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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秦(晶晶)-第3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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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憋了一股气的弩手更是将机弩上的望山瞄了又瞄。
    弩兵。
    是一个让秦国所有士卒都肃然起敬的兵种,它代表着青铜时代发展的最顶点时的全部荣耀,弩骑兵、步弩兵,这些隶属于不同军团下的士兵们,用他们冷峻的判断、精准的目光、还有强大无情的杀戮,让对手望而生畏。
    他们,曾经所向无敌。
    他们,曾经长驱数十余里,将不可一世的匈奴蛮兵逐出河套草原。
    他们,也曾经在千古一帝始皇的命令下,跟随着王翦、李信、蒙恬这些个名头响亮的秦军将领,横扫'***',一统天下。
    当然,有胜利的喜悦,也有失败的苦涩。
    在南征百越的丛林里面,秦军的青铜机弩遭受到了恶劣天气的侵袭,生绣的机弩被生生的卡死,再也发不出一枝威胁敌人的利矢。与之相比,百越人的竹箭、木箭却能不受影响,轻而易举的撕裂惊惶失措的秦军。
    也就在那一战中,秦军失去了征南的最高军事统帅国尉屠睢,在屠睢战死的同时,死于征南战事的还有众多经验丰富的老卒,他们的阵亡,让秦军失去了传承光荣的重要一环。
    与换装了铁制兵器的步卒不同,目前,秦军之中依旧在使用青铜武器的部队,就剩下了这些秦军曾经的骄傲弩兵了,他们中的许多人,俱是多年征战的老卒,而且还多是从岭南战场上逃役下来的老卒。
    秦国统一六国之后,始皇帝即发动了南征百越的战事,一批批经验丰富的战卒被征调到了大江以南,加入到那一支最终失败的五十万秦国南征军中。
    这支军队中的大部分人,最后跟随着任嚣、赵佗到达南海、象郡一样,割据一方,自立为王,而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则选择了脱离队伍,回归故土。不过,面对秦国严酷的法令,这些逃卒并不敢回到故里,他们只能东躲藏省,或沦为盗寇,或遁入深山之中,依靠着抢劫和开荒为生。
    而从内心的深处,这些逃卒渴望着能够恢复正常的生活,能够在有生之年,回到故乡见一见父母妻儿。
    所以,当新秦重新崛起,当一道道赦令被颁布,当听说象蒋渝这样的逃卒同伴在秦军中担当了大将的消息后,消息就象插上了翅膀一样,让那些几乎陷入到绝望中的逃兵们感到欢欣鼓舞。
    他们相约而至,一批批的加入到秦军行列,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加入到新秦军之后,凭着以前弩手练就的本事,又被选调到了目前唯一保存的弩兵部队中。
    今天。
    再一次面对敌人,同样是断发纹身的山越番人,这些弩兵心中,立时涌起复仇的熊熊火焰。
    二百丈。
    一百五十丈。
    一百丈,八十丈,七十丈——。
    “前排,预备,放!”
    “第二排,瞄准,放!”
    “第三排,再放!”
    随着弩兵校尉低沉有力的喝令,一枚枚弩箭夹带着强力推射而出的疾风,一往无前的向着扑近的番人而去。
    ——。
    屠杀秦狗的机会就在面前。
    只要再砍下几颗人头,就能立下足以让同伴眼红的功绩,然后回到故乡,那些浣衣的番女还不一个个主动的贴上来,将热辣辣多情的身体磨了又磨,到时候挑选一个臀大胸大的女人,再生几个小娃——。
    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番兵腰间挂着三个秦卒的首级,叫喊着猛冲在前,倏然,他感觉到自己的胸口一痛。
    待低头看去,却见壮实有力的胸膛上,有一枝弩矢正朝着心口部位插入,这种没有箭羽的弩矢前端呈三棱形,一旦射入人体,除非是破开附近的肌体,否则的话,就算倒拔也是一样取之不出。
    中矢的番兵呀呀的惨叫起来。
    心口的剧痛连续的传入大脑,让他立时失去了全部的力气。
    一个接一个的番兵在秦弩兵的矢雨下倒地,三段击的应用,让秦弩兵能够无间断的连续对敌实施饱和打击,这使得本寄期望用消耗战法来获得抵近肉搏机会的番将无余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手下的将兵哀叫着死去。
    “秦狗,可恶!”
    无余怒骂了一声,尝试着支起亲兵送上来的木盾,将自己的大半身躯隐藏在后面,战况不利,他必须冲到最前面去,以榜样力量再次鼓舞起番兵的斗志,只要冲近了,以番兵的勇猛,可以很轻易的将这些只会放箭的杂种一一杀死。
    木盾很大。
    是用来自江东的一种阴木所制,阴木的生产环境主要是背山潮湿的地方,能够成长为一颗大树需要上百年甚至千年的时间,所以它的质地相当的坚硬,就算是秦军中最为锐利的刀剑砍上去,也只能印上一个小小的缺口。
    而这一点点的损伤,对于木盾来说,几乎算不得什么。
    无余持盾连续前冲了二十余步,木盾上钉着的弩矢已经多达十余枝,不过,这些弩矢明显穿透力不足,它们能够做到的,仅仅是将身体附在阴木盾上不掉落下来。
    “哈哈,秦狗的弩没有用了,兄弟们,持盾上!”无余在狂喜之中,兴奋的大呼大叫起来,看到主将如此神勇,后面的番兵也是一个个情绪高涨,在被秦军箭雨压制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猛然发现破解的方法,这神一样的转折让番兵们一度黯淡的眼眸重新炽热无比。
    “嗖!”
    又是一蓬矢雨,无余在狂喜之下,稍稍高过木盾的额头上,一支带着箭翎的利箭从左边的太阳穴射入,又从右边穿出。
    无余的脚步停顿了一下,然后身体重重的跌倒在地上,在抽搐了几下之后,这员生猛无比的番将就再也没了声息。(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六章 力拔山兮气盖世
    鸿沟南线战场。
    守御此地的秦将李仲翔缓缓的放下“落曰弓”,手指间传来的酥麻感觉还是让他面部表情微微的有些不自然,自从娶了安庆兰之后,新婚燕尔,又在对匈一战中取得大捷,这让李仲翔心中的骄傲更上了一层楼,简接的也有些荒废了射术。
    要不然的话,以他的本领,在无余第一下冒头的时候,就已经一箭破空,射杀了此僚,也不必再等到对方持了木盾再靠近二十余步时再稳稳的射杀。
    战场之上。
    无余的身体倒下后,许久都没有再站起来,这说明这家伙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在战场杀戮中,装死的情况虽然也有,但作为一方的猛将,是绝对无法弃了部众依靠装死逃脱姓命的,这不仅仅是因为目标太大,还因为自己一方的士兵也盯着呢,要是将领带头躲避,这仗也就不用打了。
    一箭射杀敌将!
    让楚军番兵的攻势为之一挫,失去指挥的番兵在巨大的伤亡面前,终于恢复到了理智状态,一个个同伴的死伤,也让他们对战事取得胜利感到茫然。
    “将军,番兵退了!”身畔,一名亲兵兴奋的叫喊起来。
    “大秦,大秦!”欢呼声响彻一片,这一晚的激战,让久违了战事的弩兵们又找回了昔曰在战场上的自信与从容。
    听着阵阵的欢呼,李仲翔年轻又遍是胡渣的脸上,也流露出几分满意的微笑,他挽弓的手摸了摸颌下的胡渣,学着李原的样子喝令秦军将卒乘胜追击。
    这个时代的人,一般胡子都会蓄起,以视作男子成年的标志,但在秦国,另有一种风尚正在悄然出现,李仲翔正是这一种新风尚的引领者之一,每隔两、三天,用锋利的小刀在下巴和颌间刮上一次,只留下一抹青青淡淡的胡渣,之所以这样,据说都是想要效仿武侯李原的样子。
    风潮。
    一般会随着大人物的一言一行而发生改变。
    李原的身体虽然是古人,但他的灵魂却来自于二千余年后的现代,不可避免的,在生活习惯上面,会不自禁的有一些不合时代的做法,若是放在未显名之前,李原这么做那是标新立异,是要被口诛笔伐的对象,而在他成为大秦的武侯之后,他的这些不一样的举动,那就是引领时尚的潮流。
    最先模仿的群体,无疑是李原身边的亲兵营将卒,这些对李原顶礼膜拜崇敬到了极处的将士,是最忠实的信徒。同样,随着一个个亲兵营将领的开枝散叶,秦军中一股新风尚也在悄然的刮起。
    当然,这些都是闲话,留待以后再细细叙述。
    番人留下一地的尸体,李仲翔目送着如潮而来又如潮而去的番人队伍,心中突然感到奇怪起来,这楚军这一次夜袭如此规模,自然不可能轻轻一触就退却,但面前的情形又很奇怪,番兵的背后似乎并没有多少后续力量在支撑着。
    如果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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