在腰侧,从袖口能看到有厚厚的白色绷带,一直绑到手腕处。

“住宿。”姑娘又把话重复了一遍,接待员才回过神来,他结结巴巴地说,“抱……抱歉,没空房了。”

“那算了,我再找一家。”姑娘转身就走。

“小姐,镇东还有间,你顺着路左拐,穿过中心露天广场就到了。”他在身后喊道。

“谢谢。”姑娘回头朝他笑了笑,那荡漾轻灵的微笑,让小伙子懊悔地想,“天,如果咱们家能多出间房,或者少个客人就好了。”

……

安·考利昂觉得该找个舒适的地方,好好休息会了,特别是泡个澡。

她正在赶回组织秘密基地的途中,手臂的伤势越来越严重,圣武士惊心动魄的一剑,夹杂着某种非常强大的力量,让伤口迟迟无法好转,普通的药物根本起不了作用。

连“绯红检控官”的龙脉之力,也无法驱逐伤痕里那些该死的能源,只能堪堪不让它恶化,她对此束手无策。

现在整条胳膊都麻木得失去了知觉,仿佛已经不再属于身体的一部分了,她本来还想继续留在南部,寻找与敌人再次一战的机会,但现在看来,只能先回去,让哥哥寻找能治愈伤势的方法。

安在荒野穿梭了好几日,龙脉的力量主要放在了抵御伤口的恶化中,让她的速度越来越慢,也许该弄匹马?她虽然不擅长骑术,但总比靠双腿走完剩下的归程强。

“先找个落脚的地,补充好体力,等晚上,在镇子里买或者抢匹好马。”姑娘盘算。

……

福兰足足睡了十个小时,他起床时,天已经黑了。

他稍作洗刷,享用了一顿晚餐,付过钱后,他离开时询问老板,“镇上有出售旅行用品的店铺吗?”

“您可以去镇中的露天广场,晚上有夜市,那儿什么都能买到。”

什么都可以买到显然是夸大之词,不过货物挺多,摆满了卖各种杂货的小摊儿,人不少,福兰先把马停在广场边,拴在漆成黑色的栏杆上。

一对情侣从他面前走过,姑娘挽着小伙子的臂弯,他们在一个摊位前停下,木架的帆布上铺满五颜六色的发夹和外壳镀着薄银的铜袖扣。

选择合心意的、讲价、老板边抱怨着根本没赚钱,边笑呵呵地把袖扣递到小伙子手中。

“衣服得烫烫了,明儿我给你缝上,男人,就得打扮得精神点。”

“我宁愿给你买个发夹。”

“下次吧,等你领了薪水再说。”

“上个月你也是这么说的,但现在还是买了袖扣。”

露天广场的灯光很昏暗,但姑娘笑得明媚。

很怀念的场景啊,他凝视着,在费都,有很多次,他的妻子,就是这样挽着他,依赖着他,什么都为他着想。

……

安·考利昂刚从下寝的旅馆结账走出来,之前问过店里的员工,哪里有马卖。

“那您得等市集日,到时才有贩牲口的商人来镇上。”

没法子,只好去弄一匹了。

沿路只瞧见了几只拉货的老马,毛发灰败,有气无力,她想找匹更好的。

远处,一个男人刚好跳下马背,背对着她把马拴好,一共有两匹马,其中有匹让姑娘眼睛一亮,那只马高大神骏,鬐毛浓密,身躯的曲线美极了,一看就知道血统相当不错。

主人是谁?要去哪里?有机会下手么?

虽然如魔鬼般,解决掉眼前的所有人,并不算件难事,但无意义地制造恐慌和屠杀,并不符合刺客的隐蔽之道。

一群逛完夜市的姑娘叽叽喳喳地走进来,刚巧挡住了安的视线。等人群走过后,她伸长脖子,四处打量,却找不到马主人的身影了。

没关系,反正她要的是马而不是人。

姑娘俏皮地吹了声口哨,袖子里的匕首,轻轻滑落到手掌中。

……

福兰想买一些速食肉干和喂马的黄豆,还有火石与生火用的燃料,货物很杂,种类不全,他得绕着广场,慢慢选购。不知不觉间,他走得很远。

“您这是大票子,请稍等,我去找点零钱来。”

“好的,请快点。”

找零又花了不少时间,等他从人流中挤出来时,不由紧颦眉毛。洛西南特还老实地待在原地,割风却不见了,拴马的绳索被锐器切断,扔在地上。

没人注意到这场盗窃案。

他骑上洛西南特,顺着路在镇里跑了两圈,没找到,只好放弃。报警或者继续寻找,都得浪费很多时间。福兰不想因为一匹马,耽误了正事,越早抵达南部,找到妻子的机会就应该越大。

哪怕割风价值十万凯撒,也抵不过得到安玫的半点消息。

……

镇外,洛西南特轻快地奔跑,马蹄踢踏,让路上的碎石子飞溅。

连通公路的小道蜿蜒曲折,没跑到五分钟,福兰隐约看到前方几百米远的夜幕下,有位同路的骑士……等等,似乎是窃马贼!他坐骑的马鞍下盖有鲜红色的绸布,正被迎面而来的风掀起,招展着,那是割风,该死的小偷!

福兰把手枪上膛,一路狂奔,但距离越拉越远,只是匹老克莱兹代尔驮马的洛西南特,怎么也跑不过马赛上的冠军。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窃马贼,骑着偷来的好马,消失在夜色里。

“我不介意损失一匹马,但你却让我耽误了最要紧的大事,天,千万别让我再碰到你,否则……”福兰发泄似地朝把枪口对着夜空,拨动着扳机。

风带来了枪声,和远处含糊不清的喊叫,安哈哈大笑,她糟糕透顶的心情,似乎好上了许多。

真是匹不错的马,速度快极了,迎面的风弄乱了姑娘的头发,路边树木的黑影,不断的后退。

她爱怜地拍拍坐骑的脖子,原来骑着马,在风中奔驰,让原主人气急败坏的感觉,是这般的愉悦。

安决定改变当初的想法,不是回到了组织就立即将马扔掉,而是长期饲养起来。

“那么,给你取个名字吧,以后你就是我的了,嗯……”姑娘想着,也许冥冥间真有种妙不可言的灵犀,她打了个响指,“跑得这么快,仿佛连风也会被切开,我就叫你割风吧。”

在分岔路口,姑娘瞟了眼路牌,指示着割风,朝北边奔驰而去。

十分钟后,福兰让洛西南特停下,道路四通八达,他无法分辨窃马贼朝哪个方向跑了,只好叹了口气,收起了枪。

“应该左转,就能到达去南部疆域的主干道。”福兰看着姑娘曾停眸过的路牌,拍拍马,转向南方。

两道相逢却错开的身影,各自朝着截然相反的方向,逐渐远去。

※※※※

初起的晨曦和窗棂上淡色的帘子柔和地交织在一起。

劳薇塔数着弹匣里的子弹,她留下一颗,将枪的转轮飞快地拨动,然后合上。

“非要受更多的苦才会说实话吗?我把你带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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