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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祚高门-第5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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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要将我家阿郎带去何处?”
  被关押在隔壁的李家家仆们听到这动静,纷纷鼓噪起来,要往房外冲去保护主公,很快便与看守的宿卫们扭打在了一起。
  “你们安心待在这里,料来我也不会有什么事。”
  李充行出房来,对家人们说道,示意他们稍安勿躁,安心等待。
  之所以如此镇定,倒不是因为李充自仗家世,认为对方会有忌惮不敢为难自己。他本身便是司徒府掾属,前段时间都内的纷争他也是清楚的,明白沈家威势之盛。对方若真的有意为难自己,自己这家世其实也帮不了他什么。而且眼下已经陷于人手,就算要闹腾,也极有可能只是自取其辱。
  被几名宿卫押送着离开营地,在都南工地上穿行一段距离,李充被引到了一座屋舍前。他还没有靠近,便听到房内传来谈笑声,其中一个声音有些熟悉。
  待到进门一看,便见到江夏公卫崇正坐在房内,旁边一个是将他并家人擒拿下来的沈牧,另一个则是曾经远远见过几面的驸马都尉沈哲子。
  “这一位就是那个李充了。”
  沈牧在席中指了指行进房中来的李充,对沈哲子介绍道,继而又望着卫崇笑语道:“江夏公可要检验一下尊府这位贵亲有无遭受私刑?他带人冲进营中来杀伤数人,闹出不小的乱子,倒也精明得很,待到我的人围上来便器械高喊名号。虽然不受礼待,倒也没有苛难。”
  “二郎你这么说,倒是让我羞愧啊!”
  卫崇自席中起身,先对沈牧施礼致谢,又对沈哲子说道:“维周,这一次我要多谢你。”
  “弘度,你这一次做事可是有些冲动啊。都南丁营也是国用当下,即便有错,也该交付有司成讼。你直闯丁营,实在欠妥啊。今次驸马发声善助,弘度你要多谢驸马和沈侯大度啊。”
  从辈分来论,李充其实还是卫崇的长辈,不过时下礼教本来就不严谨,况且彼此也是远亲,卫崇肯出面帮忙已经是一桩人情,以字相称倒也没什么。
  “惊闻先墓遭受荼毒,痛贯心肝,孝义鞭我,不敢久待,情不能忍,唯有以血泄愤。”
  李充说到这里的时候,神情仍有几分激动,他对卫崇施礼说道:“身困囹圄,多谢江夏公援我。不过沈侯亦是职责所当,纵有刑迫,不敢有怨。仇不敢久待,罪不敢求免。”
  听到这个李充的回答,沈哲子眉梢不禁一扬,不免有些意外。说实话,他对李充的兴趣并不大,也没有听过此人有什么才名。反而对于其母,那位传说中教导出书圣的卫夫人兴趣不小,甚至不乏拜望之念。
  在听过卫崇和沈牧各自讲述之后,沈哲子对这李充的印象其实有些不佳,感觉跟那些自仗家世便胡作非为的世家纨绔没有什么区别,冲动任性,暴虐狂傲,做事不顾后果。
  可是在一见之后,他却发现这个李充气度恬淡静雅,言谈也是恭谨有加,不像是一个戾气横流之人。
  卫崇听到李充的话,不免有些尴尬,乃至于对李充不乏怨忿。沈家分明已经表态不再追究,这李充干脆低头道歉一下,事情也就罢了。
  若态度再好一些,彼此甚至都能借此结下一份时常来往的情谊,何苦又要多说其余再穷生事端!当真有这份觉悟的话,那就干脆低头认罚,事先吩咐家人不要到自己府上求助。被他这么一说,自己出头反而成了罔顾人情。
  心中虽然有些不满,但是既然已经出头,卫崇还是强笑着对沈哲子说道:“弘度或是仍有激愤难平,或发戾声,维周你不要介意。”
  沈哲子笑着摆摆手表示并不介意,继而望着李充说道:“李君这么说,倒是悖于世情。报仇雪恨,那是孝义人情;罪而伏刑,那是术治法度。时人各执一端,高贤亦不能厘清彼此。李君两端并论,我倒想请教一下,你认为此事应当如何论处?”
  沈哲子这个问题,看似寻常,其实已经牵涉到一个由来已久的意识形态问题。魏晋这个年代,混乱之处不只体现在兵灾连连,更体现在思想上。
  所谓的玄学大昌,其实只是一个比较表象的特征,学术上和思想上的碰撞,不止体现在那些清谈命题或是残酷政治斗争中,其实每一个人身上,都有这种矛盾和焦灼。
  像是庾亮这种时下第一流的名士,学理上的造诣体现在玄儒兼修,出入其间,这么一说倒是显得从容自由,思想恣意驰骋。但其实落实在真正的行动上,仍然免不了着重刑名。而类似言行之间的矛盾,其实在《世说新语》中比比皆是。
  后人推许魏晋,多言那种放达恣意的精神世界,但其实魏晋人士精神很贫穷,很困顿。他们自己甚至都找不到一个可以信之不疑,奉行不悖的信念,于是这就造成了不少所谓的玄学名士,一个个言谈风雅无比,私底下都是贪鄙成风的扭曲形象。
  沈哲子作为一个后世而来的灵魂,他在思想上的进步性体现在,他深知玄学只是一个麻醉精神的理论,并不具备任何实际操作性,从来都不是能够让普世受益的学说。像是王导那种求诸简约的执政方法,只能流于世无益的愦愦之政。
  这种昏聩,或者可以说能够适应当时复杂的矛盾关系,不会给社会造成大的动荡和负担。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又何尝不是牺牲了整个社会的活力和进步为代价?
  李充说的这话看似颇有觉悟,仇是一定要报的,但是做错了也认罚。可问题是,觉悟是觉悟,实行起来却困难。执着于孝义,是应该值得褒扬的,但是如果褒扬,那么就间接承认了他家违规建筑是合法的,而那些劳役也就等于被定性为盗贼。
  那么接下来再怎么罚?只能罚他擅闯丁营,而最重要的人命反而不必再提。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是世家话语权对国法的压迫。
  听到沈哲子的反问,李充也愣了一愣,良久后才苦笑道:“临事多虑,不敢待讼……”
  沈哲子闻言后便是默然,他明白李充这话的意思。如果李充不私自行动报仇,而是诉讼有司,这件事最后的发展肯定是会被压下来,这样李充非但不能报仇,反而有可能招致沈家的打击。
  能够认识到这一点,说实话,这个李充非但不是一个冲动之人,反而极有决断。从沈哲子自己而言,如果李充真的去告状,为了不让工程受阻,那么他就要咬定李家墓地逾礼,劳役们是没错的!
  归根到底,这个世道没有道理可言,小民是待宰鱼肉,有力量的人要迎合大势,更有力量的人则要试着操纵大势。


第0458章 论交于途
  不过眼下倒也不必考虑太多意识形态问题,毕竟是门内决之。
  既然这个李充愿意承担代价,沈哲子自然也不会跟他客气,交钱吧。
  身受后世观念影响的沈哲子,在时下而言其实其内核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法家刑徒,无论是想要推动社会变革的用心,还是在面对具体事件的价值观上。
  不过倒是有一点,对于“杀人偿命”这个准则,沈哲子倒是有一个不同的看法。在他看来,所谓杀人偿命更重要应该是用来预防犯罪,用生命为代价来震慑那些潜在的凶徒,而不是案犯后一定要追逐的一个必然结果。
  所谓的人命最重要,人命只能用人命来偿还,在许多现实处境中,这只是一句屁话。尤其对于情感需求较弱的被害者家属而言,杀人偿命未必符合他们的期待。
  假使一人遇害,尚有年迈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儿女,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人死了,就算抓住凶徒处死,这个家庭仍然处在崩溃的边缘,生活将无以为继。如果在一个福利良好的国度,这个家庭的生存负担会转嫁到整个社会,如果在福利不备的社会,那么只能自生自灭。
  将当事人家属的情感需求和现实需求纳入到判决的考量中,这应该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这对眼下的境况而言,其实很遥远。哪怕在后世法制已经相当健全的时代,公信力仍然频频遭受质疑。
  眼下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劳役误伐,诚然有错。而李充怯于沈家的权势,选择私刑而非诉讼,也是一个无奈之选。
  沈哲子眼下不任廷尉,本身就没有代表公权力的立场,如果一定要求杀人偿命,那么事情就变了性质。这不是主持公道,而是转变成了他和李家的私怨。
  李充虽然不乏敢作敢当的觉悟,但是仍然不认为自己杀人有错,他所认下的罪责也只是擅闯丁营而已。这倒不足表明一个人的生性凉薄,而是时代的局限性。
  沈哲子也不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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