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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朵消失在时光机场-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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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懂得爱所以懂得停留。荷西便是三毛停泊的港湾。那个等了她六年却只换来与她生活六年的西班牙人成了她永远的最爱也成了她胸口永远的痛。曾经爱得轰轰烈烈,曾经以为会相依一生,三毛一定想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荷西留给三毛的却是如此刻骨铭心的痛。知道荷西的离去,三毛痛不欲生,哭泣已经不能表达她对荷西的深厚的感情,她用自己的方式缅怀着荷西。一次又一次晕倒在荷西坟头,一次又一次用双手给荷西永远的家盖上新土,土里总是渗着她的鲜血。她离开那个属于两个人的家,以为这样可以减缓伤痛,以为时间会淡化所有的眷念。但是三毛做到了坚强却做不到坚持。为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为了所有关心自己的人,三毛放弃跟随荷西的念头活过了几年。最后,相思成灾,三毛做了种种努力后还是放弃了这个也曾深深爱过的世界,她要奔向有荷西的地方。她的真爱给了荷西再也拿不回来了。三毛的一生,所有,都刻在我的心底,永远挥之不去。如今又想起三毛,想起那个随她一起做梦的年代。远去的只是我的青春,永远驻足的是挥不去的梦想。永远的红楼风露清愁一晃荡,太多的往事在枯瘦的指间溜走,而留给现在的,无非是落寞的回忆,并不值得珍藏。往事有着沉重的翅膀,在健忘的记忆里飞翔,这落寞如影随形,挥之不却。或许,眼前飞扬的,依然是众多鲜活的面容,在死水微澜里浮现,改写今日的精致。红楼的故事,永远萦绕在散乱的思绪中,教人惊醒,教人叹息。美丽也好,丑陋也罢,不过是烟云轻盈,尘埃落定。似乎难以在如许的字里行间捕捉到只言片语虚狂和庸俗,纸背湿润,眼亦湿润,在哭泣中揣摩曹公心事,顿悟顽石哑谜。可惜世人所附加的东西,大多无聊,依据了各自经历,怀了鬼胎,评说红楼,未免荒唐。已是〃满纸荒唐言〃,何苦再那么不老实地故作荒唐?倒是〃一把辛酸泪〃,湮没了才子佳人的好梦了,风干在涛走云飞花开花谢的季节。我读《红楼梦》,也许有些重蹈覆辙的意思,不晓得轮回的因果,只相信永恒的信念,和一种精神,一种信仰。王者蔑视权贵,商贾嘲笑富庶,大儒唾弃学问;一如山川之与沙石,江河之与滴水。站在巨人的肩上,必将看得更为辽阔,遥远,首要的是学会尊重巨人,信赖巨人。一味粉饰,即是歪曲,变相的挖苦;太过自信,则是盲目,无味的沉湎。姑且挥却千般愁绪,心平气静地来与红楼对话。〃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样的话语,在若干年之前说来,倒也合适,虽则今日亦是不堪之词,难以形容沧桑的更迭。于红楼的梦中,可见你我的影,或多或少,毕竟真实。于红楼的梦中,珍藏玲珑的心,亦假亦真,皆是幻觉。猛然间想起平凹写在《废都》之前的话语来……〃情节浑然虚构,请勿对号入座。惟有心灵真实,任由笑骂评说。〃其实,自己不过是囫囵阅读而已,没有很经心推敲暗含的那种更为严肃的东西。读一次《红楼梦》即是在生死之间轮回一遭,于冥冥之中飞渡迷津,体会全然不同往日的境界。因了这点认识,我读《红楼梦》自然是不下十余遍的了。每一次都是那么投入,以一颗俗心来感悟超然,体验哀愁喜悦,慰藉寒暖。与其说是我在读它,不如说是红楼在阅读了我。暗笑的声音里,是一个渺小卑微的我,流动的文字中,却是清高孤傲的我。嗟叹书中故事,为一些人事感动着,不能自拔,甘愿沉沦。倘若生命的痕迹即将逝去,亦无怨,无悔。究竟少不更事还是老谋深算,不愿去想,城府浅深,我心自知。一双浑浊的眼,一对清亮的眸,注视百代过客在风尘之中摩肩接踵扬长而去,依然是明亮的阳光在照耀……现实逼真而自然,来不得丝毫懈怠或消沉。微闭了眼,红光罩在了四周,蝉声清悦。暑气蒸人的日子里,蛰居陋室,窃读红楼,别样的心情。世间万物都有各自生存的轨迹,无论是好还是坏……我喜欢这个机遇。笔触不解风情,心灵为之蒙尘,自甘堕落的人,宁可这般厮守在了红楼,不想醒来。太多人评说红楼。昨日的感动,却做了沉默,悄无声息地沉积在了心中,不再泛起。追逐异域的好梦,捕捉红楼的熟稔气息,掩了卷胡乱地思想,百感交集。莫不是幻化了的事物,早已侵入了这副皮囊?抑或是补天丑石,在捉弄红尘俗人?显然,太多的疑团缤纷而至,更多的困惑汇集心房,让人惘然。营建一个精神的憩园,究竟是不错的事情,庸俗氛围的笼罩里,存在更多人为的桎梏,束缚着天才的诞生,进而抑制、封闭、抹杀、毁灭。而天才自有其生存的土壤,红楼即是人间之息壤。油污满手汗流浃背的人们,不在意突如其来的成功。遂潜入红楼,不忍卒读。
第52节:寂寞守望
  苏元志网名第三条河流。生于80年代初。看不惯80后张狂的眼神,又从来没有被70年代所接受。游离于网络,沉默胜于多言,只懂摇滚而不懂摇滚乐。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舒婷《神女峰》我对一种意象很有感觉,那就是在旷野中,有一棵树。时间应该是在黄昏时刻,日暮将至。黑暗其实并不孤独,相对来说蓝色是一种刚冷的色调,而黑色比较温暖。之所以说我喜欢这个意象,必然有其喜欢的理由。我再说一件我喜欢的事,我喜欢看武侠小说,我喜欢里面的那些高手。我喜欢一个名字,独孤求败。那是一种境界,当一个人达到一种颠峰时,他俯视走过的路,他能感到的不是成就带来的喜悦,而是一种深深的孤独。那些景物,那些人,都在身边仓皇经过,没有来得及浏览与欣赏,可是却永远回不了头了。是这样的吗?那只是一种特例,那是一种没有对手的寂寞。可是孤独是每个人生来便刻在骨子里的,那是一种集体无意识,关于远古的流传。〃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那种寂寞的感觉,我们马上能够体会得到,一千年是多久,还要守望到什么时候,而爱人的肩膀却是如此的温暖,即使流下眼泪也是幸福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却又遥不可及。那也是一种选择,是继续站在悬崖上看着寂寞的海水,听着寂寞的潮声,还是到一间也许只是一间草屋,里面只有一盏昏黄的油灯的地方?屋里有你的爱人。你可以和他相互依偎,直到看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听到第一声清脆的鸟鸣。在寂寞与温暖中选择,如果能够选择的话,那是一种幸运。多数情况下,我们并没有那种机会。记得上中学的时候学过一篇文章叫做《与妻书》,林觉民写的,甚是感人,革命时期的爱情总是伟大的,任何时期的爱情都可以伟大,只是相爱的两个人能够懂得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与群体的世界上,除了为自己每天的柴米油盐打算外,也应该想想自己给予了别人什么,给予了这个世界什么,特别是当你索取时。我们再降低一下,你给了你的爱人什么?革命的时期他们要为了民族,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的小幸福,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幸福并不是卑微地活着。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死亡,单独的个体是值得尊重的,也就是说生命是值得敬畏的,但是为群体而牺牲的生命更是值得尊重的,而且是应该被人记住的。我曾经站在城市之外看这个城市,同样是在黄昏。我看到一片片灯光在瞬间出现,甚至还能看到窗子上投射出人的影子,各自忙碌,有的在忙晚饭,有的在看电视,有的在穿梭过这个城市的条条街道,往自己的家赶。如果仅仅是关注这些每天都要重复生活的人,那么大可不必,他们平凡,但也很幸福。因为他们有一个家,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一个栖身之所,并且是永久的。我更加喜欢看那些流浪的人,他们甚至会整晚在大街上流浪,夜晚的繁华,更能映衬出他们的寂寞,我不想知道他们流浪的原因,但我却能清晰地看到他们的双眼,那无限深邃的寂寞。带着一种高傲的神情,似乎这个世界不是为他们而存在。这个时候我想起一首歌叫做《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如果今天说流浪只是小资的一种说法,或者甚至是一种烂情的说法,那么我看到的那些孩子(我喜欢用这个词,如果他们不是孩子的话,就应该是一张合群的脸),他们有很多人原来并不是属于这个城市的,他们可能来自一个边远的山区,只是为了看看山那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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