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粑粑咽了下口水。
土鸡、野鸡之类,只是普通的家畜。就是隔壁右丞相养的那几只雄锦鸡,也不过是二阶下等的魔兽。这流火金鸡,可是二阶中等的魔兽。等级越高,鸡肉越是鲜美。
“用枪打下来的啊。”叶孤城示意了一下他的武器,“我姐可厉害了,她是个炼器师呢,这狙击枪就是她亲手炼制出来的。”
粑粑尖尖的狐狸耳朵一抖,陷入了思考。
女主人,是炼器师,会炼制打鸡的灵器?
太赞了!
叶孤城熟练地给死掉的流火金鸡拔毛,剥皮,切割。然后搭出来一个篝火架子,开会烹饪。他随身携带的,还有姐姐给他的孜然、辣椒粉、胡椒、麻辣子一类的烧烤佐料。
不一会儿,沁人心脾的鸡肉香味,就在御王府的庭院里飘荡开了。
粑粑再也控制不住口水(?﹃?)
“小子,你厨艺不错。”
“厨艺是姐姐教的。”
“嗯?难道女主人的烤鸡技术,比你还好?”
“那是必然。”
“算了,看主人对女主人那个迷恋维护的模样,粑粑我以后也使唤不动她。不如,以后你每天给粑粑我做烤鸡吧。”
“有什么好处吗?”叶孤城的紫眸里划过一抹精光。
哈哈哈!
他真是太聪明了。
用了一点小手段,不仅帮老姐在这只十尾狐面前怒刷了好感度,还为自己拉拢了一个新的盆友。
“好处大大的有哇。”狐狸一脸痴迷地看着香喷喷的烤鸡,见烤熟了,也不怕烫,伸出狐狸爪子,抓过来最肥嫩的一根鸡腿,啃得满嘴流油,“粑粑我带你装…逼带你飞。”
叶孤城眼睛一亮:“好啊!”
他正发愁,在这君临城,以后若是有人欺负自己怎么办呢。
“嗷,好吃好吃!粑粑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比松鹤楼的全鸡宴还要美味。哼,有你在,主人就算让松鹤楼倒闭了,粑粑我也不愁没有鸡吃了。”狐狸的胃口很大,啊呜啊呜狂吃海吃,也就一刻钟的功夫,竟然把两米高的一只流火金鸡都给吃光了。
叶孤城感到惊奇,这狐狸,看上去并不大只啊,也就是半米高,软软白白的肚皮,是怎么吞下那么多食物的?
粑粑与叶孤城四目相对。
“嗷!原来你也是个紫眸,还是个卷毛!”
之前没仔细看,这回看清楚了,狐狸的心中无比激动,对叶孤城生出一种同病相怜之感。
叶孤城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道:“天然卷的都是好淫!”
狐狸感动了。
“对!天然卷的都是好淫!”
第1038章 :很爱老婆
紧接着,狐狸上挑的紫眸,余光扫了一眼小溪中华丽丽的狐狸倒影,“不过,粑粑我这一头飘逸的直毛,果然还是最漂亮了。”
叶孤城:“……”
一只胖乎乎的狐狸爪子,搭在了叶孤城的肩膀上,“放心,以后粑粑罩你!”
叶孤城=口=
他的爸爸不是酱紫的!
他的爸爸叫叶枫,是个大帅比!是火鹤国的第一英雄!
**
司御天和叶珞并不知道,十尾狐已经跟叶孤城搞好了关系,勾肩搭背的成了狐朋狗友。
==
好像还真是狐朋狗友。狐狸,叶孤城的狗头,狐狸,叶孤城的狗头……
御王府距离邑王府并不算遥远,马车行驶了二十多分钟,就到了。
一下车,叶珞就被眼前极为豪华的府邸给震住了。
邑王府的规模,至少是御王府的五倍!
单单是外头的府墙,就是崭新的。一眼看上去,就知道常年有人粉刷翻新。烫金的牌匾,散发着王者之气,朱红色的大门,足足有三米高,门口两座嘲风瑞兽镇宅。
邑王府的门口,守门的侍卫,都是一阶狂武师。
里面更是大手笔,假山奇石,每一块拿到市面上,都能卖出天价,足够一户殷实的人家吃上一辈子。
花园里栽种的,多是极为珍贵的兰花品种,还有一些外头见不着的华贵牡丹,更有一些叶珞叫不出名字却有极为漂亮散发着异香的三色花朵。
叶珞的脑子里冒出来两个念头。
第一,邑王不仅有权,而且非常有钱。
第二,邑王很爱老婆,种了那么多珍贵的花草,无非是为了讨妻子欢心。
叶珞不由得叹息。
若是邑王在天有灵,知道他最宠爱的安如夏,此刻已经移情别恋,挖空心思地想要投入小叔的怀抱,恐怕也会死不瞑目吧。
叶珞实在是想不通。
这安如夏,住在这么壕气冲天的一栋宅子里,作用一辈子也挥霍不完的财产,竟然还如此不知足。叶珞之前以为安如夏是受到了苛待,如见看来,只是她想多了,安如夏简直是住在金屋里。
走在回廊上的时候,叶珞发现旁边还挂着会唱歌的灵鹊、莺歌,啾啾地叫唤着,好不欢快。
司御天注意到叶珞的目光,道:“那是兄长下江南的时候,买来送给嫂嫂的,一共三对。唱歌给嫂嫂解闷儿。”
叶珞一声轻叹。
她越发的觉得安如夏是个过分的寡妇了!
“你若是喜欢的话,我去给你捉几只更好的。”司御天一脸温柔地笑意,看着未婚妻,“说真的,我觉得兄长挑得这几只灵鹊莺歌,嗓音有点尖,不如极北之巅的一种雪鸾鸟唱得好听。”
叶珞心下一热。
极北之巅。
那可是能把狂武宗冻死的地方,御竟然愿意为了她,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捉雪鸾鸟吗。
御对她的心,丝毫不逊于司邑天之于安如夏。
“不用了吧,那边太冷了。你去一趟又太久,雪鸾鸟唱歌再好听,哪及得上你在我身边说说话呢。”
第1039章 :女儿舌
叶珞是个很务实的女人,纵然追求浪漫是女人的天性,但她懂得适可而止。
“为夫每天都在你身边陪你说话,烦死你。”司灰狼美得心里冒泡泡,迷恋地看着未婚妻的侧脸,同时暗下决心:一定要给她弄来一对雪鸾鸟。
叶珞…,…
这货,准备晋级为话唠了么。
不过,她也不喜欢高冷的男人,相处起来多费解啊。还是御这种实用。
复古回廊的尽头,站着一个女人,百褶蓝裳,翩跹的腰带,云鬓乌发,缀着浅蓝色的流苏。一张绝美的小脸,挂着几分称之为“嫉妒”的表情。
安如夏一听到司御天来了,立刻打扮地漂漂亮亮的来迎接了,却不想被喂了一袋黄金狗粮。
看到司御天和叶珞旁若无人的秀恩爱,她很是吃味。
御天竟然主动要求给叶珞捉雪鸾鸟?
太宠了吧。
“宸宸睡着了啊。”
安如夏迎上去,直接忽略了叶珞,目光扫向司御天怀中的司宸,唇角勾起一抹慈母般的微笑,“御王殿下把孩子给我吧,我抱他去房间里睡。”
司御天漠然地扫了安如夏一眼,似是有点惊讶,她竟然没纠缠,也没闹事。
“你们两个先去正厅里坐坐吧。我安置好了宸宸,再来招待你们。”安如夏的唇角勾起一抹柔柔的微笑,抱着孩子,迈着小碎步走了。
叶珞→_→
“她转性儿了?”
“管她呢。”
司御天耸了耸肩,扣住了未婚妻的手,前往正厅。
邑王府,就是司御天的第二个家,他对这里极为熟悉,不一会儿,就穿过重重的回廊,到达了正厅。
有两个丫鬟,对着司御天行了个礼,就奉上了两杯茶,退到了一边。
叶珞端起茶,扫了一眼,诧异道:“竟是女儿舌?”
女儿舌,是一种非常名贵的茶。
整个五行大陆,每年出产的女儿舌,总共加起来都不超过一斤,其贵重程度,可想而知。女儿舌的采摘方法,非常残忍。用麻绳悬挂住十三四岁的豆蔻少女,从悬崖放下去,让少女用舌尖含住悬崖边野生茶树刚生出来的嫩尖儿,然后再用绳子拉上来。
大部分情况下,少女都是采摘不到茶叶的,直接摔死了。就算偶尔采摘到了,也会被勒令再一次地下去,也是九死一生。
叶珞发现,茶杯里飘着的茶叶,嫩嫩的尖端,是血红色的。
传闻,女儿舌中,蕴含着豆蔻少女的精气。常年饮之,具有驻颜效果。
“嫂子竟然买了这种茶。”司御天微微皱眉,风眸中划过一抹嫌恶之色,重新把茶杯给放回桌子上了,“女儿舌,除了宫中敬献给威后的一盒之外,也就是黑市里才能兑换到了。”
叶珞脸色也不怎么好看:“我不喜欢喝这个。”
茶香是香,却带着一股子淡淡的血腥味儿。
难怪安如夏21岁了,容貌依然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