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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挺直胸膛。
稍后,马蹄声响,一支黑衣骑兵从积石山方向急奔而来,在红衣方阵一边开始聚集,数目比起红衣卫来更少,大概只有红衣卫的一半。从远处席卷而来,到了近前,却如同一柄打开的扇面,陡然之间便收拢,瞬息之间,便聚集成了一个方阵,如此势头,让红衣卫们也是不由自主地侧目。
这支黑衣骑兵,便是贺兰燕倾力打造的最新的一支骑兵,在贺兰燕的一力要求之下,这支骑兵全身着黑,以示区别于一般的野战部队和红衣卫。
当然这也就是贺兰燕敢向高远提要求,换了别人,自是没有这个心气儿,这支骑兵部队倾注了贺兰燕大半年的心血,着实寄于厚望,而且他们也不需要像红衣卫这般武装到牙齿,甚至连马都只要温顺的,贺兰燕只是要求全军着黑衣,一人一身红衣卫那种特制的轻便钢甲,这支军队需要统一队形,但如此队形却是在对手的密集远程打击之下极易遭受重创,加强个人防护便是重中之重。
冲阵,对战,红衣卫都擅长,而这支黑衣骑兵,却只擅长在对手骑兵发动冲锋之后,以集团之力扫荡对手。
一红一黑,形成极大的反差。
八月时分,天色却是亮得极早,五更的鼓声刚刚响过,天边已是泛起了一丝鱼肚儿白,急骤的马蹄声自城内而来,片刻之后,高远,贺兰燕,蒋家权,严圣浩,吴凯等一众征东府高官便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之中。
“此去河套,只怕短时间内难以回转,征东府内事,拜托诸君了。”高远看着蒋家权等人,笑道。
“都督尽管放心。”蒋家权微笑点头,“辽西郑均,河间吴慈安,积石吴凯三位郡守都是能力超卓,叶真叶重两位司令官亦是身经百战之将,将军经外,我等攘内,同心戮力,共灭东胡。”
“叶重已经找到了荀修,正在劝说他来我征东府效力,但此老仍有心结,我与菁儿已分别去信,往事已矣,现在是需要我们向前看的时候,他如来来征东府,当就礼部尚书之位,此老性子执拗,各位大人与其相处,当容让之。”
蒋家权呵呵一笑,“都督不计前嫌,我等自然不敢怠慢,此老学识渊博,交游广阔,如果能为都督所用,在外奔走,为将军在外交之上打开一方局面,倒是值得期待。”
“吾往攻东胡,事权单一,这内治之事,反而更加繁复,有劳诸位了。”高远抱拳为礼。
“份内之事,不敢当都督之礼。”蒋严诸人躬身,“祝都督马到功成,一帆丰顺。”
高远哈哈大笑,“共勉!”提马向前便行,走得几步,突然想起了什么,回过头来,叫道:“吴郡守!”
吴凯赶紧奔到高远身前,“都督还有什么吩咐?”
“菁儿已有数月身孕,只怕她临产之时,我却无暇分身,倒是要请吴夫人多多跑一跑都督府,翠儿毕竟年轻,我怕她有时照应不过来,另外我已请裘医官坐镇都督府,我不在的时候,你多多照应。”
“都督放心吧!”吴凯笑道:“等大胖小子生下来的时候,我一定千里急报,让都督在第一时间,但能得知讯息。”
高远微微一笑,拱手作别,身边贺兰燕,上官宏等人立即跟了上去。
策马奔到红衣卫跟前,高远凝视着这些身经百战的厮杀汉,呛的一声抽刀佩刀,高高举起,随着高远的动作,一千余柄陌刀同时举起,刀光闪亮,将城头之上的火把也映得黯淡无光。
“征东军!”高远沉声低喝。
“万胜!”一千余红衣卫齐声怒吼。
另一侧,贺兰燕也高举弯刀,厉声大呼:“征东军!”
“万胜!”五百黑衣骑士高举手中长枪,亦是怒吼回应。
“出发!”还刀入鞘,高远策马向前,身后,一队队的红衣卫紧紧跟上。
半天之后,高远率领着他的骑兵,追上了提前一天出发的大队运送辎重的民夫队伍。浩浩荡汇的队伍向着河套平原开始出发。
就在河套平原剑拔弩张,准备大战之际,在扶风城外百余城的牛栏山大营,东方野战集团军司令官贺兰雄亦是升帐点兵。
贺兰雄高居正中虎皮大椅之上,一左一右,是孟冲与颜海波两名军长,在往后,则是贺兰锐,贺兰捷,丁渭等统兵师长。
“诸位,河套大战即将打响,东胡狗子聚重兵于河套,此战将定我征东府万年基业,我东方野战集团军,虽然远隔河套千里之遥,却也不能坐视不动,所以,我们也要动一动了。”
随着贺兰雄低沉的声音在房间之中回响,下头诸将一下子都兴奋了起来,原本征东府将主攻方向定在河套平原让他们心中失望得紧,但看司令官的架式,却是不甘寂寞,他们自然是大喜过望,这就代表着他们能够有大显身手的机会。
看着众人的神色,贺兰雄笑道:“不要想歪了,本官亦是奉了都督的命令,河套虽为主战场,但我们这里,却也不是摆设,进攻东胡,牵制敌军军力,而且我们这里地形复杂,不比河套平原,所以,东胡骑兵无法尽展所长,我们却是占了便宜。”说到这里,他呵呵地笑了起来,“至于是我们还是北方集团军先打到和林城下,又有谁能说得准呢?要是我们先到和林城下,想来孙晓那家伙定然会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大家有没有这个心气?”
“有!”下头众将都是齐声高喝,便连颜海波亦是如此。
“好!”贺兰雄握拳重重挥下,“在我们对面驻防的是阿固怀恩,我们的目标,就是在今年年内,消灭阿固怀恩,进军威迫辽宁卫。诸将听令!”
随着贺兰雄的声音,屋中下诸将肃然起立,只余下贺兰雄的声音回响。
就在贺兰雄开始全军动员的时候,叶枫正趴在密密的灌木丛中,仰望着不远处山顶上那座军寨,那是阿固部设在这里的一座堡塞,内里驻扎着两百东胡兵,是阿固怀恩监视东方野战集团军动向的前哨,叶枫的任务,就是将其拔掉。
到东方野战集团军已经有近一年了,孟冲本想将他安排在司令部或者自己身边担任亲卫军官,但叶枫却只想到一线野战部队,僵持不下之际,贺兰雄到任,却是一口就答应了叶枫的要求,叶枫便成为了第一军的一名连长。
第五百九十四章:蜕变
叶枫今年十六岁,属于征东军征兵的最低年龄限制,但一入军队,便成为一连之长,统带着四个排一百六十人外讲连部直属共计两百条好汉,自然是让人不服的。更何况,贺兰雄虽然允许叶枫下了基层,但也深知真要让他出了什么事,只怕自己要倒大霉,所以配备给叶枫的这一个连,就没有一个新兵,整个连队的每一个人,就连伙夫,都是从全军抽调的一等一的老兵。配发的装备,亦是全军最新最好的,是以这个连队的战斗力,远超一般连队。孟冲甚至断言,这个连队如果碰上本军的一个普通的营,只怕也能战而胜之。
更何况,到得战前,这支连队已经超过了二百人的规模,原因无他,当叶枫成为这样一支连队的连长传到叶重的耳朵里之后,他沉默片刻,先是写信将贺兰雄与孟冲两人一顿臭骂之后,又从自己身边选出了十名亲卫,派了过来,不管贺兰雄想什么办法,要让这十个人进入这支连队成为叶枫的亲卫。这些人都来自叶氏,是当年随着叶重千里护着叶枫逃亡的死士,他们进入这支连队,自然是随时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叶枫的生命。
看了叶重的信,贺兰雄也知道自己有些失策了,派叶枫去一线担任基层军官,叶重并没有意见,这亦是煅炼的一条路子,想要成才,自然要有经历,但贺兰雄配备这样一支队伍给叶枫,叶重就认为完全就是好心办坏事。以前的贺兰雄只率领骑兵。大多数时候,都是直来直去,他并没有统领大部步卒的经验。叶重甚至认为,东方野战集团军,孟冲更适合担当司令官,而由贺兰雄担任,只不过是因为高远要平衡军中燕人与匈奴人之间的平衡。
贺兰雄的这种安排,搞得不好便是要陷叶枫于死地的。
这样一支由全军一翘楚集中起来的连队,哪里是甘于平凡的。必然凡事争先,无论是平时演训,还是战时。肯定事事争先,训练时要拿第一,战斗时想当先锋攻城拔寨,而叶枫身为他们的连长。就必须要承担起为他们争夺这个荣誉的任务。否则,必然要被这些军人所唾弃,别说让他们服气,只怕在连队之中站稳脚跟都难。
而将叶枫调出这支部队,不谛是在叶枫的军旅生涯之中添上一个污点,这样一支部队,以后必然要在其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军官,将领。如果叶枫知难而走,以后在他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