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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马文俊的轿子摇摇晃晃去了西市,朝沈如初开的回春坊走过去。
就在这时,之前被老五打伤的算命先生突然不见了,连那“铁算子”的招牌都扔在了地上,王连盛发现这一点后,很无耻地以为:一定是这个算命先生是个怂货,被五老头那么一打早吓得屁滚尿流,滚得远远的了!
他似乎看到了一阵风声,瞬间凉爽了一下,但也紧紧是凉爽了一下,而且这凉爽是贴着自己的耳边过来的,那种凉飕飕里还带着一股阴冷,他本能地偏了一下脑袋,倒不是要躲过什么,只是想回头望望,到底是怎么回事。
接着就听见王连盛“啊!”的一声惨叫,他的右边耳朵被活生生地削了下来,因为剑法实在太快了,就在耳朵的残片落在地上的时候,他看了几眼——对,是看了几眼之后才感觉那股钻心道的痛,才知道那是自己的耳朵,才发出那一声惨叫!
而与此同时,那柄快剑已经刺进了轿子里,王连盛分明看见马文俊整个人从轿子里栽跟头一般倒下来,王连盛顿时傻眼了,简直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爷!来人哪!”王连盛惨叫着,扑过去。
老五听见了喊声急忙带着人冲了过来,但是他赶到时看到的也不过是马文俊蜷缩在地上的身体,痛苦地扭曲着,那条打了石膏的左腿仍旧保持着僵硬的状态,和他整个蜷缩的状态一点不搭配;或者说那根本就是一句尸体——他探了探马文俊的鼻息,用那双颤抖不已的老手,结果如同他担忧的那样,眼前的马文俊已经由前面活生生的状态变成了一个——死人!
真是好快的剑!一招致命!而且击中了胸口处,直达心脏,连半分偏离都没有!马文俊临死时都没来得及看清凶手是如何出手的,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什么都不知道,所以,直到死亡,他才知道自己被人刺了一剑!
他不甘、痛苦、不可思议!
他双手捂着胸口,像是在防止自己的心脏蹦出来,这说明剑刺进去的时候他都没有感觉到,直到剑拔出来他才意识到,才感受到了心脏传来的痛感。
王连盛呢,正一手捂着耳朵,跪在地上找耳朵残片,明明捡起来放在手里了,已经手抖的太厉害,又掉在了地上——他就一边捡着、一边哭着;一边抖着,一边掉着;如此往复了很多次。
“我的耳朵……我的耳朵……”他喃喃低语,眼泪鼻涕弄了一脸,还有血液,弄得半个肩膀都湿透了,红红的,很吓人。
老五抓着他的衣襟道:“没用的东西!整天只会撺掇爷去荒唐,如果不是你……不是你撺掇,爷怎么会敢我走?怎么会……”他越想越气,一拳头揍过去,王连盛的小身板根本吃不消,当即摔在地上,连门牙都掉了两颗!
王连盛被先前的情形吓坏了,根本不知道疼痛,一个劲地念叨:“我的耳朵,我的耳朵呢?快还我的耳朵!”
老五又气又急又心疼,马文俊再不成才也是他看着从小长大的,何况柳氏就这么一点骨血,他还年轻,还有大好的前程,竟然死于非命!他后悔方才没有跟上来……他和谁赌气呢?他犯得着赌气吗?
死的不止是马文俊,还有他那四个轿夫——这四人也并非普通的轿夫,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精兵,不仅仅是给马文俊抬轿子那么简单,还负责保护他!可这死人也都是一招毙命,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他越想越恼火!他恨自己!恨自己无能!可他这辈子不善表达,一辈子吃苦、吃亏都在这张笨嘴上。
他冲着天大吼一声,连衣服都撕扯破了,再低头的时候,有人看见他老泪纵横,嘴唇哆嗦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来。
已经派了一些人四处去搜寻凶手,可是能在瞬间削掉王连盛的耳朵并且一招将马文俊毙命的人,那自然是绝顶高手,想抓到谈何容易!
何况这时已经围了一群过路的人——任何时代、任何场合都有看热闹的人,越爱看热闹就越麻木。
从人群里挤进来几个人,将马文俊的轿子团团围住,都不敢相信眼前的情形,一炷香之前还是趾高气昂、活生生的大爷,怎么一转眼就成了死人呢?
老五跪在地上,将马文俊抱起来,骂道:“都是死人吗?你们两个快去叫大夫,把全城最好的大夫都请到马府!你们几个去报官,把这里看护好,其余人都跟我回去!”
围观的百姓害怕老五身上的煞气,自觉地让出一条道来,老五抱着马文俊,迈着沉重的步履,然后突然之间健步如飞,朝马家的方向奔去。
ps:
不好意思昨天写完已经凌晨过几分了,实在好困,就没更新,今天补上。
☆、232 施医术恻隐之心
因为整个事件就发生在西市的范围内,离回春坊不远,过往的人群叫嚷着,疯了似得朝那个方向涌过去,秦子辉好热闹,连病人都不要了,就跟着人跑了过去。
沈如初本来就没指望一只猴子能安稳过,便随着他去了。
如意见状不满道:“他这样的性子,怎么适合当个大夫,干脆让他回去得了。”
沈如初装作没听见,秦子辉并非一无是处,这个人精溜得很,土生土长的安阳人,安阳的大街小巷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都瞒不过这个人,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个百事通一样的人,就算本事不大,但解闷的作用是有的;再就是,这是宫云枫送过来的人,岂是说送走就送走的?
金梅却道:“至少他比你有趣,也能开得起玩笑。”
沈如初听了这话,笑了笑,这也是她想说的——秦子辉脸皮厚,吵了闹了都不要紧。金梅这段时间每天都在医馆里帮忙做事,医馆的病人不多,她有时还看看书,和沈如初一起探讨一下问题,最近二人还研究起了针灸。
另一个方面,应了那“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一句话,金梅和如意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二人经常在医馆里出双入对,医馆里的人经常拿他们说一些不咸不淡的玩笑,当然玩笑的内容就是撮合他们在一起。碰上沈如初这么不着调的女主子,如意又苦闷又喜悦——沈如初经常和他出谋划策,让他带着金梅花前月下地约会,不但给他制定好了路线,还给他休假。就连消费的银两都准备好了!
对于金梅呢,沈如初也经常鼓励她要大胆,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人,并帮她分析如意一言一行的含义,听得金梅一愣一愣的,时不时会问道:“太不可思议了,夫人。您是怎么知道的?”
沈如初摸着自己的大肚皮,神秘莫测地一笑,道:“我就是知道额!”
总之,这段时间还是过得有些滋味,当然除了这几天——先是因为那天在茶馆的事情,宫云枫就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唐梦瑶也音讯全无,只让自己的丫鬟飘雪送过一次冰镇凤梨来,说是稀罕物件让她尝尝;而唐天瑞呢。听说正被喜嬷嬷看着,基本上寸步不离,就等着收拾妥当回京城了。
如意看了一眼金梅,道:“他有趣,那你找他去。”这句话充满了醋意,但明显又底气不足。在金梅看来却是揶揄和讽刺,敏感的心一下子挑动起来,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不过实话实说而已!”
沈如初摇摇头。恐怕这二人又要拌嘴了。
金梅长相很斯文,远远看过去像是受过良好教养的,事实上,金梅不但从小跟着他父亲学过一些医术,也是从小在私塾里长大的,读过书,有些见识,但是不能听她说话,一开口说话就暴露了北方大妞的本性——豪爽有余,温婉不足。
果真。如意不悦地转过头去,不肯再说话。此刻说话,岂不是火上浇油?加之他本来就不善言辞。自然也争辩不过金梅;但是在这金梅看来,就是如意理亏的表现,又嫌他心虚,道:“好啊,你果真是嫌弃我了!”
沈如初见不得女人这样,动辄上纲上线,不但让男人活得累,就连自己都不开心——何况在医馆,这是工作的场合,是情侣闹情绪的地方?
“你们有什么私人问题私下里解决,现在好好做事!各就各位!”沈如初冷道。
她平时并不板着脸和谁说话,但是她的话还没人敢不听,金梅再对如意有不满也只得讪讪地离开。
沈如初正在帮一个小姑娘看病,不过是三四岁的样子,却烧的厉害。
“怎么烧成这个样子才来看大夫?”沈如初带着微微责怪的语气,孩子这么小,在医疗条件不发达的情况下,很容易烧坏身体的某个器官,这辈子就算是毁了。
那家长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红黑的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