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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黯然神伤。到了晚上,妙仙子就消失不见人影,反正她用那几天做了借口,等第二天快要天亮时才回来,顺便给秦歌带点吃的。
就这样,搜了三四天,东兴城都快被翻了一遍,赤虎军还是毫无所获,城主府的案子毫无进展,王震宇也没有找到关于秦歌的半点踪迹,这一天,上面派来接任东兴城城主之位,顺便彻查余光烈被害一案的叶无风,赤虎军千夫长韩佑,王震宇,还有另外一些人聚在一起,商量事宜。
叶无风问道:“东兴城还有什么地方没有找过吗?”
韩佑回道:“都找过了,不管是偏僻小巷,还是青楼地窖,全都找了好几遍,也没有找到一个三十来岁,长得有点粗鲁的汉子;至于许川中,有人发现他出了城。”
“出了城?大家仔细再想一想,还有哪里疏漏的。”
叶无风看起来是在尽心尽力查探余光烈的事,可他心里面想的什么就没人知道了,突地,一人说道:“城主大人,韩将军,我想起来还有一处地方没有搜寻过。”
“哪里?”
“城主府!”
叶无风一想,遂即明白,“不错,要是藏在烧毁的城主府里,一般人还真想不到,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敌人好狡猾,韩将军,还请立马出动军队,将城主府仔仔细细地搜查一遍。”
“是。”
韩佑吩咐下去后,笑道:“说到城主府,我也想起还有个地方没去搜寻过。”
“韩将军请说。”
韩佑看了眼王震宇,说道:“那就是妙仙子的房间了。”
“韩将军什么意思?”
王震宇立马喝来,面色不善,韩佑笑道:“王公子可别误会了,我没其他意思,只是随意一说,王公子为了妙仙子,在飘香楼一掷千金的豪气,我们可都很羡慕呢!”
这番话还真没有说王震宇的不是,可心胸狭窄的王震宇,心里已经不爽韩佑了,如此心境之下,也就认为韩佑话中有话,所以,王震宇说道:“那我们就往妙仙子的房间里去查上一查,若没有查出什么来,还请韩将军给本公子一个——交待。”
王震宇将“交待”二字咬得很重!
韩佑是军人,在当下玄天大陆这个强者为尊的大环境里,在当下急需恢复往日荣耀的大云帝国中,军人地位甚高,本来只是随意一说,可王震宇却说出了一番带着威胁的话,虽然王震宇来自太安王家,但这里是东兴,是在他的地盘上,韩佑也是有脾气的人,大笑着说道:“既然王公子都这么说了,那本将军就再多问一句,王公子连夜赶到东兴城,就仅仅是为了见妙仙子,仅仅是为了除掉飘香楼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厨子吗?”
“你……”
王震宇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出于仇恨这方面,他确实是为了秦歌而来,但更重要的,也想知道秦歌得到的是怎样的奇遇,能不能够抢过来,心事被说中,王震宇更不善了,正要说话时,叶无风笑着打圆场,“韩将军,王公子,我知道两位都想早一天抓到真凶,但也不宜太过急切,这样吧,我在家里时也听说妙仙子的美名,来到东兴城也没有去见过,不如趁此机会去看看妙仙子到底是怎么个妙法,王公子该不会不许吧?”
叶无风都开口说话了,王震宇再想说什么也不好,况且妙仙子也不是他的,他更没有理由阻拦,所以,王震宇只好点头了,而他的丫环翠影,看到叶无风,眼睛里却闪过一丝阴厉。
赤虎军兵分两路,一路彻查烧毁的城主府,一路护着众位大人往飘香楼走去。
此刻,妙仙子与秦歌正在桌子边你来我往,为的就是争抢一杯酒,指、拳、掌、爪,随意变幻,妙仙子没有使出超过秦歌太多的力量,所以,战斗还颇有几分激烈,而秦歌的攻击,可不仅仅限于手。
“妙仙子,我身子好冷的。”
“关我什么事?”
“那天你说要帮我暖被窝,帮我暖身子的。”
“好啊,我把你扔到厨房里的火堆里去,你多冷的身子都能暖和起来。”
秦歌一笑,舍了酒杯,出其不意地往妙仙子的胸部抓去,嘴里说道:“你舍得吗?”
“有什么舍不得的?我还想看看能不能烧出一盘焦炭鱼来呢!”
妙仙子说着,直接将秦歌的手夹住,秦歌使劲挣扎,说道:“要不改天我帮你做一盘焦炭鱼?”
“你个没良心的,人家等了这么多天,你才想起来。”
“不过,你得付钱,别人用金币,你用身体付就行。”
“好啊!”
妙仙子爽快应㊣(6)来,秦歌却猛地一扑,径直用嘴咬向酒杯,妙仙子笑容不变,闪电般出手,纤纤玉手挡在了酒杯前面,秦歌便咬住了妙仙子中间那根手指,故意吮啜起来,挑逗着妙仙子。
“噗哧!”
妙仙子一笑,笑容越来越灿烂,秦歌戒心十足,防着妙仙子对他的舌头下手,而妙仙子根本没有这样做的迹象,反是说道:“吮手指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吻我的唇呢!或者就像那天一样……”
“好啊!我正有此意!”
“秦华是你什么人?”
妙仙子突地一问,本来还在吮啜着妙仙子手指的秦歌,猛地咬了下
第四十一章第三妙,杀!
第四十一章第三妙,杀!
?“秦华”两个字,就像一道晴天惊雷劈在秦歌脑海里,其份量比前几天妙仙子说“你杀了余光烈”重得多了,秦歌条件反射狠狠地咬下去,咬得很重,很重。
妙仙子没有运半分力量去挡,仅凭着肉身强度的自主防御,所以,秦歌狠狠咬下来,牙齿钉了两颗进去,殷红的鲜血顺之滴落出来,可妙仙子却没有将手指抽回来,也没有打骂秦歌,依然妩媚地笑着,像三月里盛开的桃花。
秦歌直直盯着妙仙子,妙仙子说道:“秦华是你爷爷!”
“刘家是被你毁掉的!”
“荷叶村是因为你才空空如也的!”
“刘莺莺是刘百强的女儿,也是余光烈最宠爱的妻子!”
“余光烈是你杀的!屠军也是你杀的!城主府的那把火是你放的!”
“你摸进我房间里来时,我闻到的血腥味,正是你去杀了余光烈他们所残留的!”
“我之前所有的推断,包括你在大东山悬崖下得到了好东西,才导致一个月变得如此强,也都是真的!”
妙仙子一句一句说来,随后,妙仙子又从随身衣物里取出一张薄薄的皮肤,细致地贴在秦歌脸上,又做了粘胡须、宽脸颊、浓眉毛之类的修整,然后将镜子放在秦歌的面前。
镜子里,赫然就是一张三十来岁的粗鲁汉子模样,与那晚秦歌杀余光烈的装扮极为相似,或者说更为栩栩如生,妙仙子好像亲眼见过似的。
事到如此,再辩论都没用,妙仙子已经确定了一切,还有着种种证据,不仅仅是这张脸,还有刚才他因“秦华”咬手指的那个动作,若是他再像前些天那样胡搅蛮缠,除了让人看不起外,根本就没有其他用。
秦歌松开了牙齿,妙仙子却没有将手指拿出,仍放在秦歌嘴里,秦歌说道:“不错,你说的都是真,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是把我送到赤虎军的手里,还是逼着我交出什么绝世功法之类的宝贝?”
妙仙子笑容还是那么妩媚,拿出了流血的那根手指,放到酒杯上方,一用力,逼出了九滴鲜血,滴入酒杯中,而后,又抓起秦歌的无名指,放进嘴里,贝齿重重一咬,将秦歌的手指也咬出了血,随后,也往酒杯中滴入九滴鲜血。
将酒杯摇晃了几下,两个人的鲜血在酒中很快相融在一起。
紧接着,妙仙子在自己脸上一扯一扒,却是揭下一层皮肤来,露出了一张秦歌从未见过,却绝对比妙仙子原来的脸还要惊艳万分的童颜,这样的童颜与那高耸的“胸”器搭在一起,才是最协调的,最完美的!
遂即,妙仙子举起酒杯,很认真地说道:“秦歌,我说过,会对你负责,谁要杀你,我便先杀了他!不管你得了什么东西,那就是你的,而你,是我的!这杯酒,融我九滴血,融你九滴血,饮下此杯血酒,苍天为媒,大地为证,我苗月,便与你秦歌结为夫妻!不离不弃!这血酒,就是喜酒!那床,就是喜床!到时,我会去找来红烛,找来新人喜服!今晚,我们就入洞房!”
说完,妙仙子喝下一口血酒,而后将酒杯递到秦歌面前,秦歌看看血酒,又看看妙仙子,他确实没想到妙仙子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但秦歌直觉,妙仙子说得,全都是发自内心,非常真诚!否则,妙仙子大可不必如此作为,不必露出她的真面目,不必说出她的真名,他眼下的实力,可比妙仙子差多了!
“我是认真的,你要是不敢,就别喝,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