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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手脚还真快。”
程宗扬道:“算上陈凤,那天在脚店里的人已经死了七个。加上受牵连的无辜之人:脚店的孙老头一家,杜怀迎亲时的新娘、乐手,至少已经二十条人命了。够狠!”
“再加一条。”
卢景写下“下汤,坐地虎”,然后捉了只鸽子,递给郑宾。
郑宾鞋跟一碰,向卢景敬了个礼,“明白!”
“剩下的鸽子都杀了。”
卢景道:“炖点汤喝。”
“这一笼还不少呢。一次杀光也吃不完,留一半明天吃。”
程宗扬知道卢景把鸽子交给郑宾,不会是让他就这么放了,而是设法找到鸽子究竟飞到什么地方,谁才是幕后的真正主使。他对惊理道:“你去颖阳侯府,尽量查清楚八月初九颖阳侯和谁一起去的上汤,还有那天发生的事。可以用一切手段。”
“是。”
等人全部离开,程宗扬道:“八月初九,长兴脚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颖阳侯为什么要把当时在脚店的人全部找出来杀掉?如果他那天在客栈,当时又为什么不下手,反而舍易取难,三天之后才要找外人帮忙?”
“那晚肯定有事发生。郁奉文不肯说,杜怀也有所隐瞒。”
卢景道:“陈凤一个贩运丹砂的商人,却藏在没有任何生意的偃师不见人,多半是在躲避什么。石蛮子听我们问话的时候,非常紧张。我当时以为是他胆怯,现在看来,多半别有隐情。”
“书生、拳师、游女、商人、脚夫……这些陌生人聚在一起到底会有什么事情发生?难道是在另外三个人身上?”
“什么事不清楚,但肯定是一件吕不疑要拚命隐瞒的事。为此不惜杀死所有的目击者和知情人。”
程宗扬苦笑道:“怪不得姓唐的一个劲儿的说,要我们把人全部找齐。等人全部找齐之后,就该杀到咱们头上了。”
卢景冷笑道:“他昨晚是来试探,看我知不知情。如果我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事,他肯定会有一番说辞来掩饰。”
“连找人的人都要杀,脚店发生的事到底有多要命?还有,吕不疑为什么要去上汤?还在一家最低档的脚店落脚?”
程宗扬拍着脑袋道:“妈的,我头都大了。”
明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一个连锁谋杀案的漩涡中心,卢景却没有丝毫慌张,他抹了抹手指,“咱们去金市。”
“对。先把线索都找出来!拉胡琴的老师傅,千万别让我们失望啊。”
第二十一集汉国篇
【内容简介】
封面人物
本集简介:
集颖阳侯假借寻人以行灭口之实,动机为何?襄邑侯也正好买凶杀人,还是委托斯明信下手!权倾汉国的外戚吕氏是为天子掩藏行迹,或是有其他目的?
小紫的最得力侍奴已来到汉国,使程宗扬新添助力。在追查凶案线索时,程宗扬遇到一名柔美中带著端庄的少女,名字之响亮让程宗扬惊讶,她叫合德!三名能引动风云的女子同时立足於汉国宫廷,其中秘事究竟何等惊人?
第一章
洛都金市位于城西,南接雍门,北临上西门,面积超过二百亩。市内一条二十丈宽的大街纵贯南北,连接两端的坊门,规模比城中的主路也不遑多让。大街两旁分出三条横街,将整个金市划分为八个区域。里面店铺林立,充斥着来自异域的奇珍异宝。
乐行的胡商白白胖胖,唇上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笑容可掬。他飞快地用大拇指抹了抹胡须,一边道:“胡琴?当然是我这里最好!客官请看,敝行胡琴有三弦的,两弦的,还有马头的……”
对面的商人态度傲慢地说道:“不光要琴,乐工有吗?”
“有!洛都能歌善舞的胡姬,全都是在小店买的琴,学的曲。客官问问周围的人就知道,昨天好几位公卿派人来召敝行的乐师过去演奏,敝行因此还歇业一天。敝行的胡乐姬更是名震洛都!可谓是歌如裂帛,舞如天魔……”
商人摇了摇手,“不要年轻的。太不安分。”
胡商竖起大拇指,“行家!”
那商人道:“在洛都待得太久也不成。本店在舞都,习惯了洛都的繁华,只怕看不上我们那穷乡僻壤。”
“舞都哪里是穷乡僻壤?”
胡商道:“我听说舞都七里坊有个游春台,里面的歌舞堪称绝妙!”
程宗扬道:“是游冶台。而且游冶台里面没什么歌舞,就是些奇装异服。”
胡商有意试探,闻言哈哈一笑,说道:“看来是我记错了。听客人的意思,是要上了年纪,刚到洛都的老乐工是吗?”
“唔。”
商人派头十足地点了点头。
胡商双掌一合,“真是巧!前日刚有个老乐工来洛都,他是草原上最有名的吟游诗人,无论是伟大的单于,勇猛的可汗,还是星星一样多的贵族,都争着请他去自己的营帐。”
那胡商说得天花乱坠,但卢景深知这些胡商的伎俩,十句里面有一句真的就已经够多了。他不以然地说道:“在哪里?我去见见他。”
“就在南边的小客栈里。”
胡商笑眯眯道:“不过话说在前面,他是敝店花重金聘来的乐师,转聘的话,薪资敝店要抽六成。”
“先见过再说。”
商人道:“若不合用,一文钱都没有。”
胡商拍着胸膛道:“客官尽管放一万个心!”
小客栈店如其名,整个客栈夹在两幢楼之间,门面只有五六尺宽,伸开手臂都能摸到两边的墙壁,比起长兴脚店也强不了多少。
两人沿着吱呀作响的楼梯爬上楼,找到胡商说的位置,程宗扬抬手敲门,谁知房门一碰就开,里面连门闩都没有。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坐在一块破旧的毡毯上,抱着一架摔坏的胡琴,勉强地摸索着。
程宗扬一眼看去,心下就凉了半截。那老汉身材不高,满是皱纹的脸上一片蜡黄,显得十分虚弱。更要命的是,他的一双眼睛眯在一起,微露的眼缝中半点光采皆无,居然是个瞎子。
听到声音,老人扭过头,等他一开口,程宗扬心里彻底凉了,那老人的口音竟然比兽蛮人的口音还古怪,根本分不出是什么语言。一个瞎子,差不多还算个哑巴,根本无法沟通,自己找人的路也太坎坷了吧?
卢景忽然开口说了几句,语调与他有七八相似,勉强能听出来和六朝的语言相近,不过他的问话和老人的回答,自己一个字都没听懂。
两人一问一答,交谈了一盏茶时间。最后卢景直起腰,从袖中拿出几枚钱铢放在他的毡毯上。
离开小店,程宗扬道:“是他吗?”
卢景摇了摇头,“他的话我只能听懂一两成。大概是说他从一个叫魁朔的部族来,途中与同行的人失散了,刚到洛都没几天。”
“还有呢?”
“没了。我问的他都听不懂。”
“那怎么办?找个通译?对了!”
程宗扬反应过来,“那个胡商--他肯定能听懂!”
“不能去找外人。”
卢景道:“虽然不知道初九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关系重大,找胡商只怕横生枝节。”
已经出了二十条人命,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程宗扬也不愿意看到再有无辜的人被卷进来。但胡琴老人目不能视,语不能辨,难道线索到此又要中断?
“等老四回来。”
卢景道:“他以前孤身一人在草原上闯荡过两年,也许能听懂他的话。”
程宗扬一颗心落回肚子里,斯明信一旦回来,两骏齐出,整个洛都也没有多少人能挡住他们。
“还有一个疤面少年,可惜除了脸上有疤以外,其他线索一点都没有。”
程宗扬叹道:“好像又走进死胡同了。”
“还有一条线索我们没有找。”
卢景道:“管理上汤的捕盗椽。”
……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
田球心里一紧。这件案子看似很普通,一家脚店失火,烧死了店主一家。秋冬之季天干物燥,失火之事常有,而且火灾并没有波及其他房舍,财物损失也不多,因此早在数日前就已经结案。
但田球清楚,那桩失火案与文牍上的根本是两码事。死于火灾的一共五人,均被人用利刃断喉,然后纵火焚尸,店主一家阖门被灭,没有一个活口。
田球还记得自己当时把调查的情况写在简牍上,递交给县尉,县尉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命他细查此案,追拿凶手。但仅仅一个时辰之后,县尉又把他召去,当面递给他几支重新填写过的简牍,命他在上面刻名留印。
简牍上的墨痕很新,内容与自己的调查很相似,但去掉了所有凶杀的痕迹,改为一桩普通的失火案。
田球当了多年差吏,一言不发地刻上名字,将随身携带的铜印醮上硃砂,盖在名字上方,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