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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知道的比普通的魔狼更多,拥有更加敏锐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眼前的奥斯曼,全身散发著一股无形的压力和危险,让它有些胆怯。自从成为魔狼王,它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不知道恐惧为何物了。
进攻还是逃跑?它在犹豫著,狼不同于虎豹,狼永远不会是王者,逃跑对于它而言,并非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而且在狼群之中,即使是魔狼王,也拥有逃命的权力。在真正强大的力量面前,逃跑是一种聪明的表现,这绝对不是懦弱。
可到目前为止,奥斯曼只是轻松的表现手中刀的尖利,并没有在自身上表现出太过强大的力量。那仅仅是魔狼王自己可以感觉到的罢了,在没有让狼群知道奥斯曼强大以前,如果自己逃跑,那将会对它的地位有很大的影响。
能够成为魔狼王,真是九死一生,它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失去现在的地位。
赌,它现在只有赌一下。看了看远处的大树,再看看被踢飞数次的八匹魔狼护卫,魔狼王的心动了,它似乎想到了什么,显得镇定了许多。
看来的确应该赌一下,只是这次,它感觉自己不必用生命去赌了。
两只前爪,在地上用力的刨了几下,只是几下,尖利的狼爪便将地上刨出了一个不小的坑来,这是示威。接著再轻吼几声,这是表示它的强大。
魔狼王缓缓的向奥斯曼走去,没有使用偷袭,而是用它最拿手的跳跃进攻。这样既可以表示出它的镇定自若,又向奥斯曼透露出一个信息──自己并没有真的拿它当作敌人看待。
它真的在赌,它在赌奥斯曼明白它的意思。它心里清楚的知道,眼前的生物是如此的强大,即使自己指挥所有的魔狼进攻,在失去风刃力量的情况下,一样会失败的很惨。
奥斯曼冲魔狼王笑了笑,他很奇怪自己居然可以真切的感受到魔狼王的想法。这只魔狼王,还真不是普通的聪明,不但看出自己的厉害,而且还会谈判──一种无声的,用眼睛就可以完成的谈判。
向魔狼王点了点头,奥斯曼将手中的黑刀插在背上,双手一拍,大声吼道,示意魔狼王可以进攻了。
魔狼王心中一阵狂喜,奥斯曼的动作已经告诉了它,对面的生物已经明白它的意思,只要它老实的听话,今天会让它过关的。这样的信息居然进入了它的脑袋里,它想不明白,对方到底是狼还是豹?
不同的野兽之间,拥有的语言是完全不同的,有时候可以猜到一点点,但那太少了,只有示威、害怕等几种最简单的表情。今天不同,今天魔狼王表达的意思实在太复杂了,至少对于狼和豹两种不同的生物来讲,实在过于复杂了。
可眼前的生物,他不但明白了自己传达的意思,而且还可以传达回来,如此清楚的印在自己的脑海里。
魔狼王在兴奋之余,开始感觉另一种恐惧,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
奥斯曼和魔狼王,在场中斗了起来,这次又是不同。花样百出,各显神通,无论是力量、速度、跳跃能力,还是反应速度,奥斯曼明显都要高出魔狼王一筹。
其实对于奥斯曼和魔狼王来说,这是一场表演,表演给四周的魔狼看。在真正强大的力量面前,魔狼是不介意屈服的,而此时,魔狼王求奥斯曼的事情,正是要他表现出这种强大的力量,又不要伤害到它。
奥斯曼作到了,他轻松的将魔狼王耍的团团转。奥斯曼也弄不清,为何自己忽然之间对于魔狼有了无比的了解,它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处特点,自己似乎都熟悉无比,像对黑豹兄弟一样熟悉。
奥斯曼的心中一动,看了看不远处的闪电豹,那边的战斗显然已经结束了。剑齿虎仰倒在地上,看来受了些伤,应该不是致命的,它还在那里不停的喘息著。四周上千的虎豹,全部臣服在闪电豹的脚下。
闪电豹得意洋洋的看著自己的新小弟,仰头长啸一声,远处,传来了黑豹回应的啸声,一会的功夫,黑豹从远处奔来。
看著眼前上千的虎豹,黑豹虽然凶悍,一时之间也愣在那里,黑豹从未见过如此多的同类。闪电豹得意的轻吼一声,所有的虎豹,无不小心翼翼,不知道这位新老大要玩什么花样。
黑豹从闪电豹的吼叫声中,已经听出了得意,它自然知道闪电豹有多厉害,如果不是自己的兄弟在那里,闪电豹在自己面前绝对会摆出王者的风范,还好,一切有奥斯曼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罩著它。
“嗷……”黑豹也嘶吼一声,虽然这些小弟不是它收服的,可也差不多,反正闪电豹同自己是一伙的。
以黑豹的性格,本不是肯向其他豹子低头的,虽然闪电豹的确是豹中的王者,可有兄弟在,黑豹同样敢同闪电豹拚上一场。
不过,有两个原因,让它很快接受了闪电豹。第一点,闪电豹是由奥斯曼带回来的,而且奥斯曼同样对它尊重;第二点则更为重要,闪电豹是只雌豹,而黑豹则是雄豹。
如果是普通的豹子,黑豹早就不客气的收拾它了,可闪电豹不同。在闪电豹看来,黑豹不过是一只普通的豹子,根本不会放在它的眼里,如果不是奥斯曼的原因,它根本懒得理会黑豹的。
两只豹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了,闪电豹虽然依旧看不起黑豹,但多少也算是熟人了,对它还算可以,不会太给黑豹脸色看。再说了,凭奥斯曼同黑豹的关系,闪电豹也不好太过于苛刻了,它可是聪明得很。
在闪电豹的眼中,只有奥斯曼,才是真正的王者,他拥有著豹所不可比的力量、速度,更重要的是奥斯曼的头脑里,充满了智慧。闪电豹知道,真正的王者,必须充满著智慧和勇气。
当然,也有让闪电豹不满意的地方,奥斯曼的体形在闪电豹的眼里,实在是不怎么样,如此丑陋,让它有些无法忍受。如果是其他生物,无论多丑,都不关闪电豹的事情,可奥斯曼不同,他不仅仅救了自己两次,更杀死了地行龙,是它心目中的英雄。
看到那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魔狼王也很乖巧,马上停了下来,蹲在奥斯曼的脚前不远处,两只眼睛乱转著,轻轻发出“呜呜……”的叫声,以表示自己臣服在奥斯曼的脚下。
以魔狼王的经历,它知道,自己绝对不可能是奥斯曼的对手,而且奥斯曼还有闪电豹助威,对于这种生物,它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只要有可能,它绝对不会去招惹这种可怕而强大的生物。
在所有的生物之中,只有两种生物是会使用魔法的,那就是魔狼和闪电豹,而魔狼的风刃,同闪电豹的闪电相比较,实在是相差太多了。从物理攻击来说,魔狼无论是在体形、力量、速度上,都要差闪电豹许多的。
奥斯曼环视了一下四周,虎豹全部臣服在闪电豹的面前,如果没有闪电豹帮助,想要让这些虎豹低头,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再看魔狼,虽然都不出声,一个个的眼神里却透露出一股股的狠意。奥斯曼知道,这些魔狼最不容易对付了,别看魔狼现在一副老实样,只要有机会,它们绝对不会介意在自己的喉咙上狠狠的咬上一口。
这就是狼,狼是狡猾而多疑,又永远不会臣服于其他种族的生物。奥斯曼还真的很奇怪,狼族是如何将上万只的巨狼驯服的。据说,狼骑兵所骑的巨狼,与这里普通的野狼很是不同。这一点奥斯曼是可以理解的,普通的野狼,体形太小了。
除非是眼前的魔狼,否则根本不能用来当坐骑。一名狼族战士,加上铠甲武器,也许还要带上一些粮食,至少有二百公斤的重量,普通的狼,别说背著二百公斤奔跑,只要这些重量压上去,它们已经吃不消了。
看看魔狼的个头,奥斯轻轻点点头,这些家伙,一个个都只比普通的豹子小一圈,背上两百公斤,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只是想要这些家伙听话,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还好,在奥斯曼原本的计划之中,本就没有魔狼的事,这只是个意外。奥斯曼在沉思著,是否能利用这些魔狼呢?只要能用一次就好,这些家伙,想要让它们真的给士兵们当坐骑,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每个骑士都有雷霆武士的实力。
雷霆武士?对啊!他们可以压制住这些魔狼的,至少在短时间内是没有问题的,再加上自己指挥著魔狼王,对付那一万狼骑兵,就多了一丝把握,至于那些虎豹,相对的就容易得多了,只要中等骑士,就可以对付它们的。
鲍伯看著远处的森林,面色越来越难看,在他身边的米歇尔也好不到哪去,只有卡尼尔和担丁依然神色不变。
距离还很远,一阵阵的虎啸狼嚎之声已经传了过来,整个营地都动了起来。在建设营地的时候,并没有准备在这里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