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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买卖消息、发布黑道中的任务成了这儿地主要功能,而卖酒不过是附加的选择罢了。
大部分行走在城市间的佣兵经过卡米诺,都会来这里碰碰运气,而那些在本地讨生活的游荡者,金手指,或者杀手们更是将这里当成了巢穴。尤其在最近图米尼斯占据了这座城市之后,这里也成了冒险者们唯一能够带着武器合法进入的酒馆,所以在整个城市的同行业中,是唯一运转还算正常,甚至是生意兴隆的地方。
那些灵魂的光球飘进窗口,聚拢在一根竖起的手指旁边。
这手的主人,身上穿着一身吟游诗人喜欢的短袍,只是边角上却绣着金线,华丽非常,又恰到好处的衬托出他高挑纤细的身材,他用一个懒洋洋的姿势,靠在椅子上,两条长腿就搭在桌边,而更引人瞩目的是,他的一张脸上皮肤之白皙柔嫩,简直比女人的还胜了三分,一双桃花眸子美丽清澈,竟然是淡淡的红色,顾盼之间,神情万千魅态惊人。若不是胸前平平,肩膀稍宽,那就是个穿了男装的绝世美人。
不过有点奇怪的是,此刻酒馆里面的十二张桌子,已经大部分坐满了客人,甚至还多挤了几个,但唯有靠着窗口的这一张桌子上,只有他一个人而已,仿佛那桌子的周围,有一道无形的界限,让所有人无法靠近,只能远远的看。
其实别说是常到这家酒馆泡的亡命徒中,着实有不少喜好男色的家伙,就算是是些比较正常的男人,盯着那个人的时候也难免有点想入非非——不少人猜测他可能是‘她’,不过是用了拿布条把胸部裹紧这种老把戏而已。
只是这里既然是佣兵和黑道盘踞的地方,自然有自己的规矩,而‘无价之卵’的规矩就是,这里是个中立场所,不管是买醉还是买色,都不禁止,唯有所有乱七八糟的事情还有暴力的手段,一概不许有。
若是平常,这种规矩在佣兵面前那就是个屁。可这里又不一样——酒馆的名字之所以名字如此奇怪,就是因为它的老板本来是个冒险者。在一次冒险中,幸运的捡到了一颗蛇龙卵,于是洗手不干,买下了这间酒馆经营——这经历听起来幸运,但实际上依靠的可也不全是运气,要知道蛇龙这种怪物生长在大型沼泽的深处,整个帝国境内那样的大型沼泽也不过十余处,无论哪一处都是冒险者的坟墓,能够在那种死亡之地行走个来回的强者,他定下的规矩。也就很有威慑力。
因此这帮亡命徒也只好强制忍耐,在那张桌子附近围了一圈,目光直勾勾的盯着那个男装丽人看——要是目光能够形成实质,恐怕那个吟游诗人身上那件短袍早就被扯得稀烂了。
不过这个人本人,似乎毫无成为了焦点的自觉。从进入了酒馆开始,他就扔下一枚金币点了一瓶朗姆酒。坐在一个靠近窗口的位置上开始自斟自饮。似乎颇为悠闲。
朗姆这种酒算是烈酒中的一种,因为用甘蔗酿造,所以味道奇特,入口虽甜,但有股强烈的余味烧灼舌头,后劲儿也不小。通常都是那些海员们的挚爱,但即使是最粗壮的男人们,喝上一瓶就算不醉倒,也要醺醺然了。可是这个媚态十足的男人却喝得很急——他倒酒的速度看似不紧不慢,但仅仅两个沙漏的刻度,就将一瓶朗姆给喝得见了底!
只是她的目光在窗外流转,脸上笑意越发魅惑,却连一分醉意都没有,让那些等着他喝醉离开好下手的家伙们不由大失所望!
此刻,当他轻轻招手,一团团流光从窗外接二连三的飞了进来的时候,倒是没有多少人关注,他们看着那绚烂的青光绕着他的指尖周遭飞转不休时只是低声喝彩,以为是吟游诗人们经常耍弄出来换酒钱的小手段,甚至有几个人从钱袋里掏出来银币来扔过去,只是那个男装丽人却只是向他们微微一笑,并没有接那些钱,而是收回视线,盯着自己指尖旋转的光晕,低声自语。
“因为破坏教会的效率太慢,所以就想要让兰森德尔亲自临凡?这小家伙虽然有趣,但未免也太性急了些……”
“唉唉,人类毕竟考虑的并不周全啊,或者,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真是可怜……可惜,兰森德尔可不是海姆之类的穷鬼,在上层界,他的势力可是大得很呢,要是得知了这小东西的位置,还说不定会派下来多少讨厌的探子来。”
“确实除了炽天神侍,没有什么生物真的嫩对于你造成影响,可你一个凡人就算再强,难道还能把自然之殿属下的天界生物大军都给杀尽了么?而且,就算兰森德尔那个疯子肯降下化身来,你以为你能对付得了?不错,他是会因为位面的影响而损耗力量,但他可不是齐雅温纱丽那样的半神,以你如今的力量,可是完全不可能是他的对手的。”
自语之后,他沉思了一小会儿,然后伸手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口袋,从里面稀里哗啦的倒出了一小堆儿石头。
那是一种打磨精致的三棱锥型晶体,闪烁着紫色光辉的外表,一下子就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不过吟游诗人依旧不管他们,只是指尖轻点,团聚在空中的青色光球就一道道的飞进了每一块宝石里面,刹那之间,整个酒馆里忽然响起了一阵怪异的低吟,像是哭泣或者痛苦呻吟的嘤嘤声,但在所有人想要留神倾听的时候,它已经混进了嘈杂中,消散不见。
酒客之中,又是一阵骚动。
倒不是因为那怪异的声音,而是在这里的人不乏老牌的游荡者和强盗,他们自然看得出那些都是上好的紫水晶,即使比不上宝石,但打磨精细,拿去兑换了就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偏偏这个时候,那个男装丽人已经站起身,从窗口一跃,便出了酒馆。
于是这帮酒客顿时一窝蜂地便跟了出去。
“怎么,各位跟着我走了这么远,有何贵干?”
有点出乎意料的,跳出了酒馆的吟游诗人,似乎并不打算逃走——穿过一条小巷,他施施然地转过身体,目光在身后追上来那些人身上兜转,开口轻笑。
“把你身上那些水晶交出来给大家分分,然后陪着我们玩几天。以后大爷们就负责罩着你了!”那充溢磁性的男性声音,让一部分追踪者露出了失望的神色,但为首一个一个大汉却得意非常,晃了晃手里的战槌,他狞笑道:“识相点就乖乖听话,不然的话,大爷我的战槌可是早就饥渴难耐了!”
“紫水晶?哦,你说这些空白的棱柱?”男装丽人似乎小吃一惊,但脸上的表情却似乎更甜,让所有人心神激荡。他伸手从怀中又掏出了一把那种打磨的紫色晶体:“哎呀呀,其实你们看走眼了,这东西不怎么值钱。一个也就是五六个铜币的样子。”
“不要紧,小美人儿你多陪我们几天就行了!”大汉身后,一个面容阴郁的小个子淫笑起来。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角:“只要你肯努力一点儿,那点钱还是可以赚得回来的!”
“陪你们几天?嗯。没有问题。我正好打算在这里多呆上一段时间呢,而且,你怎么知道我是想赚一点儿钱了?”丽人笑得更甜,让这帮人眼中几乎喷出火焰。
但人群后面,有几个人开始抽身后退。
他们是这群家伙里比较聪明的,他们发现那个人的表现实在太过怪异。所以明智的选择了观望,见势不妙就要离开了。
聪明人总是活的长些。
所以,他们就这样看着,那些蠢蛋死了——实际上。可能根本没有人看清楚出了什么事情,只看见那些人向前涌过去,然后就在噼哩扑通的声音里,他们就一头栽进了雨后的泥地里,一动也不动了,即使是脑袋在那些混杂着粪便的污泥里闷住他们也没挣扎半分。
死的就是如此干脆,而造成了他们死亡的那个人,似乎只是弹了弹手指。
没错,他一只手托着那些紫色的晶体。另一支手上六指舞动,一道道的青色光晕就从那些人身上被抽离出来,在紫色的水晶里镀上一层流转的彩光。
实际上,这里的几个聪明人显然还不够聪明,不明白不惹鬼神不招灾的道理。
所以他们也仅仅只是比蠢蛋多活了一瞬——最后的一个家伙颓然栽倒,他的灵魂就飞到那个人的指尖,被他用六根手指轻轻一撮,便从光团变成了一小条苍白的,小小的活物,就像一只菜青虫,只是若仔细看,这虫子长了一张人类的面孔,与那个刚死的家伙一模一样!
“主物质位面的灵魂,成色还真算是不错,可惜,人命短了些,经历不怎么有趣。”
吟游诗人模样的‘人’,随手将那虫子塞进嘴巴,他微微眯起眼睛,露出一点儿享受的神色,轻轻开口道:“喔噢,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