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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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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位大小姐似乎对福兰的兴趣浓厚,她把福兰看成自己在第一庭值得来往的朋友,两人的晚餐断断续续进行着。

“这盘烩羊眼怎么样?特意定做的。”佩姬问,“看着有些恶心,但味道不错。我挺喜欢的。”

天知道福兰是怎么将一个个圆滚滚的眼球吞下肚子的。

“口感……嗯,口感很奇妙,蛮不错。”出于礼貌,福兰苦笑着说。

打这以后,聚餐时,佩姬总是用他觉得“蛮不错”的烩羊眼来招待他。

“你是个聪明人,我喜欢聪明人,或者说,莱因施曼家族喜欢聪明人。”在几次晚餐后,佩姬突然说。

“呃,过奖了。”

福兰谨慎地回答,他知道大小姐话语里招揽的意图,莱因施曼一族历来视人才为家族繁荣生存的根本。

佩姬摇晃了一下手腕,站在沙龙一隅的侍者赶忙端着银质水壶,重新为空杯蓄上棕红色的蜂蜜茶,姑娘满足地抿了口,接着说,“权势、财富、私欲,总会让现实显得无奈。你非常有才华,但当你满头白发,还为了生计奔波,继续遥望着本应属于你,却被猴子们占据的职位时,悔恨会将你彻底崩溃。而莱因施曼将让这种悔恨不复存在。”

走出宝钻大街的豪华酒店,那辆在不起眼处雕刻着金雀花的马车正停泊在门口,过往着的行人用赞赏的目光打量着拉车的两匹骏马,识货的也许会暗暗惊叹,虽然不是纯种马,但至少也是纯种马三代内的子孙,用它们拉车,实在是奢华的行为。

“请考虑下,莱因施曼从来不会让忠诚的人失望。”马车启动时,佩姬把头伸出车厢,说道。

今晚的夜色很阴沉,黄昏时的乌云一直遮掩着月亮,福兰站在街旁,准备找辆空闲的马车回家,但一会后,他决定还是用走的回去。

很多人觉得,皱着眉头,托住下巴,静坐着思考,实在是充满智慧的举止,所以在游吟诗人的传唱中,经常能听到这般的诗词,“提尔的王者悄然静坐,视线穿过最远的云端,狂野的思绪在脑海挣扎翻腾,坍塌的权柄,顷颓的皇冠,他即将一无所有。日出直至日落,王凝固的身躯终于微微颤动,他离开御座,吩咐随从,于雪夜前行,去那神圣的安诺企求宽恕。”

但真正思考时,静止的动作会让你的大脑产生类似便密的堵塞。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位在记载中,裸身跪在教皇厅门前三个昼夜,最终获得加冕的国王,在做出痛苦的选择前,会狂乱地摔碎手边的一切东西,无奈叹息着在房间里来回行走。

福兰不知道穿过了多少条街道。

年轻的检控官无不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大人物,但成为某个家族的附庸,以家族的利益来代替司法上的公正和自由,并不是他的追求。

被金箔包装得再精美的木偶,哪怕是在舞台上扮演帝王,也摆脱不了被扯线操纵的命运。

“找个委婉的理由拒绝吧。”福兰决定,然后在转角处,他停了下来,店铺橱窗里的泡芙、朱古利蛋糕正散发着诱人食欲的色泽。

“给安玫买几块,她爱吃甜品。”数了数钱包里的零钱,福兰走进糕点房,满屋子香甜的气味马上将他包围,让没填饱的胃又开始蠢蠢欲动。

在那种讲究礼仪蹩手蹩脚的酒店里,面对着烩羊眼,是不太容易吃饱。

“丫头泡咖啡的手艺不错,正好用蛋糕来搭配。”提着糕点房的小盒子,福兰愉快地想,步伐愈加轻快。

※※※※

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人类总是有着各式各样永无止境的欲望。

那是娇嫩鲜花上的虫子、燃烧万物的野火,在肆意破坏之后,只留下残缺的花瓣,和焦黑,永无希望的废土。

所以有了律法,有了法庭和法官,因为人类,也害怕被自身饕餮的欲望所吞噬。

在人世间,法律约束着大多数人的行为,相对公平地让社会归于守序。

就连国王的意志,也得被律文所限制。

但教廷是个例外。

“世俗的法律无法对神眷之民产生影响。”从教皇到最下等的神父,都坦然地这么认为,能够审判他们的,惟有宗教法庭与异端审判所。

如果教廷将这种认知,只限于内部,当然皆大欢喜。

但显然,教廷已经影响和妨碍了法治。

最著名的,就是庇护权。

每座修道院和大教堂,在后门的门檐上都悬挂着木制十字架,那是逃亡者获得安全的标志。

任何非异教徒,哪怕是十恶不赦的通缉犯,只要触摸到门上的十字架,高声呼喊,“请求庇护”,然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奉献给光明之印,就能得到不容侵犯的保护。

没人敢进去修道院里进行抓捕,“教堂是尘世之天国,神灵在这里生息活动”,教廷绝不允许对神权的践踏。

当然,请求庇护的人这辈子只能生活在修道院里,走出大门,就代表庇护权失效。

虽然从此就要过上苦修士的生活,但走投无路的人,在最后关头仍然会选择这条道路。活着,能继续感受日出日落,总比去亲吻断头台永远湿淋淋的镰刀好。

诺森·菲利浦骑士就是做出这种选择的人。

在第一庭的案卷中,诺森是个残忍贪婪的冒险家,贵族与骑士的精神于他而言,显然是个笑话。

他曾经组织私掠队,对敌国的商队进行骚扰和掠夺,在拜伦人的眼中,是个英雄。酒会上,诺森身上的累累伤疤,时常引来仕女们爱慕的惊叹。

直到某天,私掠队一名因为赌博欠下高利贷的队员,迫不得已出售了一枚雕刻着四只黑色直立狮子的金纽扣后,英雄变成了通缉犯人。

四只黑色直立狮子,热库伯爵家的家徽。

而那枚金纽扣,本应属于伯爵家的一位年轻成员。而这位成员,在几年前带着扈从出外游玩时,和他随身携带的满腰包金币,一同失去踪影,再也没在世人面前出现。

据卖家的招供,伯爵的小侄儿,此刻正安静地躺某片不知名树林里三尺深的地下,一个后脑勺被打开花的人当然会安静地待在那儿。

指使这一罪行的人,就是诺森骑士。

巡警队和伯爵家愤怒的私人卫队,还没出发,精明的骑士就带着几箱财宝躲进了费都的大教堂。

钱财让教堂主教眉开眼笑,他圣洁地宣布,光明之印庇护了这名罪人,他将用余生的全部时间,在教堂里忏悔罪孽。

即便是伯爵的怒火,也无法撼动神权。

于是凶手,安然地在教堂里渡过了二十年。

这名杀人犯的证供,对福兰手头的一桩案子至关重要。

福兰相信,他正要指控的一名嫌疑犯,当年就是诺森私掠队的成员。

“得想办法把他揪出来。”福兰合上案卷,皱着眉头想。

※※※※

隔天下午,巡警厅,探长莱姆接到了私人秘书的通知。

“第一庭的助理检控官弗莱尔先生希望与您会面。”

“请他进来,不过事先知会一声,因为事务繁忙,只能给这位先生一刻钟。”

莱姆不喜欢和大检控官打交道,这些从不站在最前线的官僚们总是抱怨多多。“天,我就要上庭了,嫌疑犯的同谋你们还没找到么。”他们总这么轻描淡写地说,如果抓到了,又会说,“喔,犯人在你们手上,从嘴巴里再多挖点证据出来,并不算难事吧。”

这种不体恤他人的态度,很让巡逻队上上下下的探员恼火。

现在连只是助理检控官的学徒也找上门来,莱姆不耐烦地喝了口水,临时改变决定,“只给他十分钟就够了。”

十秒钟后,福兰打开了莱姆的办公室大门。莱姆探长五十岁左右,身材魁梧,表情威严,一看就是有着优良传统的骑士家族出身。

“是个办实事的人。”福兰想。

“有何贵干?”莱姆做了个请坐下的手势,直接问道。

“关于二十年前,热库伯爵的侄子被谋杀,凶手用庇护法躲开追捕的案子,我想咨询些意见。”福兰也没有说正经事前先客套一番的习惯。

“嗯,是有这么回事。”莱姆回忆了下,“那时我还是巡逻队的普通队员,不过没法子,教堂有庇护权。”

“不得不承认,菲利浦骑士是个很警觉的家伙,我的探员注意到他经常在夜晚乘坐黑十字马车出来,但如众人所知,教廷宣称马车也属于教堂的延伸,他从不下车,就没办法抓捕。”

黑十字马车是教廷主教级神职官员的专用马车,以车厢上漆着黑色十字架而得名。包围马车,强迫车上的人下来,会被视为挑衅。

“事实上,伯爵视这为家族最可悲的耻辱,有证据表明,他曾经想到过用贿赂的方式,让教会将凶手驱逐出来,但没有哪位神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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