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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人名叫林海,他的儿子,名叫林磊,距离这里几十里的一个,小城里,有当地唯一的一十贵族,是个,世袭男爵,在这种小地方,代表着绝对的权势,至少在这方圆百里之内,这名贵族老爷要比赛尔帝国的国王名气大很多。
林海是个老实已交的人,他的儿子称磊在无数人的眼中,要比他那个窝囊老爹强很多,当然,就连林磊自己都是这样认为的。
林家祖宗八代也没出过这么有出息的人,尽管林磊成了贵族老爷家的护院之后,就几乎很少回家,林家也没有因为这个有出息的儿子而好过多少。
但林磊是林家的骄激,是这个村庄的骄傲,是所有人的共识。
林海夫妇二人做好了饭,却不见了那个年轻人的回来,林海有些焦躁,说道,“我去找找那个,兄弟!”
“兄弟兄弟!你连人家来路都不知道!他死不死,关我们什么事情?”林海的老婆不满的埋怨着,“家里就快没有米了,你偏偏还带回来一张嘴!去年我娘家来人,也没见你这么热情过!跟了你”
凌逍站在林家的大门外,脸上到没有多么失落,只是心里在疑惑,这就是寻常的农家生活么?这夫妇二人看似吵嘴,但凌逍看得出,人家两口子还是很恩爱的,没见那妇人一边骂着丈夫窝囊,一边往他的碗里夹菜么。
凌逍轻轻叹息一声,然后弄了点动静出来,那边林海一下子站起来,热情的说道,“兄弟,你回来了?”
凌逍扬了扬手里用柳条穿着的一串鱼,足有五六个笑着说道,“运气似乎不错!”
那妇人也看见凌逍手里的鱼,轻口当了一声,眼神虽然有些不善,却也没有当面给凌逍难堪,终究,还是要照顾自己男人的面子的。
“你确实很厉害!平常我去钓鱼,总是钓不到多少的。”
林海一脸憨厚的笑容,然后对着自己老婆道,“去把这鱼做了,做鲜点,我和兄弟喝两杯。”说完一脸歉意的冲着凌逍笑道,“家贫酒混,兄弟不要见怪!”
那妇人出奇的没有反对,事实上,她并非多么讨厌凌逍,小伙子生的唇红齿白的,就如习男人喜欢美女一样,这女人家见到美男,也是愿意多看几眼的。
只是家庭贫困,生活的压迫和娘家人对自己男人的白眼,让她渐渐变得世故起来,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就是如此。
所以,尽管她生气丈夫平白无故捡个人回来,但在凌逍面前,还是会维护自家男人的脸面。
凌逍笑着说道,“哪里,是你救了我,还把我留在这里,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这妇人虽然嘴巴刁了点,但菜做的还是很不错的!
这河里的鱼被她做的色香味俱全,凌逍和中年人林海两人对饮,山,村的酒果然很劣质,凌逍的戒指里面随便拿出来一种,都比这好上百倍有余,但凌逍却喝的十分开心。
就像是个寻常村民那样,没了任何实力的凌逍竟喝的酷前大醉!林海也不知为什么,对着这个,年轻人,话就特别多,说起年轻的时候,他的老婆在一旁眼中都露出缅怀的光芒,看来,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凌透虽然喝醉寻,但却感悟良多,这种真正的走入寻常人家的生活,是他在前世今生都从没有体验过的,是如此的新鲜!
入世、入世!
不是说你去人旬游荡一圈,就叫入世二只有这样,真正的从社会的最底层开始,观察他们的喜怒哀乐,品位他们的七情六欲,才叫真正的入世!
凌逍最后连自己说了什么都不知道,昏昏沉沉的睡过去。
林海的妻子似乎也被这氛围感染,并未再对凌逍冷言冷语,反而将他架到房间里,放在床上。
半夜里,凌逍醒来的时候,天地间万转俱静,外面漆黑如墨。
凌逍用手揉揉脑袋,生平第一次宿醉,这滋味真的不怎么样。头痛欲裂,浑身上下仿佛更加没了力气。
凌遣在今晚与林海喝酒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决定离开这里,他的存在,会给这一家人带来困扰,他不想过多的,去麻烦他们。
凌逍摸遍了浑身上下,终于在腰间摸出一个、些外来,泣钱袋环是纹衣服本身就有的,涛涛记得当时随并遁圃面,把金币,因为出入公众场合,从空司戒指里拿金币多少会显得有些招摇了。
尽管凌逍不会在乎被人盯上,但面对那些异样的眼神,却颇为难受。
凌逍用手掂量下,里面似乎还有二十几枚金币,东大陆各国之间金币通用,二十几枚金币换成铜板,有两万多,如果省吃份用,对林海他们这种家庭来说,估计足够用两年了二凌逍把这个钱袋放在自己床上,然后悄然起身,那边房司里传来的鼾声清晰可闻,凌逍轻轻的推开门。院子里那条黄色土狗十分警慑的抬起头,见是凌逍,又把脑袋低下,似乎晚司吃饭的时候,凌逍扔给它一条鱼,给收买了。所以这会看见凌逍,没有发出半点动静。
凌逍走出林家小院,然后顺着白天记忆中的小路,开始向外走去,军于要去什么地方,他自己也不知道。
第二天一早,天色微凉,林海夫妇二不习惯早起,林海揉着脑袋,伸着懒腰自语道,“昨晚我都说什么了?我一定喝多了吧?”
妇人温柔的看了一眼丈夫,给了他个白眼,昨晚上被丈夫一番心里话说的情动,妇人彻夜难眠,想了很多,觉得这些年虽然日子穷点,但自己夫妇二人相敬如宾,比起娘家自己那些姐殊日子虽然差些,但夫妻旬却是最和睦的二“是啊,你喝多了,以后不要喝那么多酒了。”妇人语气轻柔的说道。
林海倒是一愣,记忆中,妻子已经很久没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了,似乎还是上次儿子进入男爵老爷家当护院的时候,妻子才这么高兴吧?
两口子似乎又回到年轻时候的样子,坐在床上相互温存了一会,正待林海浑身欲火的时候,妇人一把推开他,脸色羞红,媚眼如丝,微微喘息说道“那边”还有个,小家伙呢!”
林海的欲火骤然降低,最后消失,然后苦笑道,“我倒是忘记了。”
两口子起来,做好饭之后,发现西边屋的门是虚掩着的,里面没有半点动静,林海的妻子说道“你去看看”两口子看着那张空了的床,和钱袋里面那笔对他们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巨款的飞来横财,都有些发呆。
“这钱………,妇人眼睛放出一阵光芒,二十几枚金币啊!都是货真价实的大陆通用金币,甚至要比赛尔帝国本国发行的金币还要纯!一枚金币可以兑换一千一百枚铜币!而普通的赛尔帝国币,却只能兑换一千枚!
“该不会来路不正吧?”
妇人虽然很想把这笔钱据为己有,但却有些担心,他们这个小村庄里面,就连赛尔帝国币都很少能见到,更别说这种纯度极高的大陆通用金币了。
林海轻叹了口气,然后说道“收下吧,他不会回来了,这钱也绝对没问题!”
“为什么?”妇人问道,这个时候,才显现出,这个家庭的真正主心骨是谁,妇人再厉害,关键时刻,也得听自己男人的。
“直觉。”
林海有些自嘲的笑了笑,“我早该看出来他不是普通人的,难道你没看出来,他和我们这些山村的人,有着很大的不同?”
妇人撇撇嘴,“那有什么,你还曾经是大剑师级别的冒险者呢!要不是你,咱们儿子能学会武技,进入贵族老爷家当护院?”妇人说着,一脸自豪的挽上男人的手臂,痴痴的说,“我一直那么喜欢你!”
“可是我已经”林海眼中闪过抹痛苦的表情,多年前的一次受伤,使得他经脉全废,仇家众多的他不得不隐居到这里,当一个普通人。
妇人脸上浮现出笑容来,伸手捂住林海的嘴,“不许你再说那件事!好人有好报,当家的,还是你厉害!让我们算算这笔钱怎么利用吧!我一直想要去镇上做点小生意,这下有本钱了”
凌透或许水远都不会知道,他投桃报李的一个举动,让一个家庭更加圆满。
走在路上,凌逍第一次体验到真正的辛苦!
这种辛苦,并非他乘坐豪华马车,路风尘仆仆,从帝都赶往彭泽斯城的辛若;也非他仗剑万里奔袭,去七彩城解救姐姐凌素的辛苦;更非是跨越汪洋大海,历时两年,奔波东西大陆的那种辛苦!
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小,人物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