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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感觉再过一阵还是无法拿下巴达玛,马匪应该还会再一次放松包围圈,诱使她们突围,然后再行绞杀。
巴达玛的声音仍在继续:“若我的安答有难,祭我庄严大旗,敲我牛皮战鼓,乘我乌骓快马,穿我连环铠甲,执我战刀手柄,搭我穿壁利箭,誓与强敌决一死战!”丁一听着,不觉“扑哧”一笑,因为据后世的《蒙古秘史》记载,这是札木合帮助铁木真时,所说出的最为精彩的诗篇。
安答,见鬼去吧,丁一心想我要信你才有病呢,难道蒙古人就不会骗人么?札木合就是被他的安答铁木真赐死的!
“安答!你那杀人的刀呢?”巴达玛这是左手小盾被对方狼牙棒砸着崩散,尽管巴特尔冲上去仗刀逼退了对方,但马匪之中又有一个骑白马的好手杀上前来,在与巴达玛的交锋之中,与她互换了一刀,巴达玛斩中他回护胸前的小圆盾,而对方砍中巴达玛的右肋,连她也开始负伤了,何况于其他的护卫?
也许下一息,他们就会崩溃吧。
但巴达玛依旧在搏杀,吼叫着:“安答!你那杀人的刀呢?拔出你的刀!拔出你的刀!”
这并没有让丁一动容,如果在呼喝的是李贤、商辂,他会毫不犹豫站出来,哪怕是英国公张辅、大明当朝首辅曹鼐,或是一个普通的互不相识的大明百姓,他也不会迟疑。但她是瓦剌人,他的血,不为瓦剌而流。
“木……妈……嘻嘻!”但发着一些不知所谓的音节的满都海,似乎很喜欢他的手,再一次扯着他的手指,准备含进嘴里。
丁一感觉快要疯了,拿开手压低声音对她说道,“不卫生!懂不懂?不行!吮你自己的手也不行,有细菌的!你有完没完?你敢哭我就敢扔,你不信试试……”她不哭,她只是轻轻地笑着,然后企图扯着所有她能扯到的东西,并把它们放进嘴里。
“……你要什么回赠礼物?我的安答!女人,勇士,骏马!我都愿意与你分享!拔出你的刀!”巴达玛身边只有三十多骑了,她仍在奋战,但身上又多了两处伤创在淌血,很明显她已快要脱力了,在格开对方的刀之后,反手斜劈已远没有先前快捷,只斩在空气之中一无所获。
丁一从背包里取出三节长枪绞合了,扯下身上的牧民外衣,露出一身的大明衣袍,掀开了头顶上的被子,第一抹曙光映照在他的后背,他摇了摇头长叹道:“你们母女是要把我逼疯啊!”
第八章猎火照狼山(三)
从来就没有想过,会用这么一种方式面对敌人。
丁一以为那大约是评书之中、小说里面的情节,但现在他却不得不以这么一种方式,右手把持着长枪,左手抱着婴孩。因为他快要被满都海逼疯了,她总是要扯着东西往嘴里塞,偏偏还不哭!他自问不是一个心软的人,但要对一个嘻嘻笑的一岁婴儿下手,或是把她扔弃,丁一实在做不出来。
外围的马匪扯动缰绳策马而来,正是方才砸碎巴达玛左手小盾那个手持沉重狼牙棒的彪悍壮汉,丁一做不出的事,不是别人就一样做不出来,比如向一个婴孩下手。那人持着狼牙棒,身体微微右偏,若是丁一侧身退避,这一棒砸下去,丁一左肩连同手中的婴儿,便成一滩肉泥。
二十步,奔马瞬息立至!
丁一左手怀抱婴孩,侧身以右手长枪面对来敌,持枪在手,枪长六尺,枪尾以肘部夹在肋间,枪尖稳稳斜指向前。
他没有动。
再快也快不过奔马。
那沉重的狼牙棒借着马力丁一知道自格不开,绝对不行,无论是否有着满都海这个拖累都不行,就算他练过几十万次的防左刺也不行,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都是假的。
使狼牙棒的马匪也绝对身经百战的角色,一瞬之间他已明白了丁一的打算。连忙捏紧缰绳,蹬实马蹬,但如电奔马是他的速度,也是他的劣势,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骑术也不可谓不精,但这马速实在太快了。
战马在丁一的枪尖之前半尺之处,生生止住了势子。人立而起,前蹄乱踢。
它无法迎着阳光,奔向一把始终指着它两眼中间,纹丝不动的利器。
丁一快速绕过那前蹄乱踢的战马,长枪探出:“杀!”
那正在忙于平衡身体的马匪,狼牙棒脱手落地,再也无力操纵战马,随即被那战马颠落马背,摔在地上溅起一片沙尘,他捂着咽喉不住喷血的创口。看着丁一跨上那原本属于他的马,枪尖足够稳能让战马止步,他倒是明白;但他至死也不明白的,是那一枪,为何如此之快?而显然他无法在离开这个世界之间。得到答案。
其实他不懂,夺去他性命的。不是如电的那一枪。
而是钢铁般的意志。
道理谁都明白。但当近吨的战马呼啸而来之时,马上骑士挥着武器杀至,是否还能保持手中长枪纹丝不动,枪尖始终指向战马的两眼之间呢?是否会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到,一定能逼得它停下来呢?
是这种意志,而让丁一在不可能之中创造了机会。至于致命的一枪,那不过是数十万次的训练之后,已几乎潜意识一般的出手。
丁一策马奔向战团,有马匪取出弓箭。但巴达玛死命冲杀过去,使得对方根本无法瞄准,而另一个向丁一冲向来的马匪,以膝盖夹着战马,弯刀如雪。丁一并没有打算去格档,他只是在战马奔驰的时候,稳稳地把枪尖对准敌手的脑袋。
枪比刀长,对于丁一来说,这就足够了。
那马匪的刀也很稳,他有不下十次招式,当丁一持枪格开他弯刀时,即将斩中丁一的胸膛,他将弯刀抡起,脸上一痛,然后,便没有然后,一把长枪贯穿头颅的人,不会有什么然后。
丁一在手上一震之后马上就撒手了,否则两匹战马的力量,足让他整条手臂都断裂。
他抽出长刀,百炼秋水雁翎刀。
“哈哈哈!”巴达玛又斩落了一个敌人,但背上也中了一刀,可是她居然大笑起来,“安答,让巴达玛看看,杀人的刀!”但她很快就失望了,丁一把左手的满都海移出腰侧,收刀入鞘,拔转马头,拐了弯,避开战团向外切去。
那些马匪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冷笑起来,甚至没有人再向丁一弯弓搭箭,因为外围埋伏的人手,在等着这些漏网之鱼。但丁一只奔出了五十余步,便绕着巴达玛和马匪的战团兜起圈子,他从背包里取出了一把弩,还有一个矢匣,快速安装上去之后,右脚踢开马蹬,蹬在弩弓前面的拉环上,腰腿用力便扯了上弦。
丁一看了一眼腰侧的婴孩,也许被传诵的女子,终有她的不凡,被挎在腰侧的满都海,她始终没有哭。他握住小握把,把脸贴在巴伐利亚贴腮上。丁一并没有恐惧也没有慌张,后世不断神话的什么弓箭达到三百米射程云云,对于真的玩过直拉弓——也就是不加滑轮组的弓——的人,就会明白是个笑话。
所谓养由基百步穿杨,百步,大约二百米上下,绝对就是一个极限的射程了,还必须是强弓,千百年出一个的养由基这等神射手。
至于演义之中辕门射戟吹嘘吕奉先一百五十步射戟,是做不得准的,《后汉书卷七十五》只有一句“军候植戟于营门”,这一百五十步是小说家言罢了。
何况养由基用的步弓,这些马匪在马上只能用骑弓,便是蒙古骑兵纵横亚欧大陆最风光时,骑弓有效杀伤射程也不过三四十步,也说是六十到八十米。
当然,若说顺风之时箭能飞出百步,也就二百米,那是没有问题。
所以这也是丁一不断变换马速的原因,以防对方箭雨覆盖。
为了便于上弦,丁一这把弩要比陈三他们的拉力轻些,毕竟这秀才的躯体,一时半刻是比不上陈三这种在卫所就被唤做李元霸再世的家伙。所以这弩差不多也就是四十步左右破单甲的有效射程。
马匪不会坐视端着怪模怪样的弩的家伙,绕着他们盘旋,很快就分出七八骑,冲丁一冲过来,而在这一刻,丁一扳下了扳机。他等的就是这一刻:谁在发号司令!
然后丁一拔马狂奔,绕着部落仍在燃烧的帐篷,拖着那七八骑,奔了三五十步,伸腿一蹬上了弦,略一回头马上扣下扳机,虽然没有长时间的瞄准,但对于曾经是狙击手的丁一来说,相距四十步,射中一匹战马这么大的目标。并不算太难。
那余下数骑连忙放缓了速度,毕竟他们逆风,单独射出的箭都够不着丁一,而丁一的弩又很准,他们都是杀老了人的悍匪。当然知道现在所能做的,就是等同伙赶上来。六七人一起攒射。用数量来弥补这劣势。
并且丁一带着他们兜圈,这会逆风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